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中央银行学06六章节中央银行资产业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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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六章 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中央银行的资产是指中央银行所持有的各种债 权,主要包括再贴现贷款、贷款、证券和黄金外汇 等。所谓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就是如何通过对这些 债权的处理,履行中央银行的职能。 国外资产 38254.98 外汇 37038.25 货币黄金 337.24 其他国外资产879.49 对政府债权 3023.11 其中:中央政府 3023.11 对存款货币银行债权 9644.14 对特定存款机构债权 1263.64 对其他金融机构债权8890.14 对非金融机构债权 148.87 其他资产9172.79 总资产70397.66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资 产 表 2004. 08

2、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和贷款业务 一,再贴现业务 1,再贴现业务的概念。 所谓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将通过贴现业务持有 的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转让,籍此 获得中央银行的资金融通。因此,中央银行再贴现 业务也就是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资 金融通的业务。 2,再贴现业务的一般规定。 (1)再贴现业务的对象。由于中央银行开展 再贴现业务的目的是提供短期资金融通,因此,很 多国家都规定只有在中央银行开设帐户的商业银行 等存款货币银行才能成为再贴现业务的对象。 (2)再贴现对象的规定。 很多国家都规定再贴现对象的票据必须是确有 商品交易为基础的“真实票据”。 美联储规定申请再贴现的票

3、据必须具备以下条 件: 商业票据不得超过90天,农产品交易的票据不 得超过9个月;必须是根据交易行为产生的自偿性 票据;必须是直接从事经营农工商业的借款人出具 的票据;投机或长期资本支出产生的票据不得申请 再贴现。 英格兰银行规定申请再贴现票据必须有两家国 内信誉极佳企业签署,并且其中一家必须是承兑人 ;未到期国库券申请再贴现必须距到期日一个月以 内。 德国规定申请再贴现票据必须有三个被公认有 支付能力的义务人担保并在3个月内到期。 (3)申请和审查。 再贴现业务对象必须以已办理贴现的未到期合 法票据申请再贴现。中央银行在接受申请后,应审 查票据的合法性和申请者资金运用状况,确定是否 符合再贴

4、现的条件。若审查通过,申请者在票据上 背书后交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 (4)再贴现率。 因为中央银行再贴现对象通常是短期票据,所以再贴 现率是一种短期利率,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主要是在货币市 场。 某些国家将再贴现率保持在比货币市场利率高一些的 水平上,作为“惩罚性利率”,引导存款货币银行尽量通过 市场解决资金融通,不到最后关头尽量不要向中央银行融 通资金; 而在大多数国家,再贴现率作为“基准利率”发挥作 用,反映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向,其他利率随再贴现率的变 化而变化。 由于再贴现率是由中央银行决定的,特别是在利率完 全市场化的经济体中,再贴现率可以说是中央银行唯一可 以直接调控的利率,所以,再贴现率

5、也是中央银行最常见 的政策工具之一。 (5)再贴现金额。 再贴现时实际支付的金额,由再贴现票据的票 面金额扣除再贴现利息计算而得。 再贴现金额=票据面额-再贴现利息 再贴现利息=票据面额日再贴现率未到期日数 日再贴现率=年再贴现率360=月再贴现率30 例如有一张银行承兑票据,面额为100万元, 年再贴现率为7.2%,尚有25天到期,要求再贴现, 再贴现金额是: 100万元-(100万元7.2%36025=)0.5=99.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再贴现金额仅与票据面额和再贴 现率有关,与票据原来的利息无关。 (6)再贴现额度的规定。 因为将再贴现率降至货币市场利率以下,将引 起对中央银行贴现贷款的

6、强烈需求,通过规定再贴 现票据的种类可以达到按照中央银行意图引导资金 流向的效果。这也是不少国家规定再贴现利率低于 货币市场利率的原因之一。当商业银行在资金不足 或其他条件许可时,往往希望通过中央银行再贴现 获得资金。但是,过多依赖中央银行的再贴现贷款 对银行稳健经营并不是一件可喜的事。因此,不少 国家都限制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金额,并对过多利 用这个权利的银行进行检查。 (7)再贴现款的收回。 再贴现的票据到期,中央银行通过票据交换和 清算系统向承兑单位和承兑银行收回资金。 3,再贴现业务的作用机制。 中央银行资产负债业务的特点是可以通过购买 或出售一种资产创造或冲销自身的负债。 如表6-1和

