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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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苏省电力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江苏省电力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公司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对公司和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与社会稳定事件,减少事故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与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 年17 号令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监安全 200961 号)、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 (电监安全 200922 号)、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安监

2、2007110 号)、江苏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并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内容。公司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要求,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公司安全稳定局面。第二章应急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系统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领导体系。江苏省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华东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接受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华东电网公

3、司应急组织机构的领导;领导、指挥公司系统各类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第五条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应急办公室和稳定应急办公室,分别设在安全监察部和办公室(研究室) 。主要职责是: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别负责公司安全和稳定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省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和稳定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各类应急预案的准备和执行情况等;协调制定、修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督促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协调;传达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工作需要,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4、原则,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工作。一般情况下,电网事故、人身事故、设备事故、信访稳定和舆情事件以及基建工程、供用电、农电、信息网络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分别由调度通信中心、 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基建部、营销部、农电工作部、科技信息部等部门牵头负责。如突发事件涉及多类事故和多个部门,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开展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部门。同时,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分别由物资部、通信中心、机关工作部、安全监察部、 新闻中心负责物资供应、 通信保障、后勤保障、治安保卫、新闻发布等工作。第七条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突发事件类

5、别和应急工作需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急工作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及各单位应急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名单及通信联系方式,应报省公司应急办公室备案,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上报。第九条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需要,将应急领导小组转变为应急指挥部,或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组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或委派其他副组长担任。第三章应急预案体系第十条公司系统建立上下对应、 内外衔接、完善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体系一般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公司和各单位应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一个总体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各职能部门应针对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制订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依据国家电监会有关规定,典型目录见附录 A。各基层单位和部门应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在详细分析现场风险和危险源的基础上,针对典型的突发事件类型,制订现场处置方案,明确具体处置

7、流程和措施。现场处置方案一般分人身事故类、电网事故类、设备事故类、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类、火灾事故类等。依据国家电监会有关规定,典型目录见附录 B。第十二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根据需要成立编制工作小组,广泛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事故案例等资料,分析、评估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资源,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保证预案的适应性、 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第十三条公司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符合电网安全生产特点及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与公司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

8、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内容应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上级单位或其它单位的预案相互衔接。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写格式应规范、统一,符合国家电监会、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或导则的要求。第十五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评审;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处置程序复杂、技术要求高的现场处置方案应组织进行评审。 应急预案修订后, 视修订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评审。总体应急预案的评审由本单位应急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项应急预案的评审由该预案编制责任部门负责组织;需评审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由该方案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评审。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组应包括应急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9、涉及网厂协调和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应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评审。第十六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评审后,应由本单位应急办公室统一编号,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并按规定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第十七条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修订结果应当详细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一)企业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的 ;(二)企业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

10、六 )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的 ;(七)电力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的。第四章应急保障体系第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应积极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技术装备建设,完善应急通信手段,构建应急工作平台,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第十九条应建立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将所需资金应纳入年度资金预算,满足应急管理、抢险救灾等工作的要求。第二十条公司各单位应根据电网生产、治安保卫、公共卫生、消防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应急队伍应建立常态管理机制, 健全日常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预案演练、装备保养、信息报送、业绩考核等管理制度。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管理严格、反

11、应快速、作风顽强,提高应急能力。第二十一条省公司和各供电公司分层组建电网应急抢修队伍,分别重点承担不同电压等级和区域的电网抢修任务。人员数量应根据管理模式、电网规模、区域大小和出现大面积电网设施损毁的几率等因素综合确定。省公司层面电网应急抢修队伍主要以江苏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专业施工队伍为基础组建,供电公司主要以所辖集体性质施工企业施工人员为基础组建。第二十二条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应充分利用日常生产装备,配备电气专业装备、通讯及定位装备、运输及起重装备、发电及照明装备、生命保障装备、基本生活装备等。视具体情况应增添应急救灾专用装备。500 千伏电网应急救灾专用装备由省公司基

12、建部归口管理,220 千伏及以下电网应急救灾的专用装备由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移动应急发电车由省公司营销部归口管理。应急救灾专用装备应设置专用仓库、场地或货架,建立台帐,制订维护保养手册, 落实必要的防潮、 防霉、保温等措施, 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始终完好可用。第二十三条加强应急抢修物资管理,确保应急抢修物资供应。适当储备电气设备备品备件,并根据电网应急抢修需要,采取异地调拨(备品备件、库存物资、在建项目物资,等)和应急采购的方式确保满足需求。省公司物资部是公司系统应急抢修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第二十四条充分利用调度电话、系统程控电话、外线电话、手机、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适当配备海事卫星

