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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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文本图集潮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城市发展战略3第一节 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3第二节 城市性质和职能6第三节 城市规模6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7第一节 区域协调7第二节 市域生态系统和空间管制8第三节 城镇化和城乡统筹11第四节 市域综合交通17第五节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23第六节 市域市政基础设施26第七节 城乡综合防灾减灾29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33第一节 空间布局33第二节 居住用地35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9第四节 工业和仓储用地43第五节 绿地系统和水系44第六节 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49第七节 城市交通52

2、第八节 市政基础设施59第九节 综合防灾减灾69第十节 环境保护74第十一节 城市特色和景观风貌78第十二节 旧城更新80第十三节 地下空间82第五章 规划实施84第一节 规划实施政策和措施84第二节 规划实施保障机制85第六章 附则87附表2-1 城市发展分目标指标体系表88附表3-1 市域空间管制要素表89附表3-2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表92附表3-3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表93附表3-4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表94附表3-5 镇(街道)、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95附表3-6 市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览表1附表3-7 市域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名录2附表3-8 市

3、域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3附表3-9 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览表5附表3-10 市域传统村落与古村落名录7附表3-11 市域自来水厂建设规划表8附表3-12 市域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表9附表4-1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11附表4-2 中心城区居住分区表12附表4-3 中心城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12附表4-4 中心城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13附表4-5 中心城区快速路一览表17附表4-6 中心城区骨架性主干路一览表17第一章 总则第1.1条 编制目的为指导潮州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规,编制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

4、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第1.2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发展理念,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完善城市综合职能,提升潮州市城乡综合竞争力与空间品质,强化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和政府治市理政水平,实现潮州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1.3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

5、2012-2020)、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上位规划;3、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五年行动计划、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0-2020)、汕潮揭城镇群发展规划(2013-2020)等区域发展战略;4、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第1.4条 规划期限2015-2030年。第1.5条 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1、市域:包括湘桥区、潮安区、饶平县及枫溪区管委会,总面积3679平方公里,其中陆域3146平方公里,海域533平方公里。2、中心城区:包含两个组团,共513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凤泉湖组团包括湘桥区、枫溪区全域,以及古巷镇、江东镇的

6、一部分和径南工业园在钱东镇的部分,面积约366平方公里;潮安-高铁组团包括庵埠镇、彩塘镇、沙溪镇、金石镇全域及浮洋镇、东凤镇、龙湖镇的一部分,面积约147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包括湘桥区、潮安区及枫溪区管委会,总面积1417平方公里。第1.6条 地位和作用本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是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编制下层次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涉及空间布局和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不得违背本规划的要求。第二章 城市发展战略第一节 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第2.1.1条 城市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发展理

7、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潮人家园、海丝重镇、绿色凤城、创业都市”为愿景,以国内先进城市为标杆,以陶瓷产业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基础,以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为重点,以包括高铁、城际轨道、高快速路、港口等在内的全市综合运输体系为支撑,以传统文化和滨江景观塑造为特色,坚持文明、宜居、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强区域合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特色文化弘扬,建设区域辐射和影响力强、人口和产业集聚程度高、城市功能完善且城市特色突出的粤东地区副中心城市,全球潮人聚集交流的精神家园,面向海丝发展战略的重要节点,实践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城市以及新兴战略

8、产业集群的现代城市。根据城市发展目标确定指标体系(见附表2-1)。第2.1.2条 发展战略1、人文引领战略(1)文化挖掘策略依托潮州丰富的人文资源,打造旅游中心、门户和节点体系,实现资源的活化利用;结合“海丝”战略,充分发挥“两个潮州”的优势,策划以文化交流为主题的重大城市事件。(2)特色塑造策略通过核心景观节点培育、重点景观廊道建设、特色风貌片区营造,实现全域风景化,全面展现潮州别具特色的人文风貌和生态魅力。(3)优质生活策略以打通城区断头路、建设市域风景道以及建设重大公共服务设施为核心,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提升潮州市民的生活质量,成为宜居城市典范。2、协同发展战略(1)区域协调策略通过交通建

