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户消防安全承诺书承诺 人: _身份证号: _房屋地址:_承诺人承租了_(以下简称该房屋)。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承诺书,并确定承诺人为防火责任人,其承诺如下:一、 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火灾发生,对该房屋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二、 教育本处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要关闭开关(阀门)。三、 对该房屋内的人员进行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 提高消防意识,使该房屋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四、 定期对该房屋电器、 燃气具、电器线路进行检查 (检修),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配
2、合甲方对本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五、 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 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及带病作业;安装和修理用 电设备、仪器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未经消防、电力部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六、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八、 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及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等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热得快、电暖气、电褥子、煤炉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1 / 2.或物品。九、 出租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 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及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十、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实施和管理。十一、 乙方的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不能影响甲方的房屋设施,乙方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在承租区域外使用及堆放物品,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一旦发生人身伤害及房屋损坏,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十二、 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任何事故, 由承诺人负全部刑事、民事责任及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十三、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承租人完全搬离该房屋时为止。承诺人:日期: 2018 年月日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