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编制依据:为规范*新型集体林场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人员管理效率,进一步推进平原生态林养护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发展新型集体林场的指导意见(京政办发2021)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北京市新型集体林场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绿办发(202279号)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京政发20231号)北京市通州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通州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新型集体林场的主责主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组织构架新型集体林场由属地政府主导建立并管理,不属于政府下属机构,政
2、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组织构架由:基层职工(一线、工勤)、一般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场长、副场长)构成。职工代表大会由新型集体林场依据其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第三章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一)场长职责1 .负责新型集体林场全面工作,对平原生态林资源保护、森林经营、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安全生产等负主要责任,对平原生态林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负主要责任。2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决策和工作部署。3 .负责依照法律和党委政府规定,决定或报请审查批准本企业的“三重一大”各项计划。4 .负责统筹督导人力资源、财务预算
3、控制、资产保护与利用等相关事务。5 .负责提出工资调整方案、资金分配方案、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建议,提请属地政府主管领导审查,并报属地党委政府同意。6 .负责按林场章程开展相关工作。7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副场长职责L协助场长完成新型集体林场各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2 .协助场长完成新型集体林场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汇报。3 .协助场长管理新型集体林场的综合性与经营性日常工作。4 .负责按林场章程开展相关工作。5 .协助完成上级部门和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监督人员职责(由新型集体林场依据其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第四章职工招聘招聘原则:遵循“以工
4、定量,开源节流”的原则。依据各新型集体林场的养护面积来确定职工人数(含临时性用工)。集体生态林按平均每人经营管护面积不高于50亩。新型集体林场管理人员每人承担经营管护面积不少于20亩。人员招聘实施内容包括:招聘计划、招聘渠道、实施招聘、录用审核、职工到岗。(一)招聘计划L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部门、招聘岗位、招聘人数、预计到岗时间等。招聘周期由新型集体林场需求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协商决定。2 .招聘计划由需求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场长审核,报场务会通过后方可执行。3 .招聘人员岗位的数量不得超出招聘计划,招聘临时用工计划需由场务会批准。(二)招聘渠道招聘渠道分为内部调整和外部招聘,招聘渠道的选择根据用人
5、需求及预算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1 .内部招聘:主要面向新型集体林场现有职工进行内部岗位调整。人力资源部门发布对内招聘信息后,可采取本人自荐、部门推荐、竞聘等形式进行。2 .外部招聘:主要面向通州区进行招聘,以解决本地农民工就业为主,管理岗位可以通过面向社会招聘相关人才。3 .新型集体林场用工优先招用涉林本村(社区)、本乡镇(街道)、本区劳动力,不足时,可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解决,优先招聘6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农、林业专业从业经历的人员,兼顾当地有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有工作能力的残障家庭、脱贫易返贫家庭人员等。4 .招聘要求:主管技术副场长必须是农、林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同等技术水平,会计、
6、财务、出纳人员必须是专职专岗。(三)实施招聘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进行简历筛选,将初步筛选简历发送给需求部门,需求部门筛选出合适人选告知人力资源部门,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邀约。1.面试权限面试包括应聘人员的初试和复试:2.面试要求(1)向应聘者介绍新型集体林场及应聘工作内容;(2) 了解应聘者主要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长、工作能力及意愿目标等;(3) 了解应聘者仪容仪表、待人接物、精神状况和综合素质;(4)面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门将发出录用通知;(5)面试未达到目前要求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到岗,但综合能力较强或有培养潜质的人员,人力资源将建立人才储备库,为后期招聘工作提供参考。(四)录用审核面试合格的候选人
7、须交齐相关入职材料(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入职体检等),人力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录用手续,所有材料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存档备查。审核完成后,及时通知应聘者和部门负责人到岗时间,做好到岗准备工作。(五)职工到岗1 .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工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并以其报到的日期为起薪日。2 .新职工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门应按照职工入职手续清单为新职工办理入职手续。3 .新职工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根据需求部门要求安排其到需求部门试用,由部门负责人接收,安排其工作。第五章技能培训(一)为提高职工素质和工作效率,加强职工的品德教育及知识技能的培训,新型集体林场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及工作性质开展
8、具体的岗位培训,职工应积极参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对于新型集体林场要求必须参加的相关培训,如无正当理由,一年轮训一次的要求,职工不得缺席,如确有困难不能参加者,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二)职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外部培训,培训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到场职工进行签到,做培训记录(培训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培训留痕。1 .岗前培训,新型集体林场新招聘职工在上岗前均需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主要包括:(1)新型集体林场的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2) 了解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生产及技术操作知识。(3) 了解安全生产方针、事故防范、应急措施等基本常识。2 .在岗
9、培训,新型集体林场在职职工均需接受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主要包括:(1)掌握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安全生产及技术操作知识。(2)掌握安全生产方针、事故防范、应急措施等基本常识。(3)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减少或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3 .外部培训,使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不断拓展和提高,人员一般包括:(1)报场务会审议通过的人员。(2)有培养前途的技术人员。(3)对此类培训有兴趣的人员。(4)部门或内部职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5)文化素养较高且年龄符合,对自身要求高的人员。(6)能将培训所学知识传授给新型集体林场职工。4.培训形式有:(1)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班、集体学习