9、设和跨界平台合作开发推进汕潮揭同城化,通过拓展合作范畴强化闽粤合作,通过文化交流和港口贸易开拓海丝之路,通过发展生态经济拓展梅州腹地市场。(2)空间集聚策略通过加强交通联系引导功能互补,依据相关边界划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城乡建设集中开展;结合公服设施建设及绿色开敞空间塑造,激活城乡混杂地区的城镇化建设。(3)平台联动策略依托韩东新城-凤泉湖高新区、高铁新城、闽粤经济合作区(潮州)等重点平台,以空间投放和交通建设为支撑,实现联动发展,成为带动潮州振兴发展的重要支点。3、绿色建设战略(1)生态优先策略通过科学划定生态控制线,构建良好的生态屏障和格局,以有效保护自然资源本底,并为城市发展预留弹性,

10、并通过低冲击开发模式应对极端气候挑战。(2)健康城市策略把各类传统生态空间转变为绿色开敞休闲空间,适应城市生活快节奏中市民对于健康生活的需求,提升潮州市城市宜居水平,并带动生态旅游经济发展。(3)绿色品牌策略依托优越的生态条件,积极推动生态城市、绿色品牌创建,增强城市影响力和号召力,并通过持续的创建活动提升城市的环境自我改善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4、创新驱动战略(1)转型升级策略通过引导产业入园,完善园区配套,推动专业镇经济向园区经济转型;结合城市更新,通过提供新型产业空间促进作坊式经济向都市经济转型。(2)创新发展策略依托中山对口扶持平台,通过整合已有研发创新资源,结合凤泉湖高新区

11、的高新产业发展需求以及“互联网+”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打造粤东特色产业创新基地。(3)城市提升策略充分利用三旧改造政策窗口,通过政策创新和机制创新,结合交通建设、平台开发、旅游发展,积极推进旧村、旧厂、旧城的有机更新,进一步促进产业升级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第二节 城市性质和职能第2.2.1条 城市性质全球潮人精神家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东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基地,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生态城市。第2.2.2条 城市职能区域新兴产业中心;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区域文化中心;区域旅游中心。第三节 城市规模第2.3.1条 人口规模 规划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172万人。第2.3.2条 用地规模规

12、划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9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10平方米。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 区域协调第3.1.1条 潮州与海西城镇群协调发展1、打通东向联系,融入区域港口联盟,完善港口通关制度与货运物流配套建设,建设区域综合交通枢纽。2、加强对外开放,积极探索对台合作新模式,搭建粤台高端合作平台;深化对台文化和旅游合作,积极融入“东山-澎湖”两岸文化旅游合作圈。3、以高铁新城、韩东新城-凤泉湖高新区、闽粤经济合作区(潮州)三大平台为载体,实现与海西经济区的产业、经贸、旅游、文化的全面合作。第3.1.2条 潮州与汕潮揭地区协调发展1、以城际轨道为核心,加强城际轨道交通

13、的规划对接,打造都市区综合交通网络。2、深化产业协同合作,发挥特色优势促错位发展,共建“汕潮揭临港空铁经济区”。3、弘扬潮汕传统文化,共同保护历史街区,共建潮汕文化生态旅游圈。第3.1.3条 潮州与韩江经济带协调发展1、完善南北交通基础设施,强化潮州港的集散功能,发展流域水上交通设施。2、积极发展韩江旅游产业带,结合绿道和堤岸公园体系建设,共建文化旅游功能片区。3、共管共治韩江流域生态,探索流域生态保护模式。注重流域水陆生态保护,统筹流域的开发与保护规划,减缓规划实施对韩江流域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第二节 市域生态系统和空间管制第3.2.1条 空间管制要素1、自然保护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

14、区条例,保护4处省级自然保护区:潮安凤凰山自然保护区、潮安海蚀地貌自然保护区、万峰山森林自然保护区、海山镇海滩盐田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见附表3-1)。严格按照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区域划分,进行各项活动。市域2处市级自然保护区,7处县级自然保护区参照上述条例进行保护。2、风景名胜区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保护1处潮州西湖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460公顷(见附表3-1)。风景名胜区应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3、

15、森林公园依据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省级及以上森林公园2 个,18处县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总面积41.58 平方公里(见附表3-1)。4、湿地公园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环境,严格保护2处县级湿地公园,饶平县高沙围红树林湿地公园及饶平县汤溪湿地公园(见附表3-1)。5、河流水系加强对韩江、黄冈河、西山溪、凤凰溪等主要河流的保护,完善河流两侧绿化建设,防治水土流失,严禁非法占用滩涂湿地。在各级城镇规划中,落实城镇河段的具体保护范围和要求。6、生态公益林潮州市域生态公益林面积为752.05 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24.25%,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为745.93 平方公里,一

