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单位治保组织 强化治安防控体系.doc

上传人:音乐台 文档编号:1199877 上传时间:2018-12-09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4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组建单位治保组织 强化治安防控体系.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组建单位治保组织 强化治安防控体系.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组建单位治保组织 强化治安防控体系.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组建单位治保组织 强化治安防控体系.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组建单位治保组织 强化治安防控体系.doc(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范文最新推荐- 组建单位治保组织 强化治安防控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内部单位的治安防范能力,尤其是填补非公经济单位治保组织的空白点,有力推进最安全城区的创建,为全国“十运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我区公安分局开拓思路,在内部单位组建了治安保卫委员会,为新形势下有效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探索了一条新路子。 一、 调查分析,把握治保工作新形势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区内部企事业单位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新格局,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单位内保工作,强化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顺应“十运会”召开和再创“社会治安安全区”的要求,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综合环境,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为此,我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单位安全保

2、卫工作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调查发现,一是部分内部单位保卫处(科)室机构不健全。由于“国退民进”步伐的不断加快,许多企业性质发生了变化,相当一部分单位的保卫处(科)室力量随着企业性质改变而被削减,尤其是非公经济组织的安全保卫力量十分薄弱,有的单位甚至没有保卫处(科)室。二是内部单位案件多发。一些单位由于保卫组织不健全,治安防范工作仅停留在“规定有、写在纸上,制度有、贴在墙上”的表面化状态,不能很好地把工作落到实处,造成可防性案件多发。2003年全区内部单位发生盗窃案件219起,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有4起,占全区发案数的11.9%。由此可见,要切实加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建立一种新的

3、组织管理模式,以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二、 积极探索,构建治保组织新模式 针对内保工作现状和当前形势需要,区公安分局积极探索,开拓思想,大胆提出了在无保卫处(科)室的非公经济组织建立治安保卫工作委员会。分局首先对全区列管单位及小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确切掌握内部单位保卫处(科)室建立情况,梳理出应成立治保会的单位底数。然后,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公安分局召开了辖区单位负责人会议,对成立治保会的意义、怎么发挥职能作用等进行了宣传,争取各单位的积极配合。对于单位领导不重视此项工作的,干警们逐一上门做动员工作,一遍遍地与单位负责人沟通,增进他们对治保会的了解,认清治保会的地位和现实意义是为了

4、维护内部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秩序。经过近两个月的宣传、动员、协调,此项工作得到了广大企事业单位的支持。2004年3月3日,区公安分局召开了治安保卫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全区46家列管单位、163家派出所监督指导的小单位中成立了治安保卫工作委员会,209家企事业单位的治保会主任和分管领导以及干警300余人参加者了会议。 三、 强化管理,推进工作运行规范化 为了保证治保会能高效运作,区公安分局加强对治保会指导,并实行规范化管理。一是规范规章制度。公安分局制定了“治保会工作制度”、“治保会主任职责”“治保会工作奖励机制”等一系列相关规定,并编印成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手册分发到每一个单位的治保会。

5、二是配强治保会成员。要求各单位挑选责任心强,有工作能力,不怕吃苦,热爱治保会工作,有一定法制知识的同志从事治保会的工作,保证治保队伍整体素质。三是明确治保会工作任务。治保会负责落实本单位门卫、值班、治安巡逻、守护工作,做好财务室、仓库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工作。四是公安分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治保会成员进行学习、培训,帮助治保会成员提高工作水平,强化业务素质,传授工作方法。五是派出所加强对治保会的工作指导和协调。派出所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单位治保会的工作;把治保会工作列入每年工作计划,长抓不懈;强化服务理念,干警经常主动上门,了解治保会的工作情况,指导各单

6、位治保会工作,帮助解决困难,提高治保会的工作质量和工作的实效。 XX区政法委 浅议听证在社会矛盾治理中的具体运用本文所指听证是指县、镇“大调解”工作机构设立的听证委员会在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以听证会的方式,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听取矛盾问题主体陈述、申辩和进行质证的程序。探索和引入听证制度运用于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治理中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让矛盾纠纷主体双方平等对话、从而进一步澄清事实、明辨是非,便于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公平、公开、公正地处理,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主体一方的上访行为和监督职能部门处理问题的过程,最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本文所称社会矛盾纠纷听证机制

