1、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党员争先示范岗”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党支部: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窗口服务水平和层次的提高,更好地服务某赶超式发展,党组研究决定,在行政服务中心广泛深入开展“党员争先示范岗”活动,为此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党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完成中心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和促进行政服务工作做出新贡献。二、“党员争先示范岗”内容党员争先示范岗创建活动主要内容:“四带三比二
2、联一亮相”。四带:带头学习业务、带头遵章守纪、带头规范审批、带头优质服务。具体表现为党员带头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服务礼仪知识,学习电脑操作技术,带头遵守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学习行政审批业务知识,规范审批行为,不断提升服务工作水平。“三比”:我和人家比态度、我和人家比效率、我和人家比质量。具体表现为服务文明、服务快捷、服务优质。全体党员要围绕“两个不让”目标(不让任何一个投资者在某受委屈、不让任何一个群众在窗口受冷落),积极开展“换位思考”,做好深化服务文章。从服务对象的需求出发,想服务对象之所想、做服务对象之所需,让办事的客商和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二联”:每个党员联系一家企业
3、每个党员联系一名窗口党外工作人员。要以客商和群众满意为基本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以党员干部为骨干的窗口审批服务队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文明的服务,同时以服务中心系统涌现出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来教育和带动党外群众。“一亮相”:党员身份在窗口公开亮相。在窗口工作时,用座牌形式,表明“共产党员争先示范岗”身份,公开亮出各自的服务格言,使党员在工作中亮明身份,增强政治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自觉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组织领导和实施细则“党员争先示范岗”活动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各党支部发挥基础作用,每个党员发挥主体作用。党支部书记是此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4、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抓好落实。(一)评分标准从思想道德、业务技能、行为规范、工作实绩四方面,对机关和窗口党员全年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具体为:(1)思想道德(20分)政治素质好。能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党章,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主动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有事及时向党组织汇报,积极协助党总支开展工作。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党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基础分10分;不参加中心组织的党组织生活、政治学习,每次扣5分。工作人员热情服务,基础分5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或
5、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服务对象来信、来电或留言投诉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经查实每次扣5分。实行首问责任制,准确、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基础分5分;未实行首问责任制或不能准确、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每次扣1分。(2)业务技能(25分)及时、准确解答服务对象咨询,基础分10分;不能及时、准确解答服务对象咨询,每次扣2分。本职范围内,执行政策、法规零偏差,办事效率高和服务效果好,基础分10分;执行政策、法规出现偏差,影响办事效率和服务效果,每次扣5分。在承诺时限内按要求办结的,基础分5分;不能在承诺时限内按要求办结的,每件次扣2分。(3)行为规范(30分)作风纪律严。带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
6、联系群众,带头为企业为群众服务,带头为部门单位在社会和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赢得较高威信。团结协作好。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表现比较突出,企业和群众民主评议满意度较高。工作时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的,基础分4分,未使用的每次扣2分。遵守中心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的,基础分16分;有违纪违规的,每次扣5分;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违反“六条禁令”的每次扣10分,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出示党员争先示范岗牌子,按要求着装、着装整齐,基础分2分;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1分。清正廉洁,无“索、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基础分8分;有利用职务之便“索
7、拿、卡、要”,经查实每次扣8分,情节严重的,扣20分。(4)优质服务(25分)工作能力强。带头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和完成审批服务各项工作任务,带头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模范作用好。处处以身作则,示范作用好,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有较强的党性原则,努力实现窗口为民服务最优化,坚持群众利益最大化;实现中心“行政提速,服务提质”的工作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基础分10分;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务对象满意,基础分15分;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5分。2、附加分1、
8、凡有群众送锦旗、来信、来电或留言表扬党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经查属实的每件加1分。2、凡是评为月度先进窗口的党员每次加0.5分,受到上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二)评定办法1、参评人员:机关和窗口的全体党员(包括临时组织关系)。每两个月考核评分一次,每次对得分前十名进行通报表扬。每年6月底前进行综合评比,评出的优秀党员在“七一”期间予以表彰。2、评定名额:评选党员争先示范岗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10名优秀党员。3、组织评定:成立市中心党员争先示范岗活动考核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为成员,专职副书记负责具体组织工作,考核小组将评出的优秀党员人选报市中心党组研究审定后表彰。(三)奖励办法被评为优秀党员的,参照中心年度先进个人规定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