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转让合同:股权股份转让合同范本[1].docx

上传人:randyorton 文档编号:83936 上传时间:2018-11-08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2.7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范文】转让合同:股权股份转让合同范本[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合同范文】转让合同:股权股份转让合同范本[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合同范文】转让合同:股权股份转让合同范本[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合同范文】转让合同:股权股份转让合同范本[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合同范文】转让合同:股权股份转让合同范本[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范文】转让合同:股权股份转让合同范本[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转让合同:股权股份转让合同范本[1].docx(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转让合同:股权股份转让合同范本1 特征码 WUHyjmxQiKJfAZNlzoQM 转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 2、甲方是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3、截止 200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 股,其中甲方作为 股 东,持有 股,占总股本的 %。 4、 方拟转让,乙方拟受让甲方所持 股 股份,占 总股本的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订立本股份转让合同, 第

2、2 页 作为明确双方在完成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 的依据,以资甲、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义 1.1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语具有下面含义: 1.1.1 合同:指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所签订的股份 转让合同。 1.1.2 转让:指甲方将其所合法持有 标的股份转移至乙方名下 的行为。 1.13 会计报告: 经过审计的 年 月 日为基准日的会计报告。 1.1.4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5 基准日:指 年 月 日,即为 报告截止日。 1.1.6 标的股份:由甲方根据本合同转让并由乙方受让的 股股 份。 1.1.7 1.1.8 是指中国法定

3、货币人民币。 1.1.9 签署日:是指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 1.1.10 生效日:具有本合同第 15.1 条赋予其含义。 1.1.11 股份转让完成日:指甲、乙双方全部交割标的的股份转 让总金额并在深圳证券登记的有限公司办妥标的股份的登记过 户手续之日。 1.1.12 终止日:指甲、乙双方或者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 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和/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第 3 页 1.1.13 不可抗力:具有本合同等十三条赋予其含义。 1.1.14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2 本合同引用任何法律条文,均应当作出如下理解或解释: 1.2.1 签署本合同时生效的有关法律条文及其修改、补

4、充。 1.2.2 签署本合同时生效的根据有关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通知、 命令。 1.3 本合同中每一款的标题为方便提示,并不对条款的含义或 解释构成任何影响。 二、股份转让 2.1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 股 股份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和条件 有偿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条件受让标的股 份。 2.2 本合同项下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 股国家股股份, 占康达尔总股本的 %。 三、会计报告 3.1 3.2 甲、乙双方同意将 作为本合同之必备附件,并以 报告 中业经有资格从事证券业务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验证的 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以及该年 度报告中的相关信息作

5、为甲、乙双方此次股份转让的资产及财 务依据。 四、承诺与保证 第 4 页 4.1 作为股份转让方及康达尔的第一大股东,甲方就本合同签 署日之前甲方自身以及 有关情况向乙方作出如下说明、承诺和 保证; 4.1.1 法律地位 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 康达尔具备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 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甲方系标的的股份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与此对应的一切合法 权益。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转让其所拥有的 标的股份,该 股份未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及/或第三方 权益。 除本合同外,没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将会生效的合同和/或其 他约

6、束性安排导致将标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2 作为股份受让方,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4.2.1 法律地位 乙方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 任公司,乙方具备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 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乙方具备 受让甲方拥有的 标的股份的法定资格。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 和条件从甲方受让 股份。 第 5 页 4.2.2 财务能力 乙方拥有足够的财政资源和资金能力履行本 本合同,合同的付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并保证依照本合 同的规定如期、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乙方不会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导致

7、其财政资源状况发生严重 困难和其它重大逆向影响。 4.2.3 第三方关系 乙方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其与任何三方关系(包括但 不限于乙方与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合同、合同、责任和义务安排、 承诺、约束)的障碍。 乙方不存在因其与第三方关系而导致的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 不能充分履行的障碍。 4.2.4 4.3 持续性 本条前述甲、乙双方相互作出的承诺与保证是持续的,在本合 同有效期内,该等承诺和保证将被视为重复作出,且不因股份 转让交易的完成而失效。 第 6 页 五、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5.1 参考 中所载明的康达尔每股净资产值为 0.13 元,甲、乙 双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

8、 0.13 5.2 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转让的 股份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下同) 元。 5.3 甲、乙双方同意的付款方式如下: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 20%作为 ,支付数额为 元。同时也作为履行本合同的 。 本股份转让经 批准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 的 作为第二期付款,支付数额为 元。 本股份转让经 批准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 的 作为第三期付款,支付数额为 元。 5.4 乙方应将上述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帐户: 收款人: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若甲方根据需要对上述指定银行帐户进行变更,则甲方应在约 定

9、的付款日之前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由 此导致的付款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5 乙方应以人民币现金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 7 页 5.6 乙方有权提前支付任何一期或全部应付转让价款,甲方对 此表示同意并将给予收款上的 5.7 涉及本合同项下股份转让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未明确定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 50%。 六、信息披露与登记过户 6.1 本合同签署后,应按照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的原则,按照 有关规定依法定要求和程序将本合同按有关规定上报各级有关 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6.2 6.3 6.4 6.5 标的股份的转让审批

10、及变更登记由双方共同办理,在不违 反本合同各项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必须在对方提出要求后迅速 提供有关文件,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由延误承担。 七、股权的转移与取得 7.1 甲、乙双方在依照第 6.4 条的规定办理完股份登记过户手 续后,乙方即合法取得甲方所转让的 股份的所有权,届时,乙 方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康达尔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全 享有标的股份的股东权利,承担标的股份的股东义务。 八、 九、告知 9.1 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允许并协助乙方参观、考察康达 第 8 页 尔的主要产生及生产基地情况,并在法定范围内继续协助乙方 了解康达尔的经营、财务资料和合同等文件资料。 十、保密 10.