16、般生态公益林面积为6.12 平方公里。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调整管理办法,严格保护全市752.05 平方公里公益林。7、基本农田根据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20年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73.78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保持在438.01平方公里。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全市373.78平方公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8、水源保护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市域21处饮用水源保护区(见附表3-1)

17、划分的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限制建设。9、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根据潮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划文本(2008-2020),全市共划分9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其中高易发区3个,分布面积850.72k,占市域总面积的27.61%。高易发区包括:饶平县北部的上饶镇、建饶镇、新塘镇、凤凰镇,潮安区北部的万峰林场、文祠镇、磷溪镇、官塘镇、登塘镇、古巷镇等。加强监测和安全防护,禁止在相关区域进行建设。第3.2.2条 三区划定1、禁建区禁建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特殊生态价值的生态保护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自然景观区域、重要的保护绿地、水域、河湖水库及其岸线保护区

18、沿海生态建设区和生态敏感恢复区以及国道、省道两侧划定的不准建设控制区。禁建区属于强制性管制地区,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任何与保护功能无关的建设行为,凡涉及的区域在国家相关法规、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与要求的,必须服从国家相关法规条例规定与要求。禁建区必须永久性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除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外,严禁在区内进行任何类型的开发建设活动。全市禁止建设区1131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36.5%。主要包括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海山海滩岩田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梅林湖古海蚀石群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红山森林公园、韩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黄冈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2、限

19、建区限建区包括:湖光岩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景区、自然生态环境较好的山林地、海岸地、河岸地、耕地等,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范围。限建区内应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城市建设用地的选择应尽可能避让。对于与限建区重叠的城市建设区,应提出具体建设限制要求,做出相应的生态影响评价并提出生态补偿措施。限建区应保持现状土地使用性质,未经原规划批准部门的同意,不得在限建区内进行非农建设项目开发。市域范围内的限建区面积为884平方公里,占市域陆域总面积的28.5%。3、适建区适建区为除禁建区和限建区以外的区域,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及其对外交通廊道形成的城镇密集区。适建区应根据资源环境

20、条件,在保障生态资源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城市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开发,优先满足基础设施用地和社会公益性设施用地需求。市域范围内的适建区面积为2049.31平方公里,占市域陆域总面积的15.5%。第三节 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第3.3.1条 市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到2030年,全市常住总人口达35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273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8%。第3.3.2条 市域城乡统筹发展分区与策略市域城乡空间划分为城市型地区、城镇化引导地区、镇村协调发展区、生态控制区四类政策分区。1、城市型地区城市型地区指按城市标准进行建设,用地构成的比例较为合理,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

21、施较为完善的地区,是潮州市实现扩容提质的核心地区,承担着提升潮州整体实力的任务。(1)产业发展指引城市型地区通过产业转移,将工业逐步迁出城市型地区,同时通过“三旧”改造,腾出旧城区和旧厂房用地,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服务于潮州产业、消费以及区域经济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全力推进服务外包,鼓励制造业主辅分离,建设一批服务业集聚区。(2)交通设施发展指引加强城市市域性高快速路和城市干道道路网络建设,重点发展轨道交通、公交为主的公共交通系统,构筑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3)公共服务设施发展指引一方面需要对市级、区级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调整和完善,使其能满足产业,特

22、别是现代服务业的需要,二是对居住区级、小区级的设施进行梳理,均衡配置。2、城镇化引导地区城镇化引导地区是连通潮州城乡发展的纽带地区,将积极承接城市型地区产业辐射,引导区域性的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向此集聚,提高城镇发展水平,带动周边乡村地区发展。(1)产业发展指引以工业发展为主,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制造业,促进陶瓷、服装、五金不锈钢等传统制造业的现代化、规模化发展,培育电子设备、新材料等一系列新兴制造业,并强化创新研发、创业孵化的功能建设,打造具有潮州特色的现代产业基地。同时,兼顾发展和农业、生态相关的服务业。(2)交通设施发展指引加强干线性主干道道路网与高速公路网、城际轨道

