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行为及事故分类表严重过错行为(A类行为)1 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1. 104410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穿插路口时,未让行人和优先通 行的车辆先行的。2. 203830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阻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3. 205117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穿插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 行的。4. 205117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穿插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 弯车辆先行的。5. 205211 206911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但是有交通标志、标 线控制的穿插路口,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
2、行的。6. 205212 206912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穿 插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7. 205213 206910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穿插路口,转弯的车 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8. 205214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穿插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 右转弯的机动车未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的。9. 206913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穿插路口,相对方 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10. 304310 通过环形路口,进环形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环行或者出环行路
3、口的 机动车先行的。11. 304320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穿插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 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12. 305411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穿插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 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2 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13. 103810 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通行的。14. 205111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划有导向车道的穿插路口,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 导向车道通过路口的。3 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事故15. 103510 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的。16. 103610 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非机动车道通行的。17.
4、103610 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通行的。18. 106710 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 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19. 106710 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20. 303412 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 机械和摩托车,未在辅路行驶的。21. 303610 在道路划设的公交专用车道内,其他车辆违反规定进入该车道行驶的。22. 305511 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4 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23. 104710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24. 104720
5、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25. 207020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 邻的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未让行的。26. 207020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在受阻的路段借用不 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的。27. 207214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转弯时与正常行驶的 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28. 303414 行人遇人行道有障碍无法正常通行而借用车行道通行时,车辆未避让借道通 行的行人的。29. 303511 借道通行的车辆未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的。30. 3
6、04410 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的。31. 304410 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的机动车未让在主路上行驶的和出主路 的机动车先行,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的。32. 305513 非机动车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未避让行人的。5 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33. 204420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 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影响相关车道内 机动车行驶的。34. 205320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排队,从前 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35. 207010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
7、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有 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未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的。36. 303514 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 辆先行的。37. 304913 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阻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6 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平安距离事故38. 104310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平安距离 的。39. 204812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 来车时,在有障碍的路段,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40. 204812 在
8、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 来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41. 204813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 时,未让上坡的一方先行的。42. 204813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 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未让下坡的一方先行的。43. 204814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 时,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7 机动车未按规定掉头事故44. 204910 在有制止掉头或
9、者制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 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掉头的。45. 204920 在没有制止掉头或者没有制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阻碍正常行驶 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46. 304210 在有掉头标志、标线或者未设置制止左转弯、制止掉头标志、标线的路口、 路段掉头时,未提前进入导向车道或者在距掉头地点150 米至50米处驶入最左侧车道,阻 碍行人和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8 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47. 104311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48. 104312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49. 104314 行
10、经铁路道口、穿插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时超车的。50. 204710 超车时,后车未确认有充足的平安距离,未从前车的左侧超越的。51. 204710 超车时,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平安距离,驶回原车道与被超车辆发生交 通事故的。52. 205114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穿插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依次通过,超越前车 发生交通事故的。53. 205116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穿插路口,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 信号时,未依次停车等候的。9 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54. 105210 夜间机动车在车行道上发生故障可以移动时,驾驶人未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 光灯,并且未将机动
11、车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55. 105610 夜间机动车未按规定在车行道停放的。56. 106810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 光灯、未在故障车来车方向 150 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的。57. 206010 夜间机动车在车行道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阻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 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50 米至 100 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同时开启示廓灯和 后位灯的。58. 206311 夜间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 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临时停车的。59. 206312夜间在穿插路口
