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6篇.doc

上传人:田海滨 文档编号:131323 上传时间:2025-07-11 格式:DOC 页数:38 大小: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6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6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6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6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6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本局财务管理,严肃财政纪律,规范财务工作秩序和财务行为,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财政制度,结合本局实际,制订实施本制度。一、基本原则(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二)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坚持量入为出,根据经费来源,合理安排使用。(三)加强财务管理,积极推进财务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促进局财务工作及其他相关业务工作的健康开展。(四)加强财务监督,重点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发挥有限经费的最大效益。二、预算管理(一)局本级部门预算编订,严格遵循财政部门时间和程序流程安排,根据财政部门各项预算编订规定

2、进行科学合理编制,充分考虑事业发展需求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因素,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科学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二)预算编订应遵循保障局本级正常运转所需的前提,包含人员工资、机关正常办公等基本性支出需求,既要贯彻勤俭节约原则,又要保障日常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三)预算编订应充分考虑本单位事业发展需求和规划,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单位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和工作计划,编制经常性项目资金申请书,具体列明资金使用方向、范围和具体安排,实现项目预算“立项有依据,绩效有目标、计算有标准”,确保预算项目切实可行;同时编订预算年度内设备、设施、自动化办公设备更新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以备局本级总体预算编制所需。三、收入管理(一)统

3、一专户。在经营活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收入,其中属于国库收入的资金先统一缴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通过财政结算后转入本单位存款帐户;其他资金专户收入,要及时缴入单位账户,任何科室不得在帐外私存和私设小金库。(二)规范管理。局所管理的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严禁任何科室外购票据。对当日的收入款项应当日入库,不得坐支。四、支出管理(一)人员经费局机关干部职工正常晋升、职务晋升等工资变动,负责人事工资工作人员要及时填写工资福利变动相关表格,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凭审批表向财务资产科申请相应变动人员的工资福利补发,并存入个人档案。若遇人员调动,需及时提供干部介绍信和增(减)编表格给财务资

4、产科,增加(减少)人员经费的开支。(二)基本经费局基本经费支出主要由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会议费支出等组成。局财务资产科应根据区财政核定的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局年度基本经费支出分月计划,并在保证局机关正常公务活动下严格按计划控制基本经费支出。其中招待费全年支出必须控制在区纪检部门与财政部门下达的支出控制范围内。(三)专项经费1、各类专项经费,由财务资产科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局财务资产科应严格按照年初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根据各专项事务的轻重缓急规范列支专项经费支出。各相关业务科室应严格按照各专项预算的开支额度、开支范围、开支时间顺序等上报列支,(有合同的按合同专款执行)。一般不得进行超范围超

5、预算的专项经费支出。2、大额费用开支须事先请示汇报。单项工程以及其他项目(含基建工程新建、改扩建、修缮和设备的购置、安装、改造、维修等)在_元以上的,应先编制经费预算,经分管局领导审核,报局长审批后方可实施。3、重大工程或采购项目_元以上的须先行由专家论证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4、超出预算或无预算的,报分管局长和财务资产科审核后,由局长审批后方可实施。(四)日常结报1、结报程序经办人填写报销清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会计审核-局分管领导签字-局财务审批人签字-财务出纳核对与报销。2、审批权限本局经费采取局财务审批人“一支笔”审批和权限分级核准相结合的审批制度。一次发生费用不足_

6、元的,由经手人和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由财务分管领导签批,也可以由办公室主任签批;在_元以上的,经手人和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副局长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签批;超过_元(其中基建、车辆等专项经费_元以上)的须报局长签核。3、结报方式本局经费结报原则上全部实行公务卡刷卡与转账结算结报方式。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现金结报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现金使用情况说明表,并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局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新做公务卡的要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新增手续,人员调出要及时办理公务卡核销。4、结报类别(1)备用金: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一般情况下不再借领备用金,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借领的,先由经办人填写借据,经财务资产科

