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兰煤矿.2.22失爆引起的瓦斯事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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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兰煤矿2009.2.22失爆引起的瓦斯事故 事故经过:2009年2月22日凌晨2时17分,屯兰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在井下的矿工有436人,其中375人陆续升出矿井。搜救工作一直持续到2月22日18时,井下被困矿工全部找到。升出矿井后死亡和在井下死亡的遇难矿工共有74人,另有114人送入医院治疗,其中5人伤势严重。事故原因:1、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1#联巷处于微风或无风状态,造成瓦斯局部积聚达到爆炸浓度。2、1#联巷内的电气开关失爆,引爆瓦斯。三、综合防护措施1、更新观念,转变理念,坚决杜绝电气设备失爆。2、建立健全设备入井制度。对入井设备明确专人负责,并登记在册,建档管理,禁止未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产品入井,禁止不完好设备入井。3、加大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推行机电质量标准化“隐患收购”制度。4、井下每个采区或盘区至少配备两名专职防爆检查员,井下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队组至少配备34名兼职防爆检查员。5、严格隐患责任追究制,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实行包片检查挂牌管理,确保安全责任到人,隐患整改到人。6、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安设在进风流中,严禁安设在无风、微风、风流不稳定的巷道(硐室)内。7、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气设备一律不准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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