23、站点的衔接与联系,构建重点镇级和中心村级、基层村级三级道路体系。(3)公共服务设施发展指引该类地区的发展目标是向城市型地区转变,同时也是潮州未来工业发展的重点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大力支撑。未来需重点提升该类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标准,根据城镇发展水平现状,以城市的不同级别标准来对其进行公共服务设施标准配置。3、镇村协调发展区位于城镇化引导地区与生态控制地区之间,重点延伸城市基础设施,通过乡村道路建设、市政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的生活舒适性。(1)产业发展指引推进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以现代农业载体和项目建设为依托,培育带动能

24、力强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打造自主农业品牌,实现辐射全省的品牌影响力;完善农产品物流等现代农业配套建设。挖掘利用乡村地区的自然风光和人文资源,并结合农业发展开发“农家乐”,发展乡村风貌、民俗风情、农业观光等多类型的旅游项目。(2)交通设施发展指引关注中心村、基层村两级道路体系的打造,构建中心村和基层村之间网络状的道路体系,这一地区的主要道路包括省道、区、县道。积极加快公共交通向乡村地区覆盖步伐,在中心村级以上定点开设上下班高峰接送线、区间快速线等不同结构功能的专线,使城乡公交形成有别于单一城市公交的特色。(3)公共服务设施发展指引该类地区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导的地区,目前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25、较为不完善。规划注重从城乡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的差异以及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现状出发,分析潮州乡村居民最迫切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合理的标准进行设施配置,在较短时间内提高潮州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能力和水平。4、生态控制区生态控制地区是从生态容量、生态安全角度,潮州市域范围内需要禁止或限制开发的地区,该区域是潮州最重要的生态涵养地区,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严格的审批,避免区域性的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向此延伸,严格控制该地区的各种形式的建设行为。(1)产业发展指引结合区域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资源和区域绿道的建设,适当发展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产业,为居民增加休闲游憩

26、空间。(2)交通设施发展指引避免或弱化道路对该地区造成生态负面影响的具体措施,以实现旅游区道路生态保护之目标。道路网络尽量减少高等级道路网穿越,弱化其可达性,保护该地区的生态环境。道路等级主要以三级以下道路为主,局部可以保留高速公路通过,但尽量避免引入二、三级的道路。(3)公共服务设施发展指引充分发挥潮州自然与人文资源等优势,结合升级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著名文物古迹,大力发展旅游服务、休闲度假、商业零售等设施,提升服务档次,形成完善的旅游配套服务体系。第3.3.3条 市域城镇体系1、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主四副,四轴四区”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一主:一个主中心。包括旧城区及韩东新城,是潮州市

27、域最具辐射力的发展主核。四副:四个副中心。分别为潮安城区、饶平县城、高铁新城、凤泉湖高新区。作为潮州市振兴发展的重要引擎。四轴(两主轴,两次轴):中部集聚发展轴(主轴)以强化东西向区域联系为目标,推进重点平台集聚发展;韩江生态经济发展轴(主轴)以韩江为纽带,加强与汕头、梅州联系;市域北部发展轴(次轴)依托S231,沿线乡镇节点式布局,重点发展生态经济;饶平中部发展轴(次轴)依托大潮高速和S222,重点发展匝道口经济。四区:城市中心区是潮州市政治、经济、文化的首善之区,以完善的公共服务、先进的生产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及文化旅游业为主导职能;潮安片区是粤东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地区,以商贸物流、特色工

28、业及休闲旅游业为主要职能;饶平片区是粤东地区实现闽粤合作的桥头堡,以临港产业、滨海旅游、商贸物流为主导职能;北部片区是广东省北部生态屏障的核心组成部分,以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业和现代陶瓷产业为主导职能。2、市域城镇体系(1)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形成“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地方性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五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包括:1座中心城市中心城区(湘桥区、枫溪区),4座市域副中心城市潮安城区、饶平县城、高铁新城、凤泉湖高新区),5个重点镇及18个一般镇。(见附表3-2、图集3-1)。(2)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市域城镇规模分为四级。1座50万人以上的中等城市,3座20-50万人的型小城市,9座

29、10-20万人的三级城镇,15座10万人以下的四级城镇(见附表3-3、图集3-2)。(3)市域城镇职能结构市域城镇职能分为五类。包括3座综合型中心城市,1座商贸型城镇,10座工业型城镇,11座农业型城镇,3座旅游型城镇(见附表3-4、图集3-3)。第3.3.4条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区域(市)级区(县)级镇(街道)级村(农村新型社区)级4个层次,分别按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与管理、邮政及市政公用、商业服务等设施类型进行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构建覆盖全市域的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合理确定镇(街道)、村(农村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见附表3-5)。第四节 市域综合交通第3

