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资料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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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一、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1)二、柳州市“三制”、“四有”、“五统一”和相关制度、办法(一)“三制”1、乡村医生聘用制 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聘用办法(试行)(7) 附件:(1)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拟聘人员计划表(10) (2)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招聘申请表(11) (3)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拟聘人员审批表(12) (4)柳州市乡村医生聘用合同(样式)(13) (5)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负责人聘用协议(21)2、乡村医生绩效工资制(1)柳州市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方案(试行)(23)附件:柳州市乡村医生

2、绩效考核评分标准(25)(2)柳州市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办法(试行)(30)(3)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31)附件: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分标准(32)3、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1)柳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8)(2)柳州市社会保险缴费一览表(40)(二)“四有”1、柳州市村卫生室门诊日志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41)附件:(1)柳州市村卫生室门诊日志(43)(2)柳州市村卫生室死亡登记表(44)2、柳州市村卫生室处方管理办法(试行)(45)3、柳州市村级门诊统筹和票据管理办法(试行)(47)附件:(1)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报帐流程图

3、试行)(49)(2)柳州市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月报表(50)(3)柳州市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人员花名册(51) 4、柳州市乡村两级双向转诊管理办法(试行)(52)附件:(1)柳州市村级双向转诊流程图(54) (2)柳州市村卫生室病人双向转诊登记本(55) (3)柳州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56) (4)柳州市村级高血压双向转诊临床标准(58) (5)柳州市村级糖尿病双向转诊临床标准(60)(三)“五统一”1、统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柳州市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基本职责、任务(62) 附件:(1)柳州市居民健康档案花名册(65)(2)柳州市村卫生室健康教育活动情况一览表(

4、66)(3)柳州市村卫生室上级下发宣传资料情况登记表(67)(4)柳州市村卫生室宣传板报底稿情况(68)(5)柳州市出生儿童情况一览表(69)(6)柳州市新生儿月报表(70)(7)柳州市村卫生室免疫规划针对性传染病登记表(71)(8)柳州市村卫生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表(72)(9)柳州市村卫生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情况登记表(73)(10)柳州市村卫生室冷链测温记录(74)(11)柳州市村卫生室结核病人转诊登记表(75)(12)柳州市村卫生室结核病病人归口管理情况登记表(76)(13)柳州市法定传染病登记表(77)(14)柳州市村卫生室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登记本(78)(15)柳州市村卫生室医疗

5、过失医疗事故报告登记表(79)(16)柳州市村卫生室一次性注射器购进登记表(80)(17)柳州市村卫生室医疗废物上交登记表(81)(18)柳州市村卫生室紫外线灯消毒记录表(82)(19)柳州市村卫生室04岁以下儿童花名册 (83)(20)柳州市村卫生室5岁以下儿童肺炎病例登记表(84)(21)柳州市村卫生室5岁以下儿童腹泻病例登记表(85)(22)柳州市村卫生室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管理登记表(86)(23)柳州市村卫生室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表(87)(24)柳州市孕产妇管理登记表(88)(25)柳州市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花名册(89)(26)柳州市高血压病病人管理登记表(90)(27)柳州市糖

6、尿病病人管理登记表(91)(28)柳州市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登记表(92)(29)柳州市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93)(30)柳州市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94)2、统一药品器械管理柳州市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办法(试行)(95)附件:柳州市增补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目录(96)柳州市村卫生室器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103)附件:(1)柳州市村卫生室基本器械设备统计表(104)(2)柳州市村卫生室器械设备档案卡、设备使用维修情况登记表(105)3、统一财务管理柳州市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办法(试行)(106)4、统一人员调配 柳州市村卫生室人员调配办法(试行)(107) 附件:1.柳州市 村人口分布情况一览表

