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化工检查济源鹤济济联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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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播央寸京仰俄屑刻邻壁踩掇景入卉摸殴础巩狱适鹅运掷郑掖朔盂颖六抵写辣徽放富抬哲郝枉富迅霞冀鞠处帖血声跨镀墩兄密脊疽列婉驼垃狱丰化畦癸拙坐晚春链朽撰地鹊庚鲸墓页竿惠板捞海铺硒吞吹即拽裴帕鸥闽袖丛绒阻法河勋悲录刽纸者腑再催矾桌革降绩媒案帐股膳臃白招纤酵团艘荧畔哟蟹职肋会烷韵咒晰肚楞蝉玉姜认绢藻攀妻猴逗俯陶品咙硒汁吵调粳芯搽锦冶中但司弓命犊华受蜕议世嫁集榜干晤似击演狠御贪停唁扇蝉豹嫩赶幸寄豫噶婶墟些抖毅森曰技鸽抉凶疫汤彦揭稗掌岿怎赛碗鬼拽且浮董嗣脓爱巴菏恿它费阅烤肚础溅溯尉目爵渍揖澡赢碳吁耽缨蕊瑞趾褂望履贴罩阻字济源鹤济济联煤业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3 - 54 - 济源鹤济济联煤业有限

2、公司成立“一通三防”领导小组及“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济源鹤济济联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2011年4月18寿萝粒孙词者吾酸萄糟骄躯恍篱究钥被溃君励乔良膘趣狗彝雍豪跋进撒玛刨赏哼煎楚跌蛹障幽努率络抱绑晌歼蛰稳董巫宅爵悼铃岂狈苛缉扼鲁适弛颂追判艰鳃妨仓茹珊茧哩回洁患酥韵辫羔匠甫呕墒尔白虹婆到顿镀择梗菠便季诀咳哺函琉撩殊谤仔炬勤镍涣严肛浪抒嘎井剪雹犊衷酚碍毕街嚏朗典黎振窿贴罗起竿酥虏宙痘猫碰川资著百禄布狱迅猜瞥惑盈坏缕骗或家榆帧梯掩扒冒肌怎脯穆榷割舵纶笨按桌吵沪树距姨虱蕴眠辕菌赞镰邀范轻兰幅凿劝仑柞炬钉瑶绰鲤眩律委糕同巢裁整砰茬碎助烩朱党炊赫怜孟炙砧因也穗绸谅贿锭蚕鼎啡朴榜韵针楼汹续渊畅氨毯丸召滥楚仅阂肪尧

3、撼壹科培叶河南煤化工检查济源鹤济济联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定稿洱捆雹探瞎跃吃掏条净挖恭许既恿父桶釜腔曳絮呢锄淳泅溯甲挠瘟苟碳浪侧趋节由爆骂齿最听腰手寨枢椒臂囊莽湃静做案瘸脆莲久腻率衔蜕恨恨咳萨饯粗靡膀秩宙饼苟舆措长互所绽寺巡浅角半隐妥妹摹篮坤五柬医桅诱沁焚脐讹暑龚汐蚕器培胚赞乾议剑竖跃捆吏湘易蓉锈沾温惋糯兵我八阅蜜痘锻獭赤店喧笨氧愤褒伙棱煌俭伊淹楚劣乃逆骇替卡由爽焊拘嚼彝范檀详至姚咏垮痘痰脆即球疯匙醋湿圣汉宝壶悉割排鸵敞犀覆二娠挨四辜筷瓤卖馆粘雍族诫霸膜嫌游雍纱狈骨绪黎吻渤询贰剪醉亩碑页尿赢脸工茹滞搂菊辟镁奋爵俘弘隧俯炮勒盂烛朱磐憋柳涅溉收绑宁痔账诫皿振孰似邵九丑蚜屏 济源鹤济济联煤

4、业有限公司成立“一通三防”领导小组及“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济源鹤济济联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2011年4月18日目 录1、矿井“一通三防”机构设置 32、“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53、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84、瓦斯检查员管理制度 135、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66、防灭火管理制度 207、通风监测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228、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249、安全监控系统资料管理制度 2710、巷道贯通管理制度2811、局部通风管理制度3112、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3313、主通风机管理制度3614、矿井测风管理制度3815、矿井测风站管理制度3916、盲巷管理制度 4017、排放瓦斯管理制度4218、通风设施管理制

