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docx

上传人:randyorton 文档编号:82196 上传时间:2018-11-07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9.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范文】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合同范文】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合同范文】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合同范文】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合同范文】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范文】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docx(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特征码 HUxyccXkSkmyonSaLNHb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第一章?总则 甲方是依法发行证券的证券发行人,或依法负责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的基金托管人,乙方是根据证券法成立的法定登记机 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本 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 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包括:股份登记、基金登记、 债券登记、持有人名册服务、高管人员及关联企业买卖甲方上 市流通证券查询、发放现金红利、兑付债券本息、退出登记等。

2、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 授权代表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全权办理甲方 第 2 页 与乙方之间的所有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在未正式聘 任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前,甲方应临时指定人选代行指 定联络人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临时指定人选或联系方式发生变 化,甲方应在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 未及时通知乙方有关指定联络人变更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甲 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按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甲方在 申请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时,应遵守乙方的业务规则、业务指 引等规范性文件,并按乙方规定

3、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时、 足额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见附件) 。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 整后的标准执行。 甲方保证送达乙方登记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准 确、合法,并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确认乙方从证券交易所获取的甲方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发行、增发、配售的证券数据为甲方有效送达的数据。除此 之外,甲方向乙方有效送达证券数据的方式为经甲方确认的书 面和电子文件。 乙方有权对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或补充, 并毋须一一知会甲方;有权在办理证券登记或提供服务时向甲 方收取费用;有权在甲方违反本协议时不予提供证券登记及相 第 3 页 关服务。 乙方应按规定根据甲方有效送达的

4、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证 券登记和提供相关服务,并保证甲方在乙方证券登记系统中登 记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除司法机关、证券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有权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业务规则要求 查询外,乙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有关甲方的登记数据资料。 甲方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乙方提供的登记数据资料,并承担 因不当使用上述资料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损失,由责 任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未按乙方规定使用乙方通信系统接收和发送相关数据,给 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

5、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可以依次 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调解; (3)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4)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 4 页 争议的仲裁机构为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 行。第四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 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 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 出登记手续的,乙方可以公证送达甲方在乙方的登记数据资料, 并

6、视同甲方退出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办理退出登记 手续后终止。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本协议签署地点: 附件: 深圳证券市场存管登记业务收费一览表 向发行人收取: 第 5 页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新股始发和增发登记费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免费? 社会法人股面值 1? 内部职工股面值 1? 流通股面值 3? 配股和权益分派登记费

7、配股登记费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 社会法人股免费? 内部职工股、高管股面值 3? 流通股面值 3? 红股(含转增股份) 、派息登记费 非流通股(国家股、国有法 人股、社会法人股、内部职工股、高管股) (红股面值总额 现 金股利总额)x1? 流通股 (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 ? ? 股东服务月费月费:流通股面值 1 亿元以下(含)0.2,每超 过 1000 万元流通股本加收 1500 元 说明: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执行。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根据关 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 、 关于执 第 6 页

8、行的补充规定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股份终止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的有关股份登记托管事宜达成以下补充条款,作为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 第一条?如果甲方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甲方继续 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其股份在代办股份转 让系统转让的登记托管事宜。甲方应在股份暂停上市期间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 ,委 托其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登记托管事宜。第二条?甲方未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的, 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托管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规定 办理,中

9、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 务规则、业务指南等没有规定的,比照有关证券交易所市场证 券登记托管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规定办理。 第三条?甲方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后,其在证券交 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事宜应由其在代办股份 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以下简称“代办机构” )在规定时间内向 乙方申请办理。 第四条?甲方同意由其代办机构为甲方申请办理已确认股份在代 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以及未确认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与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本 补充协议为准。 第 7 页 第六条?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份

10、,甲方、乙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关于终止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 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公告(样本) 因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我公司自年月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 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 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股份 有限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 XX 证券公司(以下简 称“代办机构”),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股份冻结清 单、质押

11、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 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 流通股质押登记等,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 移交股份有限公司的代办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 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第 8 页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 ?年? 月? 日 关于终止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通知 股份有限公司: 因贵公司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 年月日起终止为贵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 记服务,我公司与贵公司之间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 关系自同日起

12、终止。贵公司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继续为贵公司提 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服务。 我公司根据与贵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 ,已将包括持有人名册、 我公司办理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 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有关证 券登记数据,移交给贵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 XX 证券公司。由该代办机构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确认手 续,以及代为申请办理已确认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 登记和未确认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贵公司尚欠我公司股东服务月费 XX 元,请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前交清(关于催欠费的内容仅适用于深圳分公司)。 特此通知。 第 9 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 ?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合同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