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的应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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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地方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 深圳市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技术规范深圳市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技术规范 Code for concrete products of recycled aggregate (试行)(试行) 201312发布 201312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发布 1 前言前言 根据深圳市深建节能201041 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 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 11 章,其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生产技术要求;5.再 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6.再生骨

2、料混凝土实心砖;7.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8.再生骨 料混凝土路缘石;9.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10.再生骨料混凝土透水砖;11.再生骨料混凝土 植草砖;12.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的应用。 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为提高 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规范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北 京北三环东路 30 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邮编 100013。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华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局 深圳市龙岗区住建局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深圳市建工集团

3、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发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越众绿色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仁瑜、关淑君、陈少波、张昭雄、马捷、赵霄龙、李鹏、黄国祥、麦 群芳、张海强、李坚、林文阶、林国雄、翟耀平、黎晓茜。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苏军、刘绪普、王莹、李景茹、寇世聪 2 目目 次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3 4 生产技术要求 .4 4.1 原材料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4 4.2 生产过程技术要求 .5 5 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6 5.1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6 5.2 检验规则 .7 6 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9 6.1 产品技术要求

4、及试验方法 .9 6.2 检验规则 10 7 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12 7.1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12 7.2 检验规则 14 8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16 8.1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16 8.2 检验规则17 9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 .19 9.1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19 9.2 检验规则20 10 再生骨料混凝土透水砖 22 10.1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22 10.2 检验规则 .23 11 再生骨料混凝土植草砖.25 11.1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25 11.2 检验规则 .26 12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的应用.28 3 本规程用词说明 .29 引用

5、标准名录 .30 附:条文说明 4 Contents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s.3 4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4 4.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Raw Materials and Test Methods.4 4.2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Process.5 5 Small-sized Hollow block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

6、te.6 5.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and Test Methods6 5.2 Inspection Rules7 6 Solid brick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9 6.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and Test Methods9 6.2 Inspection Rules.10 7 Cork Brick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12 7.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

7、on and Test Methods.12 7.2 Inspection Rules.14 8 Curbstone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16 8.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and Test Methods.16 8.2 Inspection Rules.17 9 Pavior Brick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19 9.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and Test Methods.19 9.2 Inspection

8、Rules.20 10 Pervious Brick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22 10.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and Test Methods.22 10.2 Inspection Rules23 11 Grass Planting Brick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25 11.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and Test Methods.25 11.2 Inspection Rules26 12 The App

9、lication for Concrete Products of Recycled Aggregate.28 5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29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30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 1 1总则总则 1.0.1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促进深圳市建筑废弃物 的再生利用,保证再生骨料及其混凝土制品的质量,做到安全环保、合理应用,制定 本规范。 1.0.21.0.2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的生产控制及应用,包括再

10、生骨料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再生骨料混 凝土路缘石,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再生骨料混凝土透水砖,再生骨料混凝土植草 砖等。 1.0.31.0.3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2 2 2术语术语 2.0.12.0.1 建筑废弃物 Construction & Demolition Waste 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装修房屋等施工 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砖瓦、混凝土块、建筑余土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 2.0.22.0.2 再生粗骨料 Recycled Coarse Aggreg

11、ate 由建筑废弃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材或砖瓦等加工而成的粒径大于 4.75mm 的 颗粒。 2.0.32.0.3 再生细骨料 Recycled Fine Aggregate 由建筑废弃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材或砖瓦等加工而成的粒径不大于4.75mm的 颗粒。 2.0.42.0.4 再生骨料 Recycled Aggregate 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细骨料的总称。 2.0.52.0.5 再生骨料取代率 Replacement Ratio of Recycled Aggregate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中再生骨料用量占骨料总量的质量百分比。 2.0.62.0.6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 Concrete

12、 Products of Recycled Aggregate 在生产过程中掺加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 3 3 3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3.0.13.0.1 被污染或腐蚀的建筑废弃物不得用于生产再生骨料。 3.0.23.0.2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的生产不应对环境造成污染。 3.0.33.0.3 生产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时,路缘石制品的再生骨料取代率不应少于 60%,其 他制品的再生骨料取代率不应少于 80% 3.0.43.0.4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应按照产品代号、强度等级、规格尺寸的顺序和本标准号 进行标记,其代号见表 3.0.4。 表表 3.0.43.0.4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代号

