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一讲第一讲 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及主要修订内容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及主要修订内容 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罚处分条例),废止了1987年6月1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处罚处分条例适应当前财政形势的需要,对处罚规定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制裁措施。一、立法目的一、立法目的 处罚处分条例第一条规定了本条例的立法目的: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一讲第一讲第一讲第一讲 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及主要修订
2、内容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及主要修订内容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及主要修订内容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及主要修订内容 (四)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尚没有规定对国家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因此,处罚处分条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财政违法行为,规定了具体明确的行政处分,同时删除了处罚规定中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2、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国家机关与企业的性质不同,不宜采用同样的制裁措施。由于国家机关是非营利单位,行政经费及其工作人员工资来源于财政拨款,对其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不仅难以操作,而且效果不理想,相反给予行政处分,尤其是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会产生惩治效果
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一讲第一讲第一讲第一讲 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及主要修订内容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及主要修订内容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及主要修订内容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及主要修订内容二、修订的指导思想二、修订的指导思想1、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衔接。2、重点解决财政收支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3、强化对财政违法行为人的惩处。三、修订的主要内容三、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新增加或者部分新增加的财政违法行为 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处罚处分条例新增加了14项财政违法行为,主要指在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中没有规定或者没有相应的处罚、处分,而实践中却经常发生的行为。部分新增加了23项财政违法行为,这主要
4、是指在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中虽然有规定,但规定不完整的行为。权限权限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讲第二讲第二讲第二讲 执法主体及其权限执法主体及其权限执法主体及其权限执法主体及其权限1、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处罚处分条例规定的处理措施,是指财政违法行为的执法主体对单位和个人财政违法行为的制止和纠正措施。对于财政违法行为,无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都应区别情况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这样才能够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2、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分措施: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分措施包括行政处分和其他类型的处分。对国家公务员给予行政处分,对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给予其他类型的处分,如纪律处分。处
5、罚处分条例中规定的行政处分大致分为三个档次:一般情况下,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具体处分种类如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讲第二讲第二讲第二讲 执法主体及其权限执法主体及其权限执法主体及其权限执法主体及其权限(1)对于性质和危害比较轻微的,行政处分从警告开始,最严厉的处分为撤职。(2)对于性质和危害比较严重的,行政处分从记过开始,归严厉的处分为开除,即只要有该类财政违法行为,无论情节轻重,都要给予记过处分。(3)对于性质和危害非常严重的,则行政处分从记大过开始,最严厉的处分为开除。只要发生了该
6、类行为,至少对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4)对于性质和危害特别严重的,则行政处分从降级开始,最严厉的处分为开除。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一、有关概念的界定一、有关概念的界定(一)财政收入的概念财政收入分为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债务收入三大部分。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体。债务收入实际上不是政府的收入,
7、而是一种负债性财政资金,有其十分特殊的管理规定,一般只在财政部门进行管理。但处罚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两部分,不包括债务收入。(二)行为主体的范围处罚处分条例中“国家机关违反财政收入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是指: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1、承担财政预算的编制、组织实施
8、和部分税收征收工作的财政机关;2、承担工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税务机关,包括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3、承担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工作的海关机关;4、承担国家财税资金收支出纳任务的国库机关;5、承担收费收入收取管理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6、承担专项收入、其他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其他单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
9、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三)财政收入执收单位:财政收入执收单位是指上述国家机关除国库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四)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部门是指承担预算管理任务的财政部门、预算收入执收部门及其他发生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中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只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是包括所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二、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二、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
10、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是指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中,违反国家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国库金库条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1、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2、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
11、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3、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予以收取 4、违反规定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5、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6、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三、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是指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财政收入管理中,违反国家收
12、入上缴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1、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2、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3、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4、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5、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款;6、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举例1 四、
