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城乡划分和城市地域.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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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二章 城乡划分和城市地域 第一节 城市概念及标准 第二节 城市地域 第三节 城市市镇概念和统计口径,2,第一节 城市概念及标准 一、城市和城镇 二、定义城镇的标准 三、城乡界限的划分,3,一、城市和城镇,1、城 “城”最早是大规模永久性防御设施,防御野兽侵袭,后来演变为防御敌方侵袭 不具备宗庙、宫室、商业市场、手工业工场等一般城市所应该具备的物质要素 中国古代的城市常有城墙 2、市 “市”是商品交易的场所。最早的市常在居民点井旁故称“市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逐渐吸引到人口集中,奴隶主贵族居住的城中,有固定位置,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方才产生,4,3、镇 “镇”与“市”原本有严格的区别,“

2、有商贾贸易者谓之市,设官防者谓之镇” 宋代,镇才摆脱军事色彩,成为县治和农村集市之间的一级商业中心 近现代,镇也引伸为一级政区单元,起着联系城乡经济纽带作用的较低级的城镇居民点,5,城市和城镇这两个概念有严格的区分: 只有那些经国家批准设有市建制的城镇才称为城市,不够设市条件的建制镇才称为镇,市和镇的总称才叫城镇或市镇 在不严密的情况下,又常常把城市作广义理解,代表城镇居民点的合称 我国城市规划法所称的城市就包括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6,村庄是乡村型的居民点,从事农业活动 镇是城镇型的居民点,非农业人口集聚 城镇不同于乡村的本质特征有以下几个: 城镇在产业构成上不同于乡村 城镇在

3、规模上区别于乡村 城镇在景观上不同于乡村 城镇在物质构成上不同于乡村 城镇在职能上区别于乡村,二、定义城镇的标准,7,(1)单纯用某级行政中心所在地为标准: 埃及规定省的首府和地区首府为城镇 蒙古的首都和地区中心为城镇 用这类标准有三十几个国家 (2)单纯以城镇特征为标准: 智利规定有一定公共和市政服务设施的具有明显城镇特征的人口中心为城镇 马耳他没有农业用地的建成区即为城镇,8,(3)单纯以居民点下限人口数量划分城镇: 伊朗5 000人以上的市、镇、村均为城镇 肯尼亚2 000人以上居民点为镇 墨西哥至少2 500人的居民点为镇 爱尔兰包括郊区在内的1 500人以上居民点为市 采用这类标准最

4、为普遍,不下50个国家,9,(4)用居民点的下限人口数量指标和密度指标相结合作为标准: 瑞典200人以上,房屋间距200m的建成区 加拿大1 000人以上的设有建制的市、镇、村以及1 000人以上、人口密度至少390人每平方千米的未设建制的居民点为城镇,10,(5)用人口规模和城镇特征两指标划分城镇: 巴拿马1 500人以上且具有街道、上下水系统和电力系统等城镇特征的居民点为城镇 (6)用人口规模和从业构成两指标作标准: 荷兰以2 000人以上的市或人口不到2 000人、但男子从业人口中从事农业活动的人口不超过20的市为城镇,11,(7)取两个以上指标作为标准: 印度,镇以及所有5 000人以

5、上、人口密度不低于每平方千米390人、成年男子人口中至少34是从事非农业活动并具有明显的城镇特征的地方为城镇 (8)其它标准: 目前世界上还有近70个国家和地区没有明确的城镇划分标准,有的只公布城镇的名称和数量,有的只说明法律上事先规定的居民点为城镇,有的干脆对此不加任何说明,12,第二节 城市地域,三种地域:行政地域、实体地域、功能地域 一、城市的行政地域 按一定的标准或程序在行政上分别设置市、镇和乡、村等建制,并确定它们的行政管理边界 不同国家市镇的行政地域在空间尺度上有大有小,情况不一 国外大多数是城市行政地域小于城市实体地域 我国大多数是城市行政地域大于城市实体地域,13,二、城市的实

6、体地域,古代筑有城墙的城市,城圈以内常有大片农田,但城墙毕竟还可以作为城乡的明显界线 工业革命后城市突破城圈发展,城墙类的明显界线不复存在,但每个城市毕竟还是相对集中,象大饼似的一块 进入现代,汽车普及和城市郊区化使城市变成中心城市和包括外围若干城镇在内的城郊的复合体。已经很难找到一个城市消失和乡村开始的明显的标志点,大城市尤其如此,14,美国在处理城市实体范围方面的方法: “城市化地区” 美国为了确定城市的实体界线以便较好地区分较大城市附近的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的目的而提出来的一种城市地域概念,大体相当于我们常用的城市建成区的概念 按照1990年普查的最新规定,一个城市化地区由中心地方和外围密

7、集居住区两部分组成,二者合起来至少有5万人,15,“中心地方” 是城市化地区中一个或几个人口最多的设有建制的地方,人口至少15 000人 外围密集居住区的划分 以普查小区为基本单元,以人口密度为基本指标,它们是否能归入某个城市化地区,需满足以下条件(略),16,三、城市的功能地域,城市实体地域的边界易于变动,随着城市扩散,商业、教育、就业、娱乐、医疗等城市功能波及的范围已超出城市建成区,因此需提出城市功能地域概念 实践中对该概念叫法不同内涵也不一 下面为一些使用频率较高的概念:,17,1、都市区 国外最常用城市功能地域概念。是一个大的人口核心以及与这个核心具有高度的社会经济一体化倾向的邻接社区

