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出版研究的比较分析.doc

上传人:scccc 文档编号:14391916 上传时间:2022-02-05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网络出版研究的比较分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关于网络出版研究的比较分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关于网络出版研究的比较分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关于网络出版研究的比较分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关于网络出版研究的比较分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网络出版研究的比较分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网络出版研究的比较分析.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关于网络出版研究的比较分析作者:赵东晓 来源:中国出版 时间: 2007-10-08随着我国出版事业的快速发展,网络出版日渐成为新的发展亮点,但国内外对它的研究还处于一种松散的、零星的起步阶段,尚未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和规模化的研究队伍 。但是,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网络图书出版不仅得到了出版界的重视,也受到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在国外,随着网络图书出版的日渐流行,业界对它的研究也走上了学术前台,并逐渐形成了两大派别:一派以揭示隐藏在网络图书出版背后的技术为研究宗旨;另一派则认为,网络图书出版不是单一的技术,而是一个“思想的平台”或策略。这两派分别代表网络图书出版的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两种观念的冲突对

2、网络图书出版的市场定位问题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网络出版的相关概念辨析目前对网络出版的探讨,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将网络出版理解为一种产业,强调网络出版的主体合法性,认为只有具备合法出版资格的出版机构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流通渠道,出版销售数字出版物才能构成网络出版行为。这是新闻出版界对网络出版概念的主流认识。第二种观点从版权的角度来界定网络出版,认为没有具体出版物形态的网络出版不能构成著作权意义下的出版,仅仅是公众对网络传播的习惯性称呼,只有有形物的发行才能构成出版。第三种观点完全跳出传统出版的概念,把网络出版看成一种全新的信息传播方式,认为信息通过互联网向大众传播的过程都可以叫做网络

3、出版。1.网络出版与电子出版网络出版与电子出版是两个有所区别的概念,但就整个出版行业的发展来说,这两个概念又是相互渗透、互为补充的。电子出版早于网络出版,在我国的发展已有10多个年头了,它最初是指出版手段、工具以及过程的电子化,然后发展到出版管理的信息化、出版流程的数字化和产品的电子化,并出现了多媒体电子出版物,最后演变到网络出版。可见,网络出版可以被看做是电子出版的后续阶段或高级形式。虽然有人可能认为互联网出版是电子出版的一种类型,但是也有学者认为互联网出版与电子出版有着不同的本质特征。我认为,从严格界定来看,两者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但的确存在本质的不同,可以说互联网出版是一种新型的独立的出

4、版方式。其原因如下:(1)法律界定不同。原新闻出版署1997年12月颁布的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对电子出版物作了如下定义: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者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并可复制发行的大众传播媒体。而互联网出版的界定依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且如前所述有其独立的界定。(2)载体不同、流通渠道不同。电子出版与互联网出版的相同之处在于其出版物都是一种数字形式,而电子出版物一定建立在某种有形而单独存储载体的出版和发行的基础之上;互联网出版则是建立在网络为载体的出版和发行的基础之上。相比之下两者具有本质的不同

5、。(3)出版流程不同。从出版业的角度而言,完整的互联网出版流程包括六个阶段:论证选题;获取原始素材;编辑加工;制作数字内容;上载服务器;网络(付费或免费)下载。而电子出版则是论证选题;获取原始素材;编辑加工;制作数字内容;复制;发行电子出版物。(4)实践中,许多出版社的图书出版合同中也将互联网出版与电子(光盘)出版形式分列。而原“新闻出版总署电子出版管理司”已更名为“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互联网出版管理司”,也从另一侧面说明实践中,人们也是将互联网出版与电子出版作为两种不同的出版行为来对待的。2.网络出版与网络传播互联网作为第四媒体,具有无可比拟的开放性,任何机构、团体、个人都可以借助网络进行

6、信息传播。网络传播具有受众面广、传播迅速、媒介多样化和信息交互性等特点,但网络传播带来的不仅是网络出版,还有电子商务、远程教育、网络资讯等不同领域的活动。而且我国是一个出版权限特殊的国家,出版活动必须由国家认可的专门的出版机构来进行。所以,即使在网络时代,网络传播也不能等同于网络出版,它们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3.网络出版物与电子出版物根据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中对电子出版物的定义,电子出版物系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并可复制发行的大众传播媒体。而网络出版物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为基础,以电

7、子介质为存储媒介,进行信息传递、交流和利用,从而达到其社会文化传播、保存的目的。就记录、存储手段而言,电子出版包含网络出版;就编辑、印刷、发行三个环节考察,网络出版又不同于以往的电子出版。网络出版物是电子出版物的一种类型,是电子出版发展到一定阶段,凭借网络产生的新形式。目前各国的出版市场中,纸质图书、封装型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这三种出版方式并存,因文化、信息技术、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以及阅读习惯的影响,各自的市场份额有所差异。4.网络出版与网络图书网络出版与网络图书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网络出版强调的是过程,它包括网络图文出版和网络音像出版。其中,网络图文出版有网络图书、网络期刊、网络报纸等形式;

8、网络音像出版包括网络音频、网络视频和网络游戏等。网络出版的产品称为网络出版物,可见,网络图书是网络出版物的形态之一,也是网络出版现阶段的主要研究对象。就网络图书与网络出版的内涵而言,网络图书有三层含义:首先,它以互联网为流通发行渠道,无须经过专门的发行销售机构;其次,它以电子文本为阅读内容;再次,它以网上支付为主要交易手段。网络出版有四层含义:第一,它以网站为出版基地,所有的编辑出版活动都在网上进行;第二,它以数字化信息为出版发行的内容,不再依赖于纸质载体;第三,它以互联网为发行销售的渠道;第四,它以电子商务为主要营销环境。二、网络出版模式的比较从管理角度来看,网络出版模式(Online Pu