30、4.1条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以完善综合运输体系,发挥基础设施的效益为中心,结合全省公路网规划,进一步完善干线公路布局,提高路网的技术等级及通达深度,形成以公路为骨架,铁路、水运协调发展,对外运输通道、市内运输网络和港口站场主枢纽相互衔接,结构合理的立体化交通运输体系,以促进潮州市特色产业、临港工业以及城市与港口的快速发展,为潮州建设成为广东省东大门打下坚实的基础。第3.4.2条 区域客货运枢纽1、铁路枢纽市域规划铁路站场共计10个,其中客运站2个,货运站5个,客货混用站3个。高铁客运站2个:潮汕站、饶平站。普铁货运站5个:古巷站、西坑站、钱东站、黄冈站、金狮港湾站。普铁客货混用站3个:潮州站、

31、潮安站、龙湖南站。为满足梅汕客运专线接入现有高铁潮汕站的需要,规划扩建高铁潮汕站,扩建站场结合现状南广场,扩建占地规模约0.8公顷。2、公路枢纽规划综合性公路客运枢纽6处,一级公路客运站2处,二级公路客运站2处,三级公路客运站2处。规划公路货运枢纽6处,分别为货运西站、货运东站、货运南站、城北组团深圳产业园转移区、潮汕高铁站货运中心、饶平高铁站货运中心。第3.4.3条 公路到2030年,形成“六高速、六纵、五横、九连”的干线公路布局形态。1、高速公路(1)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大致走向为(大埔)上饶饶洋新丰建饶东山浮山新圩联饶黄冈;(2)沈海高速(沈阳海口)高速公路潮州段:大致走向为漳州(福建)

32、联饶黄冈钱东铁铺官塘隆都(汕头);(3)宁莞高速公路潮州段:汾水关东山浮山浮滨樟溪磷溪文祠归湖古巷凤塘登岗(揭阳);(4)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大致走向为浮洋龙湖江东隆都莲华(汕头);(5)汕昆高速公路潮州段:大致走向为揭东(玉滘)沙溪彩塘庵埠外砂(汕头) ;(6)梅潮高速公路潮州段:归湖赤凤留隍(梅州)。2、纵向干线(1)第一纵:根子栋九村新丰建饶浮山新圩联饶黄冈白村南任柘林;(2)第二纵:食饭溪韩江林场三饶汤溪浮滨樟溪钱东汫洲海山;(3)第三纵:凤凰大山文祠意溪磷溪官塘隆都湾头(汕头);(4)第四纵:凤凰水库凤南归湖意溪韩江大桥潮州市区龙湖东凤庵埠汕头;(5)第五纵:留隍(梅州)韩西二塘夫人宫

33、古巷枫溪浮洋金石彩塘庵埠汕头;(6)第六纵:田东登塘古巷凤塘沙溪(潮汕火车站)东山湖庵埠鮀浦(汕头)。3、横向干线(1)第一横:柏嵩关上善上饶饶洋新丰三饶凤凰凤北;(2)第二横:东明东山浮山浮滨坪溪武坪文祠归湖赤凤白莲;(3)第三横:太平(福建)渔村新圩樟溪青岚芦庄锡美石牌韩江北桥枫溪;(4)第四横:黄冈钱东铁铺官塘磷溪韩江东西溪大桥潮州市区枫溪凤塘深坑桥(揭阳);(5)第五横:汾水关黄冈钱东(塔护)盐鸿(汕头)樟林(汕头)莲华(汕头)隆都(店市立交)江东龙湖金石沙溪(潮汕火车站)登岗(潮汕机场) (揭东)。4、干线连接线(1)第一连:上善石龙垭;(2)第二连:秀篆(福建)饶洋;(3)第三连:

34、新东下安新安林场荆山厂埔万山红多年楼;(4)第四连:西潭(福建) 潮刘联饶高堂(厦深铁路饶平站) 施厝灰寨汫洲碧洲鸿北所城大埕铁芦岗;(5)第五连:凤南万峰山林场陈九炉赤凤林场赤凤;(6)第六连:文祠锡美芦庄詹罗田径南盐鸿(汕头);(7)第七连:第四纵意溪橡埔凤山大桥第五纵夫人宫;(8)第八连:上水头(接第四横)洋光东前溪湖心(汕头);(9)第九连:东凤彩塘沙溪立交(东山湖)。5、农村公路农村公路(乡村道)建设重点是道路改造升级和路面硬底化,同时兼顾道路联网和布局优化,以旧路改造为主要建设内容。各阶段建设目标如下:(1)近期(2015-2020):预计建设农村公路1200公里,完成投资6000

