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干部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的自我剖析这次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顺应新时代发展的重要变革,也是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制度保障。改革启动以来,我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关于推进改革的政策要求,安心稳心尽心,认真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按照这次组织生活会主题,我围绕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党性修养、作风纪律等方面,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不足,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改进措施。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虽然能够积极转变,但还存在站位不高的问题。能够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改革的系列重要讲话,深入领会省市关于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认清国地税征管体制改
2、革的重大意义、路径安排,把思想凝聚到改革大局上来。但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旁观心理,单纯认为改革是上层的事、领导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把手头工作干好就行了,聚焦不够、关注不够;存在疑虑心理,有时感到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牵扯面广、涉及利益多,情况复杂,对改革能不能进行到底、红利能不能释放出来,还存有一定程度的怀疑;存在从众心理,有时对改革形势、上级要求,随大流、跟着走,虽然有清醒认识,但还缺少自我的分析判断。但与此同时,对改革将会给单位、给个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也有一些担扰。一忧岗位被精简,涉及机构重组,有可能会减员,自己能不能留得下来不好说,怕重新定岗,受不到重用,一切重新开始。二忧空间被挤压,将来
3、干部出口会收紧,空缺岗位会减少,提升使用的比例会降低;三忧发展被限制,自己任职时间较长的,担心下步形势有变化、政策有调整提不了。(二)对待改革虽然能够内心拥护,但还存在利益牵挂的问题。虽然认识到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能够坚决支持拥护、充满信心期待。 二、深刻认识国地税合作的重要性我国目前的征税体制确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实行按税种把收入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共享税,并同时设立国税局、地税局两套税务机构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经过20多年的时间,税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国家税务总局一直倡导并推行国地税合作事项,逐渐发布了合作规范1.0,2.0,3.0,纳税人对国地税合作也提出更高的需求,
4、国地税合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一)办税服务向一体化接续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和税银互动,联合开展税收宣传,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通过信息交换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税户少跑腿。纳税人在联合办税服务厅可以享受到一站式服务、一次性申报、一次性缴纳所有税款、一次性办理所有涉税业务,不需要往返于两个税务机关,有效的节省了纳税人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了办税服务质量。(二)税收征管向互助化迈进在通过共建、共驻办税服务厅和互派人员等方式,更好地便利纳税人办税的基础上,实现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极大的提升工作质效。开
5、展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税务机关以业务流程控管促使相关税费及时足额征收,实现双方征管信息的共享和比对,强化税源的征收管理,既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也同时填补了征管漏洞,减少了税源流失。(三)税收执法向协同化转变在执法过程中,对确有税收违法行为的,在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相似情况下,执行相同的处罚标准;对确需单方面开展检查工作的,检查报告单独审理,独立做出税务处理决定,互相抄送副本留存使用,国税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地税局以国税局处理决定为依据征收地方税费,形成成果共享机制,进而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彰显税法的公平、公正性。(四)联合办税向提升形象跨越国地税联
6、合办税实行统一纳税服务标准、办税方式、服务手段,简化了办税业务流程,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让纳税人感受到了不同税务管理机关的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有助于纳税人准确、快捷、便利的履行纳税义务,从而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同时,方便了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监督,税务行政效能大幅提升,维护了税法严肃性。通过联合办税,更好地实现了基层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两个减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税务部门整体形象提升。三、国地税合作存在的问题宁夏国税局、地税局以推进办税事项区内通办为重点,分两批次推行了138项通办事项,有效解决纳税人办税“两头跑、多次跑”的问题。但由于国税局、地税局分属两个独立的
