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选]2021最新 - 贷款抵押合同范本.docx

上传人:scccc 文档编号:10874363 上传时间:2021-06-1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26.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臻选]2021最新 - 贷款抵押合同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臻选]2021最新 - 贷款抵押合同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臻选]2021最新 - 贷款抵押合同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臻选]2021最新 - 贷款抵押合同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臻选]2021最新 - 贷款抵押合同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臻选]2021最新 - 贷款抵押合同范本.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防伪标识臻选2021最新 - 贷款抵押合同范本(文中有风险提示)抵押人(甲方):_代表人:_ 抵押权人(乙方):_代表人:_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风险提示: 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部分财产不得设立抵押,以此做抵押的,抵押权未设立,权利人无法实现抵押权。 具体包括: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第一条

2、抵押财产:甲方所有的位于_的一处房产。(面积:_,产权证号:_土地使用权证号:_)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贷款总额人民币_元。风险提示: 担保的范围不得超过被担保债权的范围,超出部分无效。 同时,双方还需要约定,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要明确。 第三条 抵押房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

3、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风险提示: 双方当事人应就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登记费用、办理期限等明确约定,约定不清或者没有约定的,后续纠纷,抵押人不配合办理,或将给抵押权人带来不利法律后果。 不动产抵押未经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抵押权未设立;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2、借

4、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第八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第十条 违约责任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

5、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的违约金。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的违约金。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代表人:_年_月_日 乙方:_代表人:_年_月_日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