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推荐与立项第三章管理与监督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外籍学者“汇智”项目(以下简称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管理,吸引外籍优秀科学技术人员来京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政府令202431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籍学者“汇智”项目旨在支持外籍优秀科学技术人员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在京开展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促进外籍科学技术人员与国内科学技术人员之间开展稳定的学术合作与交流。第三条外籍学者“汇智”项目采用
2、推荐制,按照单位推荐、专家审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审定等程序进行。第四条外籍学者“汇智”项目单项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实施周期为1年或2年。第五条外籍学者“汇智”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32110号)相关规定执行。第二章项目推荐与立项第六条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的推荐工作应当由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组织。第七条外籍学者“汇智”项目被推荐人基本条件:(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二)工作合同或协议的持续时间应当覆盖项目实施周期,或与依托单位协商一致,承诺项目实施期间
3、在依托单位工作;(三)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四)毕业于全球排名前500名高校(以申请通知发布之日的排名为准)或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高校排名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参考,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五)未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外籍学者“汇智”项目或北京市基础研究同级别外籍项目;(六)在中国工作期间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管理规定。第八条外籍学者“汇智”项目被推荐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数量不超过1项。同一年度指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在同一年度内。第九条鼓励外籍学者“汇智”项目被推荐人开展跨学科
4、跨领域合作与交叉研究。对于依托在京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交叉研究平台和科教基础设施开展科研合作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第十条依托单位应当将相关推荐人选名单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要求将项目材料和推荐意见报送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第十一条基金办根据依托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审查项目材料,按照资助计划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建议资助项目名单。建议资助项目得票数应当不低于审查专家的半数。第十二条基金办应当将建议资助项目名单产生的工作情况,向基金委进行说明。基金委对建议资助项目名单和工作程序合规性进行审议,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基金办应当将资助决定告知依托单位、被推荐人
5、对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说明理由。第十三条依托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组织被推荐人填写项目任务书:(一)被推荐人应当按照资助通知的要求填写项目任务书并提交依托单位审核,除根据审查专家的审查意见和基金办确定的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研究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二)依托单位在收到资助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任务书审核并提交基金办核准。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项目任务书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被推荐人签订项目任务书后成为项目负责人。基金办、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订的项目任务书将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和验收的依据。第三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任务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6、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第十五条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第十六条基金办负责组织资助项目验收工作,依托单位应当协助基金办开展相关工作。第十七条基金办应当结合依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专家审查的情况、项目负责人实施项目的情况,建立依托单位、专家和项目负责人的信誉档案。对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或被列入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依托单位、专家和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实施惩戒。第十八条依托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基金办应当督促其改正,并可采取暂停或取消其推荐资格的管理措施:(一)不按要求履行推荐职责的;(二)出现不公正推荐情形的;(三)披露未公开的与推荐有关的信息的;(四)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
7、当利益的。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未规定事宜,参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2关于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规范和加强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管理,吸引外籍优秀科学技术人员来京开展基础研究工作,特制定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管理办法),具体工作考虑如下:一制定背景(一)支持外籍科学技术人员是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的必然要求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完善海
8、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目前,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外籍学者“汇智”项目通过依托单位推荐的形式确定项目申请人,在支持海外引进人才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需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管理。(二)支持外籍科学技术人员是支持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措施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七十二条“本市探索海外高层次人才职称直接认定制度,推动职业资格互认。外籍创新人才可以按照规定担任本市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或者首席科学家”。出台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管理办法有利于吸引外籍科学技术人员来京开展基础研究工作,支持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三)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管理办法是探索分类评价的制度保障江苏省等部
9、分省市出台一系列促进人才发展的条例和办法,规定通过单位举荐等形式确定相关项目的建议人选名单,并完善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程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应当实行分类评价制度,探索实施推荐制、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定向委托制、非共识项目筛选等项目组织方式”。出台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管理办法,采用依托单位推荐的组织方式,并完善推荐工作程序,是探索分类评价的制度保障。二、办法主要内容主要考虑如下:(一)创新项目评价机制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依托单位自主决定的评价导向,让依托单位可以自主决定被推荐人等事宜,由依托单位决定推荐合适的申请人开展项目申请工作。(二)规范工作程序外籍
10、学者“汇智”项目管理办法围绕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的具体需求,规范了项目推荐与立项、管理与监督等工作程序,确保工作有据可依。(三)确定项目推荐标准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管理办法在落实“放管服”的同时,也规范了被推荐人的基本条件,并鼓励被推荐人开展跨学科、跨领域合作与交叉研究。ZZ土里:茎外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管理办法共4章21条,分别为总则、项目推荐与立项、管理与监督、附则。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项目定位、组织方式、实施周期与资助强度、经费使用与管理等,共5条。重点明确了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的定位、组织方式、实施周期与资助强度等。第二章项目推荐与立项,主要包括推荐要求和立项程序等,共8条。重点明确了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的推荐和立项流程。第三章管理与监督,主要包括项目实施、验收管理、科研诚信、监督等,共5条。重点明确了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的过程与验收管理、科研诚信和监督要求等。第四章附则,主要包括未尽事宜参照执行情况、解释权、实施日期等,共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