13、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代号 名称代号 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RNHB 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RSCB 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RLPB 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RNPB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RCC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RN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互锁型)RS 再生骨料混凝土透水砖RWPB 再生骨料混凝土植草砖RGPT 3.0.53.0.5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 的规定,产品的放射性超过规定时,应停止生产和销售。 4 4 生产技术要求生产技术要求 4.14.1 原材料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原材料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4.1.14.1.1 再

14、生粗骨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 4.1.1 的要求,其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 的规定执行。 表表 4.1.14.1.1 再生粗骨料技术要求再生粗骨料技术要求 项 目指标要求 微粉含量(按质量计) ,%5.0 吸水率(按质量计) ,%10.0 杂物(按质量计),%2.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1.0 压碎指标(按质量计),%30 坚固性 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试验时,再生粗骨料经5次循环后,其 质量损失应小于15.0%。 碱集料反应性能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再生粗骨料制备的试件无裂缝、 酥裂或胶体外溢等现象,膨胀率小于0.10%。 有机物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折算成

15、 SO3,按质量计),% 2.0 有害 物质 含量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 0.06 4.1.24.1.2 再生细骨料技术性能应符合表 4.1.2 的要求,其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 的规定执行。 表表 4.1.24.1.2 再生细骨料技术要求再生细骨料技术要求 项 目指标要求 MB值1.40或合格12.0 微粉含量(按质量计) ,% MB值1.40或不合格6.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3.0 单级最大压碎指标(按质量计),%30 坚固性 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试验时,再生细骨料经5 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小于12.0%。 碱集料反应性能经碱集料反应

16、试验后,由再生细骨料制备 5 的试件无裂缝、酥裂或胶体外溢等现象, 膨胀率小于0.10%。 云母含量(按质量计),%2.0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1.0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SO3质量计), % 2.0 有害 物质 含量 氯化物含量(以氯离子质量计),%0.06 4.1.34.1.3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所用水泥、天然骨料、轻骨料、拌合水、掺合料、外加剂 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44.1.4 再生骨料检验批应由同一厂家、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再生骨料组成,每 400m3或 600t 应作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400m3或 600t 的应按一批计。 4

17、.24.2 生产过程技术要求生产过程技术要求 4.2.14.2.1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的配合比设计可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 的要求进行。 4.2.24.2.2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应采用稳定的机械化生产工艺。 4.2.34.2.3 用于生产混凝土制品的再生骨料,其储存应符合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 JGJ/T240 的相关要求;水泥、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的储存应符合预拌混凝土 GB/T14902 的相关要求,并有明显标识。 4.2.44.2.4 生产过程中各种原材料的计量误差应符合表 4.2.4 的要求。 表表 4.2.44.2.4 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原材料品种水

18、泥骨料水 外加剂、添加 剂 掺合料 计量允许偏差,% 12111 4.2.54.2.5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生产时,宜先对原材料进行干拌,再添加拌合用水。 4.2.64.2.6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养护时间总计不得少于 28d; 4.2.74.2.7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应按照规格型号、等级、批号分别堆放,有明显标识,不 得混淆。储存场地应平整坚实,散装堆垛高度不宜超过 1.5m。 4.2.84.2.8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运输和装卸时,应轻码轻放,避免碰撞、扔摔。 6 5 5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5.15.1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5.1.15

19、.1.1 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主要规格尺寸宜为 390mm190mm190mm,其 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1.25.1.2 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1.2-1 的规定,外观 质量应符合表 5.1.2-2 的规定。 表表 5.1.25.1.2 -1-1 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 项 目指标 长度,mm 2 宽度,mm 2 高度,mm 2 用于承重墙体 30 最小外壁厚,不小于,mm 用于非承重墙体 20 用于承重墙体 25 肋厚,不小于,mm 用于非承重墙体 15 表表 5.1.25.1.2 -2-2 外观质量外观质量 项目指标