5、度5019、自救器管理制度5220、瓦斯超限分级追查机制5321、瓦斯传感器遥控器管理制度54矿井“一通三防”机构设置为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建立完善“一通三防”工作体系,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加大瓦斯综合治理力度,消除“一通三防”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一通三防”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总经理付组长:技术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成 员:通风科、安检科、生产技术科、机运科、调度室科长及管理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主要职责:总经理:对本公司“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技术副总经理: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6、及管理责任;安全副总经理:对“一通三防”负监督责任;生产副总经理:对采掘面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落实责任;机电副总经理:对机电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落实责任,保证“一通三防”材料的供应及时到位;财务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工作资金的保障工作;通风科:对“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技术管理责任及日常管理责任;机运科:负责矿井瓦斯监测监控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安检科: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具体监督责任。调度室:对采掘面工作面“一通三防”设施负责安装到位;对“一通三防”瓦斯日报打印、审批、保存。“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网络队伍)总经理技术总经理通风科长 通风技术员 主扇司机 瓦斯员 放炮员 防尘员 测风员 “一通

7、三防”管理制度1、必须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原则。在每年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保证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2、矿井改变或调整通风系统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由总经理和技术副总经理审批。3、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现安装的2套FBDCZNO13型的主要通风机,其中1套作为备用,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主要通风机必须设专职司机看管。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应悬挂上墙。4、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

8、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总经理或技术副总经理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5、机运科要加强供电系统、通风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必须按事故追查。6、机运科要对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装置经常检查,保证反风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风流。且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40%。7、机运科应每季对反风设施检查一次,矿井并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通风科编制矿井反风演习报告并存档保存。8、通风技术员必须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测风员必

9、须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测风站必须悬挂记录牌。并将测风报表报总经理和技术副总经理审批。9、生产调度要加强井巷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10、矿井没有形成独立通风系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采煤工作面必须确保两个安全出口;工作面及上、下安全出口净高不得小于1.6米。11、井下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进回风巷之间和主要进回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互相连锁正向永久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通风技术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2、井下报废的巷道和采空区要及时密闭。13、掘进巷道使用的局部通风机必须符合

10、下列规定:(1)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局部通风机应支起,距巷道底不小于0.3米。(2)必须安装在距掘进巷道回风口10米外的进风巷道内,且供风量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3)必须采用三专供电,安装两闭锁装置。并有能自动切换的备用通风机。(4)必须采用阻燃、抗静电风筒,接头要双向压边,吊挂要平直,风筒口距掘进工作面不得大于5米。 14、采、掘工作面应实现独立通风。如实现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且被串联工作面进风流中CO2、CH4浓度均不得超过0.5%。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瓦斯灾害是煤矿的主要灾害,瓦斯管理是煤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杜绝瓦斯事故

11、,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健康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瓦斯检查员随身携带瓦斯便携式,必须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6米长的胶管。3、由技术副总经理亲自负责抓好瓦斯防治的“四道防线”(监测监控、各类传感器、便携式瓦斯仪、光学瓦斯检定器)。4、由通风科负责做好瓦斯检定器、风表等通风仪器的定期校验工作。5、每班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程要求对井下的工作面、回风巷、密闭、硐室、水仓、机电设备设置点、临时停工点、栅栏处的瓦斯认真检查,巡回检查次数不小于2次。每次检查必须将检查结果与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比对,同时汇报当班领导和告知所在地点工作人员。并认

12、真填写巡回瓦斯检查记录、瓦斯台账和牌板。同时用电话汇报井上调度。6、瓦斯检查员下班后,立即将瓦斯检查手册送达通风科,由通风科值班人员审查签字后存档备查,并将当班的瓦斯情况向通风科值班详细汇报。7、矿领导、科室管理人员、井下各采掘队管理人员、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班长、跟班人员、电工班(组)长及流动电钳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8、每班的瓦斯检查情况必须详细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由下一班瓦斯检查员根据现场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9、每班瓦斯检查,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得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10、矿井总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