10、等。(2)PPT演讲、外聘培训讲师等其他培训方式。(3)林业相关协会组织或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三)其他说明1 .培训前新型集体林场与参培人员双方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将承担的责任和义务。2 .新型集体林场可为每位职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机会,职工可根据自身条件自愿报名学习。3 .职工参加新型集体林场组织的外部相关专业学习培训,学习期满并合格取证的职工,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新型集体林场场务会通过,按财务审批程序报销相关费用(补考费除外)。如培训活动另有政策补贴的,除去政策补贴以外的费用按审批程序报销。4 .同一人参加多次培训考证,协议服务期独立计算,重合部分不予叠加。第六章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1
11、 .新型集体林场职工死亡为自动解除。职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新型集体林场另行规定。2 .新型集体林场职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3 .新型集体林场职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4 .职工因违反新型集体林场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聘等处理。解聘等处理的决议应通过新型集体林场场务会决定,并将相关的决定通知工会。5 .因新型集体林场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职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6 .新型集体林场职工离职,除“
12、死亡”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交接人批准后才能离职。第七章处罚管理(一)处罚基本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降职降薪、解聘。(二)具体处罚办法L职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警告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计入当月绩效考核项。(1)上班时间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次以上2次(含)以下,如聊天、滋扰、打盹、玩电脑游戏、看网络电视、网上聊天等。(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3)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对新型集体林场形象有不良影响者。(4)对新型集体林场形象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者。(5)当月累计迟到3次(含3次)-5次(不含5次)者。(6)车辆驾驶员因公出车违章违规驾驶或发生交通事
13、故并承担相应责任者。(7)车辆驾驶员因公驾驶场内车辆外出,发生车辆划伤、副蹭等问题影响车辆外观形象的。(8)职工在林地内及周边或工作区域附近,包括易燃点位吸烟,第一次被发现并未造成损失的。(9)其他与上述各项相当的行为。2.职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计入当月绩效考核项。(1)弄虚作假,隐瞒工作事实,影响正常工作者。(2)给新型集体林场造成不良影响者。(3)因本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新型集体林场100O元以下经济损失者。(4)不参加新型集体林场安排的会议、培训、集体活动等累计3次者。(5)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串岗、睡觉者。(6)上班时间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
14、次以上3次(含)以下,如聊天、滋扰、打盹、玩电脑游戏、看网络电视、网上聊天等。(7)损坏或遗失新型集体林场重要文件、账票、物品及设备,影响正常工作者。(8)职工在林地内及周边或工作区域附近,包括易燃点位吸烟,累计二次者并未造成损失的,且不列入续签劳动合同人员。(9)其他与上述各项相当的行为。3 .职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职降薪处罚(降一级及同级薪资),给新型集体林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1)连续三个月度绩效考核不合格。(2)因本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新型集体林场100O元以上3000元以下经济损失者。(3)擅自对外披露、提供新型集体林场信息、各种报表等,致使新型集体林场蒙
15、受损失者。(4)泄露新型集体林场机密,造成新型集体林场3000元以下经济损失者。(5)上班时间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次以上4次(含)以下,如聊天、滋扰、打盹、玩电脑游戏、看网络电视、网上聊天等。(6)当月累计旷工超过2个工作日(含2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者。(7)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新型集体林场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者。(8)各部门负责人违反规定饮酒或酒后上岗者。(9)各部门负责人尤其是党员干部,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给新型集体林场形象带来不良影响的,在给予经济处罚外,给予调岗,降职甚至辞退。(Io)其他与上述各项相当的行为
16、4 .职工有以下行为者,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新型集体林场可以单方解除其劳动(劳务)合同,造成新型集体林场损失的,职工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合同期内受到降职处罚后,再次发生降职行为之一者。(2)拒绝听从新型集体林场的工作调动,严重干扰工作者。(3)无视新型集体林场管理办法,严重违反管理办法或劳动纪律,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0次(含10次),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4天及以上者。(4)上班时间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次以上,如聊天、滋扰、打盹、玩电脑游戏、看网络电视、网上聊天等。(5)职工未到岗、无实际工作内容,仍然领取工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失踪、死亡人员的家属、遗属冒领工资,以上
17、行为及违反财务办法,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6)各部室负责人发现违反规定饮酒或酒后上岗者,且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饮酒者。(7)由饮酒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负责。饮酒后上岗、不听同事劝阻,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新型集体林场财产及安全造成损失的,均由当事者承担,并一律予以开除处理。(8)职工在林地内及周边或工作区域附近,包括易燃点位禁止吸烟。凡擅自在规定范围内吸烟,累计三次者。(9)因本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或造成新型集体林场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者。(10)泄露新型集体林场机密,造成新型集体林场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者。(11)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新型集体林场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者。(12)在工作场所与来访者或同事发生肢体冲突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13)利用职权对职工打击报复或包庇职工违法乱纪行为者。(14)触犯法律法规,致使无法到岗工作者。(15)其他与上述各项相当的行为。(16)因吸烟造成新型集体林场经济损失,由肇事者个人承担,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走司法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