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审核及准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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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审核及准入制度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制度, 凡本院员工必 须持证上岗:(一)医疗与医技1、医疗 医疗人员有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全科医师应持有 全 科医师证,方可申请处方权,提交申请由科主任、分管院长审核签 字后,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并备案。 有处方权者方可单独值班进行相应 的诊疗服务。无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或全科医师证资格证者、 执业助理医师在我院无权申请处方权、 不得单独值班必须在上级医师 指导下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医师申请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必须有 精、麻药品处方权考试合 格证,个人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有医务科授 予精、麻醉药品处方权并备案。

2、2、医技 医师:有医师执业证 、医师资格证方可单独值班,进行相 应的诊疗服务。无以上资格证者不得单独值班, 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临床 医疗工作,其书写的检查报告单必须在上级医师审核签名后方可发 放。技师:必须拥有相关资格证。 医务科负责医疗与医技资格审核及管理(二)护理 护理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无以上证书者不得单独值 班必须在上级护师指导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护理部负责护士资质审核及管理工作。(三)药房:有药士及以上资格证者方可独立开展工作, 精、麻药调剂权限者 必须有精、麻药品处方权考试合格证 。中、西药管理科负责药房、药库人员资质审核及管理工作。(四)外聘医护人员 :人事科、医务

3、科、护理部、分管院长共同 审核身份证、毕业证、 医师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证 、资格证 并由相关部门保留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经审核通过后, 方可申请处 方权等执业权利。二、新调入无相关执业和(或)资格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届 毕业生、实习生、进修医师无处方权、不得单独值班、必须在上级医 (护)师指导下从事临床医疗工作。6.重症医学科医师资格准入与授权管理制度为加强重症医学科管理, 规范各项操作, 提高救治急危重症的能 力,按照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的要求,经医疗质 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一、独立上岗准入条件1、通过执业医师考试并注册;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内、外、妇、儿、

4、骨转科均不少于2 个月;3、参加山东省组织的“重症医学规范化培训”并合格;4、正确熟练操作科室内各类仪器设备;5、心肺复苏、气管插管等必须掌握的急救技能操作熟练,并通 过医务科考核;二、准入申请与授权1、现有重症医学科医师填写兖州市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医师 执业资格准入申请表 ,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医务科;2、医务科负责审核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并组织技能和理论的考核;3、医务科将审核和考试结果提交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研 究通过后给予授权。三、准入与授权管理1、定期组织重症医学理论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和考核,无故缺席 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给予扣罚 2 个月奖金的处罚, 并于 1 周后组织补 考,仍未通过的,取消授权,调整出重症医学科。2、发生医疗纠纷的,取消授权,并暂停工作,到医务科接受不 少于 2个月的培训。培训合格后,不可独立上岗, 只能在科主任指导 下,开展相关工作。可于半年以后再次申请准入与授权。3、因各类原因导致重症医学科人员不足时,由医院给予配备。 暂时可在科主任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必须在 1 年内满足准入条件, 并按要求申请准入资格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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