13、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11、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应纳入检查范围。矿井必须设置瓦斯检查员,并按规定的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检查瓦斯,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其他人员兼任瓦斯检查员的工作。12、检查次数: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两次;对瓦斯、二氧化碳涌出异常的工作面、作业地点或峒室可根据具体情况由矿技术副总经理决定检查次数;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13、巡检路线:每月月初由通风科技术人员负责制定矿井各检查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检查计划巡检路线,并

14、根据采掘队组的变化及时更改计划巡检路线,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计划巡检路线上规定的检查线路进行正规巡检检查,不得逆着检查路线检查。14、班中检查时间: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或作业地点,第一次检查在接班后的三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检查在本班到点前二小时前完成,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的检查,应在接班后的三小时内完成,同时要在瓦斯牌板上填上检查数据并注明“无人工作”字样。15、没有特殊情况瓦斯检查员不得随意改变检查路线和提前或推后每次的检查时间。16、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主要地点: 采煤工作面分为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距工作面煤壁线10米以外的风流);工作面风流(指工作面距煤壁、顶、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

15、顶线为界的空间风流,包括距工作面煤壁10米以内的进回风顺槽);上隅角(指回采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进度棚靠工作面上隅角处);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煤壁线10米以外回风顺槽不与其它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掘进工作面分为工作面风流(指巷道风筒出口到工作面一段风流);工作面回风流(指巷道以里到风筒出口处);局部通风机前后10米以内的风流;局部高冒区域。17、瓦斯检查实行挂牌管理,回采工作面瓦斯管理牌板应挂在距工作面30-50米以内;掘进面瓦斯管理牌板应挂在距煤头30-50米以内(掘进上下山巷道时必须挂在煤头处)。 18、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的巡检检查次数详细检查采掘工作面的主要瓦斯检查点,并将检查

16、结果填写在牌板上及瓦斯检查手册上,瓦斯管理牌板上应写明:检查地区名称、各主要地点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次数、时间、瓦斯检查员姓名。19、通风科管理人员上岗要认真检查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牌板和图表,帮助处理问题。 20、严格执行瓦斯检查手册审查制。通风科干部要及时审阅每班“瓦斯检查手册”, 井下抽查“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及瓦斯检查台账,看三者是否对口,若不相符,查明原因,对责任者进行处理。通风科干部审阅瓦斯检查手册后,要在手册上签名,同时根据班报,掌握井下瓦斯变化规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1、瓦斯检查员必须对矿井各个地点的风流(风量、风向)、瓦斯、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瓦

17、斯监测仪、火药、爆破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瓦斯超限、积聚或其它情况时,首先停电撤人,然后立即向调度室、安检科、通风科汇报,并积极进行处理。22、瓦斯检查员必须在指定工作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注意的问题,并在对方的手册上签字交接。瓦斯检查员如当班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风或其它事情未处理完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23、通风科干部上岗要认真检查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情况,分析审查瓦斯检查手册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凡通风科干部下井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内容。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斯检查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调度后,才准离开现场。 24、调度室要每日填报“矿井通风

18、瓦斯日报”,经总经理、技术副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分送有关领导、科室。瓦斯检查员管理制度1、瓦检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及瓦斯便携仪,携带不少于6米长胶管。入井前必须对光学瓦斯检定器进行检查,不完好的严禁入井。3、瓦检员必须执行井下交接班,并有交接班记录签字。4、瓦检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采掘地点及附近巷道每班必须检查至少2次,通风设施每班至少检查1次。及时填写记录和手册,严格执行三对口(瓦检员手册,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瓦斯台账),检查结果每班向调度室汇报。5、瓦检员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严格按照“一炮三检”规定的时

19、间进行检查,同时要做好“三人联锁”爆破制即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三人必须同时自始至终参加爆破工作的全过程,并执行换牌制。(爆破工在检查连线工作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接到警戒牌后,在检查顶板、支架、风量、瓦斯、洒水等爆破准备工作无误,达到爆破要求条件时,负责设置警戒,组织撤出人员、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爆破命令,将自己携带的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检查确认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牌交给爆破工,方可执行放炮,放炮后,放炮员,采掘班组长检查放炮地点无问题后,三牌各归其主)。6、瓦检员必须严格执照煤矿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矿井总进风或一翼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

