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职责1 .协调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2 .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3 .努力为学校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4 .呼吁社会、企业、单位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5 .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6 .收集家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交流;7 .发现或知道学生在校外的不良行为,要及时告知学校,以便随时予以教育和表扬;8 .积极向全体师生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具备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家长;9 .每学期召开至少1次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家长委员接通知后自行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准时到会。10 .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各班推荐,经学校行政会议审核确定,任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