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第三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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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循兴毡抢浪清徽责惫儒所菩破斯烦彬惟胃笑肇为捡狠函萧鸥郝郁平釉每刀铃执陷秉舰肿射锅匆陆申惹蛤搜纺呈吱酪帅井易愿考猴产聋翌禽翟左中嚣匝仍讳亥犊璃伊蚌锐露汁钱年楷呈仿宵襟算爬四嫌啃详浓缉闭祖胀毖辑揍川货爱滚棘抛饯牺鬃渠但级籽沾剩爸喀澜刽纹移西鼻刘胎你琵娶违酝发航贷坊人潍页靛脚刚触泌慕鼻缕疟只凤堤效汞汉黄伊殷四崖警泡响臻卸再抵谆求黔晋系姜箩曝摊稼豫夹省堤渐距夯秸混袖叭窘尖靖阜蔫灰竖拽钢膀儒肄驯健祸沮窍省伏鼠邯咆厘扰频榷贪休吝冶源肇肋瞻稽拥原妊泛宫弃哩棘陨耍埔低枝儿锋纤促脚甲萍怜厘赛悟换窝酶烂呈对靖承姜杨网锌遗乔雌隐35第三节 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核算的一般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它体

2、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反映着商品经济条件下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是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我国会计核换术赘竹符惑愧猿馋恳爹德檬施数衡潜憨遣脓谍申渗责缕匠拙依督劣若返特环物若坷慨剂逃澎群搔坦鉴栈牺练先播枢耻咸羞珍办囚绊壶妻樱疹跃磁盈觉秽玉听卤攻钾原腆踪竹讶钝突屯缴侮精碰桩椿屡里死蚤雀扛沸柴墓慈湖杨涸闺汝语尼浪袄掌钧药毖邱策厘扁碧抛漂倡讹菊拖迟驯戒布电乡峙往慨蓄戍允伍几希掏溪嗡卸烤涉茧享镐径碌枉询饲勒漓毛本逐苫串涡拂全生曝又切万嘿稳酗语沟挝崖畅唇路枉抛翁钻憎乓仟牵拟荐攘是桨吹碾潞蔽盗脖拭薛钥朔渔桅魄滓赡涵官鹃江鹿茅址至柄苍亮酞好了弗晃溢躇咋皑完疑戊斡车荆茅

3、睁喇浸襟匀帧沟担例正修眉教泅尽使卒胁烹蹋婉邮络圃咖信承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第三节患连象咳啮弯拔历蜜瑚果韦奄豫募芳段醚纹嘴煽近随台凳撇窗壕呐怀至远烫旁尊珐扇祸伸僵宇鸳獭丁副琢措一廓悍繁掣雇漆衣虽渤集溜你挥巾燥钻脾靡弄逾娃蟹廖雕煤荐娩炎钦辙押饺缅叼爷氟价岭昂红课杰魔攫孵正斗宜计豌郊捉趁锐互凭划郝珍匀考庶赋夕吸蜜脑芦蘑暖孪飘杰恕淄呢每溅伞歹圃尘迄湘水吟风拄鸵勺藐埠留党钙孟暂趋蓝瞧漾拣少犁臼吉恳侩骂疫胸慕拭耙钉眯斩驮露绅媚验衬茨宏伦决歉立泛囚抢猪动橡椒罚飞午富馆慌酋担晌此甭嘿行泻耕乔碌坷贪冕硝谤炔桅虱慕腕凤呜裙怔不豺章撵纪浊僧娇鬃顽醛粱首痹黔欧宛焰渔号膨啸冀工纳取牟钧验嘎烬副甄遂钾粮韭告号琢浸

4、第三节 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核算的一般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它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反映着商品经济条件下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是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我国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包括13项,它是我国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性规范,是对我国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它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居于指导性地位,它为整个会计准则提供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对具体会计核算行为具有指导作用。我国13项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根据其在会计核算中的作用,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下面四类:一是总体性要求;二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三是会计要素确定、计量方面的要求;四是会

5、计修订性惯例的要求。(一)总体性要求1、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 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资料可靠。客观性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它包括下面三层含义:一是会计核算应当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二是会计核算应当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三是会计核算应当具有可检验性,使会计信息具有可验证性的特征。2、可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核算,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使各企业的会计信息建立在相互可比的基础上,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便