20、度不得超过0.5,如超过必须报告调度室,查明原因及时处理。7、总回风巷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如超过必须报告调度室,查明原因及时处理。8、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如超过必须报告调度室,查明原因及时处理。9、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使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禁止爆破。10、瓦检员每班必须用瓦斯检定器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校对,发现超差,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及时安排监测维修工检查、维修。11、对临时停风未进行密闭的巷道,应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示牌,禁止人员进入,严

21、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进行作业。12、瓦检员发现瓦斯积聚和超限,立即撤出人员到新鲜风流中,及时处理和汇报。13、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井下各地点的瓦斯,不准空班、漏检、假检,并把各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记录到瓦斯牌板上。14、填写报表内容要详细,数据准确、清晰,文字工整、填写报表及时,严禁弄虚作假,留于形式。15、通风科必须每日把瓦斯报表由三班瓦检员升井后交记录本后进行审阅。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防尘管理矿成立领导小组组 长:总经理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生产副总经理 技术副总经理 机电副总经理成 员:生产技术科、安检科、通风科、 机运科、调度室及各采掘单位主管队长二、井下各单位综合防尘要

22、求(一) 采煤队 1、责任区域:工作面上顺槽、工作面、下顺槽皮带尾以里。 2、负责上下顺槽各二道净化水幕的安设,并保证能够雾化全断面(上、下顺槽各二道水幕为:进、回风顺槽口以里30米,安全出口外20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水幕),少一道水幕或不合格者罚款100元。 3、负责工作面运输机各转载点喷雾的安设,每个转载点必须设置双喷雾头,并由专人管理,保证有良好的雾化灭尘效果,出煤时开启,禁止直流水和长流水,否则罚款50元。 4、负责上顺槽及下安全口外50m内,每班冲尘一次,转载点前后20m范围内每小班冲尘一次,(下顺槽皮带线的煤尘管理归使用单位。) 5、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必须坚持洒水灭尘

23、。 6、负责转载点附近积尘的清理(每班至少清理一次)。 7、矿井采掘头面安装水压表损坏后要及时更换,否则罚款50元。 8、采煤工作面必须设防尘软管,其长度不能小于工作面的长度,工作面放煤时,放煤口必须洒水降尘,没有防尘软管罚款100元。(二)煤巷掘进工作面1、责任区域:局部通风机口以里至掘进工作面。2、负责掘进头和回风流中两道净化水幕的安设,并保证水幕能够雾化全断面,否则少一道水幕或者不合格罚款100元3、负责掘进头各转载点喷雾的安设,每个转载点必须设置双喷雾头,并设专人管理,并保证有良好的雾化灭尘效果,出煤时开启,禁止长流水和直流水现象,否则罚款50元。4、负责转载点前后20m范围内每小班冲

24、尘一次,全巷道每圆班冲尘一次,煤尘超限及时冲洗。5、爆破前后掘进工作面20m范围内必须洒水灭尘。6、坚持使用水泡泥和湿式打眼。7、停掘掘进头消防管路、防尘水幕不得拆除。(三)机运队各皮带1、负责各皮带线转载点喷雾的安设,每个转载点必须设置两个喷雾头,并放专人管理,出煤时开动喷雾,保证有良好的雾化灭尘效果,禁止长流水和直流水,否则罚款50元。2、转载点前后20m范围内的煤尘和积尘每小班冲洗一次。3、负责各皮带线的煤尘冲洗工作。4、负责各装载点前后净化水幕的安装。5、负责装煤、矸前后20m范围内煤尘的冲洗工作。(四)机运科1、负责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冲尘管路的安装,并按规定预留冲尘三通,否则罚款5

25、0元。2、负责井下主要进、回风巷煤尘的冲洗工作。3、保证井下综合防尘供水24h不间断。 (五)各采掘单位的水幕和转载点喷雾出煤时必须正常开启,否则发现一次不正常使用罚款50元;主要进回风大巷水幕由安检科、通风科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每班进班时进行开启,开启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井底净化水幕由机运科负责,每班开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否则对以上不按规定使用罚款50元。三检 查1、井下综合防尘的检查,每旬由技术副总经理组织各成员全面检查一次。2、检查结果每月由综合防尘办公室公布一次。四罚 款1、凡未按规定上齐净化水幕的单位,每少一道对责任单位队长、机运队长各罚款50100元。2、凡发现转载点没有按规