35、0万元,到2020年,100人以上自然村通公路;(2)远期(2021-2030):预计建设农村公路600公里,完成投资36000万元,到2030年,基本实现所有自然村通公路。第3.4.4条 铁路到2030年,规划形成以厦深高铁及其联络线、广梅汕铁路及增建二线、梅汕客运专线、疏港铁路为网络的铁路运输系统。1、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二线及厦深铁路联络线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二线及厦深铁路联络线(以下简称增建二线及厦深联络线)工程全线总长44.49公里,包括增建二线及既有线改造22.9公里,厦深铁路联络线21.59公里。项目在我市潮安区境内全长33.19公里,其中增建二线及既有线改造11

36、6公里、厦深联络线21.59公里(深汕联络线11.87公里、厦汕联络线9.72公里),占全线总长的75%,涉及潮安区5个镇31个行政村。2、梅汕客运专线自梅州西站引出,途径梅州市梅县区、梅江区、丰顺县,揭阳市揭东区、空港区、潮州市潮安区,自西端接入厦深铁路潮汕站,正线全长122.54公里,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全线新设梅州西、畲江北、建桥、丰顺东、揭阳北、揭阳潮汕机场、潮汕等7座车站,预留玉湖东、新揭东2座车站。其中在潮州市潮安区境内长约5.1公里,途径沙溪(4.4公里)、浮洋(0.7公里)2个镇,在沙溪、浮洋两镇交界处引入既有厦深铁路潮汕站并对其进行扩建改造,满足接入、通过能力需要。3

37、潮州疏港铁路与既有广梅汕铁路揭阳境内玉窖站接轨,往东经潮州市潮安区、湘桥区至饶平县,进入潮州港金狮湾港区。全长81.45公里,潮州境内78.85公里,按国铁级单线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是一条以服务于港口集疏运为主,并兼顾沿线客运需求的地方铁路。第3.4.5条 城际轨道1、中心城区-凤泉湖组团-韩东新城-凤泉湖线路:该线路规划充分利用现状广梅汕铁路的交通廊道。2、中心城区-凤泉湖组团-潮汕站-机场线路:该线路沿现状广梅汕铁路东侧布置。3、中心城区-凤泉湖组团-潮安站-汕头线路:该线路全线均沿现状广梅汕铁路布置。4、潮汕站-潮安站-汕头线路:该线路沿现状厦深高铁及广梅汕铁路布置。5

38、潮汕站-韩东新城-凤泉湖-饶平线路:韩江西侧线路主要沿现状厦深高铁及广梅汕铁路布置,东侧则与规划主干路共廊布置。6、城际轨道站7个:潮州站、韩东新城站、凤泉湖站、潮汕站、潮安站、饶平站、饶平高铁站。第3.4.6条 民用航空规划期内潮州主要使用潮汕机场,不规划新的机场。第3.4.7条 港口和内河航运潮州港是广东省沿海重要的港口之一,规划有4个港区,包括三百门港区、西澳港区、金狮湾港区。到2030年,潮州港港口货物吞吐量将达6900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为600万吨,使潮州港形成布局合理、互为配套、功能齐全的港口设施体系。加快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工程(复工)、华丰造气

39、厂5万吨级LPG码头加固改造工程、潮州港公用航道工程、潮州港公共锚地工程及潮州港金狮湾公共防波堤工程的建设工作;启动潮州港西澳港区陆域形成工程、潮州港怡华石化五万吨级码头建设项目、潮州港LNG粤东储备站工程项目、广东大唐潮州三百门电厂三期工程#5、6机组专用煤码头和潮州港亚太通用码头二期工程的建设工作。加大对港口公共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提升港口可持续发展后劲。第五节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第3.5.1条 历史文化保护目标整体保护潮州传统空间格局和自然山水特色,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环境、丰富人文内涵、塑造有时代气息的城市景观,充分弘扬潮州历史悠久的古郡

