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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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足口病管理 石景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蔡旺林 2012-03-07 主要内容 u2011年工作总结 u2012年督导检查反馈 u传染病管理 u手足口病简介 u手足口病管理要求 资料来源 u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 ) u北京市手足口病病原监测方案(市卫生 局) u石景山区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u石景山区2011年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 总结 总体疫情概况 u我区手足口病整体的疫情呈现平稳态势,流行强 度略低于往年 u2011年,我区累计报告手足口病病例1107例, 与2010年同期相比,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下降 0.63% u托幼儿童和学生发生565例,占全部报告病例数 的51

2、.0% u接报重症病例13例、住院病例3例 年龄性别构成 男性687例、女性420例,男女性别比 1.63:1。0-5岁儿童发生1042例,占全部 报告病例的94.1%。 职业分布 u学生和托幼儿童发生565例,占51.0% ;托幼儿童533例、小学生32例、散居儿 童529例、其它13例 u与2010年同期相比,托幼儿童发病比例 升高2.8% 近两年石景山区手足口病职业构成情况 职业 2010年2011年 病例数 构成比(% )病例数构成比(%) 托幼儿童50345.353348.1 小学生524.7322.9 散居儿童54449.052947.8 其它111.0131.2 合计111010

3、01107100 地区分布 o按病例数排名前三位的是鲁谷305例( 27.6%)、苹果园189例(17.1%)、八 角171例(15.4%) 病原监测 u累计监测样品151件,监测率(检测数/报告病 例数)13.6% ,检测出肠道病毒阳性标本98件 ,阳性率为65.0% uEV71型阳性53件(35.1%),CoxA16型31 件(20.5%),其它EV感染14件(9.3%), EV71型、CoxA16、其它EV合并感染1件( 10.7%),阴性53件(35.0%) 发病特点 u报告病例数与2010年相比基本持平,略有下降,而北京市病 例数下降明显 u病例数从4月中旬开始逐渐增多,到6月上旬出

4、现第一个流行 高峰,此后开始下降 u发病呈锯齿状多峰分布,第二个流行高峰出现在33-35周, 原因可能是由于部分幼儿园开学所致。43-46周出现最后一个 流行高峰,且发病强度高于前两年,与北京市流行状况相一致 u存在峰期滞后的现象,第25周达到第一个流行高峰,与2010 年相比较(21周),峰期滞后约1个月,而北京市峰期基本与 2010年相一致 2009-2011年石景山区手足口病周发病情况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591317212529333741454953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幼儿园病例分布 聚集性疫情分布 2012年督导检查 u检查对象:

5、辖区内9个街道40所托幼机构,其 中2011年发生疫情的私立打工子弟、民办学前教 育机构36所,教委注册园4所 u检查内容:组织领导与规章制度、疾病监测、 消毒、园医、卫生老师资质以及卫生宣传教育五 个方面内容 检查内容达标达标率 制度2424/40(60%) 疾病监测2424/40(60%) 消毒效果25 25/40(62.5%) 卫生老师资质9 9/40(22.5%) 宣传教育28 28/40(70%) 2012年石景山区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督导检查结果 总体情况 主要问题 u发现1家托幼机构消毒液过期仍使用的情况 u托幼机构保健医仍存在消毒液浓度配比以及滞 留时间掌握不清 u仍存在各种规章制

6、度、预案以及卫生防病记录 不完善的情况 u集中体现在各保健医无行医资质,保健医多为 兼职;不重视手足口病宣传教育工作 u卫生记录登记不规范,多无规范化卫生记录登 记本 传染病管理 管理制度 p晨午检 p消毒隔离 p因病缺勤追访 p传染病报告(流程图) 报告流程 手足口病临床 诊断或疑似病 例 地段保健科 区疾控中心 教委体美科 (幼儿园) 保健所 (中小学) 传染病管理 预案 p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 p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p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p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预案 传染病管理 卫生记录 p出勤表 p消毒记录(含紫外线消毒) p晨午检记录 p因病缺勤随访记录 p疫情处理记录

7、小RNA病毒科、肠道病毒属 o柯萨奇病毒 nCoxA16 nCoxA4、5、7、9、10型 nCoxB2、5型 o肠道病毒 nEV71型(1998,台湾) o埃可病毒 病例定义 o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以柯萨奇A组16型(CoxA16)、肠道病 毒71型(EV71)多见)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 以3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o病人和隐性感染者均为传染源,主要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密切 接触等途径传播。 o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少数病例 可出现脑膜炎、脑炎、脑脊髓炎、肺水肿、循环障碍等,多由EV71 感染引起,致死原因主要为脑干脑炎及神经源性肺水肿。 o