13、违反国家有关上解和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四、违反国家有关上解和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违反国家有关上解和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是指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财政收入资金上解和下拨事项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财政资金上解和下拨管理的时间、程序、内容等的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
14、有关规定的行为1、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2、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3、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款项或者财政专户款项;4、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5、擅自动用国库库款和财政专户资金;6、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和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五、违反国家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五、违反国家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
15、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违反国家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是指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预算编制过程和预算执行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预算管理各项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1、虚增、虚减财政收入、财政支出;2、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3、违反规定调整预算;4、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级次、预算收支种类;5、违反规定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挪用预算周转金;6、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7、其他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第三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
16、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一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六、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财政收入票据包括收费票据(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同)、发票两类。主要包括以下违规行为:1、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2、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3、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4、伪造、使用伪造的票据监(印)制章;5、其他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举例2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 国家机关财政
17、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一、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国家机关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1、虚增财政支出数,多领财政资金。2、虚报人员数目,多得财政人员经费。3、多报预算所属单位数目,骗取财政资金。4、虚报专门事项,冒领或多领财政专项资金。5、虚报政策性事项,多领财政补贴资金。6、编造特定事项、伪造资料,骗取财政贴息资金。财政违法
18、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二)国家机关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行为1、截留应拨财政资金,挪作他用。2、挪用事业经费,补充行政经费不足。3、挪用行政、事业费、支付基建工程款。4、挪用财政资金,用于职工福利。5、挪用财政专项经费,弥补其他经费不足或用于其他活动。6、挪用财政资金,将财政资金用于贷款。7、以预算调整为名,挪用财政资
19、金。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的行为1、批复预算不及时,滞留下拨财政资金。2、向具体用款单位拨款不及时,滞留财政资金。3、滞留专项财政资金,影响特定事项开展。(四)扩大财政资金开支范围,提高财政资金开支标准的行为1、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扩大财政资金支出范围。2、扩大财政支出核算
20、内容。3、擅自增加差旅费补贴。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二、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二、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一)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的登记环节1、取国有资产不登记或不及时登记,擅自占有、使用。2、就应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捐赠物资,擅自占有、使用。3、用不实或虚假资料,虚减或虚增国有资产价值。举例3(二)国家机
21、关国有资产的核算环节1、基本建设工程完成后,不进行竣工决算,或竣工决算完成后,不纳入单位法定的固定资产账目核算,擅自使用,为本部门谋取利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2、国家机关将应纳入单位统一账目核算的国有资产,不入账或将账内国有资产违规转出,私立账目或不设账目,脱离监督和管理,进行各类非法活动。(三)国家机
22、关国有资产的处置环节1、非经营性资产违规转为经营性资产。2、国有资产违规出售、调拨、报损、报废,使国有资产受损。3、擅自随意核销债权。三、违反国家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的行为。三、违反国家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的行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处罚处分条例中的建设项目是指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
23、项目,具体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资金、国债资金、国家做担保的银行贷款等。在国家投资建设项目运作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1、将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日常开支。2、将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用于其他建设项目。3、将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用于国家限制或禁止投资的产业。4、将国家建设项目资金挪用,搞储蓄存款,为本单位谋取利益。举例4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
24、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1、谎报建设项目,编造立项申请报告,骗取国家建设资金。2、以国家建设项目的名义骗取资金,转作他用。3、将属于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违规改变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骗取国家建设资金。(三)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1、擅自提高各项费用定额,超概算投资。2、擅自扩大建设项目规模,超概算投资。3、擅自提高建设项目质量标准,超概算投资。举例5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
25、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四)虚列投资完成额1、虚列材料采购成本。2、虚列建设工程和安装工程成本。3、虚列设备投资成本。4、隐匿建设项目资金结余四、违反国家规定提供担保的行为四、违反国家规定提供担保的行为 根据担保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即国家机关原则上一律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对特定事项需经国务院批准方可向外提供担保。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26、四讲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1、国家机关经自身使用或占有的土地向外提供担保。2、国家机关以其固定资产向外提供担保。3、国家机关以其行政性收费项目向外提供担保。4、地方政府以财政收入向外提供担保。五、擅自开设、使用账户的行为五、擅自开设、使用账户的行为1、单位内部机构擅自开立账户。2、账户所在金融机构不符合规定。3、将预算资金收汇缴专用账户
27、的资金用于单位一般支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4、将实行政府基金预算管理资金的账户用于单位一般支出。5、将预算外资金收账户用于单位一般开支。6、违规设立、使用支出账户。7、将收入专用存款账户和支出专用存款账户违规合并。8、将本单位的账户出租、出借,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9、在证券公司开设证券账户进行证券。1
28、0、违规设立收入过渡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六、滞留、挪用、骗取外国贷款行为六、滞留、挪用、骗取外国贷款行为(一)以虚假、冒领等手段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二)滞留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三)截留、挪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贷款。1
29、将用于生产性项目的贷款挪作消耗性项目。2、将用于公共性的项目贷款用于为单位部门谋利益。3、将贷款用于国家限制或禁止发展的产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第四讲 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国家机关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之二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七、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私存私放行为七、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私存私放行为1、截留各项收入,私存私放。2、虚列支出将财政资金等公款违规转出,私存私放。3、将