12、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缺乏4 米的窄路、桥梁、陡坡、 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 米以内的路段,临时停车的。60. 206313 夜间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 上述地点30 米以内的路段,临时停车的。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除外。61. 305011 夜间机动车在道路上未按顺行方向临时停车,车身右侧靠道路边缘超过 30 厘米,未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62. 305320 夜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时,未按规定 使用灯光、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车身超出应急车道占用车行道,未将故障车警告标志设在 被占用的车行道内的。10 机动车违反规
13、定装载事故63. 205410 机动车装载长度、宽度、距地面高度违反规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11 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64. 206211 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导致乘车人发生交通事故的。65. 206314 车辆未停稳前开车门和上下人员的。66. 206314 开关车门阻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67. 206316 城市公共汽车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时,乘客与其他车辆发生事 故的。68. 304110 夜间在无路灯照明的道路上未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的。12 行人未按规定通行事故69. 105410 未避让进展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70. 1
14、06210 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71. 106210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72. 106710 进入高速公路的。73. 106810 304710 夜间机动车在行驶中发生故障、事故时,除抢救伤员、灭火等紧急情 况外,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离开车辆和车行道的。74. 106910 除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外,其他人员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 查行驶车辆的。75. 203912 红灯亮时,进入人行横道的。76. 207411 在车行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77. 207412 在车行道坐卧、嬉闹的。78. 303114
15、303214 施工作业、维修、养护人员横穿车行道时,未避让来往车辆的。79. 305712 行人进入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80. 305713 行人在车行道上行走或者兜售、发送物品的。81. 305714 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的。82. 305716 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未待车停稳后上下车的。83. 305716 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未在停靠站或者指定地点候车与进出站的 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发生事故的。84. 306012 在高速公路上进展施工、维修、养护等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反光服饰, 横穿车行道时,未避让来往车辆的。13 未按规定
16、施工、作业事故85. 103110 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86. 103220 施工作业单位未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未在距离施工作业地 点来车方向平安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的。87. 103220 303115 施工作业单位施工作业完毕,未迅速去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平安 隐患,导致发生事故的。88. 203510 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展养护、维修时,未按规定设置标准的平安警 示标志和平安防护设施的。89. 203520 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施工单位未在绕行处设置标志的。90. 303113作业区周围夜间未在距来车方向不少于100米的地点设
17、置反光的施工标志或 者注意危险警告标志的。91. 303213 夜间在车行道停车作业时,未在作业现场划出作业区,并设置围挡;未在不 少于 100 米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施工标志或者注意危险警告标志的。92. 306011 在高速公路上进展施工、维修、养护等作业的单位,除日常维修、养护外, 未在距离作业地点来车方向的1000 米、500米、300米、100米处分别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牌,夜间未设置红色示警灯(筒)的。14 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93. 102820 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等,影响通行的。一般过错行为B类行为机动车94. 104210 204410 204510 204610
18、303910 303920 303930机动车违反行驶速度规定的。95. 105210 白天机动车在车行道上发生故障可以移动时,驾驶人未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 光灯,并且未将机动车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96. 105610 白天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的。97. 206010 白天机动车在车行道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阻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 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50 米至 100 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同时开启示廓灯和 后位灯的。98. 206311 白天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 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临时停车的。99. 206
19、312白天在穿插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缺乏4 米的窄路、桥梁、陡坡、 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 米以内的路段,临时停车的。100. 305011 白天机动车在道路上未按顺行方向临时停车,车身右侧靠道路边缘超过30 厘米,未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101. 305320 白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时,未按照 规定使用灯光、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车身超出应急车道占用车行道,未将故障车警告标志 设在被占用的车行道内的。102. 203510 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103. 204410 摩托车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
20、的,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104. 205113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穿插路口,向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 弯的。105. 205115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穿插路口时,遇停顿信号时,未停在停顿线以外 的。106. 205320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 车等候的。107. 206313 白天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 上述地点30 米以内的路段,临时停车的。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除外。108. 206316 城市公共汽车在站点以外的路段临时停车的。109. 303212 在道路上进展维修、养护等作业的机动车未
21、开启黄色标志灯和危险报警闪 光灯的。110. 303310 作业车辆占用车道作业时,未按规定开启箭头指示标志灯的。111. 303411 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大客车、货运汽车、摩托车、 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在快速车道行驶的;但大客车超越前方 车辆时除外。112. 303413 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快速车道行驶的。113. 304110 夜间在有路灯的路段未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的。114. 304710 白天机动车在行驶中发生故障、事故,除抢救伤员、灭火等紧急情况外, 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离开车辆和车行道的。115. 305110 公
22、共汽车、电车驶入停靠站未在停靠站一侧单排靠边停车;在停靠站以外 的地点停车上下乘客导致发生事故的。非机动车116. 206910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穿插路口,向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右侧 转弯的。117. 207213 醉酒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118. 207311 醉酒驾驭畜力车的。119. 305412 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穿插路口左转弯时,未沿非机动车禁驶区边缘或者 路口中心右侧转弯的。120. 305413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穿插路口时,在非机动车禁驶区内行驶或者停车 的。121. 305511 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
23、车未在距离道路右侧 边缘线向左1.5 米的范围内行驶,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 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畜力车未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6 米的范围内行驶的。 行人及施工作业122. 103610 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未在道路两侧 通行的。123. 303112 白天未在作业区周围设置围挡的。124. 303113白天未在作业区周围距来车方向不少于50米的地点设置施工标志或者注意 危险警告标志的。125. 303213 白天在车行道停车作业时,未在作业现场划出作业区、设置围挡;在作业 区来车方向设置反光的施工标志或者注意危险警告标志少于 50 米的。关于附录的说明: 1附录包括:交通事故分类和过错行为分类。各条内容由序号,法律、法规代码以 及过错行为的表述组成。2附录中条文的编码排列顺序依次为:序号,法律、法规代码。 3法律、法规代码中的前两位数字系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代码。其中10表示?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20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30 表示?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方法?4法律、法规代码第三至第六位数字,系指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项。例如:305511 系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方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