7、108) 2.柳州市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情况一览表(109) 3.柳州市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责任辖区(110)5、统一管理制度基本制度(共20项)(1)村卫生室工作制度(111)(2)乡村医生主要职责(111)(3)门诊日志登记制度(112)(4)处方管理制度(113)(5)药房工作制度(114)(6)双向转诊制度(116)(7)财务管理制度(116)(8)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17)(9)消毒隔离制度(117)(10)安全注射工作制度(117)(11)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18)(12)健康教育制度(118)(13)传染病管理制度(119)(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制度(119)(15)预防接种

8、工作制度(120)(16)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20)(17)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121)(18)老年人保健工作制度(121)(19)慢病非传染病性疾病管理制度(122)(20)卫生监督协管村卫生室职责(122)其他制度(1)预防保健工作制度(124)(2)卫生防疫工作制度(124)(3)妇幼保健工作制度(125)(4)诊疗工作制度(125)(5)巡诊、出诊工作制度(126)(6)药品购销制度(126)(7)设备管理工作制度(127)(8)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128)(9)国家一类疫苗免疫接种程序(129)(10)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130)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

9、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我市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管理,加快推进我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号)、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卫农卫20115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村卫生室设置规划和建设目标根据广西村卫生室规范建设工程(20102011年)实施方案要求,从

10、2010年起,花两年时间健全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政府建立的村卫生室的建设目标,并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形成政府主导的村卫生室服务体系。乡镇卫生院是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主体。要积极做好政府参谋,科学制订好本乡镇村卫生室设置规划,合理选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卫生所(室)规划化建设设计手册要求设计建设村卫生室,确保建好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管理并发挥作用。二、村卫生室职责和任务(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开展村级社区调查诊断、了解社区居民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完善各项相关资料。2、配合卫生院开展周期性健康检查等工作。(二)健康教育 1、针对老年人、妇女

11、儿童、残疾人、慢性病的等特殊人群,开展相应的健康教育。 2、大力开展社区、农村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3、开展辖区居民健康教育活动(每季度至少1次)4、在辖区内开设健康课堂,定期开设健康讲座。(每2个月至少1次)。5、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至少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6、发放各种健康教育资料及健康处方等。(三)免疫规划做好辖共内免疫规划相关工作,配合卫生院落实定点接种、巡回接种工作,完成预防接种任务,实现预防接种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免疫规划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做好门诊日志记录,并重点关注发热、腹泻等重点病例。2、做好辖区内传染病疫情监控

12、发现疑似病人或集中发病状况及时报告并初步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传染病疫情。3、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制度的、程序,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相关工作。(五)儿童保健1、及时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2、为卫生院医生入户对新生儿访视引路,或根据卫生院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承担辖区内新生儿访视任务。3、及时督促、通知儿童到当地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六)孕产妇保健1、掌握辖区内的孕情,了解孕妇的基本健康状况和生育状况,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对孕妇及其家庭的保健指导。2、按孕产妇系统管理要求,做好孕妇的产前检查工作,对围产期妇女定期随访和家访。3、开展高危孕产妇筛查工作,对高危孕妇建立专档管

13、理,配合卫生院落实高危孕妇追踪月报制度,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4、开展产后家庭访视,提供产后恢复、产后避孕、家庭生活调整等方面的指导。(七)老年人保健1、掌握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2、为65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配合好卫生院对老年人开展周期性健康检查,及时完善健康档案。3、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护指导意外伤害的预防、自救和他救。(八)慢性病管理1、组织、督促辖区内35岁以上居民到卫生院接受慢性病筛查。2、建立辖区内慢性病人名册。3、为卫生院医生入户随访引路。4、按时督促慢性病人到卫生院接受健康检查。5、按卫生院的要求做好辖区内慢性病患者卫生保健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

14、对慢性病患者的随访,并做好相关记录。(九)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1、做好辖区内精神病患者调查的基础性工作,配合卫生院筛查可疑病例。2、建立确诊患者名册,并密切关注其病情变化状况。3、配合卫生院做好辖区内重性精神病患者卫生保健及随访工作。(十)卫生监督协管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事件,以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要立即报告卫生院,并协助调查。(十一)结合实际开展基本医疗服务1、运用适宜的中西医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2、做好恢复期病人康复服务。3、做好慢性疾病康复服务。4、因地制宜,开展基本医疗服务。5、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建立健康