9、blishing Model)可分:(1)个人出版。个人出版是由作者通过网络出版自己的作品,通过Web销售。如美国作家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骑弹飞行就是通过互联网实现出版、发行和销售的。如果作者只是提供下载服务,不提供物质产品(磁带、光盘等),还可免除申请商业执照而成为出版发行商。(2)按需印刷(Print-On-Demand.POD)和补贴出版。按需要印刷是补贴出版的一种形式,作品以电子形式提交,用户需要时打印成图书形式。补贴出版是收取出版人一定费用,按出版人要求进行出版的一种模式,补贴出版商也不负责出版产品的推销。(3)商业出版模式,这一类的出版商有出版公司,出版社和可以从事出版的网络公司。另

10、外,从表现形式来看,可以将网络出版分为主题讨论型,定期或不定期型,数据库型,综合型。从因特网的信息服务功能来看,可分Web出版,电子邮件,新闻组等形式。国内关于网络出版模式的探讨文章也很多,但大多数研究停留在介绍性的层面上,张炯以北大方正的Apabi为例,从企业合作经营的角度提出了三种网络出版模式。一是基于出版社的电子书专卖店。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凭借出版机构长期以来形成的出版优势,在互联网上建立有自己的电子书专卖店(网站),向社会和自己特有的读者群传递信息。二是基于网站的电子书城。许多著名的网站,如新浪、网易等也涉足电子图书的经营和销售,这对于我国网络出版模式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大有好处。三是

11、基于IT公司的合作式电子书店。从目前来看,后两种模式还缺乏相应的管理规范,传统出版模式下的规定是否还适合网络条件下的出版,这些问题还有待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验证。三、关于网络出版技术的比较国外有人认为与网络出版相关的技术有“按需印刷”、“按需出书”、“按需出版”、“跨媒体出版”和“数字信息库出版”,并将网络出版技术分为个人电脑下载的、按需印刷的、电子书(eBook)形式的等三种。还有人认为网络出版的技术研究包括四个方面:网络出版的界面形式、软件工具、网络数据库和网络多媒体。实际工作中,网络出版涉及的计算机知识和技术主要包括网络技术(如客户机服务器技术)、Web技术、电子文档处理技术、多媒体技术以

12、及数据库技术。具体来说,网络技术为网络出版提供了出版的环境和平台支撑;Web技术为网络出版展示了因特网的友好界面和导航;电子文档处理技术为网络出版的编辑处理提供了工具和标准;多媒体技术提供了多媒体信息压缩编码、编辑处理和多媒体应用系统设计、制作的可靠支持;而数据库技术使网络出版有可能依托网络数据库,极大地提高信息资源的挖掘能力。与国外相比,我国网络出版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北大方正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完成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激光照排技术,并在新闻出版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2000年,北大方正又推出了名为Apabi的网络出版系统。到目前已有400多家出版机构采用该系统进行网络出版。超星、书生、清华同

13、方等也积极地推出自己的网络出版整体解决方案。超星开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PDG格式的EBOOK和SS-READER阅读器,书生公司的SEP格式EBOOK和专用阅读器,都很有特色。总体来说,我国网络出版技术的研究开发能力还处在起步阶段,还有许多技术如数字化信息的高效生成技术,存储技术、识别技术、多媒体和数据库等需要进一步完善。四、关于网络出版知识产权的比较美国第一部版权法是1790年颁布的,这部版权法给美国传统出版业带来了繁荣和发展。20世纪70年代,美国信息技术迅速发展,数字化信息和网络建设对这部传统法律提出挑战。1976年,版权法把数字化信息保护列入法律条款,当时由于网络还不很完善,这次修改

14、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90年代后,网络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大量的网络作品的知识产权问题涌现出来。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这部法案和1997年出台的电子无贼法案(No Electronic Theft Act),遭到科学家,图书馆界和学术界的强烈批评。gteneva henry认为美国今天的版权法已经成为知识自由传播的障碍。加拿大1998年出台了针对网络复制的法案,但实施并不顺利。2005年加拿大版权法修正案对学校、图书馆等放松了限制,增加了网络传递和数字化作品合理使用(FAIR USE)的相关内容,欧盟委员会下设

15、的Copypright Office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试图在欧洲建立统一的网络出版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我国在网络出版方面的立法还未出台,仅停留在理论探讨层面。这是因为,网络出版还处在发展初期,国内外的网络出版实践还不成熟,还需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另一方面,我国在网络传播方面也有许多规定,但都散布在其它相关法律中,没有进一步地整合。数字版权保护是作者、出版者、网络公司及读者共同关心的问题,这个问题若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一系列的纠纷,阻碍网络出版的进一步发展。总之,网络出版是一个迅猛发展的新生事物,在我国的应用还不是很广泛,目前的研究也不很成熟。主要的研究还集中在概念的明确上以及对传统出版的影响上,而对于一些更加深入和细节的问题还涉及不多,如网络出版对文化的影响,网络出版对大众阅读方式的影响,网络出版的赢利方式和经营模式,网络出版的法律和法规问题等。随着网络和社会的发展,随着我国对网络出版的重视和扶持,如何开发出更多网络出版的应用模式、如何充分地增加网络资源、如何引导网络出版向健康有效的方向发展来为社会造福等等,这些问题都将是以后的研究者研究的重点。(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