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考勤制度、卫生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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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办公室工作考勤制度、卫生制度 办公室工作考勤制度、卫生制度     工作考勤制度     (一)严格作息制度,全体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工作时间要自觉维护工作秩序,不得戏耍、打闹、串岗闲聊,不会客,不办私事。     (三)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建立考勤制度,实行不定时查岗。工

2、作人员需到办公室考勤签到,文秘室按时收存签到表。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一次。考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五)请事、病假必须由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审批手续,交文秘室留存。凡不经批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应事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并及时补办手续。      卫生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下班前15分钟为室内卫生打扫时间。 (二)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场净室洁,无杂物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并落实到个人。 (三)严格配合执行人事局关于卫生区划分及管理的意见,按

3、“三包”责任区范围进行管理。  (四)上班时间办公人员要着装整齐得体,保持良好的机关形象。   注:以上制度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办公室   

4、;                                  XX年9月1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局干部队伍的管理,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干部使用机制,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5、,根据省公司党组有关干部管理规定和庆阳地区电力局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应遵循的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按照组织程序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干部考核的内容:政治理论水平、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综合协调能力、专业水平、联系群众和作风等十个方面为主,着重考核干部学习、工作、思想、作风等的现实表现。 第四条干部考核的范围: 1、本局领导班子成员; 2、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 3、#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4、咨询; 5、后

6、备中层干部及#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员 第五条干部考核的形式分为干部总体情况考核、干部综合考核和干部日常考核三种。 第六条干部总体情况考核每年七月份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干部本人分工负责的工作进展情况、三项目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干部本人的理论学习情况、干部领导作风情况、班子的团结协作情况等。 第七条干部总体情况考核的方式采用与本人谈话、与其它班子成员谈话,与职工群众谈话和在干部本人所在单位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等形式。 第八条干部综合考核是全面考察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的一种手段。综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初步确定在次年元月进行。 第九条干部总体情况考核和干部综合考核的具体办法和具体时间由党委工作部提出

7、,经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对局班子成员的综合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在中层干部大会或职代会上做述职报告或在班子成员会上做述职报告; 2、职代会代表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对象做出自我鉴定; 4、由党委对考核对象做考核鉴定结论。 第十一条对中层干部和农电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考核办法: 1、在考核对象单位召开职工大会,由考核对象述职; 2、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3、与个别职工谈话。谈话人数不得少于单位职工总数的1/3,全面了解干部的学习、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情况; 4、检查被考核对象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 5、考核对象做出自我鉴定,并经所在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6、考核对象所在支

8、部做出鉴定; 7、职代会民主测评; 8、考核组依据职工测评、谈话和鉴定,综合日常考核情况,做出综合考核鉴定。 第十二条综合考核鉴定的内容应如实反映干部的工作、学习、思想和群众反映等情况,并如实地记录群众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后备中层干部和农电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员的综合考核的内容有: 1、检查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笔记;了解掌握后备干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情况。 2、与后备干部本人进行谈话。加强组织部门与他们的联系,掌握他们的成长进步情况。 3、后备干部自我鉴定; 4、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组织民主测评; 5、考察后备干部的思想、作风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考查他们工作、管理水平和模范

9、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第十四条干部日常考核是对干部日常工作、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日常行为的考核,是对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局党委及班子成员的日常考核由党委工作部组织实施;中层干部、咨询、后备中层干部和各县(市)电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后备人员的日常考核由党委工作部与各单位党支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以各支部为主;后备中层干部的日常考核由各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党委工作部是在党委领导下的组织管理部门,其在干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负责本单位包括各县(市)电力局领导班子在内的中层及以上干部的管理教育; 2、组织每年的干部考察考核,建立并完善干部管理档案,为党委