20、个数 2 缺棱掉角 3 个方向投影的最小值,mm 20 裂缝延伸投影的累计尺寸,mm 20 弯曲,mm 2 5.1.35.1.3 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 5.1.3 的规定。 表表 5.1.35.1.3 强度等级强度等级 抗压强度,MPa 强度等级 平均值 单块最小值 MU3.53.52.8 MU55.04.0 MU7.57.56.0 7 MU1010.08.0 MU1515.012.0 MU2020.016.0 5.1.45.1.4 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干燥收缩率不应大于 0.060%;相对含水率不应 大于 40%(按潮湿地区计算) ;碳化系数Kc不应小于 0.8

21、0;软化系数Kf不应小于 0.80。 5.1.55.1.5 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试验方法GB/T 4111 的规定执行。 5.2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5.2.15.2.1 每检验批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其检验项目为尺寸 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放射性和相对含水率。 5.2.25.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型 式检验: 1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2正常生产后,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3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 4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5出厂检验结果

22、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 5.2.35.2.3 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型式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 级、相对含水率、干燥收缩率、碳化系数、软化系数和放射性。 5.2.45.2.4 同一检验批应由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且同一强度等级的再生骨 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组成,每 1 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 1 万块按一检验批计。 5.2.55.2.5 检验样品的抽取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抽样应采用随机抽样法,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的试样应从该检验批中抽取; 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应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具体检验数量 见表 5.2.5

23、。 8 表表 5.2.55.2.5 检验数量检验数量 检验项目检验数量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64 强度等级 5 相对含水率 3 干燥收缩率 3 碳化系数 10 软化系数 12 放射性 2 5.2.65.2.6 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合格判定应执行下列规定: 1在 64 个试件中,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总数不大于 8,应判定外观 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否则,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 2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符合某一强度级别,且其他性能均 符合 5.1 节和第 3.0.5 条规定时,应判该检验批为相应级别的合格产品;否 则为不合格品。 9 6 6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

24、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 6.16.1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6.1.16.1.1 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主要规格尺寸宜为 240mm115mm53mm;其他规格尺寸 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1.26.1.2 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1.2-1 的规定,外观质量应 符合表 6.1.2-2 的规定。 表表 6.1.2-16.1.2-1 尺寸允许偏差尺寸允许偏差 项 目指标 长度 2.0 宽度2.0尺寸允许偏差,mm 高度2.0 弯曲,mm 2.0 个数,个 1 缺棱掉角 3 个方向投影的最小值,mm 10 表表 6.1.26.1.2 -2-2 外观质

25、量外观质量 项 目指标 大面上宽度方向及其延伸到条面的长度,mm 30 裂缝 长度 大面上长度方向及其延伸到顶面的长度或条、顶面水平裂纹 的长度, mm 50 完整面不少于一条面和一顶面 层裂不允许 颜色基本一致 6.1.36.1.3 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 6.1.3 的规定。 表表 6.1.36.1.3 强度等级强度等级 抗压强度,MPa 强度等级 平均值单块最小值 MU7.57.56.0 MU1010.08.0 10 MU1515.012.0 MU2020.016.0 6.1.46.1.4 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吸水率单块值不应大于 18%;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 的干燥收

26、缩率不应大于 0.060%;相对含水率不应大于 40%。 6.1.56.1.5 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碳化系数Kc不应小于 0.80,软化系数Kf不应小于 0.80。 6.1.66.1.6 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和抗压强度的试验方法应按 照现行国家标准砌墙砖试验方法GB/T 2542 的规定执行;吸水率、干燥收缩率、 相对含水率、碳化系数和软化系数的试验方法均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小型空 心砌块试验方法GB/T 4111 的规定执行,测定干燥收缩率的初始标距为 200mm。 6.26.2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6.2.16.2.1 每检验批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应进行出厂检验

27、,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 质量、强度等级、吸水率、放射性和相对含水率。 6.2.26.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2正常生产后,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3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 4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 6.2.36.2.3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型式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吸 水率、相对含水率、碳化系数、软化系数、干燥收缩值和放射性。 6.2.46.2.4 同一检验批应由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且同一强