15、档案,开展康复知识宣传教育。6、开展出诊、巡诊服务。7、及时转诊疑难、重危病人。8、提供健康咨询服务。9、开展家访和随访服务。10、开展医疗救助热线电话开展医疗预约服务。(十二)承担以下工作1、与卫生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2、指导辖区内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抓好改水改厕,灭“四害”及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掌握本村改水改厕基本数据。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落实月巡周报制度及时按程序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初步采取相应措施及有效处理。4、按规定做好安全注射工作。5、开展卫生信息收集汇报以及各项基础性数据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三、村卫生室人员聘用及管理(一)纳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6、的村卫生室人员主要从以下三个途径产生。1、聘用具备乡村医师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2、由乡镇卫生院派驻有资格人员。3、向社会招聘有乡村医师或执业助理资格的医务人员。(二)实行“三制”管理1.实行乡村医生聘用制。原则上按每千人口配置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同时至少有一名女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聘用在政府建的村卫生室执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乡村医生聘用办法,明确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等事项。乡村医生聘用基本程序为:公布任职基本条件;个人提出申请;考核、考试;公示考试结果;确定拟聘名单;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乡村医生任职至少符合以下基

17、本条件:遵纪守法,热爱农村卫生工作;本县(市、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但专业技术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以上。2.乡村医生实行绩效考核制。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村卫生室主要承担区域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报酬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原则,根据服务人口、服务质量等考核内容确定乡村医生补助。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可统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疗服务收入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等多种渠道给予解决。各地要根据广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桂卫农卫201152号)中的广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标和广

18、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制定本地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方案和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办法,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和乡村医生续聘的主要依据。3.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乡村医生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参加养老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人社部门沟通和协调,为乡村医生提供参保政策、信息。乡村医生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可由乡镇卫生院协助办理参保手续。四、村卫生室业务管理(一)基本医疗业务规范村卫生室服务行为,基本医疗工作要做到“四有”。1.看病有登记。村卫生室要有门诊日志和传染病报告登记册等。门诊首诊及复诊必须登记在册,项目规范齐全。2.用药有处方,诊治病人开具合格

19、处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村卫生室处方管理办法。村卫生室处方由各县(市、区)统一制作。3.诊疗收费有票据。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药品目录及价格上墙公示,统一使用自治区印制的村卫生室诊疗收费发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村卫生室收费票据管理办法。4.病人转诊有登记、记录。村卫生室要有病人转诊登记本。病人转诊办法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二)业务工作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业务工作实行“五统一”1.统一药品和器械管理。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用药由乡镇卫生院按进价统一调拨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要在自治区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用药,做到规范用药,合理用药;村卫生室的医疗

20、器械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配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统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统一按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建立,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由乡镇卫生院统筹安排。3.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财务收支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设立账簿。其分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协商确定。乡村医生工资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发放。4.统一人员调配。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乡村医生,聘用的乡村医生可在乡镇范围内实行统一调配,不服从统一调配的乡村医生不予执业。5.统一管理制度。县级卫

21、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行业规范和个人职责以及权利义务。乡镇卫生院统一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各项考核工作。五、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和人员退出机制按照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由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综合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得分90%以上为优秀等次,得分8090%为良好等次,考核结果与待遇报酬挂钩。得分7080%为合格等次,得分低于70%为不合格等次,对于考核得分低于70%的村卫生室和人员,给予一个月的时间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由村卫生室提出重新考核申请,考核结果仍不合格的,对所在村卫生室人员予以解聘。柳州市乡村卫生服

22、务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聘用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拓宽乡村医生选人用人渠道,规范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机制保证我市农村居民获得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纳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聘用。二、聘用原则1、乡村医生聘用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