30、违规收取的各项收入不入账,私存私放。4、将骗取的财政资金转入擅自设置的账目,私存私放。5、利用有关单位套取资金转放擅自设置的账目,私存私放。举例6 6、通过篡改会计账目违规转出资金,私存私放。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讲第五讲第五讲第五讲 企业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企业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企业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企业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处罚处分条例中规定,企业的财政违法行为分为五类:一、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一、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二、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二、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三、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支出管理规定的行为三、违反
31、国家有关财政支出管理规定的行为四、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四、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五、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私存私放行为五、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私存私放行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讲第六讲第六讲第六讲 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一、行政性收费的管理规定一、行政性收费的管理规定(一)行政性收费概述 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先例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目前,行政性收费的收取正逐步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内管理。(二)行政性收费和审批 行政性收费项目的
32、审批实行中央、省两级审批管理制度。设立行政性收费项目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并按照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讲第六讲第六讲第六讲 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三)行政性收费项目的执法主体 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针对行政性收费问题的专门性法律。处罚处分条例不宜对行政性收费的执法主体及其权限进行调整。因此,在行政性收费问题上,处罚处分条例维持原有的规定。为此,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九条作了这样的规定:“属于行政性收费方面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违反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
33、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有关部门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处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讲第六讲第六讲第六讲 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四)行政性收费的执收管理1、资金执收管理方式行政性收费的资金执收方式也包括两种:预算管理和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2、行政性收费的执收制度(1)行政性收费一律凭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无收费许可证不得收费。(2)收费时,要统一使用中央或者省级财政部门印制或监制的行政性收费票据,行政性收费票据应按规定领购。使用行政性收费票据时,不得有转让、买卖、代开、串用、变造等违法行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
34、条例第六讲第六讲第六讲第六讲 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3)实行收缴分离制度,推行行政性收费票款分离。各项行政性收费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体制,保证所有行政性收费收入都能够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4)行政性收费无论是否纳入预算管理,都应建立预决算制度。(5)征收单位不得擅自出台行政性收费的执收规定。(五)行政性收费的票据管理:各级执收部门和单位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票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讲第六讲第六讲第六讲 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
35、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二、行政性收费中的违法行为二、行政性收费中的违法行为行政性收费中的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是:1、未按国家规定的收费审批权限批准,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2、将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从中非法获益。3、利用办实体、搞创收,把一部分国家机关的职能转移、分解到下属从事第三产业的经济实体,进行有偿服务,从中收费提成。4、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强行服务,强买强卖,搭车收费,从中谋利。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讲第六讲第六讲第六讲 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管理和监督5、利用职权和行业垄
36、断 地位,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举例76、部门职能交叉,重复收费。7、只收费不服务,公开敲诈勒索。8、截留、滞留、挪用行政性收费资金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讲第七讲第七讲第七讲 财政监督检查财政监督检查财政监督检查财政监督检查一、财政监督检查法律依据一、财政监督检查法律依据财政监督检查法律依据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宪法2、法律。如: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以及行政处罚法等等。3、行政法规。如:处罚处分条例。4、地方性行政法规。5、规章制度。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讲第七讲第七讲第七讲 财政监督检查财政监督检查财政监督检查财政
37、监督检查二、财政监督检查的权限和手段二、财政监督检查的权限和手段1、要求报送资料权。2、检查权。3、调查取证权。4、登记保管权。5、制止纠正权。6、建议报告权。7、行政处罚权。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讲第七讲第七讲第七讲 财政监督检查财政监督检查财政监督检查财政监督检查三、财政监督检查的程序三、财政监督检查的程序(一)检查准备阶段程序。一是明确检查任务;二是配置检查力量;三是制定检查方案;四是下达财政监督检查通知书。(二)检查实施阶段程序。一是调查基本情况;二是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三是审阅会计资料,核查财产物资;四是收集检查证据;五是填制检查工作底稿。(三)检查处理阶段程序。一是制作度
38、提交检查报告;二是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三是审理及审批检查报告;四是下发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五是跟踪落实;六是检查资料的整理与归档。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讲第八讲第八讲第八讲 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一、处理措施的特征一、处理措施的特征 由于处罚处分条例确定的处理执法主体为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因此,处理的文书包括两类:一是财政部门出具的财政处理决定,二是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处理决定。虽然文书样式不同但是处理的具体内容和种类是相同的。二、处理措施的种类二、处理措施的种类(一)处理措施的种类1、责令改正2、责令补收应当征收的收入、收缴应当上缴的收入
39、指对查出的被检查单位截留、隐瞒应缴收入,责令违法主体限期按规定缴纳、上缴。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讲第八讲第八讲第八讲 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3、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指对查出的被检查单位因财政违法行为所取得的各种所得,应当限期按照资金的来源退还。4、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指对查出的有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限期归还。5、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二)对违反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处理种类1、责令改正。2、补收应当征收的收入。3、收缴应当上缴的收入。4、限期退还违法所得。5、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
40、讲第八讲第八讲第八讲 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三)对违反财政支出管理规定的处理种类1、责令改正。2、限期退还违法所得。3、追回被侵占的资产,限期退还违法所得。4、责令调整会计账目。(四)对企业等营利性单位以及个人的处理种类1、责令改正。2、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3、追回被侵占的财政资金和其他国有资产。4、销毁非法印制的票据。5、调整会计账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讲第九讲第九讲第九讲 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是指财政部门和
