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与家长保密协议甲方(幼儿园):乙方(家长/监护人):鉴于甲乙双方在幼儿教育及管理过程中可能涉及保密信息的交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特订立本保密协议。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1.1 甲方保密信息:1.1.1 营类信息: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教学计划、课程设计、财务数据、安全应急预案、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未公开的行政文件;LL2人员类信息:教职工及幼儿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考勤记录、薪酬信息、健康档案(含疫苗接种记录、过敏史)、心理评估报告等;1.1.3 技术类信息:园内监控录像、门禁系统
2、数据、网络平台账号密码、教学软件源代码;1.1.4 其他以书面、口头或电子形式标注保密或显然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1.2 乙方保密信息:1.2.1 家庭隐私:家庭成员构成、婚姻状况、经济状况、病史、紧急联系人信息;122幼儿信息:成长记录(含照片、视频)、医疗诊断证明、心理咨询报告、特长培养方案及其他乙方书面声明的保密内容;123通信信息:与园方的邮件、微信、电话等沟通记录中明确要求保密的内容。第二条保密义务2.1 甲方义务:2.1.1 信息处理规范:建立分级保密制度,对敏感信息实行加密存储,访问权限遵循最小必要原则;2.1.2 员管控:与教职工签署保密承诺书,开展年度信息安全培训,离职人员须交
3、还全部涉密材料;2.1.3 第三方约束:委托第三方处理信息时(如校车公司、体检机构),应签订数据保护协议并监督执行;2.1.4 技术防护:配置防火墙、定期备份数据,发生信息泄露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报主管部门。2.2 乙方义务:221信息使用限制: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班级通讯录、活动方案等用于商业推广、网络传播或其他非教育目的;222社交媒体规范:未经甲方及第三方家长共同书面许可,不得在微信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等公开场所发布包含其他幼儿肖像、姓名及隐私内容的图文视频;223争议处理:发现信息泄露风险时,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不得擅自通过自媒体渠道曝光。第三条例外情形下列情形不属于保密义务范围:1 .
4、已通过政府公报、官方网站等权威渠道正式公开的信息;2 .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网络攻击导致的信息外泄;3 .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提供的幼儿健康信息;4 .为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急需披露的紧急情况(如过敏源告知医护人员)。第四条保密期限3.1 基础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幼儿离园后满【3】年;3.2 特殊约定:3.2.1 健康档案、监控录像等敏感信息永久保密;3.2.2 乙方书面声明解除保密义务的信息、,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32.3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违约责任5.1违约金标准:5 .L1过失泄露:按实际损失赔偿,难以计算的按【5000-20000元
5、区间酌定;6 .1.2恶意泄露:按所涉信息敏感程度,支付【20000-100000元】违约金;5.2 特殊责任:5.2.1 乙方违规发布其他幼儿影像导致名誉损害的,除经济赔偿外,须在班级群组书面道歉;5.2.2 甲方因管理疏漏导致信息泄露的,应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5.3 免责申明:因乙方自行公开信息导致的二次传播,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六条其他条款1 .补充协议:涉及人脸识别系统、智能穿戴设备等新技术应用时,应另行签订数据使用附录;2 .争议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3 .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方加盖公章、乙方按指印后生效,必要时可经公证处公证;4 .条款独立性: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5 .通知送达:书面通知发送至协议载明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_月_日乙方(签字并按指印):身份证号: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