7、已不再是原来严格意义上的听证,而是内容有所扩展了的听证,是在原来严格听证制度的基础上,引用它的基本精神、借鉴它的程序上的做法和规定,与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工作结合起来,运用于维稳工作上的积极探索,其作用在于丰富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利于解决因为遇重大矛盾纠纷未处理、或对处理结果不服而引发的上访、缠防问题,最终起到积极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良好效果。一、借鉴和引入听证制度运用于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中的原因分析确立社会矛盾纠纷听证制度,主要是为了及时解决我们在社会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我县开发和建设速度的加快,由此引发的广大农村和城区的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传统的矛盾调处手段在

8、纠纷治理中日显艰难;二是新的矛盾呈现出多样化、群体化、复杂化、易激化、易上访的特点,给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不少矛盾纠纷久调不决,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三是矛盾纠纷处理缺乏透明度,不便于群众认识和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即便是正确的处理意见也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接受,部分群众仍不断地上访、申诉;四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加上矛盾处理的公开性不够,造成了群众对政府部门处理问题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五是“听证于民”的理念正在深入人心,广大群众在社会矛盾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其要求听证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引进听证制度的一些基本规定和做法,就是为了寻找、探

9、索上述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新途径,及时解决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增强“大调解”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手段。二、探索推行社会矛盾纠纷听证在矛盾纠纷治理中的优势1、听证能保障矛盾纠纷主体一方平等地行使陈述、申辩、质证的权利,避免“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2、听证能促进纠纷事实的查明、证据的获取,有助于准确地适用法律,对矛盾纠纷主体一方的错误认识和观点进行澄清并社会评价;3、因为听证是公开的,有助于群众对纠纷的整个处理活动进行监督,真正实现“阳光下操作”,切实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4、听证辩明了合法与违法、合乎政策与不符合政策、合理与无理问题,避免了矛盾纠

10、纷主体一方因不断上访、申诉所带来的精神负担和经济损失;5、听证的实施,最突出的作用还在于能进一步规范信访、上访秩序,预防和解决闹访、缠访问题,维护稳定。今年3月,我县晶桥镇一农户由于拆迁问题,经常到镇里上访,经过调查研究,该镇决定召开听证会。会上,有关部门一方面宣讲拆迁政策及拆迁安置过程,另一方面请该农户陈述自己的理由。当群众得知他除了符合政策享受补贴外,还多得了近3万元的真相时,听证会旁听代表纷纷指责他不道德,使他倍感周边舆论压力,心悦诚服,该上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又如今年4月底,我县白马镇村民胡某之子(1992年10月出生),因患小脑髓母细胞肿瘤,终因医治无效于20xx年5月18日18:2

11、0分死亡。胡某一直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要求院方赔偿巨额损失20、4万元。院方则拒绝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此事发生后,胡某及其家人先后在医院哭闹,到镇政府上访,最后发展到县政府上访,一度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20xx年6月4日,举行了该医患纠纷案听证会,最终促成双方会后达成协议。再如今年6月28日,我县晶桥镇举行听证会,解决矿山拍卖后转业主开采与周边群众的矛盾纠纷,现场解决问题31条,有的形成共识,有的达成协议,所有问题成功解决。今年9月29日,该镇又通过听证会形式,成功化解了某村村民要求罢免现任联队长的群体性纠纷。通过听证,澄清了部分人所反映的联队长所谓五个方面的问题事实,分清了

