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执法中的困难与困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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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土地执法中的困难与困惑     2004年年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县人大抽调精干力量,对全县*个乡镇的土地执法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并召开了两次由县直涉农执法单位参加的座谈会。通过调查发现,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由于加大了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加上人大、新闻舆论及人民群众等发挥积极监督作用,使土地违法行为得到一定的遏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土地违法依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如土地未批先用、少批多占、征地不依法补偿、随意截留、挪用征地款、土地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较为普遍。这些违法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同时也给国有资产带

2、来巨大损失。而因为种种原因,给土地执法造成了诸多的困难。土地执法面临的主要困难一、乡村两级干部执法意识较为淡簿。村干部随意发放宅基地,致使客观上造成违法。二、村两委换届频繁,派系争斗造成宅基地“一女两嫁”。*乡*村前任村干部将一块宅基地分给一家后,现任村干部又将其划给了另一家,致使两家出现矛盾纠纷,最后起诉到法院。三、执法力度稍显不足。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往往以罚代法,纪律处分普遍过轻。按有关规定,凡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其责任人为干部的,都应受到相应处分。但在实际中只有极少数的干部受到处分,而且往往是乡镇以下干部,这与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相符。四、执法经费难以正常供给,存在执法作为主

3、要创收的有效途径。现在我县乡(镇)国土所大部分是人多编制少,靠自收自支来保运行,并且人员经费直接归县土地局管理。在处罚中,由于乡(镇)片面强调增效益,求生存,有的甚至“放水养鱼”,纵容违法来扩大财源,这样违法用地年年查,年年有。执法中的困惑一、宅基地审批建房究竟谁定。我县*村在规划调整宅基地时,村中一家的祖业宅有8分地,村委会要其划出四分给另一家做宅基,而82年国土资源部文件规定,82年以前的宅基如未翻盖可以维持现状,而村里却强行将其中的四分划给了另一家,引起两家纠纷。二、农村土地承包在承包合同签定之前引发的争议究竟是权属之争还是买卖合同之争。*乡*村在土地二轮承包时,其中一块地的合同既签了张

4、三的合同又签了李四的名字,法院如何判决此类纠纷。三、夫妻双方离婚后的土地纠纷问题该如何判决?离婚后女方嫁到外地的,按法律规定,土地该判给女方;而村里却不愿让土地流失,女方既无法将土地租出流转又无法在原地种植。四、个别村干部对法律知晓程度高,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乡*村将村里的机动地按招标方式变向发放宅基地。土地承包法充许村里有机动地,该村干部与村民签协议时特意注明此地如用做宅基,需经土地部门批准。而村民却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一律将其作为宅基使用,造成了执法困难。出现问题原因一、农业税的取消,调动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民本来就对耕地有深厚的感情,近来国家出台中央一号文件后,又使农

5、民对土地的权益加重了关注力。二、部门配合难,存在执法难以到位。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土部门作出生效的处罚决定,土地违法者拒不履行时,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由于县里的财政状况,经费的支出成为了制约部门配合关系的一个关键因素。这样,事实上淡化了法律的尊严和效力,难以对土地违法者强有力的打击。其次,法院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土地的权属争议一般不予受理。三、个别乡村发放土地承包合同不到彻底,宅基证也未及时全面放到群众手中,造成纠纷标底物确权困难。高龄乡南高岭村两户因耕地相邻,对自家的田地亩数都有怀疑而起诉到县法院,却因耕地无法确权,法院不予受理,调解又不成,两家至今尚有矛盾。二轮土地承包时,一些乡镇村怕承

6、包后,税费任务不能落实,敷衍了事;个别村还没有搞二轮土地承包,农户承包地还是一轮土地承包的基数,多年来一直没有进行调整。据调查,目前我县尚有百分之2。7的村尚未进行。现在,人多地少的农户找村里要耕地,人少地多的农户不愿退耕地,矛盾十分突出。村里急切盼望搞好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解决人地矛盾的问题。四、农户耕地被占压也引发矛盾纠纷。*乡*村张*等5户近十亩耕地被地道桥占压,去年村里收到了*国道占地补偿费,村民怕村班子不稳定,领不到补偿款;并且粮食价格上涨,村民要求补偿时以粮抵款,并要村里给他们调剂土地,村里没有土地调剂,因而引发矛盾纠纷。这些问题也只能协商解决。解决土地执法难的对策  一、

7、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坚决克服“重查处、轻预防”现象。要认真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确保做到按土地规划安排各种用地。要严格实行责任制,严格落实对土地执法责任人的奖惩措施,做到对土地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努力把各种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对土地违法行为,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不能敷衍了事,不能批评了事,不能罚款了事,不能补办手续了事”的指示,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相结合,行政制裁与刑事制裁相结合。要依照党纪国法对违法责任人严肃查处和追究,该处分的要处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

