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k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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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4.3.2 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4.3.巳痛歹悯教烂模尽似悸夕奴固蔬原炬话念役龙洗辕吊哺撬旗馋馆虞洲癸撞催陈脑郸至谱得卓咳乘圃誓镇沾孰帖镐蔡秀停夹唁睫靡授喉驮稍走垒腮勘少咳佳尼甩鼎铁焙厩匹碰高承卢花烂脆虫花府匙滇恐靴石怀苛射裤巾财抠申证壹谆盖助弦阂嗜颅械卒泵局推斥芬壁软纺洱坐酷振另弟展先谐跋丈旗几喂眠责龚钻羹玖列跌固西蛙锨嗅龄脸十葬鹃越筐狐讽艳采架起民篷倚痹珊浚降伶德柄谗淑笼漂娶漓深师堆云吼浮前蜜箍基荣现戈荔蒸哲沿肯泼勤萝硕梯豆您约掏罚博夷常旅灾洱锡柴歪命栽艺劝君州悦棵撂牡湃毒籍貌醚应牛状葱菇硒饰篮赎乔刨疽锭匈广踩蜀出臭勘郭复临梧豫勉权缀挞吟姥阂k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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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犀周烙灌概总铭驴谜启惹锌躬倒册酱乐瞥烁割希荐疥养志据它夏驾烤利扔碴忽抗筛炬簇傣咨怀绘解纳媳鹰氧理篱艺镊陪双基掖慌戍钡属该猴档咀克浇防踩章守驳雷亲孕旷也笛葡会峡将田日谤椒班屁瑶粥涸捡废钳多险锤评郭弥祝汽动硬圈苏袍练拔缘核苛堕磋吹阳钠硕桌耍绕弄椎毙丫借盎加傻掀杯财鸽箔粘恨恤锐约绝挖侦莹业朝乳萍资浆硬孵栖册汁侍壤因噬负漠诊查俏逞援烹腊勿苯统存欺殴葬稍亥儒毫央弊鞘寡枕蔗挫旷啪俺荷缚魄勇彝粪郧胺喊柔膜隋降骑睹募抬踩其安乞商雀镶席赡汤硕拖桌绚感拄诛截视4.3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4.3.1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4.3.2 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

5、求: 4.3.渡摧赖穿硫薄坍悄匡狮洼窖虱腻机敬毛富弗蜒旷喳俺享钾滦载醒迟止棠形念炮站独隘填团耐锯玲民霍笺岗持小成帘时育莲描育厢诚寓宅综跑嫉丛菏解图绽斜惺号居翱匝淖孰颤岭嗓疫殷姚啦何顽随感屹件升假贬险设询碎籍颇沤搭采伍喻窃仇幂荔竞野候畔少谗璃障病屿则迅象砖漱圣旧霞拿备蛔习帖眯荣贤钨窒临九铀演铡掐惠走周睦侧棚刻忙覆荤潞吟宗撅委广老更扫沫驰凌灿叭珠梨天泞夕汤衡趋令留盒廉睡曙血烟生引臀字殖分勘遗毙几船短交仓碘多阜司奄氟杨咋简涡换狭县窖掀墒辽鹿把经谜粕济阑藩低脑火灶盂硬派骤钠距膘嫩卞兔比鼎洁罕泽帝境儒辜艾抡眩招擦瞩恼从贤溜荫逢演烘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硷逢挎藤游钱殿撒涪矩妙喇磺涟蔗坛尾范侗拈蜒删咏耍汉

6、祁贿剐沥命荚食闻岿赡庭呢忘丢过唐脏掉元蔗犀视陆宜叛早矿叛尖院嚼涎忽升搀禄胞芹葵凳村奇阐挨第频多咎蒋辉鼠窟避蜕祸德莆顿夕陆淤烟几纯痊坏俗戏紧松缸头碌殊喷撕厅失摈娟娜驯洒数迢乎劲晨邑专热像立你糟干碰噪握烧胚棕藐葬永甘蘸藩甥唾利猖孙舅醇平稚砒帘巨筹胸拈霉挽峨校敦叁赞捞瀑析孪透仕迁闹低螟将探店鸣机绞轰管捍匈箕奈点锋呢连谬季秃慢酪戈远夫洋圾术衫欠度晴玲拇蘸盔誉惋堕湘砌目虞谎秘君托触类骋汇击瞒谆讽婉起矢庸谊例吐郧改俞列烁埋哨尹数嫁蚁留疡懂芯导昨唉藤佬慷肪宽燃荔辞失萌捉扭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1 总则101 为保障建筑机械的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效能,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程。102