40、文化和潮州文化特色,推动潮州城市文化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第3.5.2条 整体山水格局保护结合历史文化遗产分布,保护市域的特色山水格局,尤其是与文物古迹关系密切的水系、海洋、山体等。其中市域北部的凤凰山及周边山脉形成重要生态屏障;韩江及黄冈河形成市域生态廊道,串联全市主要文化遗产和特色景观集中地区,是传承潮州文化的主要脉络。第3.5.3条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及修编工作,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对潮州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潮州市龙湖镇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湘桥区意溪镇市级历史文

41、化名镇、潮安区古巷镇古巷一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和利用(见附表3-6)。历史文化名城及其历史城区严格按照潮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保护,加强历史文化资源和历史风貌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使其成为传承、展现潮州市历史文化的核心载体。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划定保护区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针对性的保护和管控要求。保护整体风貌,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按照保护范围分类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严格管控区内的建设活动,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2、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规划重点保护历史城区范围内的4处历史文化街区,14处历史地段。(见附表3-7)。历史文化街区应严格按照国

42、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护街区历史风貌,维持街区整体空间尺度和街巷肌理,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周边的历史风貌;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地段应划定保护区划,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编制保护规划,加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聚居模式和小尺度公共空间,恢复和振兴传统产业。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历史地段申报历史文化街区的工作;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建设,改善当地居民生活质量,提高街区、地段的活力。3、文物古迹保护重点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6处,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5处(见附表3-8)。编制专项文物保护规划,依据文物保护规划进行保护、控制与管理。严格按照

43、文物保护法等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并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必要时划定风貌协调区和视线通廊及控制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环境进行保护修缮,禁止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加强保护风貌较好、具有一定历史文化或科学艺术价值的历史建筑、近现代优秀建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划定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条件成熟时可按照程序申报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要求,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都应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4、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加强对地下埋藏文

44、物调查、勘探、鉴定和保护,对于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主要应遵循文物保护单位和地下埋藏文物的保护方式进行,并可结合自然环境形成重要的古文化保护区。对于地下文物埋藏丰富的地区要加强地下文物的调查、发掘与鉴定,应坚持做到先勘探、后发掘的原则,严格执行文物发掘与保护管理有关规定,防止盲目建设和建设性破坏。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5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9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2项(见附表3-9)。保存历史记忆与空间载体,保护社会基础与文化生态的完整性,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应用的空间,与其他历史文化资源共同纳入展示体系和旅游开发。6、古村落保护重点保护全市2个中国传统村落,

45、包括潮安区古巷镇古一村象埔寨、潮安区龙湖镇龙湖古寨;7个广东省传统村落,包括湘桥区铁铺镇尚书村、桂林村、石坵头村、八角楼村,潮安区文祠镇李工坑村、古巷镇古巷一村,饶平县浮滨镇大榕铺村;7个广东省古村落,包括潮安区龙湖镇龙湖寨、古巷镇孚中村、象埔寨,文祠镇李工坑村,凤凰镇后河村,浮洋镇高义村,彩塘镇金一村(见附表3-10)。重点保护古村落传统风貌、历史环境要素的连续性与完整性,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按现状控制。第六节 市域市政基础设施第3.6.1条 给水系统规划1、用水量预测至2030年市域范围内最高日需水量为195万吨。2、水源规划潮州市区的自来水供水,将直接在潮州韩江水利枢纽工

46、程的水库中取水。潮安西部、南部乡镇自来水供水,以韩江水利枢纽工程为龙头,结合三大引韩渠系的整治,解决水源问题。潮州港城和周边饶平县城的自来水供水以引韩江水作为水源,利用引韩济饶工程,把韩江原水输送至钱东水厂、黄冈第二水厂和湖底水库水厂,供应黄冈、钱东、汫洲、海山和高塘高铁站区用水;通过建设大埕海水净化水厂供应潮州港和大埕、柘林、所城等乡镇用水。远景逐步取消北部山区的小型水厂,规划建设汤溪水厂,供应饶平北部山区的用水。3、自来水厂建设规划规划竹竿山水厂、枫溪水厂、桥东水厂、新磷溪水厂、锡茶一水厂、锡茶二水厂、锡茶三水厂、浮洋水厂、钱东水厂、黄冈第二水厂、湖底水库水厂、大埕海水净化水厂共12个水厂,总规模共211.5万吨。(见附表3-11)。第3.6.2条 排水系统规划1、水量预测潮州市2030 年市域总用水量195万m/d,城市污水量按其用水量的80%计算,则2030 年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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