28、度等级的再生骨 料混凝土实心砖组成,每 10 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 10 万块按一检验批计。 6.2.56.2.5 检验样品的抽取应按下列执行规定: 抽样应采用随机抽样法,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的试样应从该检验批中抽取; 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应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具体检验数量 见表 6.2.4。 11 表表 6.2.56.2.5 检验数量检验数量 检验项目检验数量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50 强度等级 10 最大吸水率 3 相对含水率和干燥收缩率 3 放射性 5 6.2.66.2.6 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合格判定应执行下列规定: 1在 50 个试件中,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

29、格试件总数不大于 7,应判定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否则,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 2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强度等级符合某一强度级别,且其他性能均符 合 6.1 节和 3.0.5 条规定时,应判该检验批为相应级别的合格产品;否 则为不合格品。 。 12 7 7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 7.17.1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7.1.17.1.1 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可分为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和再生骨料非承重混 凝土多孔砖,主要规格尺寸宜符合表 7.1.1,其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 表表 7.1.17.1.1 主要规格尺寸主要规格尺寸

30、 项目长度宽度高度 尺寸(mm) 360、290、240、190、1 40 240、190、115、90115、90 7.1.27.1.2 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的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7.1.2 的规定。 表表 7.1.27.1.2 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 指标 项 目 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 多孔砖 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 多孔砖 长度+2,-1+2,-1 宽度 +2,-1+2,-1 尺寸允许偏差, mm 高度22 最小外壁厚度,mm1815 最小肋厚,mm1510 弯曲,mm 1 2 个数,个 22 缺棱掉角 3 个方向投影的最小值, mm 15 均不

31、得大于所在棱边长 度的 1/10 裂纹延伸的投影尺寸累计,mm 15 裂纹长度,mm 25 7.1.37.1.3 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的孔洞率不应小于 25%,且不应大于 35%。 7.1.47.1.4 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的密度等级应符合表 7.1.4 的规定。 13 表表 7.1.47.1.4 密度等级密度等级 密度等级密度等级指标,kg/m3 1400 12101400 1200 11101200 1100 10101100 1000 9101000 900 810900 800 710800 700 610700 600600 7.1.57.1.5 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的强度

32、等级应符合表 7.1.5 的规定。 表表 7.1.57.1.5 强度等级强度等级 抗压强度,MPa 类别强度等级密度等级 平均值单块最小值 MU59005.04.0 MU7.511007.56.0 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 土多孔砖 MU10140010.08.0 MU1515.012.0 MU2020.016.0 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 多孔砖 MU25 25.020.0 7.1.67.1.6 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 7.1.6 的规定。 表表 7.1.67.1.6 物理性能物理性能 指标 项目 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 最大吸水率,% 12 线性干燥收缩率,

33、% 0.0450.065 相对含水率 4040 碳化系数 0.850.80 软化系数 0.850.75 7.1.77.1.7 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的试验方法均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承重混凝土多 孔砖GB 25779 的规定执行;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的试验方法均应按照现 行国家标准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GB/T 24492 的规定执行。 14 7.27.2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7.2.17.2.1 每检验批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 外观质量、强度等级、最大吸水率、放射性和相对含水率。 7.2.27.2.2 每检验批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均应进行出厂检验,

34、检验项目为尺寸偏 差、外观质量、密度等级、强度等级、放射性和相对含水率。 7.2.37.2.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2正常生产后,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3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放射性每一年进行一次); 4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 7.2.47.2.4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的型式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孔洞率、 强度等级、相对含水率、线性干燥收缩率、最大吸水率、碳化系数、软化系数和放射 性。 7.2.57.2.5再生骨料非

35、承重混凝土多孔砖的型式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密度等 级、强度等级、相对含水率、线性干燥收缩率、碳化系数、软化系数和放射性。 7.2.67.2.6 同一检验批应由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且同一强度等级的再生骨 料混凝土多孔砖组成,每 10 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 10 万块按一检验批计。 7.2.77.2.7 检验样品的抽取应按下列执行规定: 抽样应采用随机抽样法,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的试样应从该检验中抽取;其 他检验项目的样品应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如果外观质量和 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数量不足,在该批样品中补抽,具体检验数量见表 7.2.7。 表表 7.2

