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怀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为了从整体上提升沃溪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履行职责。根据绩效评价的规定,我局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我局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一、部门概况(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沃溪分局2009年10月转制为市财政统一预算管理单位,内设三个科室:办公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人员定编29名。2、人员情况2021年末,我局人员编制为29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24人,年末有退休人员11人。3、主要工作职能。(1)负责
2、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组织实施辖区公安工作;(2)负责打击犯罪和整治辖区社会治安重大行动和大案、要案侦破,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3)负责各类重大行动和大案、要案侦破;(4)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进行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5)负责矿区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6)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7)负责辖区危爆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热情服务,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涉毒案件。(8)负责辰州矿业公司各类群体性事件预防工作,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辰州矿业公司大局稳定;(9)负责积极协调村企关系,确保和谐稳定;(10)负责各类
3、治安灾害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三)负责治安业务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确保治安秩序的稳定,减少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12)负责主管国内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政治大局稳定。(13)负责维护好矿业秩序,及时打击盗窃、哄抢公司产品、半成品、原矿和工业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乱采滥挖、非法氟化取金。(14)负责依法进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核材料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及辖区内的治安管理。(15)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021年沃溪分局的总体思路是:沃溪公安分局市局党委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
4、会精神为指针,以“四个大抓”为主线,以“县域警务”为重点,以“五个不发生”为底线,创新工作思路,全力开展风险防控,坚持打防并举,以打促防,以打促稳,有力维护了辰州矿业公司的良好治安秩序和周边发展环境,员工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三)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沃溪分局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是打击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管理交通、车辆、驾驶员;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为辖区群众提供求助便民服务。
5、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一)基本支出沃溪分局2021年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民警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社会保障费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分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民警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1、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2021年全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45
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64.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万元,医疗保障15.61万元)。2、“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52.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JTIjo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45万元,支出决算为L3万元,完成预算的12.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1万元,完成预算的96.3%,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一是全局上下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7、从财务管理制度上严控招待费指标,严格报账审核程序,实行经费超标领导绩效问责通报制度;二是强化公务卡结算管理,对于超额不使用公务卡也不转账付款的一律不报账;三是严格接待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四是采用了公函和接待清单制度,开支更加公开透明;五是严格公务接待纪律,不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送土特产、纪念品和其他礼品等;六是我局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二)专项支出1、专项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度,我局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上级补助办案经费和上级补助装备经费)。2、专
8、项资金使用情况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57.98万元,按照省厅有关规定,2021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于2021年12月前,全部执行完毕。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37.48万元,业务装备费20.5万yc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多项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一是严格按预算开支,没有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开支;二是严格开支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流、挤占、挪用的情况;三是加强内部检查和审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我单位始终坚持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日常检查,对于上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实行严格监管,严格执行规范化审批程序,按要求进行公开,分别
9、建立资金监管台帐,对每项资金“收、用”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分局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财务会议,会议上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审计、对节约资金进行安排布置,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使用效率高。我单位严格执行各类财政政策,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审核,从源头上把好资金使用关;2021年单位厉行节约制度,全年经费控制效果好。对专项资金做到了严格控制、规范使用。完善管理制度,结合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专项经费使用范围、控制比例、使用情况通报、使用计划的制定等作出进一步的细化。用制度规范,把好“四关”。精心计划,科学统筹,做到把好源头关;经办人在经费使用中合理安排,按章依规办事,及时备齐相
10、关手续,做到把好使用关;签字时负责签字的领导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审核,超范围、超比例的不签字,做到把好审核关;报账时由财务人员对发票及附件等信息进行核准,不符合要求的不报账不支付,做到把好报账关,资金管理使用中没有违规行为。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一)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按预算用于办案业务支出37.48万元,用于业务装备支出20.5万元。上级补助办案经费是各级党委、政府将财政资金对公安机关的再分配,对经济落后地区公安机关实行补助的措施。主要用于弥补办案经费、执行公用经费标准经费不足的需要。作为公安机关,管理和使用好公安转移支付资金不仅是政策规定、制度要求
11、也是加强公安经费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是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和有利支撑。主要包括办案支出的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含油料费)、差旅费、会议费、专项业务费、专用材料费、培训费、其他办案开支等。上级补助装备经费是各级党委、政府将财政资金对公安机关的再分配,对经济落后地区公安机关实行补助的措施,是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重要物质基础。主要包括被装购置费、专业设备购置费、执法执勤用交通工具购置费、信息网络购建费、枪支弹药费、物资储备费等。在上级部门政法经费转移支付全额到位的前提下,使我局办案业务条件和装备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提高了公
12、安部门破案、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公安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干警素质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四、资产管理情况为了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制定沃溪分局内部控制手册,其中资产业务控制中规范了货币资金管理、实物资产管理和无形资产管理以及监督业务细则,我们严格按照资产管理的相关细则实施。围绕“全员参与、科学规范、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工作目标,认真探索完善装备管理模式,研究制定全局资产装备的管理维护、检修验收、更新报废等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装备使用管理,克服以往配而不管,用而不养的