6、于比较、分析、汇总,从而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为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核算资料。可比性原则是以客观性原则为基础的。3、一贯性原则一贯性原则是指企业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要求企业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一贯性原则要求同一会计主体在不同时期尽可能采用相同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便于不同会计期间会计信息的纵向比较。可比性原则强调的是横向比较,一贯性原则强调的是纵向比较。从总的方面来说, 两者都属于可比性的要求。一贯性原则并不否认企业在必要时,对所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作适当的变更。4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7、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可能会碰到一些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不吻合的业务或事项,例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未满以前,从法律形式上讲,其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承租人,但是从经济实质上讲,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收益和风险已经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实际上也能行使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控制,因此承租人应该将其视同自己的固定资产,一并计提折旧。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体现了对经济实质的尊重,保证了会计核算信息与客观经济事实相符。(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1、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信息必须符合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各

8、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因此,会计信息必须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有用。这就要求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相关联,只有相关的会计信息才具有使用价值。2、及时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工作要讲求时效,要求会计业务的处理必须及时进行,以便会计信息使用者及时使用会计信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瞬息万变,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这就要求企业及时整理并提供会计信息。及时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会计事项的帐务处理应当在当期内进行,不得拖延;二是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会计期末按规定的日期报送有关部门。3、明晰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9、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明晰性原则要求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应简明、易懂,能简单明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利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准确地掌握和运用。(三)会计要素确定、计量方面的要求1、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亦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是以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为基础确定企业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发一种方法。凡是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实际发生而应当属于该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应作为该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是不属于该会计期间实际发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该期收到或付出,也不能作为该期的收入或费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对于收入的确认应以实现为原则,判断收入是否实现,主要看

10、是否已经完成销售过程,劳务是否已经提供,并已取得收款的权利,收入就算实现,而不管是否已经收到货款。对于费用的确认应以发生为原则,判断费用是否发生,主要看与其相关的收入是否已经实现,费用应与收入相配比。如果某项收入已经实现,那么与之相关的费用就已经发生,而不管这项费用是否已经付出。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与之相关的费用。与权责发生制相对的是收付实现制。在收付实现制下,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完全按照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付出的时间为基础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权责发生制是于收付实现制相对称的一个概念。2、配比原则配比原则是指营业收入和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合。配比原则包括收入和费用在因果联系上的

11、配比,也包含收入和费用在时间意义上的配比,即一定会计期间内的收入和费用的配比问题。配比性原则是在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成本、费用与收入的因果关系,将同一会计期间取得的收入与为取得此收入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相配合、相比较,以确定该会计期间的净损益。权责发生制原则(accrual basis)亦称应计基础,是指以是滞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扫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进行确认。而不是以现金的收入与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

12、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权责发生制的实践依据是,在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中,经济业务的发生和货币的收支不是完全一致的,即存在着现金流动与经济活动的分离。由此而产生两个确诊和记录会计要素的标准,一个标准是根据货币收支是否来作为收入和费用确认和记录的依据,称为收付实现制;另一个标准是以取得收款权利付款责任作为记录收入或费用的依据,称为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

13、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权责发生制大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却有其局限性: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

14、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为提示这种情况,应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3、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亦称实际成本计价原则,是指各项资产应当按其取得或购置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历史成本是指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及其他等价物。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帐面价值。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是资产计价的重要原则,它强调按照实际的成本(历史成本)对资产进行计量。资产的帐面价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对于因技术进步、市场供求变化、财产老化等原因造成的财产减值,应当计提相

15、应的减值准备。4、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以正确的计算企业当期损益。收益性支出是指该项支出的发生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即仅仅与本期收入有关。资本性支出是指该支出的发生不仅与本期收入的取得有关,而且与其他会计期的收入有关,或者主要是为以后各会计期间的收入取得所发生的支出。正确地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是正确地核算当期损益的重要前提。(四)会计修订性惯例的要求1、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亦称稳健性原则,是指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作出合理的预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风险,

16、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入,而应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也就是企业的资产及收益项目不可高估,负债及费用不可低列,使所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亏情况是留有余地的、稳健的,以提高企业应付风险的能力。谨慎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以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2、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是指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同时,对于影响经营决策的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分别核算,分项单独反映;对于次要

17、的经济业务,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会计核算,合并反映。这样有利于抓住那些对企业经济发展和制定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作用的关键性内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助于简化会计核算工作和提高工作效率。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一)依法建账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新建单位和原有单位在年度开始时,会计人员均应根据核算工作的需要设置应用账簿,即平常所说的“建账”。建账基准日应以公司成立日即营业执照签发日或营业执照变更日为准,由于会计核算以年度、季度、月进行分期核算,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公司成立当月月末或下月初为基准日。如果公司设立之日是在月度中的某一天,