7、6-2所示,中央银行购买商业银行持 有的票据,在形成自己资产的同时,也创造了对商 业银行的负债。 资 产负 债 准备存款(现金)+10亿元 票据 10亿元 资 产 负 债 票据 +10亿元准备存款 +10亿元 (发行货币) +10亿元 表6-1 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 表6-2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 表中,中央银行在资产中增加票据10亿元。 同时在负债中也增加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存款10亿元 或新发行货币10亿元。商业银行则利用此项活动达 到改变资产构成、即运用中央银行的负债达到购买 新的资产,或者偿还债务的目的。如表中,增加持 有准备金存款10亿元或现金10亿元。 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购买票据的价格直接

8、关系 商业银行改变资产构成的成本高低和能力大小,价 格高,即再贴现率低,商业银行购买新资产的能力 就大,反之则小。例如,在上例中如果年再贴现率 下降到3.6%,那么再贴现金额就增加到99.75万元 ,表示中央银行放松银根,鼓励商业银行向中央银 行再贴现。 同样由于商业银行改变资产构成的成本高低决 定了购买新资产的能力大小和要价高低,能力大, 则要价低,反映在银行客户获得银行贷款的数量多 寡和银行购买证券的价格高低。 在表6-2中,商业银行在获得中央银行再贴现 融资时,首先表现在银行在中央银行账户中准备金 存款的增加,商业银行当然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 因为准备金存款是没有利息收入的,如果就此停止

9、 行动,还不如继续持有商业票据,与商业银行要求 再贴现的行为矛盾。 商业银行将把这笔资金用于贷款,或者用于购 买证券。于是引起整个银行体系的资产负债的倍数 扩张。也就是说,中央银行可以通过改变再贴现率 的高低,控制和调节信贷规模,影响社会货币量的 变化。 二,贷款业务 1,对商业银行的贷款。 向商业银行等融通资金,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 能力是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的最重要职责之 一。中央银行通常定期公布贷款利率,商业银行提 出借款申请,中央银行审查批准具体数量、期限、 利率和用途。一般来说,中央银行贷款都是短期的 ,采取的形式大多是以政府债券或商业票据为担保 的抵押贷款。 随金融市场的发展和

10、金融创新,商业银行的融 资渠道不断增多、融资手段也多样化了。但中央银 行贷款仍是商业银行扩大信用能力的重要渠道和保 证支付的最后手段。 2, 对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是指不吸收一般存款的金融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以及有 政府背景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3,对政府的贷款。 政府在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也会发生暂 时性的收支失衡。因此,作为政府的银行的中央银 行都有提供信贷支持的义务。对政府的贷款可通过 直接提供贷款和买入政府债券两条渠道进行。鉴于 向政府直接提供贷款往往造成通货膨胀的经验,在 大多数国家直接贷款都被限定在短期贷款。由于对 政府贷款往往都是采用信用贷

11、款方式,因此,又对 贷款额度进行限制。 4,其他贷款。 按照贷款对象来分的话,大致有两类, 一类是对非金融部门的贷款,贷款对象的范围 比较狭窄,一般都有特定目的和用途,带有政策倾 向,如我国的老少边穷地区贷款。 另一类是对外国政府和外国金融机构的贷款。 例如中韩日三国和东盟十国签订的货币互换协议, 根据协议如果协议签订国发生国际支付困难,其他 签订国使用本国货币提供贷款。一旦实行,就构成 对外国政府的贷款。 三,再贴现业务和贷款业务的特点和区别 1,特点。 第一,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融通是 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的具体手段。当商业银行等金 融机构出现资金周转不灵、兑现困难时,虽可通过 拆借

12、市场解决一些问题,但拆借数量不可能很大。 尤其是当遇到普遍性的金融危机时,拆借市场就无 济于事。此时,中央银行通过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 的作用就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为商业银行办理再贴现和贷款是提供基 础货币的重要渠道(有关内容详见第九章)。 在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的制度下,社会所需 要的货币从源头上看都是由中央银行提供的。在信 用货币创造机制下,中央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通过 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形成货币总供给。因此,中 央银行向商业银行等的再贴现和贷款是提供基础货 币的重要渠道。当商业银行资金周转不灵时,中央 银行的贷款可以使其起死回生。当社会上货币供应 量过多、出现通货膨胀时,中央银行又可以收