13、电话等装备,完善应急通信手段。利用日常调度值班、行政值班、客户服务中心、应急值班等,建立完善应急信息上传下达的工作机制。第二十五条应用好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应用系统,建立完善应急工作平台,实现与调度、生产、营销等业务应用系统的信息集成,实现上下级企业之间的信息贯通。加强系统运行和维护,定人定责,确保系统运行正常。第二十六条积极利用现有资源,落实场所、装备和技术支撑系统,逐步建设与完善企业应急指挥中心, 并实现上下级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第二十七条依托企业专业骨干和科研机构,组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专家组,开展事故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第五章应急培训与演练第二十八条公

14、司各单位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使各级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启动条件、应急执行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第二十九条公司各单位应加强应急培训工作的管理,将应急培训纳入企业培训规划和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具体内容,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对各级人员的培训。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培训。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应急知识培训。第三十条公司各单位应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制订应急演练 35 年计划,结合实际,有重点、分层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演练一般分为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实战应急演练和桌面应急演练。公司各单位应

15、注重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和实战应急演练,组织多个单位或部门参加,调动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队伍,运用真实装备,模拟真实场景,检验应急实战能力和不同单位和部门、不同应急预案之间的应急联动情况。第三十一条省公司系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合演习,邀请重要用户参加,以加强电网、电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公司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电网调度联合反事故演习,综合考虑电网薄弱环节及季节性事故特点,有针对性地演练各级电网调度、发电厂和变电站之间协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各级运行人员的事故判断

16、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演习,针对重大人员伤亡、电力设施毁坏、重要变电站(发电厂)全停、重要用户停电、台风洪涝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第三十二条应急演练应符合事件发生、 变化、控制、消除的客观规律,注重过程、讲求实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应急演练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 加强组织协调, 统一指挥,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和公共设施、 财产安全,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第三十三条在演练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组织评估组对演练准备、演练方案、演练组织、演练实施、演练效果等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客观评价应急演练情况,分析存在问

17、题,提出整改建议。第三十四条演练结束后,必须组织人员全面总结演练情况,分析演练取得的经验教训,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形成总结报告。第三十五条演练方案、评估报告、总结报告,以及记录演练组织实施过程的相关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应在演练结束后一个月内归档保存。第三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联系, 开展社会停电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社会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第六章应急实施与评估第三十七条为高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公司各单位应加强突发事件风险监测

18、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事件、空间和强度,及时发布警报,提出应急建议。各单位应重点针对电网特殊运行方式、高危作业和恶劣天气,及时发布事故预警,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第三十八条一旦发生对公司和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公司各单位应迅速按照相应应急预案, 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和优先恢复电网供电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抢修受损电网设施,优先恢复重要用户和百姓生活用电。同时,必须加强安全风险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第三十九条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其他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各单位应服从地方

19、政府的应急抢险指挥,按照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所需的电力供应。第四十条在实施应急处置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应急组织机构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同时做好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减小事件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第四十一条电网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组织恢复与重建工作。恢复重建应与防灾减灾相结合,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第四十二条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第四十三条公司各单位应加强应急评估与统计分析工作,对每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相关防范措施进行评估,对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

20、评估,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及损失等情况,并按上级单位及地方政府要求及时上报。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四条公司各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和社会稳定事件防范工作,组织分析本单位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掌握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落实综合预防措施。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江苏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由江苏省电力公司办公室(研究室) 、安全监察部监督执行。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录 A专项应急预案典型目录一、自然灾害类1防台防风应急预案2防汛应急预案3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4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5地

21、质灾害应急预案二、事故灾难类6人身伤亡事件应急处置预案7交通事故应急预案8设备事故处理预案9生产经营区域火灾应急预案10电力通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网络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3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三、公共卫生事件类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社会安全事件类15优质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16重要保电事件处置应急预案17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18新闻危机事件处理应急预案19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附录 B现场处置方案典型目录一、人身事故类1高处坠落伤亡事故处置方案2机械伤害伤亡事故处置方案3物体打击伤亡事故处置方案4触电伤亡事故处置方案5火灾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22、6灼烫伤亡事故处置方案7化学危险品中毒伤亡事故处置方案二、电网事故类8重要输电通道及线路故障处理处置方案9重要变电站、换流站、发电厂全停事故处置方案10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处置方案11电网解列事故处置方案12电网非同期振荡事故处置方案13电网低频事故处置方案14电网应对缺煤引发机组大范围停运事件处置方案三、设备事故类15变电站主变故障处置方案16变电站母线故障处置方案17输电线路倒塔断线事故处置方案四、电力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类18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处置方案19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处置方案20电网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处置方案21信息网络故障处置方案22信息系统故障处置方案五、火灾事故类23变压器火灾事故处置方案24电缆火灾事故处置方案25重要生产场所火灾事故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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