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第九章资源税类会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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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会计第九章资源税类会计第九章 资源税类会计第一节 资源税会计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会计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第四节 耕地占用会计学习目标(一)知识目标了解资源税类的相关基础知识;掌握资源税类应纳税额的确定;掌握资源税类的会计处理;能够进行资源税类的纳税申报。(二)技能目标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具备运用理论知识进行资源税类会计处理的能力。第一节 资源税会计一、资源税概述(一)资源税的概念及开征的意义11. 资源税的概念2. 资源税开征的意义(二)资源税的纳税人(三)资源税的税目和税额1. 一般规定资源税的税目包括7大类:(1)原油(2)天然气(3)煤炭(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2、5)黑色金属矿原矿(6)有色金属矿原矿(7)盐2. 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四)资源税的税收优惠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源税的计税依据2. 应纳税额的确定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代扣代缴资源税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三、资源税的会计处理(一)会计科目的设置“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二)会计处理1. 销售应税矿产品的会计处理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实际上缴税金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2. 自产自用应税矿产品的会计处理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3.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会计处理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时,借:材料采购?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

3、费应交资源税企业在实际上缴资源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4. 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会计处理企业在购入液体盐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材料采购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企业将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企业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税额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税额后的余额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四、资源税的税收管理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 纳税期限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3. 纳税地点(1)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2

4、)如果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3)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再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划拨。(4)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也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会计一、土地增值税概述(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1. 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

5、税。2.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2)征税范围比较广(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4)实行按次征收(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三)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 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四)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

6、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五)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定其他收入实物收入货币收入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定(六)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 房地产开发成本3. 房地产开发费用4.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 其他扣除项目(七)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2. 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的税收优惠3. 个人转让房地产的税收优惠二、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增值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允许扣除项目金

7、额速算扣除系数三、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一)会计科目的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二)会计处理1.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核算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2.其他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核算转让房地产时,应按照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企业实际上缴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四、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管理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2.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3.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8、2.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1)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2)征税范围广(3)实行差别幅度税额(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1)大城市1.530元。(2)中等城市l.224元。(3)小城市0.9l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l2元。(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2.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确定:全年应纳

9、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时,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在上缴税金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纳税期限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 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第四节 耕地占用税会计一、耕地占用税概述(一)耕地占用税的概念及特点1. 耕地占用税的概念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2. 耕地占用税的特点(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2)根据不同地区,制定差别税额(3)一次征收,单环节征税(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二)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三)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四)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差别税额)(五)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二、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三、耕地占用税的会计处理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四、耕地占用税的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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