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通风标准[土建建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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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房通风、除尘标准1 厂房通风标准1.1 炼钢车间、烧结车间、轧钢车间、发电主厂房、钢渣处理车间等放散热、有害物质的建筑物,必须采用全面通风,当全面通风不到卫生标准要求时,应辅以机械通风。1.2 在厂房自然通风设计中,必须合理协调进、排气口面积,力求进气口面积大于等于排气口面积。1.3 厂房的设计必须克服进气短流问题。轧钢、炼钢车间厂房设置在厂房吊车轨面以上的高侧窗,不宜设计为开启窗,宜采用造价低廉的固定式采光带,但是考虑到吊车检修时操作人员的换气需要,尚须每隔一定距离在该采光带上设置一个换气口。1.4 对于金工车间、制作车间、维修车间等辅助车间。两跨及以下厂房,可以利用高侧窗进行通风换气,多

2、跨厂房则必须结合采光需要,设置足够的天窗,以解决通风换气及采光问题,同时应在屋面上设置隔热措施。1.5 厂房的主进风面宜布置在东侧。当放散有粉尘或有害气体时,在其背风侧的空气动力阴影区内的外墙上,应避免设置进风口。屋顶处于正压区时应避免设排风天窗。1.6 当进风口中心高于2.0m时,应考虑进风效率降低的影响;当车间内有工艺或通风等机械排风时,应考虑自然通风量的减少和对室内余压的影响。1.7 为保证热车间自然通风的稳定性,在计算自然通风时仅考虑热压作用。在进风口以上的建筑物周边宜设外围护结构,防止横向气流对热压通风的不利影响,仅在有行车平台的部位设置适量的上侧窗,以利其通风。1.8 轧钢、炼钢等

3、热加工车间,厂房通风均应采用避风天窗。1.9 稀油站、液压站等应设置机械通风,进风口处应采用空气过滤器。1.10 当建筑物一侧与较高建筑物邻接时,为了防止避风天窗或风帽倒灌,其各部尺寸,应符合图1-1和表1-2的要求。图1-1 避风天窗或风帽与建筑物相关尺寸(a) 避风天窗与建筑物的相关尺寸;(b)风帽与建筑物的相关尺寸表1-2 避风天窗或风帽与建筑物的相关尺寸Z/a0.40.60.81.01.21.41.61.82.02.12.22.3(L-Z)/H1.31.41.451.51.651.82.12.52.93.74.65.6注:当Z/a2.3时,建筑物的相关尺寸可不受限制。1.11 厂区的建

4、筑群布置应采用自由式或行列式,防止庭院式布置。行列式布置时,厂房的纵轴应南北布置,以使所有的厂房都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为避免建筑物相互遮挡风流,或错列布置,或前、后幢建筑保持一定的间距,如图1-3所示。图1-3 相邻建筑物之间距离2厂房的事故通风2.1 公司炼钢一次除尘风机房、调压站、富氧站等有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气体的生产厂房,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事故排风的排风量应根据工艺资料计算确定,当缺乏上述资料时,应按每小时不小于房间全部容积的8次换气量确定。2.2 事故排风宜由经常使用的排风系统和事故排风的排风系统共同保证,但必须在发生事故时,提供足够的排风量。2.3 事故排风的通风机,

5、应分别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开关,其供电系统的可靠性等级,应由工艺设计确定,并符合国家现行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以及其他有关规范的要求。2.4 事故排风的吸风口,应设在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物质散发量可能最大的地点。当发生事故向室内放散密度比空气大的气体和蒸汽时,吸风口应设在地面以上0.31.0m处;放散密度比空气小的气体和蒸汽时,吸风口应设在上部地带,且对于可燃气体和蒸汽,吸风口应尽量紧贴顶棚布置,其上缘距顶棚不得大于0.4m。2.5 事故排风的排风口,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当排放的空气中含有可燃气体和蒸汽时,事故通风系统的排风口,距发火源不应小于30m。2.6 设计

6、事故排风时,在符合上述要求的条件下,可在外墙和外窗设置轴流式通风机向室外排风,但应采取防止气流短路的措施。3 厂房除尘标准3.1 废气、粉尘排放标准及厂房内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3.1.1 厂房及厂区废气、粉尘排放应符合表3-1的规定。表3-1工业废气粉尘排放标准生产工艺及其设备最高容许排放浓度(mg/m3N)新建厂现有厂烧结原料系统150150成品矿系统150150机尾系统150150机头150300带式球团150150竖炉球团150300耐火镁石、白云石、石灰石(包括孰料)等耐火材料的破碎、筛分、混合及转运点等150150硅石、粘土、高铝矾土(包括孰料)等耐火材料的破碎、筛分、混合及转运点