12、是非。听证会后,群众形成了共识,充分肯定了联队长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村干部的威信进一步提高,干群关系更加团结。由于采取了听证这种有效措施,及时把已经发生的,并有可能激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避免了矛盾纠纷主体一方进县、市、甚至进省进京上访。实践表明,社会矛盾纠纷听证的这种民主性、群众性、公开性的工作方式能适应社会矛盾纠纷治理的实际需要,能被群众所认识、理解和接受,能解决一些严重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纠纷。是群众与政府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有效沟通的平台,是当前社会热点、难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治理的有效途径之一。三、推行社会矛盾纠纷听证应把握的环节在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中引入听证,需建立和

13、完善以下环节。(一)应规定社会矛盾纠纷听证的范围。1、矛盾纠纷主体一方在矛盾问题处理前要求举行听证的重大疑难纠纷;2、经多次处理未果的重大矛盾纠纷,需要举行听证的;3、情况复杂,处理有争议,需要举行听证的;4、久调不决的群体性纠纷,需要举行听证的;5、越级上访的重大矛盾纠纷,需要以听证形式化解的;6、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需要举行听证的;除上述情况外,涉及司法机关的涉法类的纠纷,普遍性的行政决定,其他法律法规已明确矛盾解决方式的,不适用社会矛盾纠纷听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性规定。(二)制定社会矛盾纠纷听证规则(试行),作为整个听证活动的行动指南。其基本内容应包括:1、规定听证应遵循

14、的原则。听证的原则是整个听证活动的灵魂,听证应制定以下原则。第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允许新闻媒体报道。第二,职能分离原则。即原矛盾问题调查处理部门或人员不得作为听证委员会成员;第三,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质证权和回避权原则。此规定是为了切实保护群众的听证权利;第四,证据确认原则。即应当对社会矛盾问题处理适用依据的正确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结论,从而保证听证结论的正确性。第五,事先告知原则。即当事人有权提前知道听证召开的有关事项。第六,委托代理原则。即当事人行为能力受限时,有权委托代理人。2、制定听证的程序。

15、包括:(1)听证会的提起。建立何种机制、由谁受理、由谁决定听证直接关系到听证的效果。听证建议由县、镇两级“大调解”机构受理,提交两级听证委员会讨论决定;听证委员会由两级“大调解”机构设立,成员由人大代表、政府部门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法律服务工作者、有关专家等组成,人数不少于11人的单数,政府部门代表不超过2人。具体人员名单遇听证时在决定听证前确定。(2)听证的准备。应做好四件事:第一,进行提前公告并通知矛盾纠纷主体。在听证会召开10日前向社会公告和向矛盾纠纷主体通知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事项等;第二,确定听证主持人;第三,确定听证当事人,通常将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矛盾纠纷主体确

16、定为听证当事人;第四,了解矛盾问题背景、涉法及政策有关规定等情况。(3)规定举行听证会的程序。a、由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需听证的矛盾问题;b、介绍每位听证人员的姓名、工作和身份;宣布听证记录员和其他听证参加人员和对象;c、征求听证当事人是否要求回避;d、宣布听证纪律;E、由听证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质证和辩论;F、征求听证当事人有无新的证据并作最后陈述。G、听取有关专家就具体矛盾涉及的专业问题作出说明、解释和咨询,并提出建议和意见。H、适时进行调解。听证主持人根据纠纷当事人意愿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如纠纷当事人意见达成一致,由主持人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I、制作听证会结论。听证主持人在听证活动结

17、束前,召集听证人员发表听证意见,制作听证结论,听证结论包括:听证事由;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基本情况;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听证的简要经过;事实及处理意见和建议;听证结论。落款由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当事人签名或盖章。J听证主持人公开宣布听证结论并宣布听证会结束,有关听证参加人在听证笔录上签名。四、推行社会矛盾纠纷听证的现实意义社会矛盾纠纷听证是一种程序,它是以程序的公正保证实体的公正。它在实践中还存在很多不足和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但社会矛盾纠纷听证的确定和实施,对解决信访问题和社会矛盾问题,是有一定效果的方法,有它独特的社会价值。它的社会评价和调解内涵,使其成为一个新的且效果明显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18、,无论对当事人还是对政府部门对维护稳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一)它保证了听证当事人和其它听证参加人有权以平等的身份参加听证会,有权充分行使陈述、申辩和质证权,在接受社会各方面最有代表性的代表的监督下,通过核实证据、查清事实,了解到一些此前自己并不清楚的事项,对整个问题处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当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不妥或无理时,当事人便会主动放弃极端行为,促进矛盾的预防和化解。(二)它进一步提高了矛盾问题处理的公开化和透明度。其最有价值的东西,在于让群众在社会各方代表的监督下,清楚了解问题的处理依据和问题处理时的客观、公正性,清楚各方代表对事情处理的社会评价,真正让当事人对问题处理心

