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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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淮北公租房买卖政策淮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这 是我国开始大规模建设公租房、并将公租房作为重点推进保障性安居 工程建设以来,首次出台全国层面的公租房管理办法。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 员的,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 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 会力量投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 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 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

2、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 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并向社会公布。公租房申请条件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为 引导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 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并定期调整。当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制订的标准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 者减免。降低准入门槛,有利于公租房的供应和需求更好地匹配,使有限 的资源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从长远看,放宽甚至取消公租房的户籍限 制,是大势所趋。淮北公租房的买卖政策(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 23周岁;(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后补缴社会 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公租房买卖政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 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本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 低收入或人 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 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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