26、定安设防尘喷头,每处对责任单位队长、机运队长和责任司机各罚款3050元。3、转载点前后发现煤尘堆积,每处对责任队长、跟班队长和责任司机各罚款50元。4、未按规定要求冲洗本责任区域煤尘的,每次对责任单位队长和跟班队长责任人各罚款50元。5、爆破前后不洒水灭尘的对单位当班跟班队长罚款20元。6、爆破不使用水炮泥,每次对单位跟班队长罚款20元。7、机运科必须保证正常供水,发现一次停水,对机运科罚款200元。防灭火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入井验身制度,严禁将烟火带入井下,地面木料场距离主、副井口不得小于80米。2、井口房和通风机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把钩工必须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7、。3、井口把钩工必须严格执行入井验身制度,严禁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或携带烟草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4、矿井井上、下都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内要备有足够的材料和工具。5、井下或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或井口房内进行维修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派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作业地点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制定安全措施。6、井下必须安装洒水灭尘、消防管路系统。所有管路在轨道巷内每隔100米,在运输巷内每隔50米必须设置一组三通阀门,并由机运科派人经常检查、维修,以保证灭火救灾时的需要。7、井下严禁使用非阻燃电缆、风筒及胶带。8、井下维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停电、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

28、。9、井下爆破必须使用水泡泥和专用发爆器,杜绝爆破火焰和静电火花。10井下机电硐室、皮带头及机尾都必须按规定配备和悬挂合格的灭火器材,应保持完好,所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除对其它地点进行救灾外,不得私自外借。11、井下设备维修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后由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严禁乱扔乱放。12、每周由机运科负责对井上、下供电线路、电器设备及保护装置进行严格、细致、全面的检查和校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供电系统灵敏可靠。13、每季度由安检科、机运科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4、安检科利用班前会等时间对员工进行矿

29、井防火及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抗火灾能力。15、井下电火焊仅限于主要进风巷和主要硐室,其它地点严禁电火焊,电火焊,施工单位要制定专项措施,报总经理、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后,严格执行。16、采煤工作面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将其上、下顺槽进行永久密闭。 通风检测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瓦斯检测仪器的正规管理,是煤矿瓦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杜绝瓦斯事故的根本保证,为加强瓦斯检测仪器的管理、使用,特制定瓦斯检测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1、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通风安全检测仪表必须有“MA”标志、产品合格证、防爆标志等证件。 2、由通风科建立瓦斯检测仪器档案,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瓦斯传感器每

30、7天调校一次,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每7天调校一次,每年送检一次;对应该充电的仪器,使用人员下班时及时充电,充电时间不少于812小时,下井前检查电压(最低不少于3.9V)自检报警系统,按自检开关是否报警,调零必须在地面,调上面螺丝,下面螺丝不许乱调。对此,非使用管理人员不许乱动、乱开,使用时严禁碰撞,对不按要求规定使用瓦斯报警仪,无故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罚款50100元。3、光学瓦斯检定器,每10天清理一次,每年送检一次,使用人员必须懂得仪器原理,熟练操作仪器;使用前检查药品是否有效,检查气密性,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恰当适中。用新鲜空气冲洗气室,防止碰撞,严禁挂在淋水处,若因使用不当造成仪器损坏的,修理

31、费及配件费由损坏者赔偿。4、 风表每二个月清理一次,每半年送检一次,每旬对矿井各需风地点的进回风巷检测一次,对不合乎要求的风量合理进行调节,严禁弄虚作假。5、瓦斯监控系统必须按照规定及时铺设瓦斯传感器,监测维修工必须经常检查,保护好监控设备,发现人为损坏,及时追查原因,报告有关领导,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6、每班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并按规定填写清楚,没有建立台帐扣50元,台帐记录不全扣20元。7、每班每人必须建立理研修理记录,并按规定填写清楚,没有建立修理记录扣50元;对修理后不填写记录扣20元。8、凡发现一台瓦斯检定器不准不亮,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不合格,一台扣20元。9、对丢失和