8、的组合,一般以县作为基本单元 美国1910年提出都市区,1949年名为标准都市区(SMA),1959年改称标准都市统计区(SMSA),以后改称都市统计区(MSA)。 每个MSA至少包括一个5万人以上的中心市或者包括一个至少5万人的城市化地区,满足都市区的总人口至少10万人。一个MSA由中心县和外围县组成,2、大都市带 许多大城市首位相连,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相互作用 特点:多核心 交通走廊 密集的交互作用 规模特别庞大 国家的核心区域 世界典型大都市带(P25),3. 都市连绵区(周一星提出) 以都市区为基本单元,若干大城市为核心,与周边地区社会经济联系密切,沿一条或多条交通走廊分布的巨

9、型城乡一体化地区 五个必要条件: 两个百万以上人口作为发展极 有对外口岸 发展极与口岸间以交通干道形成走廊 交通走廊两侧人口密集多中小城市 经济发达,城乡联系紧密,4. 城市群(姚士谋) 特定地域范围内有相当数量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城市,依据一定自然条件,以一或两个超大城市为核心,借助发达的交通和信息网络进行联系,形成“集合体” 存在一定问题 5. 都市圈 6. 城镇密集区,第三节 中国市、镇建制标准和统计口径,一、中国市、镇建制标准 (一)1955年第一个标准 1、人口10万以上城镇可设市。不足10万必是重要工矿基地、省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规模较大物资集散地或边远地区的重要城镇 2、县

10、或县级以上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或常住人口2 000以上、居民50以上为非农业人口居民区设镇。常住人口不足2 000,在1 000以上,非农业人口超过75地区及休疗养人数超过当地常住人口50的疗养区列为城镇型居民区,22,(二)、1963年的标准修改 1、镇下限提高到人口3 000以上,非农人口70以上或人口2 5003 000,非农人口85以上 2、市的基本标准没有变,但几年大跃进期间城镇人口增加过猛,市镇建制增加过多,城市郊区偏大的倾向,对设市标准从严。撤销了一批市,缩小了城市郊区范围,规定城市人口中农业人口所占比重一般不应超过20,23,(三)1984年的标准 1.20 000人以下的乡,乡

11、政府驻地非农人口超过2 000人的,可撤乡建镇 2.人口20 000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可撤乡建镇 3.县政府所在地均应设镇 4.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区、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 000,如有必要,也可设镇,24,(四)1986年设市标准的调整 1.非农业人口6万以上,年国民生产总值2亿以上,已成为该地经济中心的镇,可设市。不足此标准,有必要也可设市 2.人口50万以下县,县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非农业人口10万以上,常住人口中农业人口不超过40,年国民生产总值3亿元以上 3.人口50万以上县,县府所在镇的非农业

12、人口12万以上,年国民生产总值4亿以上,可撤县设市 4.农业人口25万以上,市国民生产总值10亿元以上的中等城市,可实行市领导县,25,(五)1993年国务院对1986年的设市标准的调整 调整的要点是采取了分类指导的原则和增加了考察的指标,26,27,二、中国的城乡划分和统计口径,我国没有恰当而稳定的城乡地域划分标准。主要原因是我国一直以市镇的行政界线作为城乡划分的基础,没有建立城镇的实体地域概念。而我国市镇的行政管辖范围都大于其景观上的实体范围,包括了相当一部分的乡村地域和农业人口,28,1、1955年的标准 城镇人口包括 设有建制的市和镇辖区的总人口(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以及城镇型居民区

13、的人口 当时市和镇的郊区较小,城镇人口中包含的农业人口仅15左右,规定还较切合实际,29,2、1963年的标准 只计算设建制的市和镇非农业人口,不再包括农业人口 城镇人口与城镇地域间开始脱节 市镇辖区内的人口并不全部是非农业人口 作为城镇人口的城镇非农业人口却不一定居住在城镇建成区 居住城镇建成区内持农业户口居民不计入城镇人口 城镇人口的这种统计标准比实际偏小,30,3、1990年的标准 1990年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为城镇人口制订新标准。城镇人口由市人口和镇人口两部分组成。 市人口是指设区的市所辖的区人口和不设区的市所辖的街道人口; 镇人口是指不设区的市所辖的居民委员会人口和县辖镇的居民委员会

14、人口,31,32,4、2000年的标准 2000年五普的城乡人口划分试行了新的统计标准: (1)引入“人口密度原则”,1500人/Km2 以上区的人口全算城镇人口,1500人/Km2 以下的区只算真正的城镇部分 (2)引入“建成区延伸原则”,对不设区市和建制镇,除按城市社区管理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人口以外,还包括与市镇驻地建设用地相连的乡镇地域和村委会地域,三、市带县体制 1982年后地级以上市可以领导县 2004年后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基本均为市管辖,但标准不明确 很多市将所辖县改设为区,实践内容,举例说明地理位置与城市产生、发展和功能间的关系(结合二三章和区位理论有关内容,可以家乡所在城市为例) 举例说明某城市的城市化特征(结合四五章内容,以人口变化、经济发展指标说明) 要求提交打印稿,同时制作课件,内容要求有图片、表格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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