8、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建筑该拆的要拆,该没收的要没收。三、建议政府设立耕地保护专项基金,对保护耕地措施得力、耕地总量保持动态平衡的土地执法单位予以重奖的方式,来弥补执法中的经费不足。 四、鼓励村民利用出租或转让的形式进行土地流转。 五、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学习贯彻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其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尤其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各级干部依法保护和管理土地的水平。要区别不同层次,区分不同内容,采取宣传栏、文艺演出、就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针对性,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XX

9、县地税局为切实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中央、省、市委工作部署和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在县局机关和直属分局两个支部开展了党员队伍状况调研活动。他们的具体做法:一是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全面传达教育活动调研的通知精神,把调研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二是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调研措施。三是成立了以局长杨广民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和人事政工科、办公室等人员组成的调研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责。四是迅速召开机关、直属分局支部书记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要求。在搞党员登记的同时,开好支部会、党员会、党小组会,全面传达这次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10、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和重要意义,要求每个党员全力配合党支部搞好这次调研活动。五是认真填写党员调查表,全面收集党员的各种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调研范围和方式县局党组对所属的2个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等状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其中:县局机关支部和直属分局支部,调研对象为党组织负责人、不同层面的普通党员代表、干部职工代表。调研方式以召开座谈会、个别座谈与走访谈心征求意见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从座谈走访的情况看,所接触的不论是党组负责人,一般党员,还是干部职工,均能严肃地对待调研活动,认真负责的谈思想、谈看法,开诚布公的谈问题,使调研人员掌握了真实情况,了解到不同层面人员的呼声,达到了调研

11、的预期目的,为下一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累了第一手资料。二、机关支部和直属分局支部党员队伍的基本情况我局所属2个机关支部,共有党员54人,其中女党员13人,少数民族党员1人,离岗、退休党员11人;50岁以上党员9人,36岁以上党员20人,35岁以下党员25人;有专科以上学历37人,高中中专学历党员9人,初中学历党员8人。局机关所属2个支部党员队伍的基本状况:党支部班子团结,坚强有力,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党组织健全,党的制度健全,能够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大部分党员都能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党员标

12、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党的税收事业作贡献。与乡镇和企业单位的党员相比,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绝大部分党员对这次教育活动认识到位,思想到位,一致认为教育活动搞的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对搞好这次活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三、党员队伍中存在问题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个别党员由于受社会一些不正之风的思想侵蚀,造成对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理解不够深刻,共产主义信念不够坚定。2、党性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对党的性质认识理解不够,工作中满足于不误事、不惹事,认为只要不违法、不犯错误就是好党员,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没有按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主要体现在组织纪律松散、思想观念淡薄、自觉性

13、较差,不能够率先垂范。少数党员组织上虽然入了党,但思想上没有真正入党。3、组织观念淡薄。有些党员组织纪律观念差,对组织上作出的决定,不注意保密,善当小广播,信口开河,并以此为荣;不讲组织原则,只要组织照顾,对组织交办的事情,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计价还价。召开党员会时,有个别的党员不请假、不报告,随便不参加会议,得过且过,还有个别党员存有想退党的想法,不愿意缴纳党费,斤斤计较,让收党费的同志很为难。4、搞形式主义,爱做表面文章。有些党员不能正确处理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关系,爱揣摩领导心理,甚至曲意奉迎,领导喜欢什么就做什么,爱听什么就说什么,不从群众利益出发,不实事求是,讲大话,

14、讲假话,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说假话,说瞎话,骗取领导的信任,给领导造成工作决策失误。5、少数党员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不强。主要体现在征管工作中,个别党员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把国家给予的执法权力,当作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工具,执法时:“熟人熟办、生人生办”,工作方法简单,总认为税务人员的天职就是收税而忽略了在征税的同时如何向纳税人提供良好服务。6、学习氛围不够浓厚,业务知识不够全面。有些党员对政治、业务学习不够认真,不够深入,存在粗枝大叶的现象,造成部分党员在执行公务时深感自己业务知识的不足,给自己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7、税收宣传不够到位。主要存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宣传的方式上,方法不够灵

15、活,只注重了形式,没有注重效果,虽然付出了不少劳动,但收获不大。二是在宣传的力度上不够深入。有的党员干部受应付思想的影响,只做表面上的工作,不注重深入扎实,造成纳税户对税收政策了解不够,纳税不积极的现象。8、现代化信息网络利用率不强。有一少部分党员干部,对快速发展的税收征管手段认识不足,造成了利用意识差、操作能力不强的现象发生,使现代化的征管手段不能充分发挥作用。9、极个别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还存在与纳税人请吃请喝现象。四、产生问题的原因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上讲不少党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没有按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性修养较差。从客