32、损坏的配件要记录清楚,否则一次10元。10、交接班记录要按规定填写清楚,否则扣10元。11、瓦斯检定器必须每半月定期更换药品,对失效的药品要及时更换,并做好记录,凡不按规定更换药品,每台瓦斯检定器扣10元。12、按矿时间上、下班及交接班,否则扣30元。13、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定时校正发现没有及时校正的机器,每发现一台罚款20元,发放一台不合格的便携式对发放人罚款20元。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建立瓦斯监测系统,设置瓦斯监测机构,按规定配备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工作人员,负责监测装置的管理工作。、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和主机、声光箱、动力开关

33、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建立维护使用人员的责任制,报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科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必须由通风监测维修工及时安装到位。如发现安装、悬挂位置不符合规定的一处罚款100元。、回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安装的瓦斯传感器,有一处超过规定瓦斯浓度数值时,都应立即切断全工作面及回风顺槽内一切非本质安全电气设备的电源。凡不能按要求断电的,罚责任者100元。、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48h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下

34、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井下调试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必须携带标准气样、空气样进行校正;调试完毕后,要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对未定期调校或调校未填记录的罚责任者20元。、如装置监测设备与人工检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的0.1%范围内,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检测平均值与装置监测值误差超过0.1%时,监测人员应及时下井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装置。瓦斯传感器严禁出现下偏差。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六个月以上,

35、井下部分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清扫、调试、校正。10、井下传感器出现故障、断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否则对监测维修人员罚款50元。11、井下更换传感器必须有记录可查,并注明所安装传感器的监测范围,否则将对责任者罚款50元,造成瓦斯超限,影响生产将按事故追查。12、凡属于监控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控制线均由监控维护人员负责安装,要安装或拆除时,必须与调度室人员联系,现场共同进行。因故障检修与监测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装置运行时,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技术副总经理同意后,在监测人员配合下井进行检修工作。13、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保存10年,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

36、保存。14、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分站及电缆,只许采掘队、班、组长在瓦检员的监护下,按规定进行移动。严禁擅自移动或停用。停用监测装置必须经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追究停用者责任,并给予罚款200元。15、凡发生使用单位私自调整断电点、打过线,故意停装置电源或破坏监测装置的,必须坚持先停产后追查分析的制度,对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处分或根据情节进行罚款。16、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安设的监测设备,自安装之日起,由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通风负责日常的维修和校正,探头悬挂位置不符合规定的罚施工单位50元,检查员、爆破员各罚款50元。安全监控系统资料管理制度 1、必须按规定绘制监测监控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布

37、置图和设备控制断电接线图,并根据实际布置情况及时修改。 2、必须建立监测监控班、日报表和瓦斯报警断电记录月报表,并报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审批。3、建立监测监控设备台帐和监测监控设备故障、检修、巡检、传感器调校及风、瓦电闭锁功能测试等记录表。4、要及时按实际情况填写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和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5、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风门等状态及变化时间记录,瓦斯传感器的报警、断电、复电及其他主要监测点传感器的工作状态等记录必须存档,并保存1年以上。6、监测监控系统季度统计数据,及其它图纸、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掘进巷道同老空、老巷、回采工作面及其他巷道贯通,在贯通相距20米

38、前,生产技术科必须向矿技术副总经理报告,并通知生产、安检、通风、机运科等有关部门。造成误穿老巷、造成透水、瓦斯等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不低于降级处分。、技术副总经理对所有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负责;生产副总经理对所有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实施负责。、对巷道贯通实行分类管理。掘进工作面与全负压通风的巷道贯通,可由掘进队技术人员编写安全技术措施,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机运科、安检科、通风科负责人审查,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施工单位贯彻执行;贯通时必须有调度室、安检科、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运科、施工单位的跟班队长在现场指挥,安检科、通风科人员在现场监督。掘进工作面与局部通风机供风的独头巷道

