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82809 上传时间:2025-07-10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49.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1总则1.1 为规范和指导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设计工作,保障电梯增设工程质量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广州市实际,制定本规程。1.2 本规程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工作。1.3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规定。2基本规定增设电梯设计方案以实用为原则,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得侵占现有城市道 路空间,不得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尽量减少对周边相 邻建筑和城市景观的不利影响,尽量避免对拟增设电梯的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 住宅构成导致通风、采光、通行等受到直接影响的严重遮挡,不得增加或者变相 增加住宅使用空间

2、具体要求如下:2.1 严重遮挡的界定。增设电梯方案的梯井(或连廊)与本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主要使用房间 (卧 室或起居室)窗户的正投影净距小于 6米,可视为严重遮挡,如下图所示:原有里筑wwwlxindiArttiicamI 0 H I_ I .I2.2 必要面积要求。新增的电梯井和连廊的尺度以满足基本交通需要为准, 不得以增设电梯为名增加非交通必要的使用面积,具体规定如下:电梯井占地尺寸不超过2.5米X 2.5米;交通连廊净宽不超过1.2 米(与电梯井直接等宽相连的连廊除外) ; 电梯井若需占用现状通道, 应确保剩余的通道宽度 (可通过改造方式实现) 不小于 1.5 米(仅供人行和非机

3、动车通行),供机动车通行不小于 4 米。2.3 景观美化要求。增设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应考虑建筑外立面的景观美化。 电梯井道的立面材质和色彩宜与原有建筑和周边建筑相协调, 或选择轻盈通透的立面材料; 交通连廊宜采取通透的栏杆; 增设部分宜考虑立面种植绿化的可能性, 以便通过立面绿化美化新建体量的外观效果。2.4 消防要求。增设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应在与相邻建筑的消防间距、 保证消防通道和消防车可达性以及人行疏散通道等方面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 增设电梯间后的方案无法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 若增设电梯方案未削弱原建筑及周边建筑的消防条件 (包括消防间距、消防车可达性、人行疏散通道等要素),报公安机关消防

4、机构取得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建设。2.5 应急处置。为及时处置困梯等突发事件, 应在显著位置设置与轿厢紧急报警装置相连通的声光报警装置和对讲装置。 通往机房或者设备间的通道在任何情况下应能安全、 方便地使用, 不需经过私人房间, 且符合救援要求。 通道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60m,高度不应小于1.80m,且不得向房内开启。机房内供活动的净高度不应小于1.80m,特别是工作区域净高不应小于 2.00m。3 有效期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有效期 5 年。 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 9 月 27 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给排水/暖通与智能化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