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摩托车安全管理规定(清风出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轮摩托车安全管理规定(清风出品).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三轮摩托车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三轮摩托车的安全管理,确保场区车辆行驶安全有序,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定义本规定所指的三轮摩托车,仅限指为了生产用来运输生产物资的三轮摩托车和三轮电瓶车(以下简称三轮车)。3.要求3任何三轮车进入厂区必须以外协队为单位到安保科登记领取通行证,且固定于车辆牌照位置,否则门卫有权拒绝进厂。.2每一辆三轮车只能指定一至二名驾驶人员,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驾驶该车辆,指定驾车人员驾驶车辆时必须佩戴公司安保科加贴标志的安全帽。33三轮车只能用来运输生产物资,不得驶出公司大门,严禁违章载人或人货混装,如违反将按车载实际人数处以00元/人的罚款;非指定人员随意驾驶车辆,将对车辆所属外协队处以0元/次的罚款;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肇事外协队伍承担。3.4进入公司大门后,三轮车的行驶速度必须在15公里/小时以下,超速行驶三次,将注销通行证,取消通行资格。3.5进入厂区后车辆行驶和停放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场区道路、通道、堆场、吊车行驶的畅通。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如与本规定有区别,应以本规定为准。4.记录R-01厂内三轮摩托车登记备案表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