7、行政执法主体,在职责要求和工作侧重上有所不同,因此,在开展国地税合作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一)制度机制需完善1制度指导和执行程序欠规范。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规定了具体事项,但是具体落实部门和岗责不明确,多数事项以联席会议来解决,在合作事项操作层面,具体合作事项分别由不同内设部门完成,如征管具体事项在征管部门,政策事项在税政部门等,这些合作事项如果仅凭各职能部门牵头,没有固定的制度指导和规范的执行程序规范,难以形成统一的整体合力并取得实效。2合作事项存在差异。国地税共同执行统一的税收法律法规,面对共同的纳税人,税收征管的流程也基本一致。但是国地税内部机构设
8、置不一致,专注业务各有偏重,就存在合作事项上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差异性的现实状况,可借鉴可复制的合作示范模板少,双方合作事项理解和合作程度不好把握。同时精通国地税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极度缺乏、人力投入不足,经费保障、设备投入、软件应用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二)对口协作待优化虽然国地税工作职能、运行方式基本相同,但属于两个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没有隶属关系,在管理机制和税收职能上处于完全的平行化,有着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且双方在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上并不对应或对称,给进一步联合调查的实施、资料的传递等合作项目带来很大困难,缺乏机构职能化支持和监督,导致全面合作机制的运转存在不稳定性和无可比性,为
9、全面合作增加了难度。例如,银川市国税局、地税局在税务稽查合作方面,由于国地税各自的管理模式不一致,无法进行联合稽查,但实际工作的确需要双方共同进行检查。(三)税收管理要协同1基础管理合作薄弱。对非正常户、登记失效户认定与管理,尚未形成统一的后续管理协作新机制。对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存在地税部门确认的实际销售额与国税部门核定额差异较大,出现税基核定不一致的现象。2联合税收评估和检查有漏洞。在开展税收评估和税收检查工作过程中,由于双方检查范围、关注重点以及业务侧重不一致,难以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联合评估和检查机制。对于共同管理的重点税源企业,也因关注税种以及工作要求、工作步骤不尽相同,国地税工作人员难
10、以全程“无缝”合作。3风险防范与应对的沟通有障碍。国税局、地税局都是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风险指标开展风险应对工作,各个风险指标的统计口径不一致,所以风险应对过程中,只注重对各自的任务完成,而无法做到通报对方税务机关。4缺乏考核激励机制。国地税合作的内容、方式和措施较多,但对合作的成效关注较少,何时考核、何人考核、考核什么、如何考核等不够明确,缺乏有效的督查考核配套措施。(四)平台建设待健全目前,国地税合作大多停留在纸质的、手工的阶段,全面合作范围尚未覆盖到征收管理的全过程。随着信息化建设逐步深入和宁夏国地税全面推行金税三期工程,极大地方便税务管理人员及时准确的掌握纳税人的各类动态数据。但是由于国
11、地税的共享信息尚未全部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完善,数据难以完全实现互通互联,国地税双方数据库信息不能自动形成比对结果,国地税征管信息不能够实时共享,对于共管户主管税务机关不能及时、准确掌握,难以形成管理合力。例如,在金税三期中注销税务登记、五证合一、定期定额、超定额补税等都没有实现共享,造成了征管阻塞,势必影响征管质效,造成信息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基层税务机关很难与工商、质检、房产、国土、银行等部门建立日常沟通协调机制,采集的第三方涉税信息不全面,数据可运用性较差。四、加强国地税合作的建议2016年7月1日起实施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合作事项总数为51个。3.0版的实施,
12、将有利于进一步统筹国税、地税双方资源,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推动国税、地税服务融合、征管协同、信息共享、经验互鉴,实现国税、地税合作全面升级,对深化国税、地税合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一)完善制度机制,构建国地税合作保障按照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要求,加强联系密切沟通,统一部署标准、统一宣传口径、统一政策解答,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各部门协同配合、系统内外合力,为改革有效推进、全面落地提供政策保障。1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建立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联络员三级沟通机制,主要进行以下工作。一是专题研讨。针对税收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专题研讨活动,研究制定相关措施
13、减少国地税在执行政策口径上的差异,促进税负公平。二是政策沟通。国地税统一明确双方业务政策的宣传与解答,避免纳税人在国地税大厅两头跑的问题,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双方应及时进行反馈。三是业务学习。对各项合作事项,要分阶段、分专题、分级分类进行学习,了解新政策,明确新目标。四是人员交流。按照宁夏税务系统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加强全区税务系统干部跨部门交流,拓宽税务干部培养锻炼渠道,提高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2构建部门协作机制。一是争取构建协税护税保障体系,拓展税收管理范围,破解征纳信息不对称难题,变税务部门“单兵作战”为社会力量的“联合作战”,使大量隐蔽、易
14、于流失的税源变得可管可控,有效增加地方财税收入。二是通过税收共治,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提高市场主体的税收遵从度和信用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净化经济秩序提供保障。三是发挥行业协会、涉税中介等自我管理约束能力和纽带作用,形成税收多元共治格局。3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各级税务机关,立项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建立联合课题组,深入挖掘税务部门政策、数据、信息等资源,发掘税收、税负、产业、经济之间的内在依存关系,强化税收深度分析,加快推进税收综合性指标体系建立,推动经济社会管理。加大对反映居民收入、企业效益、经济结构等情况的税收数据分析研判,立足全局,
