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基本情况(报团市委)11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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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基本情况一、园区全称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园二、园区照片三、园区简介本创业园由共青团龙泉驿区委员会按照“学生主体、市场主力、政府主导”的原则建立。截至目前共建成三个孵化载体:以汽配加工制造、软件设计研发为主的科技创业园,以创意创作为主的文化创意园和以种养殖业为主的农业创业园。四、园区扶持政策(一)创业补贴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孵化创业项目或创办创业实体的;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孵化创业项目或创办创

2、业实体的(含在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创办农业合作社、或受雇于农业合作社的职业经理人);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按项目给于10000元的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办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之后)。2、进入创业园的工业项目,租生产用房的按照第一年100%、第二年50%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不超过2.4万;对于农业项目,三年内分别给予养殖(种植)场所50%的租金补贴,每个项目补贴的面积不超过5亩,年租金补贴不超过1500元/亩。3、对入区的经科技部门认定的开展高端技术服务、 研发检测的科技服务类项目,区财政按

3、照20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最高 40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二)创业奖励1、大学生创业个人或团体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奖励的创业项目,分别按获奖等级给予1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现金奖励;被国家级、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创业项目,给予1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现金奖励。2、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的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向创业项目税务登记所在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资金。按企业申报时前一个月实际录用在岗并为其连续缴纳

4、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人数,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3、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4、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

5、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三)创业服务所有自主创业愿望强、有一定创业潜力和培训需求的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一次免费的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内容含SIYB培训、创业实训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的其它促进创业的培训项目。在校大学生需要参加创业培训的,直接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不需要缴纳培训费用。(四)知识产权资助1、申请中国(含港澳台)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申请中国(含港澳台)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2

6、、申请中国(含港澳台)实用新型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800元;申请中国(含港澳台)实用新型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元。3、申请中国(含港澳台)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400元(不支持权益人为自然人的专利)。4、申请国外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0元(同一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和地区,不支5、中国(含港澳台)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中国(含港澳台)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6、中国(含港澳台)实用新型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元;中国(含港澳台)实用新型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元。7、中国(含港澳台)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200元(不支持权益人为自然人的专利)。8、申请涉外职务

7、发明专利获得授权证书的,每件资助10000元(同一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和地区,不支持权益人为自然人的专利)。(五)融资支持1、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由财政部门按现行政策给予贴息,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2、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获得天使投资的,市科技局给予所获天使投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资助。高校毕业生创办的科技企业通过社会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市科技局按其发生担保费50%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其发生的贷款利息,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8、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30%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3、对近3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且获得一年期(含一年期)以上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区财政给予基准利率40%贴息补贴,担保贷款给予担保费40%的补贴。(六)运营支持1、对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入区新领办的企业,区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 40 万元的资金支持。2、对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的创业企业和大学生创业团队, 区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持。(七)科技服务补贴1、实施“科技创新券”计划,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大学生创业团队购买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科技中介服务,区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2 万元的资助。2、支持

9、高校、院所、企业以及各类创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活动,区财政按活动实际支出的 20%给予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资金补助。3、对企业参加成都市及我区组织的本地名优创新产品的全国展销活动和重点工业展览,区财政按展位费的40%给予 不超过4万元的补助。(八)科技成果资助1、对区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区财政按研发投入的 10%给予最高50 万元的资金支持。2、对企业吸纳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的,区财政按照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 3%给予补贴,单个技术合同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每户企业单一年度不超过 100万元。五、园区详细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888号总部经济港G组团3号楼六、园区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邓琦、梁珂联系方式:88450655、88450656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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