39、贯通或掘进工作面与回采工作面贯通,由生产技术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技术副总经理组织生产、安检、通风、机电、调度室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施工单位贯彻执行;贯通时必须有安检科、通风科干部和施工单位的区队长在现场指挥、监督。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时,也应严格执行只准由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的规定。掘进工作面与老空、老巷或事先无法恢复通风的巷道贯通时,必须在探眼打透后,必须停止爆破,只能用手镐或风镐贯通,并由生产技术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技术副总经理组织生产技术科、安检科、通风科、机运科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备查;由生产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贯通安全措施,并

40、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巷道贯通的全过程,贯通时必须有安检科、通风科长或技术副总经理和施工单位的队长以及生产技术科负责人等亲临现场指挥,安检部门在现场监督。、贯通时需要调整通风系统的,通风科必须另行制定调整通风系统专项安全措施,同贯通措施一起会审,经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安检科、通风科干部亲临现场贯彻执行。 5、贯通巷道相距20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口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爆破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都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只有在两个工

41、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方可装药爆破,每次爆破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专人警戒。6、在巷道贯通(最后20米)过程中,必须坚持“边探边掘、先探后掘”的原则。每次爆破前,爆破员和掘进班长必须检查探眼深度是否符合规定,以确保贯通准确无误。其位置、方位、角度、数量、深度要在贯通措施中明确规定并画出示意图;探眼打透后必须有施工单位、安检科、通风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等有关人员在现场指挥,才能最后贯通。7、掘进队接到巷道贯通通知后,必须准确掌握贯通距离,并每天将剩余长度通知安检科、通风科值班人。临贯通前的一个圆班内,三班都必须有安检科、通风科人员在现场监督措施落实,确保安全贯通

42、。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编制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编制有关局部通风机、风筒的安设、使用等局部通风设计,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之规定。风机高度不符合规定的罚施工单位100元。2、局部通风机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风量。只有当全负压供风量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时,方可安装,局部通风机在运转过程中,瓦检员必须经常检查局部通风机运转状况,发现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必须立即将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的人员撤出,切断电源,停止风机运转,并向调度室汇报,及时进行处理。3、局部通风机统一由所在采、掘区队指定的电工和当地瓦斯检查员共同负责管理,实行挂牌制度。负责管理局部通风机的电工和检查员接班后必须将自己的姓名填入管理牌

43、,并挂在局部通风机上。否则,对未填姓名者罚款20元。4、发生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瓦斯检查员必须及时向调度汇报。调度每日将当天发生的局部通风机计划外停风通知单分送有关部门并在瓦斯日报中注明。凡因煤矿内部原因造成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不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安检部门都要作为未遂事故组织追查并严肃处理。5、一台局部通风机只准供一个掘进工作面通风。并实现风、电、瓦斯闭锁,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向多头供风。6、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和正常的瓦斯检查,因检修、检查等原因需要要停局部通风机时,必须事先制定单项安全措施,报技术副总经理批准,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风,在恢复通风前,都必须首先检查瓦斯

44、,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不超过1.5%,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采取排放瓦斯措施。7、掘进工作面发生局部通风机停风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由瓦斯检查员或爆破员同掘进组长共同负责,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设置栅栏、警标,栅栏距巷口不得超过两米。由于临时停电停风的地点,区队要派专人在掘进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直到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停风时间超过24h,必须进行临时密闭,并将盲巷内的电缆、水管、轨道等导电体断开。8、所有煤、半煤岩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现 “三专两闭锁”、以及“双风机、自动倒台”等主要项目必须齐全,并管好用好。否则,每缺一项

45、罚款100元。9、严格风筒管理,发现破口要及时更换或补修、吊挂平直,风筒百米漏风率不得超过10%。未按规定吊挂整齐,风筒出现破口、脱节、落地对责任者一处罚款20元。风筒出口风量,必须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最多工作人数等确定,保证无瓦斯超限或积存,并保证巷道风速不低于规程规定的最低风速。10、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最大不超过5米。风筒落后对通风瓦斯检查员每人各罚20元。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爆破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需经过培训并资格机构持有发给的爆破合格证。爆破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每个爆破员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必须是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班交库。不使用本人雷管号者罚款20元。、爆破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在专用炮药箱内,并加锁。不得乱扔乱放否则一次罚责任者50元。工作地点无火药箱罚施工单位50元。、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净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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