7、长审批,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局财务审批人签字后,才可到财务部门借款,出差结束后应在_个工作日内结清借款。(2)差旅费:差旅费支出要严格执行浙江省财政厅_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_(浙财行_号)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报分管领导审批(驾驶员由车队负责人审批)。工作返回后,出差人员应及时凭出差审批单到财务资产科报销差旅费,严格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凭据报销。驾驶员由车队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会计审核,再报财务分管领导签批;其他工作人员按结报程序报销。(3)会议费:严格执行浙江省财政厅_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_(浙财行_号)规定,减少会议次数和

8、会议规模,严格会议费开支标准;凡经批准召开的会议,由办公室按标准安排食宿,并凭会议审批依据、会议通知、实际与会人员签到表以及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按规定结报。(4)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活动一般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严格按定海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_2_号)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工作餐标准,费用结报时一律按规定填写接待费报销单(合法财务票据,列明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并提供派出单位公函或公务(商务)来宾记录、接待清单,方可报销。(5)职教费:各类学习班、培训班及其他各种专业证书班的学习,须与本岗位业务有关,并经局长同意才能参加,考试合格后按上级规定报销学费

9、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与车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车辆维修保养、车辆加油保险、车辆装饰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区机关车队车辆实行单车核算,建立一车一账管理制度。车辆实行定点修理装潢、定点加油、定点保险。修理在结算时须附修理委托单和结算单,装潢在结算时须附装潢清单,并由车队负责人核实。车辆加油实行定点定标制度,如遇特殊情况产生的费用需由经手人和车队负责人签字后,交分管副局长审批,报分管财务领导签批。(7)办公经费:局报刊杂志征订、通讯、邮寄、印刷等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承办并报销。对于日常办公确需要购置的物品或维修,由相关科室填写采购清单,经办公室审核后,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

10、副局长审批后方可采购、维修。涉及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的,须办理财产登记手续。(8)专项等其他费用:专项等其他费用包括工程项目、设备购置、专用材料采购等,严格按照局采购制度执行。凡一次活动有多项支出时,经办人员必须归集齐全后,一次性到财务部门报销,原则上不得将同一活动的多项支出分次报销。局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单凭证应严格按照表式内容填写。要求为二家及以上单位转账方式结报的必须分别填制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单。五、票据管理(一)局财务票据由专人负责、专人保管,领用时必须在票据领用簿上签名。(二)按规定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通用票据,票据由票管员向财政部门购领、保管,使用完后及时上缴、核销。(三)在

11、使用票据前,应对票据进行检查,如发现缺份、少联的应及时退回,并办理有关手续。使用时,应逐项逐栏填写,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并在收据联加盖单位财务章。对填错的废票,各联应说明作废或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备查。(四)局财务资产科要加强对领用票据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核实票据的使用情况,以杜绝挪用、坐支收入、丢失票据等现象的发生。六、财务报告局实行财务月报制度和财务分析报告制度。财务月报内容主要根据局年初预算情况,就局财务的主要项目每月所发生的有关数据编制报表,供局领导决策参考。财务资产科需将每个月的单位预算会计报表和财务开支明细账报分管财务领导和局长签核。财务分析报告分年中、年终两次进行,主要就局

12、经费开支结构、内容及存在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并提出改进管理、加强财务控制的建议,财务运行情况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七、档案管理每年度结束后,所有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票据存根及财务留存合同、协议、文件证明等一律纳入会计档案管理,由档案室专人管理。若有非会计人员或外单位人员借阅财务档案须向财务资产科提出申请,经财务资产科科长审批后方可在财务人员的陪同下,在档案管理员处登记借阅。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二)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

13、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

14、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办法。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办法。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存款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办法。对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

15、确。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办法。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1、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办法。2、为防止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毁损,各单位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修管理办法。3、为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及舞弊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办法。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做

16、出明确规定。5、对重要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应当明确。(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1、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程序及管理办法。2、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专人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有关奖惩办法。3、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存制度。四、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1、明确职工借支的审批程序及归还时间,对不按期归还借款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2、制定往来款项的定期清理和核对的管理办法。对清理和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应当明确。3、明确呆账、坏账的审批处理程序。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2、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