13、回贷 款,稳定经济的发展。 第三,再贴现利率是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重要工具 。再贴现利率是中央银行购买票据的价格和商业银行获得 资金的价格。 当中央银行提高或降低再贴现利率,就是提高或降低 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价格,就会引起商业银行在通过贴现 向社会提供资金时,提高或降低贴现利率,或者引起商业 银行减少或增加再贴现的数量,两种情况都将引起金融市 场上资金供给的减少或增加以及利率上升或下降,达到中 央银行调控信贷规模,影响社会货币量的目的。 60年代以前,再贴现和贷款业务在中央银行资产业 务中占很高比重。70年代以后,随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 国际化,中央银行的证券资产和外汇资产增加,公开市场

14、业务比重提高。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货币市场和票据市 场比较发达,再贴现的比重较高。相反,发展中国家则贷 款比重较高。 2,再贴现业务与贷款业务的区别。 第一,贷款的收回方式不同。如果是再贴现贷 款,那么再贴现票据到期,中央银行向票据承兑人 出示票据并要求票据承兑人兑付,收回贷款。如果 是抵押贷款,贷款期限到期,借款人向中央银行归 还贷款并收回抵押品。 第二,贷款的安全程度不同。如果是抵押贷款 ,则与再贴现没有区别。如果是信用贷款,则因为 没有物资保证,贷款到期,中央银行不一定能收回 贷款。一旦此种结果发生,就可能导致金融不稳定 。因此,中央银行贷款中信用贷款被限制在很小的 范围内。 第二节 中

15、央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 一,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概念和规定 与再贴现业务和贷款业务一样,证券买卖业务 也是中央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并且随着证券市场 的发展,其在中央银行资产业务中的重要性不断提 高。 所谓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是中央银行作为市 场参与者的一员,在公开市场进行证券的买卖。中 央银行用自己发行的货币买入证券实际上是通过市 场向社会投放货币;反之,卖出证券等于将流通中 的货币收回。 1, 买卖证券的规定。 由于中央银行所有的业务都是为了履行中央银 行的职能进行的,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业务也不例 外,必须遵循流动性原则,否则就不能灵活地调节 投放货币的数量。因此,中央银行买卖证券主要限 定

16、在政府债券、国库券等流动性高的安全资产。例 如美联储规定证券买卖业务的对象是政府债券,英 格兰银行规定是商业票据和政府债券。我国中央银 行证券买卖对象限定为短期国债(国债回购)、中 央银行融资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2, 证券买卖市场的规定。 为了防止直接购买政府债券可能引起通货膨胀 的恶果,一般还限定证券买卖业务只能在二级市场 进行。因为如果不对中央银行开展证券买卖业务的 市场进行限制,如果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也没有同时 得到保证的话,就可能造成中央银行直接购买政府 发行的债券的局面,中央银行沦为政府弥补财政赤 字的工具。 3,证券买卖的方式。 通常来说,公开市场的买卖方式有两种:买( 卖)断和回

17、购。买(卖)断和回购的区别是回购交 易在买入(卖出)的同时,约定在将来的某个时候 反向操作,即卖出(买入)。前者称之为正回购, 后者称之为逆回购。 由于经济活动对货币的需求存在季节波动,如 果预见到将来某个时候,对货币的需求增加(或减 少),可通过在回购市场进行逆回购(或正回购) 操作,缩小市场对货币供给和需求的缺口,避免利 率的大幅度变化。特别是中长期国债成为公开市场 的主力交易品种,国债回购市场也随之兴起、规模 扩大,成为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最合适的市场 和交易方式。 4,证券买卖的作用机制。 与上述中央银行的再贴现业务一样,中央银行 通过购买或出售证券也将引起自身负债的变化。如 表6-

18、3所示,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通过转账方式购 买商业银行持有的债券,在形成自己新的资产的同 时,也创造了对商业银行的负债。 资产负债 债券 +10亿元 准备金存款 +10亿元 资 产负 债 准备金存款 +10亿元 债券 10亿元 表6-3 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 表6-4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 表中,中央银行在资产中增加票据10亿元。同 时在负债中也增加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存款10亿元。 而商业银行则利用此项活动达到改变资产构成,即 卖出债券、增加准备金存款,如表6-4所示。商业 银行当然可以继续持有准备金存款,但更大的可能 是增加贷款或购买其他债券。由此,引起整个银行 体系资产负债的连续变化。 二,中央银