15、建言献策,为各级党政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打通协作壁垒,推进国地税合作融合1建立以“家”为单位的合署办公环境。建立国地税以“家”为单位的概念,深度融合办公环境。针对有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会议、培训精神指示,双方统筹安排时间统一部署,避免双方因合作而合作,重复部署安排,浪费人力物力。协商统一制定岗位练兵培训计划,相互掌握国地税业务知识,共同开展工作;纳税人申请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停复业、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非正常户认定、注销等业务,可由国地税任一办税人员受理办理;由双方联合开展税源管理的调查核实工作,出具报告和结论,例如,联合开展个体户纳税定额核定工作,做到共同调查、共同评估、共同定税、共同
16、出具定额核定通知书,实现一次调查核定,双方核定的税基一致;建立统一的微信公众平台和税企QQ群,对外公布国家实施的最新税收政策。2一人一窗一机双系统。金税三期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访互用,为实现“一窗一人一机双系统”提供了技术支撑,青铜峡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定“一窗一人一机双系统”联合办税服务厅国地税通办试点工作方案,确保工作统筹推进,顺利开展。双方可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小组,梳理国地税系统操作流程,确定业务清单,梳理常用业务,编写包括业务描述、报送资料、操作说明及步骤、注意事项等在内的业务操作指南,为前台人员同时办理国地税业务提供业务保障。3共建电子档案室。在实现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及“一人一窗一机
17、双系统”的基础上,将部分征管档案职能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在办税服务厅建立国地税征管档案管理室,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征管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国地税对征管档案管理实现一个机构、一套人马管理;国地税联合使用征管档案管理系统,税务机关只需按照业务类别或纳税人识别号在系统内检索,就可一键查询、提取纳税人档案,提升征管档案使用效率;创新档案管理模式,按照征管规范分为税务登记、认定管理、申报纳税、税收优惠、税额确认等类别,实现征管档案资料与新规范、新制度的同步匹配;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根据征管档案管理系统操作指引,在纳税人办理业务时同步收集涉税资料,解决纳税人多头报送资料和国地税征管档案资料互通不畅、信
18、息传递不及时的问题,实现纳税人涉税信息互通、共享。(三)提升管税力度, 引领国地税合作深入 1强化基础管理的合作。相互交换国地税非正常户籍信息,协同管理非正常户,确定对比信息,共同核查督促企业到国地税部门做非正常信息解除;针对税基核定不一致的现象,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工作,如国地税双方定期将个体户定税情况互相传递,对原有已定额的纳税户双方进行定额比对,将比对结果中定额不一致的,开展调查,提出调整方案,确保国地税定额的一致性。2联合实施评估和检查。围绕着联合确定评估和检查对象、联合实施检查、协同案件审理、协同案件执行的工作要求,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在合作工作中采用统一部署企业自查、统一确定检查
19、对象、统一入户执法检查、统一处罚标准的做法。在联合检查中,对确有税收违法行为的,在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相似情况下,执行相同的处罚标准。对确需单方面开展检查工作的,检查报告单独审理,独立做出税务处理决定,互相抄送副本留存使用。3协同开展风险防范与应对。在规范和整顿税收秩序方面,共同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制售假发票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实施对重点税源企业的联合检查;在联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着力加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4健全督查绩效考核制度。逐项对接方案改革要求,逐项细化落实措施,逐项明确职责分工,在落实各项规定执行的基础上,应结合实际情况,共同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对重点工作
20、和专项工作实施“双重督办”,明确责任追究的具体形式,将改革推进落实质效纳入绩效管理,作为衡量组织和个人年度绩效的硬性指标,确保各级国地税干部切实执行联合办税各项规定,使国地税合作事项落实到位。(四)搭建多方平台,拓展国地税合作领域1构建合作体系。建立银税合作机制,由国税局、地税局、银监局及各商业银行沟通协调,本着平等、协商、发展、创新的原则,建立“银税互动”横向联系体系,签订“税联贷”“税易贷”合作框架性协议,推动银税企共赢发展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搭建管理员平台。共建交换信息平台、开放访问权限、互访系统、提取信息,比对分析,深化信息共享。与此同时,扩大外部涉税信息的获取、利用和协作,加强与工
21、商、建设、统计、房管、社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搭建联合综合治税数据平台,保障外部涉税数据及时准确获取,加强对纳税户及其税源的控管,切实解决零申报企业、非正常企业、未依法登记的纳税人等应当纳入征管范畴依法行使纳税义务的问题。3共建电子税务局。一是联合设立网上办税服务厅。开发同时办理国地税业务的手机APP。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整合国地税现有网上办税服务厅,升级为应用方便快捷、便于纳税人操作的网上联合办税平台,逐步拓展网上咨询、网上登记、网上申报、网上涉税审批、网上下载表证单书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特别是解决边远地区和专业市场的涉税事项实行统一征管等问题。二是共同搭建电子申报缴税平台,实现同一纳税人用一个银行账户缴纳国地税税款。三是联合搭建电子税务局。运用“互联网+”思维,在整合税务局与纳税人交互的各类渠道和线上线下办税资源,拓展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的功能覆盖,实现各类应用的整合,将涉税业务逐步纳入电子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