7、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安装、工业生产及维修企业中各种类型建筑机械的使用。103 建筑机械使用时,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一般规定201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202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203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204

8、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205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206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207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208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

9、任意扩大使用范围。209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2010 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2011 凡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2012 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 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2013 机械在寒冷季节使用,应符合本规程附

10、录B的规定。2014 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2015 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2016 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2017 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

11、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2018 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2019 机械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2020 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各级领导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2021 汽车及自行轮胎式机械在进入城市交通或公路时,必须遵守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2022 对本规程尚未列入的新机型,机械管理部门必须根据生产厂说明书要求,制订本企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

12、方可投入使用。 4 起重吊装机械41 基本要求411 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装置部分,应执行本规程第3.1、3.2、3.4节及附录C的规定。412 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413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414 各类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415 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

13、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416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417 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418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419 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4110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

14、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4111 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写出专题报告,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作业。4112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4113 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

15、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4114 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好拉绳。4115 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4116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按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4117 起重机

16、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1.17的规定。表4.1.17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安全距离1115204060110220沿垂直方向(m)1.53.04.05.06.0沿水平方向(m)1.01.52.04.06.04118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当无证明文件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119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

17、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4120 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表4.1.20的规定。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表4.1.20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钢丝绳直径(mm)10以下1020212628

18、363640最少绳卡数(个)34567绳卡间距(mm)801401602202404121 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表4.1.211根数时,应予报废。当钢线绳表面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将表4.1.211报废标准按表4.1.212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4122 向转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导钢丝绳。钢丝绳涂抹润滑脂,必须在停止运转后进行。表4.1.211钢丝绳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采用的安全系数钢 丝 绳 规 格619+1637+1661+1交互捻同向捻交互捻同向捻交互捻同向捻6以下126

19、2211361867147261338197以上16830154020表4.1.212 钢丝绳锈蚀或磨损时报废标准的折减系数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量(%)101520253040大于40折减系数8575706050报废4123 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1) 表面有裂纹、破口;(2) 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3)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4)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5) 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4124 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0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应更换制动鼓,同样,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带磨

20、损超过原厚度50%时,应更换制动带。42 履带式起重机421 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422 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2)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4) 各连接件无松动。423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本规程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424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1、425 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426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427 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428 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429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

22、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4210 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4211 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4212 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档滑行。4213 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

23、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4214 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1000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4215 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4216 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机装上车

24、后,应将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并采用三角木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43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431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432 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433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照本规程第3.2节的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434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25、)。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435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436 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437 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438 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439 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4310

26、 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4311 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4312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4313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4314 重物在空中需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4315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4316 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

27、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4317 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4318 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4319 行驶前,应检查前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4320 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

28、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4321 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44 塔式起重机441 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1) 路基承载能力:轻型(起重量30kN以下)应为60100kPa;中型(起重量31150kN)应为101200kPa;重型(起量量150kN以上)应为200kPa以上;(2) 每间隔6m应设轨距拉杆一个,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1000,且不超过3mm(3) 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4) 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m,并应与另一侧轨道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

29、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5) 距轨道终端1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块;(6) 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442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2) 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3) 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443 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44 起重机的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445 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30、,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446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447 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448 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 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2) 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3) 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

31、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4) 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5) 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6) 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7) 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8) 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449 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4410 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

32、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4411 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4412 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4413 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

33、拧紧。4414 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4415 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4416 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4417 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

34、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4418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梯,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3)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

35、缆;(5)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业松动螺栓(销子);(6)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7)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4419 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1)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

36、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2) 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3)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4)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5)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6)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7)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

37、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8)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9)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10) 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4420 起重机内爬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内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五级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2) 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3) 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机的

38、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4) 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5) 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6) 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7) 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8) 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4421 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

39、内容包括:轨距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轨道基础的弹性沉陷,钢轨的不直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4422 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4423 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4424 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4425 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

40、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4426 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联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4427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6) 供电电缆无破损。4428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4429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

41、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4430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4431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4432 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4433 动臂式起重机

42、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4434 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4435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4436 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4437 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4438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43、4439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4440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4441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4442 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4443 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

44、离起重臂顶端23m处。4444 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4445 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4446 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4447 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47 卷扬机471 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472 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

45、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473 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474 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475 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476 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477 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478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479 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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