11、1 鉴于本次 股份之转让有可能引起股票价格波动,且本次 股份转让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为避免过早透露、 泄露有关 国家股股份转让信息而对本合同项下的股份转让以及 已流通股份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 合同所涉及股份转让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有关 国家股股 份转让的信息披露事宜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 规则的要求进行。 10.2 甲、乙双方均应对因本合同项下股份转让事宜而相互了解 之有关各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未经相应权利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0.3 乙方在此承诺:若本合同项下之股份转让最终未能得到政 府相关部门之批准(

12、包括但不限于财政部未能审批甲方的转让 申请) ,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则乙方根据本合同之规定而取 得并了解到的有关康尔达的相关商业秘密及文件资料将全部退 还给相应权利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康达尔) 。对于乙方已知 悉的甲方和康达尔的其他需保密的信息,乙方亦会采取保密措 施进行保密。 本条所称“合同不能履行”由甲、乙双方确认,保密期为甲、 乙双方确认的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二年。 第 9 页 10.4 第 10.1 至 10.3 条独立存在,不因本合同无效而 无效。 十一、权利转让的限制 11.1 本合同签署后至标的股份登记过户前,乙方不得以任何形 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该等转

13、让不 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乙方须因该等转让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1.2 本合同签署后至标的股份登记过户前,乙方不得对标的股 份另行抵押、质押或设定任何其他形式担保。除非甲、乙双方 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委托他人行使与该标的股份相应的权利。 11.3 本合同签署后,除非本合同效力终止或本合同解除,甲方 不得对其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另行抵押、质押或设立任何其 他形式的担保,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标的股份另行转让他有, 或委托他人(乙方除外)行使与该等标的股份相对应的权利。 但是,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4.2.2 条、第 4.2.3 条、第 4.2.4 条、第 5.3 条、第 5.5 条,甲方有权对标的股份作

14、任何处置。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2.1 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任 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依本合同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守 第 10 页 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并应赔偿其损失。乙方未在规定期间 内履行的 4.2.4 条规定的义务,本合同解除,甲方有权没收乙 方已支付的定金。 本合同经批准生效后,除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事故外, 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定金及已付款 项;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12.2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若发生逾期,则须按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15、12.3 若乙方在支付本合同项下各期转让价款时发生逾期,且在 任何一期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十五日内仍未能付清本合同项下 的当期转让价款,甲方有权选择下述任一种方式行使救济权利; 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 效。届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该项金额不足以弥 补乙方给甲方造成和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余款由甲方 应在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应退款项的具体数额后 的七天内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合同部分解除部分生效。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实际已经支付的 款项确认本合同部分生效,同时对逾期未付的部分则失效。故 乙方将拥有康达尔公司标的的股份中的一部分。但乙方仍应向 甲方支付

16、相当于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 10%的金额的违约金, 第 11 页 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的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 13.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 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 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 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 五日内提供由有权部门签发的,可以说明不可抗力事故详情及 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 效证明文件。按照该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17、程度,由双 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责任,或 者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因本条所列原因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已 付的定金及转让价款由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 十四、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4.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 乙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自一方向对方发出旨在说明争议所 在及协商解决争议的愿望的通知之日起开始。如在协商开始后 第 12 页 三十日内双方仍不能解决该争议时,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 裁。 14.3 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外,本合同的其他规 定,双方

18、仍应继续履行。 十五、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第 4.2.4 条、5.1 至 5.8 条,第 6.1 条,第 6.2 条, 第 8.1 至 8.3 条,第 10.1 至 10.3 条,第 11.1 至 11.3 条,经 甲、乙双方同意,自甲、乙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 府批准之日起对甲、乙双方发生约束力。 15.2 甲、乙双方应以谨慎态度保证自身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 有关规则的要求,以使本合同项下股份转让合法、有效地进行。 15.3 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的要求向国家、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证券管理机构和其 它主管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标的股份转让的报批手

19、续。 15.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合同进行 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对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15.5 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指令或函件,均应寄至对方在本 合同首页中写明的注册地点。经 第 13 页 对方同意,也可以用传真发至对方在本合同首页中写明的传真 号。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义务履行的延误,对方不承担 违约责任。 15.6 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均为可独立履行的。如果本合同 的任何一项条款因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并拟订的 新的条款来取代该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尽管如此,除该被认 定为无效的条款外,本合同的其他各款仍将继续全面有效,双 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5.7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或者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就本合 同事项达成书面补充合同外,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的全部合 同和合意,并取代甲、乙双方先前达成的任何合同、合意、谅 解、明显或默契示的同意、承诺以及其他约束性安排。 15.8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副本肆份, 分别报送审批部门和机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合同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