19、行证券买卖业务的特点 与公开市场其他投资者以营利为目的不同,中 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目的是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 量,配合存款准备金比率政策和再贴现率政策。尽 管在证券买卖中会出现价差收益或亏损,但中央银 行的目的是通过对货币量的调节,影响整个宏观经 济,并不是为了营利。 三,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与贷款业务的异 同 1,相同之处。 (1)买入证券实际上是以自己创造的负债去 扩大资产,相当于中央银行贷款;卖出证券相当于 收回贷款,融资效果相同。 (2)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相同。都会通过货 币乘数作用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多倍扩张。 (3)都是中央银行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 工具。 2,不同之处。 (1)证券

20、买卖以证券的质量为依据,中央银 行贷款如果是信用贷款则是以商业银行的信用为依 据。如果是抵押贷款,则既以商业银行的信用为依 据,也以抵押物的质量为依据。 (2)主动性不同。虽然中央银行贷款遵循流 动性原则,提供的大多是短期贷款。即使如此,也 必须到期才能收回。而证券买卖业务不仅可以随时 兑现,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证券的买和卖,进行逆 向操作,随时修正政策方向。 (3)贷款有利息收入,而证券则不仅有利息 收入还有买卖价差收益。 (4)证券业务对经济金融环境的要求较高, 以存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为前提。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储备资产业务 一,中央银行储备资产业务的概念和意义 1,中央银行储备资产业务的概念

21、 世界各国之间商品和劳务的进出口、资本借贷以及各 种赠与和援助都会产生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一定时期内,这种债权债务需要使用国际通用货币进 行清算。 用什么充当国际通用货币或者称之为国际清算手段, 在不同的货币制度下是不同的。 在金币和金块本位制下,使用黄金。 在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下,使用黄金和美元并创设了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和特别提款权。 在牙买加体系下,实现了国际清算手段的多元化,不 仅美元,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都成为国际清算手段。 尽管黄金非货币化,但是黄金的天然属性使其 仍然在很多国家的国际储备中占有重要地位。 一个国家持有可用作国际清算手段的储备资产 ,在国际收支发生逆差时,

22、进行债务清偿是非常必 要的。 因此,在绝大多数国家都将外汇和黄金以及其 他国际清算手段作为储备资产委托中央银行保管和 经营,形成中央银行的储备资产业务。 2,中央银行储备资产业务的意义。 (1)稳定币值。币值稳定是经济稳定的必要 前提,因此,由中央银行持有一定数量的黄金外汇 储备可以在国内商品供应不足、物价上涨时,从国 外进口商品或直接向社会出售黄金外汇,回笼货币 ,平抑物价,保持币值稳定。 中央银行出售黄金外汇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同 上述再贴现业务和证券买卖业务。例如,中央银行 在外汇市场卖出10亿元等值的外汇,等于同时回收 10亿元本国货币,如表6-5所示。如果买入外汇的 是商业银行,商业银

23、行的资产负债表如表6-6。尤 其是在外汇实行管制的国家,中央银行买卖外汇的 行为对货币供应量具有重要影响。如表5-1,我国 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中,外汇占款成为货币发行的 最主要部分。 表6-5 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 外汇 10亿元 准备金存款 (发行货币)10亿元 资产负债 外汇 +10亿元 准备金存款(现金) 10亿元 表6-6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 (2)稳定汇率。在浮动汇率制下,一国货币 的对外价值,也就汇率经常在变化之中,汇率的变 化会影响该国的国际收支状况甚至对整体经济产生 重大影响。中央银行就可以通过买卖黄金外汇,使 汇率保持在比较合理的水平,稳定本国货币的对外 价值。 (3

24、)调节国际收支。当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 ,中央银行可以动用黄金外汇直接弥补差额,保持 国际收支平衡。 3, 国际储备资产的构成。 首先是黄金。黄金是最古老的储备资产,也最安全可 靠。但是在牙买加体系下,黄金非货币化,黄金不能直接 用于支付结算。而且,由于持有黄金没有收益还要支付较 高的管理成本,因此在世界各国的储备资产中的比重在下 降。尽管如此,由于黄金的天然属性,比较适合作为保值 手段,仍然是重要的储备资产之一。 其次是外汇。外汇具有流动性好、管理成本低、有收 益等优点。但是,外汇的汇率变幻莫测,很容易造成外汇 贬值的损失,具有较高的风险。需要通过外汇资产多元化 分散风险。因此,外汇比较适合作