10、使用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干部的日常管理,指导各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及作风和成长情况,便于党委使用干部,党委工作部将为下列干部建立干部管理档案并做为日后提拔使用的依据。 1、本局党委及班子成员; 2、本局副科级及以上中层干部; 3、本局后备中层干部; 4、本局咨询; 5、#局领导班子及后备人员。 第十七条干部管理档案收集归档的资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干部履行表; 2、干部学历资料的复印件; 3、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资料; 4、干部个人的发明、创新成果的报告资料; 5、干部任免资料; 6、干部奖惩资料和违章违纪情况资料; 7、干部考核所形

11、成的资料; 8、其他需要收集的资料。 第十八条干部日常考核方式主要是各支部填写“干部日常考核写实报告”,由支部书记填写,每月填写一次。主要填写干部工作完成情况,政治理论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和领导作风情况等。每年年底交回党委工作部归档,重新领取新年度的“干部日常考核写实报告”。 第十九条重大事故事件责任登记表是干部工作和作风方面的重要记载,是干部日常管理考核的主要形式,此表由党委工作部商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后填写,并及时归干部本人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从党委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12 一、保卫科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各类案件的侦破力度,从严、从快、从重

12、打击各类盗窃行为,有效控制盗窃案件的发生。对一般盗窃案件,必须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侦破,否则: (一)对在一个月以内没有侦破的,罚保卫科500元,对科长、副科长再各罚100元; (二)两个月以内仍没有侦破的,按盗窃物资损失额的50对保卫科进行罚款,并对科长、副科长各罚200元; (三)若提前发现或案发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侦破,并挽回损失的,矿将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嘉奖。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直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工矿物资管理责任。哪个单位丢失物品,哪个单位负责全额赔偿,同时: (一)对丢失物品的直管者、分管、主管领导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的罚款,并将责

13、任人调离原岗位至采掘单位; (二)若为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人一律解除合同、开除矿籍; (三)对丢失物品而不向保卫部门报案的,一经查出,除加倍处罚外,对单位主管领导另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三、各单位需下井的材料、设备等,在下井前由单位自主安排相关人员跟踪监督下井,中途丢失由监督人负责;材料下井后直到移交生产单位前,由运搬工区负责;单位回收上井的物资上井后,由回收单位安排人员监督移交入库。以上凡发生丢失的,由责任单位全额赔偿,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运搬工区应加强上井车辆的检查,对矸石车中装(混)有工矿物资(无主)的,要找地方暂存,并分类码放,集中移交。 (一)对暂存的废

14、旧物资要有专人保管,防止失盗。若因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物资丢失的,罚运搬工区5001000元。 (二)若把装(混)有工矿物资、煤炭的车辆直接送到排矸系统,并倾倒矸石山的,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XX元,罚责任人200500元,罚单位主管领导及当班班长各100200元。 (三)对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炭、劣煤、杂物等,应尽可能在井下进行分拣;在井下无法分拣的,车辆上井后,要分别移交给相应的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并如实签认交接单。否则,若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每发现一次罚运搬工区1000元。 五、各单位回收上井的废旧物资,由单位负责移交给供管科(站)废旧库,不按时移交或不移交造成物资丢失的,每

15、发现一次,将按丢失物资残值的100处罚责任单位,并对单位主管领导各罚款100500元。 六、洗煤厂是手选矸石、洗矸产品和大矸石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对出矿放行的矸石产品负完全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矸石产品出矿检验制度,并指定专人对矸石排放期间的含炭量进行抽样检验,确认无问题后由检验员开具出门证,矿门岗凭出门证放行出矿。若发现含炭率超过规定要求,每查到一次罚单位1000元,单位党政主管领导各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并视情节轻重另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七、保卫科要加强入矿运输车辆的管理及出矿检查,运煤和运矸的车辆必须分开,严禁混用;清运洗煤厂矸石的车辆应相对固定,车号应在保卫科备案,并严格遵守矿相关规定。若因车辆管理混乱造成煤炭流失,每发现一次罚保卫科1000元。 八、调度室、保卫科、洗煤三厂等要充分发挥视频监控作用,对监控区域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控制,预防煤炭、工矿物资的流失。 九、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某某煤矿。本规定中未涉及事项仍按矿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9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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