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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制度1、 输血单由医生填写,经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审签后,题签日送交输血科;2、 储血冰箱每月消毒一次。每日检查冰箱温度,同时观察血液质量。应严格按照不同的保养液要求的期限保存血液,发现质量可疑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储存血液报废时,应报医政处批准。3、 配血及发血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发出的血液、血浆、血液成分等,临床科室应及时输用,输血科不再回收;4、 各科室应由医护人员取血。取血时,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和输血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双查双对”制度。输血时遇有疑问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输血,待查清无误后再作处理。配血标签保留24 小时,由输血科在4C±2C 条件下保存一周,以备查对;5、 设立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时间内的交叉配血、供血和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