25、为周转手段。 第三是特别提款权以及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 寸。既安全可靠又有流动性,但是,这部分的储备资产不 能随意获得,是分配的。 4,保管和经营储备资产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确定合理的储备资产数量。过多是浪费 资源,过少可能丧失国际支付能力。 影响合理持有储备资产数量的因素有:国际收 支状况、国内经济政策、进口数量、债务数量以及 长短期债务的比重。 对于储备货币国家来说,因为有维持本国货 币币值稳定的义务,因此持有外汇储备的多寡要视 情况而定。当要使本国货币的汇率坚挺时,需要较 多的外汇储备;要使本国货币汇率下跌时,并不需 要很多外汇储备。 (2)保持合理的储备资产构成。一般情况下

26、 ,与管理任何一种金融资产一样,根据安全性、流 动性和收益性的三性原则,考虑各种储备资产的构 成比例。 第四节 我国中央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 一,贷款业务 1,贷款对象。 我国规定我国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贷款业务 的对象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持有经营金融 业务许可证、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独立的往来帐户 、向中国人民银行按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的商业银 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根据1994年发布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共 有三类金融机构可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 首先是商业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在组织存款、 内部资金调度和市场融资以后,仍资金不足方可申 请贷款。 其次是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

27、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 非银行金融机构。 规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坚持以资本总额制约资产 ,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应该自求平衡,当资金周转 发生困难时,应首先通过货币市场解决。确实不能 通过货币市场解决时,才由中国人民银行通过短期 贷款给予解决。 第三类金融机构是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中国农业银行分设时,农副产品 收购贷款所占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贷款也划转到中国农业发 展银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贷款。 同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还承担粮棉油收购、国家重 要农副产品储备和农业开发信贷资金的筹措和供应,这些 资金往往由于季节性因素发生先支后收的资金临时需要。 因此,与其他两家政策性银行不

28、同,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不 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放短期贷款给与支持。如中国人民 银行资产负债表所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与中国人民银 行业务联系方面被归入存款货币银行。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政策性银行在我国也并不是中 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对象。 2,申请人民银行贷款的条件。 我国规定申请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必须具备的三 个基本条件: (1)必须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对象; (2)信贷资金营运基本正常; (3)还款资金来源有保证。 3,贷款期限。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共分四个档次:20天、3个 月、6个月和1年。 4,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的特点。 除了在贷款对象、资金来源、贷款职能等与一般商业银行不同 ,具有一般中央银行

29、的基本特点以外,还是我国最有效的货币政策 工具之一,在宏观调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存款准备金比率和再贴现率的调整,涉及面广、对经济 的震动大,难以频繁进行; 其次,资金需求对利率的弹性较小,再贴现率的调整并不能及 时有效地改变资金的需求; 第三,存款准备金比率和再贴现率具有无差别性的特点,难以 满足对个别对象进行特殊调整的需要;而我国由于幅员辽阔,各地 区经济差别较大,还非常需要有针对性的政策手段。 第四,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比较困难。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根据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可以灵活自如地 调整,既可以调节需求,又可以调节供给。不仅能控制贷款总量, 制约社会总需求的增长,还

30、能在贷款总量既定的条件下,改变贷款 的结构,增加有效供给。同时,又可以将货币政策的意图传递给金 融机构,促使金融机构按照货币政策目标开展经营活动。 *因为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本来就是通过政策性供 给的(财政拨款资本金、专项资金、发行国家担保债券和 金融债券),所以没有必要另外再由中央银行向其提供贷 款。而且,由于政策性贷款具有“倒逼机制”的性质,更应 该割断中央银行与政策性贷款的直接联系,政策性银行不 应是中央银行贷款对象。 二,再贴现业务 我国人民银行票据再贴现业务始于1986年。但由于商业信用不 发达,商业票据少,能够办理贴现和再贴现的商业票据就更少了。 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煤炭、电力、

31、冶金、化工和铁道5个产供销紧 密相连的行业推行商业汇票结算。特意安排基础货币的投放中一部 分专门用于再贴现。 再贴现业务的开展,首先要有贴现业务的发达作保证,而贴现 业务的发达又要有信用的发达为条件,我国商业银行过分强调承兑 风险,不愿办理承兑。或者要求办理承兑的企业缴存高额无息保证 金。有些银行甚至拖延付款或无理拒付。同时还要有高效的结算制 度相配合,否则有些银行为了减少在途资金,不愿托收。 反映我国换轨时期经济特点,中国人民银行再贴现业务呈现以 下特点:再贴现有额度,额度由各级人民银行控制。1998年以前商 业银行的贴现贷款也被纳入信贷规模控制。再贴现率的调整比较僵 硬。对再贴现票据的规定