17、符合国家规定,对非税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3、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由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4、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明确领导的审批权限;明确与支出有关的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等。明确重大支出项目的标准及应当_讨论决定的办法和程序。5、建立严格的开支标准制度。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明确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开支的处理程序;对国家无规定而由单位自定的,应当明确其报批的程序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6、对单位的_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_的支出范围和核算办法;明确专项项目的完工验收及检查办法;明确_结

18、余的处理办法。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1、财务会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情况、人员增减变化等。2、财务会计分析的有关指标,至少应当包括。各项收入、支出绝对数及对比指标、预算内拨款占总收入的比率、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非税收入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等,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增加相应的财务分析指标。3、明确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报送时间和部门。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七、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各单位应根据会计档案管

19、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明确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制度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编制办法。2、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复制登记制度。3、明确会计档案的销毁管理办法。八、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_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一)、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包括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置制度及内部牵制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范围。(二)、明确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确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权限;明确操作_的管理办法等。(三)、明确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账的各种凭证、账簿、

20、报表的打印时间。当天凭证必须当天打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应满页打印;总账应于月末_日内打印;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月报应于次月_日内打印;季报应于次月_日内打印;年报应于次月_日内打印。(四)、明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数据的管理制度。对各种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应当明确。(五)、明确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三)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

21、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

22、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办法。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办法。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存款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办法。对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2、明确核

23、对银行账务的管理办法。(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办法。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1、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办法。2、为防止各种自

24、然和人为因素的毁损,各单位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修管理办法。3、为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及舞弊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办法。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5、对重要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应当明确。(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1、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程序及管理办法。2、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专人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有关奖惩办法。3、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存制度。四、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1、明确职工借支的审批程序及归还时间,对不按期归还借款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2、制定往来款项的定期清理和核

25、对的管理办法。对清理和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应当明确。3、明确呆账、坏账的审批处理程序。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2、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非税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3、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由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4、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明确领导的审批权限;明确与支出有关的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等。明确重大支出项目的标准及应当_讨论决定的办法和程序。5、建立严格的开支标准制度。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明确因情况特殊超

26、标准开支的处理程序;对国家无规定而由单位自定的,应当明确其报批的程序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6、对单位的_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_的支出范围和核算办法;明确专项项目的完工验收及检查办法;明确_结余的处理办法。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1、财务会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情况、人员增减变化等。2、财务会计分析的有关指标,至少应当包括。各项收入、支出绝对数及对比指标、预算内拨款占总收入的比率、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非税收入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等,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特

27、点增加相应的财务分析指标。3、明确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报送时间和部门。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七、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各单位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明确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制度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编制办法。2、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复制登记制度。3、明确会计档案的销毁管理办法。八、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_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一)、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包括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置制

28、度及内部牵制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范围。(二)、明确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确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权限;明确操作_的管理办法等。(三)、明确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账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的打印时间。当天凭证必须当天打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应满页打印;总账应于月末_日内打印;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月报应于次月_日内打印;季报应于次月_日内打印;年报应于次月_日内打印。(四)、明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数据的管理制度。对各种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应当明确。(五)、明确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

29、度(四)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_,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_预算法、_会计法、_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_、挪用。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

30、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31、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

32、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_,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_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

33、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

34、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_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7、开标前泄露标底: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9、其他违_采购规定的行为。第四章结算管理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2、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3、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第十

35、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第十八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36、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_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

37、家长式”管理模式。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一条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第二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

38、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第二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

39、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第二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

40、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六章财务机构第二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三十条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第三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41、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第三十二条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_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要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第三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

42、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2、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3、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4、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s、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6、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7、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8、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9、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10、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11、其他违反会计

43、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十四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第七章财务监督第三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第三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44、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第三十七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_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第三十八条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

45、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1、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2、是否依法积极_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3、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4、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第三十九条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

46、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1、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2、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3、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4、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

47、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第四十条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2、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_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4、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5、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6、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