7、等100100炼铁高炉出铁厂(一次烟尘)150200贮矿(料)槽、烧结矿、焦炭、铁矿料槽150200原料转运站150200炼钢氧气顶吹转炉未然法半燃烧法(不降罩操作)燃烧法100150200200连铸,火焰切割机150150电炉150200炉外精炼、铁水脱硫站等150150其他:散装料转运站、辅助物流破碎等150200轧钢连轧精轧机150200机械清理机150200火焰清理机150150铁合金精炼电弧炉200200回转窑200200其他:辅助物流及成品破碎、转运点等1501503.1.2 厂房内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应符合表3-2;表3-2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序号物质名称最

8、高容许浓度(mg/m3)1一氧化碳30(24ppm)2二氧化硫163钒铁合金14氟化氢及氟化物(换算成F)15氧化锌56氧化氮(换算成NO2)5注:表中最高容许浓度,是工人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所不应超过的数值。工作地点系指工人为观察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如生产操作在车间内许多不同地点进行,则整个车间均算为工作地点。一氧化碳的最高容许浓度在作业时间短暂时可予放宽:作业时间1小时以内,一氧化碳浓度可达到40ppm,半小时以内可达到80ppm;1520min可达到160ppm在上述条件下反复作业时,两次作业之间须间隔2h以上。3.2 高炉出铁场除尘。高炉出铁场除尘应在出铁口、铁沟、

9、渣沟、撇渣器、摆动流嘴或铁水罐等工位采取除尘措施,必要时设置二次除尘系统。3.2.1 出铁口宜采用侧吸加顶吸的烟尘捕集方式,铁沟和渣沟宜加盖。3.2.2 撇渣器宜设可拆卸式密闭罩。摆动流嘴宜采用顶吸或侧吸的烟尘捕集方式。3.2.3 铁水罐宜采用顶吸的烟尘捕集方式。3.3 烧结车间除尘。3.3.1 烧结机头除尘系统宜采用电除尘器。电除尘器入口应设冷风阀及温控装置,壳体应保温,电场流速宜小于等于1.1m/s。3.3.2 烧结机尾除尘。3.3.2.1 机尾热矿卸料、破碎、筛分、输送等工位应采取除尘措施。3.3.2.2 烧结机尾应设大容积密闭罩,并将密闭罩延伸到最后一节真空箱总长的1/31/2 部位。

10、3.3.2.3 烧结机尾除尘系统宜选用袋式除尘器。3.3.2.4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宜返回配料室,或送往附近的粉尘处理室统一处理回收。3.4 铸铁厂房除尘。铸铁机的翻罐浇注工位应采取除尘措施,铁水流槽上部宜设容积式集尘罩。铸铁机除尘系统宜采用袋式除尘器。3.5 转炉车间除尘。3.5.1 混铁炉兑铁水和出铁水时均应采取除尘措施。顶部兑铁的混铁炉宜设吹吸式气幕罩、导流式屋顶罩。侧面兑铁的混铁炉,宜将混铁炉兑铁槽和兑铁口整体密闭,在密闭罩顶部两侧设排烟口。混铁炉倒铁水工位宜设容积式密闭罩(铁水罐脱钩平台移动受铁水)或吹吸式气幕罩(铁水罐不脱钩吊车移动受铁水)。 混铁炉兑铁水和出铁水排风管路上应设切换阀

11、门,并与生产工艺联锁控制。3.5.2 铁水预处理除尘,应在铁水预处理处设置除尘罩。3.5.3 转炉厂房一次除尘。转炉煤气(一次烟气)宜采用未燃法予以净化回收,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安全和防爆措施。转炉煤气(一次烟气)净化可采用湿法或干法工艺。3.5.4 转炉厂房二次除尘。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系统应对转炉采取密闭措施,设炉前集尘罩和炉后集尘罩,炉前集尘罩上沿悬挂活动帘。在炉后操作平台下设挡烟导流板。转炉二次烟气除尘系统中炉前集尘罩和炉后集尘罩抽风点宜用阀门转换。转炉二次除尘宜设独立除尘系统,采用袋式除尘器。3.5.5 炼钢车间吹氩处应设置集尘罩,兑铁水处、炉前宜在屋顶上设置集尘罩。转炉车间渣跨如要对转炉渣进行处理时,宜对渣跨四周用彩钢板封闭,在钢渣处理位置上方设置集尘罩。3.5.6 炼钢精炼炉除尘。钢包精炼炉应配炉盖罩和排烟弯管,采用移动式滑套与固定排烟管连接,排烟量宜用滑套或阀门调节。 精炼炉排烟点宜与上料系统抽风点合设一个除尘系统。若精炼炉工艺操作产生火星,且炉体至袋式除尘器的排烟管道较短时,除尘器之前应设置火花捕集器。7行业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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