36、.77.2.7 检验数量检验数量 检验数量 检验项目 (高度/宽度)0.6(高度/宽度)0.6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5050 孔洞率 33 密度等级 55 强度等级 510 15 最大吸水率和相对含水率 35 线性干燥收缩率 33 碳化系数 1222 软化系数 1020 放射性 33 7.2.87.2.8 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的合格判定应执行下列规定: 1在 50 个试件中,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总数不大于 7,应判定外观 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否则,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 2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的强度等级符合某一强度级别,且其他性能均符合 7.1 节和 3.0.5 条规定时,应

37、判该检验批为相应级别的合格产品;否则为不 合格品。 16 8 8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 8.18.1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8.1.18.1.1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8.1.1 的规定。 表表 8.1.18.1.1 外观质量外观质量 项目要求 缺棱掉角影响顶面或正侧面的破坏最大投影尺寸,mm 15 面层非贯穿裂纹最大投影尺寸,mm 10 可视面粘皮(脱皮)及表面缺损最大面积,mm2 30 贯穿裂纹不允许 分层不允许 色差、杂色不明显 8.1.28.1.2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规格尺寸应符合混凝土路缘石JC899 中要求,尺 寸偏差

38、应符合表 8.1.2 的要求。 表表 8.1.28.1.2 尺寸偏差尺寸偏差 项目要求(mm) 长度 5 3 宽度 5 3 高度 5 3 外露面平整度 3 垂直度 3 8.1.38.1.3 再生骨料混凝土直线型路缘石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 8.1.3 的要求。 表表 8.1.38.1.3 强度等级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 Cf6.0Cf 5.0Cf 4.0Cf 3.0 抗折强度平均值, Cf (MPa) 6.005.004.003.00 抗折强度单块最小值, Cf,min(MPa) 4.804.003.202.40 8.1.48.1.4 再生骨料混凝土曲线形、直线型、截面 L 状路缘石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

39、 8.1.4 的要求。 17 表表 8.1.48.1.4 强度等级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 Cc40Cc35Cc30 抗压强度平均值,不小于, MPa 40.035.030.0 抗压强度单块最小值,不 小于, MPa 32.028.024.0 8.1.58.1.5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吸水率不应大于 8%。 8.1.68.1.6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试验应按混凝土路缘石JC 899 的有关规定执行。 8.28.2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8.2.18.2.1 每检验批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 尺寸偏差、放射性核和强度等级。 8.2.28.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

40、对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2正常生产后,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3正常生产时,为每一年进行一次; 4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 8.2.38.2.3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型式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强度等级、放 射性和吸水率。 8.2.48.2.4 同一检验批应由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且同一强度等级的再生骨 料混凝土路缘石组成,每 2 万件(块)为一检验批,不足 2 万件(块)按一检验批计, 采用塑性成型工艺时每 5000 件(块)为一检验批,不足

41、 5000 件(块)按一检验批计。 8.2.58.2.5 检验样品的抽取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抽样应采用随机抽样法,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的试样应从该检验批中抽取; 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应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具体检验数量 见表 8.2.5。 表表 8.2.58.2.5 检验数量检验数量 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和尺寸 偏差 强度等级吸水率 18 检验数量 1333 8.2.68.2.6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合格判定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在 13 块样品中,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大于 1,应判定外 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小于 3,

42、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等于 2 时,再次抽取 13 块样品进行第 二次抽样检测,两次检测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大于 4 应 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两次检测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 总数不小于 5,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 2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强度等级符合某一强度级别,且其他性能均符合 8.1 节和 3.0.5 条规定时,应判该检验批为相应级别的合格产品;否则为不 合格品。 19 9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 9.19.1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9.1.19.1.1 再生骨