19、悦诚服。(三)它能有效避免政府部门矛盾处理时重大错误和失误的发生,及时预防和避免不稳定因素产生,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威望。(四)它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群众问题处理“知情权”的尊重,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方针政策,体现了党“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宗旨,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尤其是基层执政能力十分有益。(五)它是基层民主的重要实践活动,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对体现人民民主推进民主进程,对树立“民本位”意识的思想,对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有着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城市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特

20、别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的要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的职能和范围的不断扩大, 作为一名城管工作最基层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现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和多年来的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实践,谈谈目前我们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特点与难点问题。    一、城管职能的不断扩大化带来管理难度    从最初的市容环卫到城建监察一直到目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都说明城市管理的职能不断扩大,而一些应属于其它职能部门应该管但不想管、管不好的事都集中到行政执法局,致使“城市管理”“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现在城市管理中

21、普遍存在的一些需要“执法”的现象和行为,大都与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甚至不作为有直接关系,如:小区开发配套设施不到位、物业管理不到位带来的脏、乱、差及违章搭建;道路建管脱节,无人管理,保洁跟不上;拆迁管理不到位,拆迁现场变成新的卫生死角等等。同时职能扩大了,相应的行政执法队伍并没有扩大,如我街道面积有7.8平方公里,10.8万人口,其中流动人口约2万人,而行政执法队员只有8人,加上街道聘用的12名协管员、1名驾驶员也才21人,管理的职责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标准越来越高,明显的感到力不从心,虽然我们非常重视日常长效管理,也希望通过认真、细致、踏实的工作赢得百姓的认可,但因管理职责较多,执法依据

22、不明确,人手有限,有时也只能靠突击整治、疲于应付来处理工作,而广大群众也对城市管理的这种工作方法和表现也产生本能的反感,容易使本属人民内部矛盾激化,造成冲突。    二、城市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城市管理的职能是扩大了,但事实上“城市管理”又处于一个无确切的法律依据的状态,城市管理部门正在行使的有关职权如无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授权,均属违法行为,而且作为街道和社区在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中,更是承担着绝大部分的任务,处理绝大部分具体的事务,而且市、区政府对卫生考核也是以块为主,虽然近两年来,城市管理执法权有下移的趋势

23、,但是根据一些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往往街道无权管,无能力管理,执法权限有限使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深感力不从心。对驻地单位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协调难度比较大,有许多群众举报,按属地管理属于街道,但街道无直接的执法权,更没有处罚权,只能督促,就出现了管而不理的现象,给正常管理工作开展带来被动。    三、城管工作中一些老大难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城管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大都不能较解决;究其原因,一是城管执法面对的大多是弱势群体,这些下岗、失业、拆迁失地人员有的家庭确实困难,自身又无任何技能,靠做小买卖维持行计,因城管执法人

24、员断其“活路”,故拼命阻拦;二是有些是因执法人员态度强硬,引起被管理人员的的反感,而导致推搡、撕拆;三是有些屡教不改的商贩因多次被处罚或货物被扣押没收,对城管执法人员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正是由于城管执法内容,对象及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等原因的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被管理人发生摩擦在所难免,而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出现暴力抗法后,自己又解决不了,求助公安派出所,但派出所往往不从“暴力抗法”的角度去处理,而只是将其作为一般治安案件进行调解,对暴力抗法者无任何震慑作用,一些不法分子更加嚣张,如我街道在天隆路联合执法时,一名执法人员手筋被占道经营者用剪刀刺断,经派出所协调处理只付了部份医药费后,就

