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工程施工XX 有限公司2016年6月 8日目录一、编制说明 1二、编制依据 1三、活动房参数 1四、集装箱房现场组装与吊装 2五、地基基础要求 3六、防火与配备 3七、验收 4八、使用与维护 5九、拆除与回收 7、编制说明1.1 售楼部集装箱拼装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1.2 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二、编制依据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冷弯薄壁型钢结 构技术规范 GB50018-200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
2、09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 GB/T225975-2010 彩色涂层钢板及钢 带 GB/T12754三、活动房参数1 、底座底座四周为10#槽钢、内撑为8#槽钢590,内撑间通过/ 50X 50的 角钢连系,各杆件间均通过焊接连成一体。底座平面尺寸:长 5900X宽2830X高2750底座各结构构件上一次施工为: 1.5厚镀锌波纹钢板、 30厚防火防水石膏板、装饰面层2、墙体2.1 立柱活动房立柱为 50*50*3.5 的方钢管,钢管下端通过焊接与底座连接, 上端与屋顶方梁( 50*50 方钢管)焊接,方钢在角柱布置四根,在进 深方向还均匀布置三根。2.2 墙体墙体为50厚的绝热用岩棉、矿
3、渣棉彩钢板,周边采用 50宽的“ U” 型薄钢包边以形成整体式围墙, 彩钢板墙与底座等主要受力构件通过 点焊连成一体。墙体高度 2.7m。3、屋顶3.1 屋面骨架结构屋面骨架结构为四周一圈的 50*50 的方钢加中间一根 50*50 的方钢。3.2 屋面板屋面板为 50 厚的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彩钢板,屋面再铺一层 1.5 厚 镀锌波纹钢板,并密封防水处理。屋面板的包边“ U”型钢套与50*50的方钢管点焊连接。4、走廊与顶棚4.1 二层的走廊底座骨架与活动房底座为一体,外面骨架也为10#槽钢,内支撑架为 8#槽钢。4.2 走廊面层为 5 厚的压纹钢板。4.3 走廊护栏为 35 宽*3.0 厚通
4、长扁钢,扁钢下面焊接间距不超 300 的 二根方钢管隔栏。4.4 顶棚骨架为 50*50 的方钢管,方钢焊接在角柱钢上,骨架上铺整 块 50 厚的彩钢板。5、集装箱房自重单个集装箱房自重及使用承载标准值类别 标准值 自重12KN/间底板2.0KN/ m2顶板0.5KN/ m四、集装箱房现场组装与吊装1 、组装 本工程集装箱活动房均为独立单间,组装成二层多间的集体宿舍形 式。将一间活动房吊装叠在另一间上面, 上下二间叠装在一起通过角 上的 4 个角钢缀板用螺栓固定。2、吊装运输 单间的集装箱房在工厂加工成成品后通过运输车辆运输到本工程施 工现场后,采用15T汽车吊吊装至指定位置。吊装时采用四根钢
5、丝绳在角上的 4 个角钢缀板用螺栓固定。五、地基基础要求 本临时性居住集装箱房按规范要求需进行地基基础设计, 一般需要刚 性砼地基面,且不允许下沉或变形开裂; 如果地基在回填土上需进行夯实,基础如下施工:砼毛地坪面(素土夯实、 200 厚原有素砼面层、再浇筑 100 厚 C20 钢筋砼)六、防火与配备1、本居住式集装箱房是由自身具有防火、绝热性的岩棉、矿渣棉的 彩钢板加工制作。2、场地内的集装箱房间距、消防通道的布置、防火间距、消防楼梯 的数量与布置, 灭火器的布置位置与数量等均符合 施工现场临时建 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和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沪DGJ08-114-200
6、5)的相关要求。集装箱房周边应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3.5m。使用功能作为 宿舍时耐火等级为三级,最大层数 2层,最大允许长度100m,每层 最大允许面积1200 m2;防火间距:距离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的间距应大于25m。成组布置 的集装箱房,每组不超过10幢,每幢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 3.5m,组 与组之间不得小于 10m。安全疏散:当集装箱房为 2 层时,应设置 2 个疏散楼梯,房间至疏散 楼梯的距离不得大于20m;疏散楼梯和走廊的宽度不应小于 1m;外 走廊栏杆离地高度不应低于1.05m;室外疏散娄底栏杆高度自踏步前 缘起步不应低于 1.1m七、验收1 、安装施工完成后进行一次性验
7、收2、 验收质量按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附录C 的规定执行。3、质量验收提供如下文件资料3.1 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3.2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及进场复验收报告、验收记录;3.3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3.4 混凝土等地基强度报告4、集装箱房4.1 各分项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标准; 4.2质量控制资料和其他资料人间完整;4.3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复验结果符合要求。八、使用与维护1 、使用1.1 临时建筑使用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卫生防疫、消防、生活设施 的使用和生活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1.2活动房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使用。1.3 活动房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时, 应对房屋结构和
8、围护进行全面检查, 并对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1.4 定期对生活区住宿人员进行安全、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 保护等宣传教育。1.5 应建立临时建筑防台防汛等灾害的应急预案,在风暴、洪水、雨雪来临前,组织全面检查,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1.6 集装箱房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更改原设计的使用功能。楼面的使 用荷载不宜超过设计值, 当楼面的使用荷载超过设计值时, 应对结构 进行安全评估。1.7 集装箱房在使用过程中, 不得随意开洞、 打孔或对结构进行改动, 不得擅自拆除隔墙和围护构件。1.8 严禁擅自安装、改造和拆除临时建筑内的电线、电器装置和用电 设备,严禁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用电
9、设备。1.9 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品。1.10 使用空调、采暖设备的临时建筑,其室内温度控制应符合施工 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第8.3.3条、第8.3.4条的规 定。2、维护2.1 组织相关人员对临时建筑的施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应 建立相应的使用台账记录。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应 及时采取处理措施。2.2 周转使用规定年限内的活动房重新组装前,应对主要构件进行检 查、维护,达到质量要求的方可使用。2.3 集装箱房配件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2.3.1 承重架焊缝不得开焊,锈蚀严重的焊缝应进行除锈补焊; 2.3.2构配件的活动链接部
10、位维修后应涂抹防锈油保护;2.3.3当构配件和板材产生弯曲变形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3.4 当门窗及配件出现断裂、损坏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九、拆除与回收1 、一般规定1.1 临时建筑的拆除遵循“谁安装、谁拆除”的原则;当出现可能危 及临时建筑整体稳定的不安全情况时,应遵循“先加固、再拆除”的 原则。1.2 拆除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及采 取相关的防尘降噪、堆放、清除、废弃物等措施,并应按规定程序进 行审批。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1.3 拆除施工前,应做好拆除范围内的断水、断电、断燃气等工作。 拆除过程中,现场用电不得使用被拆临时建筑中的配电箱。1.4 拆除施工应符合环保要求,拆下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 理。楼面、操作平台不得集中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宜 按规定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1.5拆除施工区域周围应设置围栏、挂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 无关人员逗留。 当遇到 5 级以上大风、 大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不得 进行临时建筑的拆除作业。1 .6拆除高度在 2m 以上的临时建筑时,作业人员应在专门搭设的脚 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严禁作业人员站在待拆构件上作业。1.7 拆除结束后,场地及时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