32、比较严格,必须是经商业银行市级以上分 支机构承兑的汇票。有时再贴现资金也会受到投向限制。 三,证券买卖业务 1994年4月4日在原全国18个外汇公开市场的基 础上组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1996年4月9日在二级 市场上开始买卖国债。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货币供应 量和商业银行准备金头寸以及市场外汇汇率等指标 的变化,决定证券买卖的具体操作。决策由行长办 公会议进行,其中外汇操作由总行设在上海的公开 市场操作室具体执行。 我国规定证券买卖的对象共有三种,即国债、 中央银行债券和政策金融债券。 由于我国的特殊情况,债券回购市场被分割为 三个部分,即证券交易所市场、场外市场和银行间 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

33、场操作是在银行间市场 进行的。银行间市场的参与者必须是参加同业拆借 市场的各类金融机构,除了我国商业银行以外还有 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和农村 信用联社。1996年以后,由于我国短期国债市场的 不发达和同业拆借市场管理等因素,国债回购市场 成为证券买卖的主要场所,并逐渐成为中国人民银 行非常重要的调节货币数量的手段。 中国人民银行证券买卖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达到调节基础货币供应,满足商业银行流动性 需要,引导货币市场利率的操作目标。 (2)初步形成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进行货币政策传导 的机制。定期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发布公开市 场业务债券交易利率、价格等信息;

34、鼓励一级交易商在银 行间同业市场代理中小金融机构融通资金。货币市场利率 特别是债券回购利率灵敏地反应商业银行流动性和中国人 民银行的政策。一级交易商也通过参与公开市场业务强化 了经营意识,加强内部资金管理,对货币政策信号反应灵 敏。 (3)配合财政政策,减少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 (4)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增加债券的流动 性,降低债券的发行成本。 四,储备资产业务 1,我国国际储备的构成及管理概况。 国际储备有四种形式,即黄金、外汇、特别提款权 和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份额。一般来说,特别提款权 和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份额都是分配的,在一定时期 内比较稳定。持有黄金,既不如外汇资产可获得经营

35、收 入,又要支出保管费用。在金本位制崩溃以后,虽然由 于黄金的天然属性,一直在国际储备中占有一席之地, 但是其重要性已经大大降低。我国国际储备中的黄金在 1980年以后一直保持在1267万盎司,约合256亿元。因此 ,我国中央银行储备资产业务主要表现在对外汇储备资 产的管理方面。 1992年以前,我国对外汇储备资产的统计口径比较 宽,将中国银行的外汇资产也列入国家储备资产。1993 年以后,我国储备资产已不包括中国银行的外汇资产。 2,我国外汇储备的规模管理。 确定一个国家合理的外汇储备规模,主要考虑 国际收支的影响。国际上通常认为外汇储备达到3- 4个月的进口额、或者外债余额的30%是比较合

36、理 的。如果低于这个水准,可能难以完成弥补国际收 支差额的职能。如果高于这个水准,则表示该国没 有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由于,我国还对资本项目 的资本流动实行限制,所以,我国在确定外汇储备 资产规模时,不仅要考虑进口数量和外债余额,还 要充分考虑实现人民币可兑换以后,国际资本的流 出入对国际收支影响的因素。 3,我国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 与其他金融资产的经营管理一样,外汇储备资产的经营也必须 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同时,也必须考虑到外汇储 备资产的特殊性,灵活运用“三性”原则。 第一,建立严密的风险管理制度。与国内金融资产的风险管理 不同,外汇储备资产的经营还要考虑所持外汇资产所在国

37、的官方和 民间由于政治原因不能兑付的“主权风险”。并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 的实际需要和对外经济关系的密切程度、进出口和债务的币种结构 ,综合考虑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选择相应国家的外汇资产。 第二,由于持有外汇储备资产的主要目的是平衡国际收支和维 持汇率的稳定,因此,在经营中应首先考虑安全性,根据所持币种 情况,投资于高信用等级的金融工具。 第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也要注意防范市场风险,合理安 排资产的期限结构和币种结构,以分散风险。 第四,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外汇储备资产经营模式。可以参 考商业银行一线准备和二线准备的做法,将外汇储备资产分成两部 分,一部分作为战略储备,不轻易动用,投资于较长期的高信用等 级的金融工具,满足国家较长期的需求。另一部分作为日常储备, 用于干预外汇市场、稳定汇率、保持必要的国际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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