41、审计机关为了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维护国家经济秩序,有效实施财政行政监督,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主体违反财政法律规范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财产、名誉等形式的法律制裁。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有违法所得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讲第十讲第十讲第十讲 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 所谓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纪律的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的一种行政惩戒措施,也是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形式之一。行政处分是专对行政机关所属国家公务员适用的,故又称内
42、部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又由于它实际上是行政机关的纪律责任措施,所以又称为行政纪律责任方式。一、行政处分的特点是:一、行政处分的特点是:1、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纪律责任方式。2、行政处分是一种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纪律责任。3、行政处分是适用于国家公务员的纪律责任方式。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讲第十讲第十讲第十讲 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二、行政处分的种类二、行政处分的种类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三、行政处分的实施主体三、行政处分的实施主体行政处分的实施主体,是指有权给予国家
43、公务员行政处分的机关。我国行政处分的实施主体分别是任免机关和监察机关,也即我们所说的行政处分双轨制。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讲第十讲第十讲第十讲 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四、行政处分的权限四、行政处分的权限 行政处分权限,是指在行政处分决定机关给予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权力的分工,具体讲,就是划分各级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在给予不同级别的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给予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同处分种类上权力的界限。任免机关和监察机关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时,各自的行政处分权限是不同的。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时,应当
44、按照管理权限作出决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一讲第十一讲第十一讲第十一讲 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处分的程序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处分的程序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处分的程序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处分的程序一、处理程序一、处理程序1、处理前的检查、调查程序。2、处理决定程序。3、处理执行程序。二、行政处罚程序二、行政处罚程序1、确立管辖阶段。在此阶段,执法主体向行政相对人表明执法身份和拥有的管理权,确立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2、认定违法事实阶段。3、行政处罚的裁决阶段。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一讲第十一讲第十一讲第十一讲 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处分的程序对财政违法行为处
45、理、处罚、处分的程序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处分的程序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处分的程序4、行政处罚的执行阶段。5、行政处罚的救济阶段。行政处罚决定如能为受处罚人理解并接受,则不需要进入行政处罚救济阶段。当受处罚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行政处罚的决定违法,不服行政处罚裁决时,有权要求有关机关撤消或者改变原行政处罚行为并请求赔偿。这种救济程序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行政处分程序三、行政处分程序1、对应检查事项的检查程序。2、对违反行政纪律案件的调查程序。3、对违反行政纪律案件的处理程序。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二第十二第十二第十二 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
46、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 一、违反财政收入管理规定行为的刑事责任一、违反财政收入管理规定行为的刑事责任 1、滥用职权罪。2、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3、玩忽职守罪。二、执收机关违反财政收入上缴规定行为的刑事责任二、执收机关违反财政收入上缴规定行为的刑事责任1、私分罚没财物罪。2、挪用公款罪。举例8 三、违规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行为的刑事责任三、违规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行为的刑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二第十二第十二第十二 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1、私分罚没财物罪。2、挪用公款罪。四、违规使用、
47、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刑事责任四、违规使用、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刑事责任1、挪用公款罪。2、诈骗罪。3、挪用特定款物罪。五、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刑事责任五、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刑事责任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为挪用公款罪。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二第十二第十二第十二 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六、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刑事责任六、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刑事责任 1、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举例9 2、贪污罪。3、挪用公款罪。4、私分国有资产罪。七、违反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行为的刑事责任七、违反有关投资建
48、设项目规定行为的刑事责任 1、挪用公款罪。2、诈骗罪。3、挪用特定款物罪。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二第十二第十二第十二 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4、挪用资金罪。5、串通投标罪。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八、骗取或违规使用有关贷款行为的刑事责任八、骗取或违规使用有关贷款行为的刑事责任 1、挪用公款罪。2、诈骗罪。九、企业和个人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刑事责任九、企业和个人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刑事责任 1、偷税罪。2、逃避追缴欠税罪。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二第十二第十二第十二 讲财政违法行为的
49、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3、私分罚没财物罪。十、企业和个人骗取、违规使用有关资金的刑事责任十、企业和个人骗取、违规使用有关资金的刑事责任 1、诈骗罪。2、挪用公款罪。3、骗取出口退税罪。4、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5、串通投标罪。十一、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行为的刑事责任十一、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行为的刑事责任 1、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二第十二第十二第十二 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2、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
50、用发票罪。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4、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5、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6、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十二、妨害财政监督机关执行公务行为的刑事责任十二、妨害财政监督机关执行公务行为的刑事责任 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罪。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二第十二第十二第十二 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讲财政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十三、财政监督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十三、财政监督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 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受贿罪。第十三第十三 讲行政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