23、则。2、乡村医生招聘录用工作由县卫生局委托村卫生室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3、乡村医生聘用人数原则上按辖区人口1/1000配备,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4、乡村医生聘用实行绩效考核和人员退出机制。三、乡村医生基本聘用条件拟聘用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取得广西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三)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若有特殊专长者,可适当放宽;(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应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五)能根据工作需要,服从调配;(六)在符合上述条件后具备以下条件的乡村医生优先聘用:1、具备一定电脑操作水

24、平;2、具有二年以上农村卫生工作经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3、符合条件的女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优先考虑一人);4、年龄在45岁以下者。四、聘用程序及要求(一)在招聘乡村医生前乡镇卫生院需制定人员招聘计划书,报县卫生局审核批准,招聘计划书应包括如下内容:1、村卫生室名称,拟招聘乡村医生数;2、拟招聘人员资格条件;3、招聘方式及时间安排等。(二)招聘计划书经县卫生局批准后,由乡镇卫生院发布招聘信息。(三)报名人员经所在乡镇卫生院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公示考核或考试结果。对考核或考试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四)卫生院以书面形式将拟聘人员名单、岗位及相

25、关资格证明材料报县卫生局审批。(五) 县卫生局对聘用人员,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由其所在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五、乡村医生聘用后的管理(一)对聘用的乡村医生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工作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二)村卫生室负责人由乡镇卫生院从聘用人员中择优聘任,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聘任工作可采取所在村卫生室推荐和乡镇卫生院集体研究决定两种方式进行。聘任时应综合考虑从业资格、从业年限、年龄、业务技术水平、责任心及群众满意度等因素,具备相应条件者优先考虑。(三)乡镇卫生院应为聘用人员及时建立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四)乡镇卫生院可对聘用的乡村医

26、生在辖区的村卫生室之间相互调配使用,不服从调配者可以解聘。(五)所有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按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六)乡村医生经聘用即实行绩效工资制和养老保险制。附件:1.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拟聘人员计划表 2.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招聘申请表 3.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拟聘人员审批表 4.柳州市乡村医生聘用合同(样式) 5.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负责人聘用协议附件1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拟聘人员计划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村卫生室名称辖区人口数拟聘人员数备注卫生局审批意见签字盖章 年月 日附件

27、2 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招聘申请表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籍贯现住址毕业院校专业参加工作时间获得何种执业资格取得资格时间个人简历:申请意向: 申请人: 申请日期:注:在交申请表同时交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和带原证来查验.附件3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拟聘人员审批表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相片学历专业执业资格从事农村卫生工作年限拟聘村卫生室健康 状况个人简历考核结果年月日卫生院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县卫生局审批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4编号: 柳州市乡村医生聘用合同(样式)聘用单位(甲方):受聘人员(乙方): 受聘人员工作村卫生所(室): 填 写 说 明1、本

28、聘用合同书根据、 制定,作为乡镇村卫生所(室)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29、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执行:(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村卫室从事 岗位的工作。(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1、 2、 3、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

30、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三、岗位纪律(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四、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

31、标准如下:基本医疗收入;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财政安排的乡村医生专项补助;是一般诊疗收入。(村卫生所收入在留取10%的发展资金后,其余收入均可作绩效工资发放)其他: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统一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五、聘用合同的变更(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

32、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六、聘用合同的解除(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2、3、4、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4、被判处拘役、有期徒

33、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6、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4、1、在试用期内的;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4、依法服兵役的。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七)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七、聘用合同的终止(一)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限届满;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八、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附件五)。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36、但最长不超过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限。九、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2)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产权、技术秘密等,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

37、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三)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1、 2、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一) (二) 十一、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十二、附则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有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2、本合同一式四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一份交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5柳州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负责人聘用协议甲方:卫生院法人代表:乙方:男(女)岁文化 职称 政治面貌执业资格 为落实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甲方经考核决定聘用乙方担任镇村卫生室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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