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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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 12 30批准1994 10 01实施1引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 保护。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3引用标准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4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4.1 地下水质量分类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

2、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I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R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田类 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 农 业用水。IV类 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 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 适当 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V类 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表1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项目序号类别标准值项目I类II类田类IV类V类1色(度)<5<5<15<25>252嗅和味无无无无有3浑浊度(度)<3<3<3<

3、10>104肉眼可见物无无无无有5PH6.5 8.55.5 6.58.5 9<5.5, >96总硬度(以CzCO3, 计)(mg/L)<150<300<450<550>5507溶解性总固体(mg/L)<300<500<1000<2000>20008硫酸盐(mg/L)<50< 150<250<350>3509氯化物(mg/L)<50< 150<250<350>35010铁(Fe)(mg/L)<0.1<0.2<0.3<1.5>1.5

4、11钮(Mn)(mg/L)<0.05<0.05<0.1<1.0>1.012铜(Cu)(mg/L)<0.01<0.05<1.0<1.5>1.513锌(Zn)(mg/L)<0.05<0.5<1.0<5.0>5.014铝(Mo)(mg/L)<0.001<0.01<0.1<0.5>0.515钻(Co)(mg/L)< 0.005<0.05<0.05<1.0>1.016挥发性酚类(以苯酚 计)(mg/L)<0.001<0.001<0.002

5、<0.01>0.011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不得检出<0.1<0.3<0.3>0.318高钮酸盐指数(mg/L)<1.0<2.0<3.0< 10>1019硝酸盐(以N计)(mg/L)<2.0<5.0<20<30>3020亚硝酸盐(以N计)(mg/L)<0.001<0.01<0.02<0.1>0.121氨氮(NH4)(mg/L)<0.02<0.02<0.2<0.5>0.522氟化物(mg/L)<1.0<1.0<1.0

6、<2.0>2.023碘化物(mg/L)<0.1<0.1<0.2<1.0>1.024氟化物(mg/L)<0.001<0.01<0.05<0.1>0.125汞(Hg)(mg/L)<0.00005< 0.0005<0.001<0.001>0.00126神(As)(mg/L)< 0.005<0.01<0.05<0.05>0.0527硒(Se)(mg/L)<0.01<0.01<0.01<0.1>0.128镉(Cd)(mg/L)<0.000

7、1<0.001<0.01<0.01>0.0129铭(六价)(Cr6+)(mg/L)< 0.005<0.01<0.05<0.1>0.130铅(Pb)(mg/L)< 0.005<0.01<0.05<0.1>0.131镀(Be)(mg/L)<0.00002<0.0001< 0.0002<0.001>0.00132钢(Ba)(mg/L)<0.01<0.1<1.0<4.0>4.033锲(Ni)(mg/L)< 0.005<0.05<0.05<

8、;0.1>0.134滴滴滴(g g/L)不得检出<0.005<1.0<1.0>1.035八八八(g g/L)< 0.005<0.05<5.0<5.0>5.036总大肠菌群(个/L)<3.0<3.0<3.0<100>10037细菌总数(个/L)<100< 100<100<1000>100038总(T放射性(Bq/L)<0.1<0.1<0.1>0.1>0.139总B放射性(Bq/L)<0.1<1.0<1.0>1.0>1.

9、0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 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5地下水水质监测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 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氟化物、神、汞、铭 (六 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钮、溶解性总固体、高钮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 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

10、它项目。6地下水质量评价6.1 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6.2 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例:挥发性酚类I、II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时,应定 为I类,不定为R类。6.3 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6.3.1 参加评分的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6.3.2 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6.3.3 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

11、表2)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 0表2类别IRmIVVFi0136106.3.4根据F值,按以下规定(表3)划分地下水质量级别,再将细菌学指标评价类别注在级别定名之后。如“优良(R类)”、“较好(田类)”表3级别优良良好较好较正极差F<0.800.80 <2.502.50 <4.254.25 <7.20>7.206.4 使用两次以上的水质分析资料进行评价时,可分别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也可根据 具体情况,使用全年平均值和多年平均值或分别使用多年的枯水期、丰水期平均值进行 地评价。6.5 在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时,除采用本方法外,也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进行对比。7地下水质量保护7.1 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和过量开采、人工回灌等引起的地下水质量恶化,保护地下水水 源,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 执行。7.2 利用污水灌溉、污水排放、有害废弃物(城市垃圾、工业废渣、核废料等)的堆放和 地下处置,必须经过环境地质可行性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征得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方 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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