25、找不到肇事者,结果由科室出钱对受伤的执法人员进行了补偿;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屡禁不止,一些违章者已具备一定的反管理经验,他们擅于发现、掌握和利用城管执法工作的规律,采取“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迂回战术,狡猾地与执法人员打“时差战”、“擦边球”和“游击战”。“朝八晚五”的固定工作时间是违章者打“时差战”的最佳时机,路段巡查虽然对流动摊点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但也是一些违章人员“打擦边球”、“游击战”的最佳时机,有时在对这些摊点进行执法时,因这些人员极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围观、起哄,拥堵,执法人员往往势单力薄,孤掌难鸣,有口难辩,这就是为什么

26、执法人员吃了不少辛苦,却得不到理解也收不到什么好的效果的原因所在。    除“癣”工作只是被动的清理,没有切实可行的从源头根治的办法,综观“牛皮癣”整治,主要是依靠城管队伍单兵作战,不停的重复劳动,刚刚清理的“牛皮癣”会一夜之间又卷土重来,偶尔抓到一、二个张贴者,都是一个可怜巴巴的打工者,而且又是单线联系,后台老板是谁他都不知道,要罚款他身无分文,顶多也只能责令其清除他制造的“牛皮癣”,而且你还得派人看着,不然出门就没影了,这些人往往“虚心接受坚决不改”,隔三差五你还能逮着他,你拿他又没有什么办法,而且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制裁。    

27、;四、几点建议    我们认为要解决现存的一些问题,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尽可能的尽快为“城市管理”专门立法,明确理顺城市管理的职能范围,完善制约机制,使执法权限与执法责任相匹配,考核对象与相应的职权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并把执法人员的管理权下放到街道,与其相应的责任相适应,同时要加强对这支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政治水平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到位的宣传对城管工作来说必不可少,它能减少工作中的直接矛盾冲突,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增强

28、居民的自我约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共建共管的氛围,有利于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树立新城管、新形象;除了城管战线自身要加强宣传外,还要充分发挥在城市管理中正面导向作用,多加强城市管理的正面宣传,让人民群众关心城管人、城管事,理解城管人、城管事,彻底正确展现城管在群众中的形象。    加大对城市管理的投入,希望市、区每年能划拨专项城市管资金,并能与有关城市管理职责相联系,确保基层城市管理工作能正常开展,因为无论是环境的改造还是管理深入,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同时要提高执法队员待遇,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也需要经费的投入,在目前的体制下,每个街道还存在着城管协管

29、员,这些协管员在日常工作中和执法队员一样工作,有的甚至更辛苦,他们大多是街道聘用的临时工,无养老、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待遇低,也影响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人的基本后顾之忧,才能更好的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提倡人性化管理,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城管执法更要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管理,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使管理更有人情味,执法人员处理问题,既要坚持原则,也要以理解、同情、关爱的态度考虑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注意管理的方式方法,刚柔并济体现公正公平,从小事做起,以真情的服务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凡事多为群众着想,对群众

30、的事,大事小事认真办,急事难事尽力办,能办的事立即办,特殊的事上门办,扎扎实实为民众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一起小小的违章能涉及城管、规划、公安、工商、环保等方面,因而部门协作到们显得尤为重要。城管执法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与各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经常互通信息增进感情,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双管齐下或多管齐下,才能卓有成效地把城市管理好,如“牛皮癣”的问题,光靠城管单兵作战力量太薄弱,除了必要的发动群众参与,明确城市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的市容环卫责任,做到群防群治外,最好能取得通讯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可以建议通讯部门暂停这些通讯工具的使用;取得公安、卫生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假文凭、假证件和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对“牛皮癣”进行遏制和打击。    城市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城管工作者必须不断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在新世纪、新机遇、新发展和新竞争面前,不断的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提升自己。那么城市管理工作一定能不断走向的完善和成熟。 15 / 1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