43、料混凝土路面砖可按砖的形状分为普通型路面砖和互锁型路面砖。其主 要规格尺寸宜符合表9.1.1,其他规格可由供需双方协商。 表表 9.1.19.1.1 主要规格尺寸主要规格尺寸 项 目规格尺寸,mm 边 长 100,150,200,250,300,400,500 厚 度 50,60,80,100,120 9.1.29.1.2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9.1.2 的要求。 表表 9.1.29.1.2 外观质量外观质量 项 目要求 正面粘皮及缺损的最大投影尺寸, mm 10 缺棱掉角的最大投影尺寸,mm 10 非贯穿裂纹长度最大投影尺寸,mm 10 裂纹 贯穿裂纹 不允许 分层 不允

44、许 色差、杂色 不明显 9.1.39.1.3 再生骨料混凝土普通路面砖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8.1.3 的要求。 表表 9.1.39.1.3 尺寸偏差尺寸偏差 项目要求,mm 长度、宽度 2.0 厚度 3.0 厚度差 3.0 平整度 2.0 垂直度 2.0 9.1.49.1.4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应根据砖边长与厚度的比值,选择进行抗压强度或抗折 强度试验,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9.1.4 的要求。 20 表表 9.1.49.1.4 强度等级强度等级 边长比厚度5边长比厚度 5 抗压强度等 级 平均值 (MPa) 单块最小值 (MPa) 抗折强度等 级 平均值 (MPa) 单块最小值 (MPa)

45、Cc3030.025.0Cf3.53.503.00 Cc3535.030.0Cf4.04.003.20 Cc4040.035.0Cf5.05.004.20 Cc5050.042.0Cf6.06.005.00 Cc6060.050.0 9.1.59.1.5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的其他性能应符合表 9.1.5 的要求。 表表 9.1.59.1.5 物理性能物理性能 耐磨性 项目 磨坑长度(mm) 耐磨度 吸水率(%) 泛霜 要求 35.01.28.0 不允许出现严 重泛霜 注:磨坑长度与耐磨度二项试验只做一项即可 9.1.69.1.6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上述性能的检验应按混凝土路面砖JC/T44

46、6 的有关 规定执行,泛霜性能的检验按砌墙砖试验方法GB/T2542 的有关规定执行。 9.29.2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9.2.19.2.1 每批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 质量、强度等级、放射性和吸水率。 9.2.29.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2正常生产后,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3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 4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 9.2.39.2.3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型式检验项目为尺

47、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吸水 率、放射性、耐磨性和泛霜。 9.2.49.2.4同一检验批应由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且同一强度等级的再生骨 料混凝土路面砖组成,每2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2万块按一检验批计。 21 9.2.59.2.5 检验样品的抽取应执行下列规定: 抽样应采用随机抽样法,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的试样应从该检验批中抽取; 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应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具体检验数量 见表表 9.2.5。 表表 9.2.59.2.5 检验数量检验数量 检验项目检验数量 外观质量 50 尺寸偏差 10 强度等级 5 吸水率 5 耐磨性 5 泛霜 5 9.2.

48、69.2.6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的合格判定应执行下列规定: 1. 在 50 块样品中,外观质量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大于 3,应判定外观质量合格; 外观质量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小于 7,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 外观质量不合格试件的总数等于不小于 4 且不大于 6 时,再次抽取 50 块样品 进行第二次抽样检测,两次检测外观质量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大于 8,应判 定外观质量合格;两次检测外观质量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小于 9,应判定外 观质量不合格。 2. 在 10 块样品中,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大于 1,应判定尺寸偏差合格; 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小于 3,应判定尺寸偏差不合格。 尺寸偏差查不合格试件的总数等于 2 时,再次抽取 10 块样品进行第二次抽样 检测,两次检测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大于 4 应判定尺寸偏差合格; 两次检测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小于 5,应判定尺寸偏差 不合格。 3.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的强度等级符合某一强度级别,且其他性能均符合 9.1 节和 3.0.5 条规定时,应判该检验批为相应级别的合格产品;否则为不 合格品。 22 1010 再生骨料混凝土透水砖再生骨料混凝土透水砖 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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