13、管理弊端,切实发挥装备实际功效。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一)经济性分析2021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5.19万元;支出总计545.19万元。(二)效率性分析2021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最高站位迎战迎考、最硬举措奋战奋进、最强担当决战决胜,切实构筑维护安全稳定的“铜墙铁壁”,加大协调力度并明确了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层层制定工作责任清单,量化、细化责任,以目标衡量人,确保每件工作分解到人,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全面确保了“五个不发生”,“四个确保”工作目标。始
14、终坚持“以打促防、以打促稳”战略部署,始终坚持高压态势,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矿区发案率连续下降。受理群众求助报警共112起,行政、刑事案件破案率100%,交通事故及矛盾纠纷、民事纠纷调解率100%,调解矛盾纠纷190余起,实现涉法涉诉案件零投诉,重大群体性闹事事件为零,重点单位及部位零安全事故,辖区火灾事故为零。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做实政治建警,突出抓好理论学习绩效评估机制的落实,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促进政治理论学习,逢学必考,逢学必赛,筑牢全体民警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担当精神,按照支部建设“五化”要求强化党建管理,持之以恒抓学习,建立健全党建规章制度。对重点部位消防设
15、施检查共计80余次,消防设备维护保养30余次,开展消防实战演练2次,开展宣传450余次,火灾出警20余次,出动人员100余人次,全年辖区内火灾事故为零。(三)有效性分析沃溪分局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2021年实际支出总额未超出年初预算,在实现任务目标的同时,节约了部门预算经费,沃溪分局支部对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执行高度重视,一是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上;二是坚持局支委管理财务,多次开会研究财务工作;三是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总结;四是严格审批程序。(四)可持续性分析沃溪分局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公安事
16、业上,在工作中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合理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完善各项管理措施,保证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保证公安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六、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分局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1、预算配置在职人员控制率:2021年分局在职人员编制数29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24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3虬“三公经费”变动率: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1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9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48.86%。2、预算执行预算完成率:2021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5.19万元;支出总计545.1
17、9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预算控制率:2020年初预算371.9万元,2021年人员工资调标追加173.29万元,预算控制率为46%。基本建设项目面积控制率:无。基本建设投资概算控制率:无。3、预算管理公用经费控制率:2021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96.56万元,实际支出公用经费82.93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85.88%o“三公经费”控制率: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9.9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0.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2.26%。政府采购执行率: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0万元。管理制度健全性。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实际
18、情况,分局修订了沃溪分局经费管理办法、沃溪分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沃溪分局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沃溪分局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沃溪分局“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沃溪分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沃溪分局接待管理规定、沃溪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预决算信息公开性。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19、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4、职责履行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分局的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得到市局党委和公司党委高度评价,达到工作要求,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为100%o6、履职效益经济效益。围绕全局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根据2021年的工作目标要求,明确了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服务的具体措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防止因自身执法不当损害地方发展环境、损害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社会效益。积极参与平安湖南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
20、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百姓生活营造了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社会满意度较高。行政效能:分局不断改进文风会风,尽量减少会议次数,缩短会议时间,压缩会议经费支出,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在分局推广使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在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面取得较好效果。社会公众满意度。分局委托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对分局工作绩效情况进行了民意调查,分局2021年社会公众满意度的评价分为92分。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单位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各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实行,资金使用过程清晰明了,做到分工明确、权责分明、相互制约,但仍存在着以下困难和问题:1、与上级财政
21、主管部门衔接沟通有待加强;2、随着当前社会形势发展,信息化社会办案必须依靠科技手段。装备和技术手段的配备直接影响到分局公安工作,分局大部分设备、系统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投入大,没有专门资金来源,经费十分紧张。且专项经费中装备经费所占比重小,保障不足,无法在短期内投入较多的经费,改善科技装备,故难以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3、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规范。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对预算事项充分论证,加强业务学习,并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织预算草案,将预算编制内容明细化。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尽量将预算项目编制
22、准确,减少实际支出与预算指标的误差。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一)采取得力措施减缩开支,向节约要保障一是制定具体可行、科学合理的预算计划,围绕年度公安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支出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进行合理安排,严格核定各项支出指标。二是压缩经常性开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设备采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手续,缓解经费不足的压力。(三)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从绩效评价制度入手,借鉴其他部门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分局统一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其贯彻到预算申请、预算分配、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的全过程。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预算激励机制。在预算管理中,将绩效评价从事后评价向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过程等前置环节延伸,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四)继续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加强单位内部的学习和引导,运用好机关党建网站、杂志等平台,进一步抓好绩效管理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