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管理考核办法.doc

上传人:scccc 文档编号:11999281 上传时间:2021-11-30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矿山安全管理考核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矿山安全管理考核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矿山安全管理考核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矿山安全管理考核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矿山安全管理考核办法.doc(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矿山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刻体会“安全 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断提高从业人员 的安全意识,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安全管理“双零” 的目标,依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一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肃北、 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各 矿建公司;第二条:安全检查制度每月公司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 矿建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参 加,对井上、井下的工业卫生、环境卫生、安全状况进行安全大 检查,各矿建公司主要负责人无故不参加者,罚款 500 元; 第三条;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 16、30 日 21 :00 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

2、员:公 司领导,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员,采矿厂主要负责人,各矿建公 司主要负责人、井队长、安全员;对矿建公司要求如下:主要负 责人迟到罚款 200 元,无故不参加罚款 1000 元,井队长迟到罚 款 200 元,无故不参加罚款 500 元,安全员迟到罚款 200 元, 无故不参加罚款 300 元 第四条;旬检及日检制度旬检、 日检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员检查, 各矿建公司安全 员执行 24 小时巡回安全检查制度,井下如无矿建公司安全员,对矿建公司罚款 200 元; 第五条:安全检查出隐患或有“三违”现象发生,执行下列考核办 法:1、员工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即安排下井者,发现一人次, 对矿建公司罚

3、款 100 元;2、安排心脏病、高血压、严重耳聋、眼睛高度近视者下井 从事井下作业,一人次罚款 200 元;3、矿井地面、 井下卫生不整洁, 物件乱堆放, 一次罚款 100 元;4、绞车房卫生不整洁,罚款 50 元;5、绞车房各项记录不规范、乱写乱画,入升井人员时间错 误,一项罚款 50 元;6、翻牌制度执行不严,罚款 50 元/次;7、空压机房记录不规范,机修间不整洁罚款50 元;8、机房电线、电缆乱缠绕,开关无合盖,用其他材料代替 熔断丝的,一项罚款 50 元;9、班前会、交接班未做记录,值班长未签字,一项罚款50元;10、各项记录悬挂不整齐,绞车工人、证不符,一项罚款50 元;11、绞车

4、工未对钢丝绳进行“一日三检”,一次罚款 50 元;12、绞车工未按操作规程规定对绞车进行检查,罚款50 元;13 、绞车工脱岗、串岗、睡岗,一次罚款 50 元;14、未按规定对钢丝绳及时保养,一次罚款50 元,未及时更换钢丝绳,罚款 200 元;15、进入井口工作区域内未按规定戴安全帽者,一次罚款50 元;16 、入、升井人员未系安全带,一次罚款 200 元;17 、井上、井下生产现场危险源, 井架周围无安全警示标志, 缺一项罚款 50 元;18、未及时安全整改,罚款 500 元,安全整改回执不及时 返回,一次罚款 50 元,在隐患整改令上不签字,罚款 200 元, 拒绝安全整改,罚款 500

5、0 元;19、矿长、井队长、班组长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一次罚款 3000 元;20、违章站罐沿上、下井,罚款 200 元;21 、未盖安全盖板入、升井,罚款 100 元;22 、未插安全销入、升井,罚款 500 元;23、入、升井人员超过规定乘坐人数,罚款50 元;24 、人、物混乘罐,罚款 50 元;25、不符合乘罐规定, 绞车工不制止且启动绞车运送人员下 井,对绞车工罚款 50 元;26、井口未安装安全防护栏,罚款 100 元,砂轮机无护盖,罚款 50 元;27、上下人员的井口未安装安全伞盖,罚款100 元;28、绞车无三大保护装置,缺一项罚款 100 元;29、井上、井下无通讯

6、系统,一项罚款 200 元;30 、井上、井下无声光系统,缺一项罚款200 元;31、特种工无证上岗,罚款 100 元;32、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带下山, ,发现一次罚款 10000 元,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33、火工品管理不严,存在混放现象,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不严格执行火工品登记、领用、发放、使用、退库制度,发 现一次罚款 50 元;34、进行爆破作业时,未按安全规程规定装药、联线、 爆破,罚款 500 元;35、巷道墙壁、 顶板及采场浮石未及时处理, 小块浮石罚款50 元,大于 0.5 立方米的浮石,罚款 100 元;36、爆破后,未对残炮、哑炮进行处理,罚款500 元;37、

7、爆破后,未对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工作, ,险情未排 除即进行作业,罚款 100 元;38、炮烟未散尽,强行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罚款500 元;39、干式凿岩,罚款 50 元;40、严禁酒后下井,发现酒后下井者,对当事人罚款200元;41、水泵工未对水泵及时保养、维护,罚款50 元;42、水泵工在排水过程中,擅自离岗、脱岗、串岗、睡岗, 罚款 50 元;43、电工未按要求接线、布线,电线、电缆有明接头、羊尾 巴、鸡爪子,一项罚款 50 元;44、井下运输巷道、采场照明不符合安全要求,罚款100元;45、竖井掘进推渣时, 必须把井口安全盖板盖好, 方可推渣, 安全盖板未盖好即推渣,发现一次罚款

8、100 元;46、井下清渣工,未及时处理巷道顶、帮浮石,罚款100元;47、人工推车过程中,矿车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 罚款 100 元;48、井下通风效果差,风筒漏风严重,罚款200 元;49、一月对巷道进行三次测风,未做到罚款100 元;50、井上、井下使用乙炔瓶、氧气瓶进行焊接作业时,乙炔 瓶、氧气瓶间距达不到安全要求,未按规定放置气瓶,罚款 50 元;51、进行高空焊接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将电线、 电缆缠在身上,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52 、信号工未按规定要求打信号,一次罚款50 元。53 、信号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罚款 100 元;54 、吊桶运行时,信号工擅自离岗,罚款 100 元;55 、人行通风井未架设固定人行梯子,罚款 100 元;56 、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无理取闹、顶撞安全管理人员进 行安全检查,罚款 200 元;57 、因矿建公司安全管理混乱,造成死亡事故的,对矿建公 司罚款 10 万元,并承担上级安监部门对甲方及甲方管理人员的 罚款;58 、因矿建公司安全管理混乱,造成上级安监部门对井口停 产的,对矿建公司罚款 5 万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