8、我国法定报告管理的丙类传染病 -卫生部,2010 试题 临床特征 o主要表现为口腔炎及位于手足之皮疹, o临床上首先表现为口痛、厌食,可有低热或不发热。 o口腔内可见散发性小疱疹或溃疡,位于舌、颊粘膜及硬腭等 处为多,偶尔波及软腭、牙龈、扁桃体和咽部,此点与疱疹性 咽峡炎不同,溃破后成浅溃疡,于1周内自愈。局部淋巴结多不 肿大。皮疹可先见斑丘疹,后转为疱疹,圆形或椭圆形,约3- 7mm,较水痘皮疹为小,质较硬。皮疹出现于手脚为多,掌、 背均有,也可见于臂、腿及臀部,偶见于躯干。皮疹数目少的 仅有几个,多至几十个。 o皮疹早期出现低热者约占半数。 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七版 试题 临床表现 o潜伏期

9、 一般210,通常34天,无明显前驱 症状; 多数病人突然起病; 约半数病人发病前12或发病的同时 有发热,多在38左右。 试题 临床表现 四部曲主要侵犯手、足、口、臀四个 部位; 四不像疹子不像蚊虫咬、不像药物疹 、不像口唇牙龈疱疹、不像水痘; 四不特征不痛、不痒、不结痂、不结 疤。 鉴别诊断 o疱疹性咽峡炎:病变在口腔后部;如扁 桃体、软腭、悬雍垂,很少累及颊粘膜、 舌、龈。 o疱疹性口炎 o口蹄疫 o风疹、水痘等发疹性疾病 n疫苗后不典型水痘 o疣 重症病例 o少数病例(尤其是小于3岁者)病情进展 迅速,在发病1-5天左右出现脑膜炎、脑炎 (以脑干脑炎最为凶险)、脑脊髓炎、肺 水肿、循环

10、障碍等, o极少数病例病情危重,可致死亡,存活 病例可留有后遗症。 卫生部,2010 重症病例早期识别 (一)持续高热不退。 (二)精神差、呕吐、易惊、肢体抖动、无力。 (三)呼吸、心率增快。 (四)出冷汗、末梢循环不良。 (五)高血压。 (六)外周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 (七)高血糖。 传染源 o人是人肠道病毒的唯一宿主,患者和隐性感染 者均为本病的传染源,隐性感染者难以鉴别和发 现。 o发病前数天,感染者咽部与粪便就可出病毒, 通常以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传播途径 o肠道病毒可经胃肠道(粪-口途径)传播, 也可经呼吸道(飞沫、咳嗽、打喷嚏等)传 播,亦可因接触患者口鼻分泌物、皮肤或粘

11、膜疱疹液及被污染的手及物品等造成传播。 o尚不能明确是否可经水或食物传播。 易感人群 oo人对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普遍易感人对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普遍易感 oo受感后可获得免疫力受感后可获得免疫力 治疗原则 o目前无特异性治疗方法,以支持疗法 为主,绝大多数患者可自愈。 o目前尚无特异性的疫苗。 手足口病管理要求 一、病例网络报告 o自2008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 o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上述 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进行报告 n在最快的时间内填写并报告 n网络出现故障时,立即电话报告区CDC n发现

12、病例有聚集性时,立即电话报告区CDC n发现危重或死亡病例时,立即电话报告区CDC 二、疫情处理流程 临床诊断病例 1.所在班级再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晨午检 2.落实终末消毒工作,浓度500毫克/升,滞留时间40分钟 3.做好因病缺课的电话追访 4.落实手足口病宣传教育,形式(家长信 宣传栏 宣传折页) 5.患病班级在检疫期间不得参与集体活动、禁止转入转出儿童 6.追访患儿病情进展及未到园健康儿童健康状况 7.撰写疫情处理记录 三、疫情处理要求 o各项工作留有记录 o防病工作台账必须完整 o定期检查消毒液有效期限 o完善卫生防病设施 四、疫情分级标准 1.暴发疫情 o在幼儿园、学校等集体单位的同

13、一宿舍 或者同一班级,天内有例或者连续 天内有例以上患病,并有手足口病相关 症状 o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 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o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 口病病例;或 o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o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2.聚集性病例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o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 位中发生20例以上手足口病例,或发生2例 以上重症病例。 五、停课标准 o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周内同一班级 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建议病例所在班级停 课10天 o1周内累计出现10例及以上或3个班级分 别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时,经风险评估后, 可建议托幼机构停课10天 六、疫情处理措施 o传染源的管理 n症状出现后2周且症状消失,或症状消退后一周 o划定疫点、疫区,落实消毒处理措施 o保护易感人群 n加强健康教育 n托幼机构一周内发生10例手足口病病例或1例以上 重症病例时,要关闭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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