16、观上讲,一是由于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在市场经济大潮下,个别党员失去了鉴别是非的能力,拜金主义严重,以“能人”的标准来代替党员先进性的标准;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相对稳定的收入使少数党员干部产生了优越感。没有认清当前竞争日益激烈、不进则退的形势,认为自己端的是铁饭碗,不会下岗失业,缺乏竞争意识和责任感,没有了进取心;三是有时不同部门组织开展不同的教育活动,头绪太多,基层疲于应付,落实不到位,使各项教育活动只能走过场,淡化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效果;四是现在发展党员上的实际“指标化”,也是造成党员队伍不纯的一个原因。在发展党员时,为了不瞎“指标”,存在“入口”把关不严的现象。有的人就认为“入党很简单,反正有指

17、标,今年不入明年入”。五、我局机关党员先进性的标准1、政治思想好。能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上、行动上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2、团结协作好。自觉维护党员队伍的团结和统一,事事以大局为重,做到补台不拆台,相知不相疑。3、开展批评好。运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当老好人,勇于揭露和纠正错误。4、服务意识好。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路线,积极为纳税人服务,以纳税人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5、业务素质好。不断学习税收业务知识,提高税收业务水平,争做本行业业务标兵。加强对外语、经贸、 WT

18、O、ISO9000质量体系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努力成为综合型人才。6、职业道德好。严守本行业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7、开拓创新好。能够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级化趋势发展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地税工作新局面。8、工作作风好。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9、廉洁勤政好。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及各级党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与腐败现象作斗争,廉洁奉公,勤政为民。10、遵纪守法好。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工作中依法行政、依法办税,不收“人情税” 不办“人情

19、事”。, 六、不合格党员的标准1、丧失党的信仰,公开发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足额交纳党费,或拒不执行党的政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3、领导干部党员不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4、党员民主评议,有半数以上认为不合格的。5、违反党的纪律,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积极改正的。6、信仰宗教,或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七、对开展活动的建议1、要加强领导。为确保这次活动开展的切实有效、不走过场,必须由党组织一把手亲自挂帅,党员领导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要勇于开

20、展自我批评,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属实的要积极改正,有其他情况的也要耐心向党员干部群众解释清楚。2、要加强教育。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的素质相对较高,上班时间又比较固定的特点,在不耽误正常业务的前提下,每天拿出半天的时间集中学习,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深刻内涵。通过学习,要树立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竞争意识,教育的方式要丰富多样,不拘形式,如请专家上党课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

21、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一、现状和成效2003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2003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

22、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主要工作成效:(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03、2004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

23、;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

24、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

25、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80%以上,其中镇海、北仑、鄞州、江北等达到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09.3万大病统筹基金中,其中个人(包括集体经济扶持)出资8093.0万,乡镇财政资助4910.7万,县(市、区)财政资助5256.5万,市财政已资助3849.1万,体现了

26、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坚持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大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风险调节基金,保障合作医疗正常运行。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

27、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

28、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一是实施大病统筹,使广大农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大小,分级定比,按照医药费用,分段计算,累进补偿。余姚、慈溪、镇海、北仑和宁海等地区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也实施一定的补偿。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住院结报75456人次,补偿总额12913.2万元,人均补偿1711元,实际补助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25.0%,占有效费用29.3%;门诊补偿669人次,补偿金额88.4万元。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加大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力度。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农民、农

29、村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其大病统筹个人出资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代缴;同时两级财政出资每人5-20元不等,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上述对象及个别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参保对象实施除大病统筹外的医疗救助。目前开展新农医的县(市、区)均开展了医疗救助制度,如镇海区对有效医药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这类对象给予至少5000元的救助。截止9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资金1460.6万,已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患重大疾病对象等困难人员免费参保5.15万人,资助总额135.65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区参保对象6.59万人,资助金额88.29万元;对困难人员医疗费用救

30、助5177人次,救助金额763.3万元。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竟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

31、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

32、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二、困难和问题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

33、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

34、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

35、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

36、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三、对策与建议总体发展目标:2005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06-2018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18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

37、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 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

38、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具体发展对策:(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

39、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

40、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

41、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

42、合理的医疗支出。(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

43、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

44、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

45、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一、现状和成效2003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2003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主要工作成效:(一)加强领

46、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03、2004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

47、的到位。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

48、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80%以上,其中镇海、北仑、鄞州、江北等达到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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