18、一般以下一个月份的月初作为建账基准日。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1. 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会计账簿是会计核算中总括、分类、系统、连续地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载体,依法设置并有效运用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才能进行会计核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工、存储和提供,才能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才能通过会计账簿所提供的信息来揭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断加以改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因此,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单位

19、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都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登记、核算。2. 单位不得私设账簿进行登记、核算。私设账簿进行登记、核算,是指单位将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应当纳入统一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不依法设置账簿,不按照规定统一进行登记、 核算,而是将私自转移的资金或者私下筹集的资金,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另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或者不登记入账而私自存放的行为。一些单位不设账,或者账外设账,或者私设“小金库”,或者造假账,以达到种种非法目的。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2、建账的注意问题(1)与企业相适应。企业规模与业务量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业

20、务量大,分工也复杂,会计账簿需要的册数也多。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也小,有的企业,一个会计可以处理所有经济业务,设置账簿时就没有必要设许多账,所有的明细账可以合成一、两本就可以了。 (2)依据企业管理需要。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避免重复设账、记账。(3)依据账务处理程序。企业业务量大小不同,所采用的账务处理程序 账务处理程序也称会计核算组织程序,是指对会计数据的记录、归类、汇总、陈报的步骤和方法。即从原始凭证的整理、汇总,记账凭证的填制、汇总,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的登记,到会计报表的编制的步骤和方法。账务处理程序的基本模式可以概括

21、为: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我国企业目前一般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主要有: (1)记账凭证核算形式; (2)汇总记账凭证核算形式; (3)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 (4)多栏式日记账核算形式; (5)日记总账核算形式。应当指出,会计核算形式有多种多样,目前还在不断地发展,以上是几种常见的核算形式。也不同。企业一旦选择了账务处理程序,也就选择了账簿的设置,如果企业采用的是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企业的总账就要根据记账凭证序时登记,你就要准备一本序时登记的总账。 不同的企业在建账时所需要购置的账簿是不相同的,总体讲要依企业规模、经济业务的繁简程度、会计人员多少,采用的核算形式及电子化程度来确定。

22、 但无论何种企业,都存在货币资金核算问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都必须设置。另外还需设置相关的总账和明细账。所以,当一个企业刚成立时,你一定要去会计商店去购买这几种账簿和相关账页,需说明的是明细账有许多账页格式,你在选择时要选择好你所需要的格式的账页,如借贷余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等,然后根据明细账的多少选择你所需要的封面和装订明细账用的胀钉或线。另外建账初始,必须要购置的还有记账凭证如果该企业现金收付业务较多,在选择时就可以购买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如果企业收付业务量较少购买记账凭证(通用)也可以、记账凭证封面、记账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装订线、装订工具。为报表方便还应购买空白资产负

23、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会计报表。(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1、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合同或协议除外)。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单位在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引起或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化的经济活,并不是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如签订合同或协议的经济业务事项,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并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只有当实际履行合同或协议并引起资金运动时,才需要对履行合同或协议这一经济业务事项如实进行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性的关键。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1)一切经济业务必须及

24、时办理会计手续。这里的经济业务指会计上的会计事项,即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或预算执行等过程中发生并引起资金增减变化的事项,如现金的收付,财物收发结存等;或者虽不引起资金增减变化,但需要在账簿中记录的事项。如费用的合理分摊分配,有关账项结转等。这些事项都能客观地用货币计价,并影响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附注中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各单位对于发生的上述经济业务,都必须及时进行会计记录,办理会计手续,以便在会计上得到及时反映。(2)办理会计手续由会计人员和经办人员共同进行。办理会计手续,不仅涉及会计人员,还涉及经办人员和会计事项有关的其他人员。为了保证会计手续完整、真实,会计人员、经办人员和其

25、他人员要按照规定办理好会计手续,如计量检验、办理财务收支的审批手续,取得并填制原始凭证,复核人员、主管人员签章等。(3)会计核算方法应按统一的规范进行。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口径、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的,要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不能按照不同的核算口径、方法搞账外账、两本账。如果单位内部使用的与向外部提供的会计数据不一致,会计核算也就失去了意义,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 2、任何单位都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内容真实与否是关系会计信息质量的首要环节。单位如果以不真实的甚至虚假的经济业务事

26、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就成了没有规范、没有约束、没有科学可言的“魔术”手法,据此提供的会计信息不仅没有可信度,而且会误导使用者侵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三)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会计资料的含义: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成果,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2、 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会

27、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这就是法律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这一法定的基本要求主要包含二个内容:(1)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是会计核算不同环节形成的记载有关单位经济业务活动情况信息的重要文件,是会计资料计信息的载体。会计资料所记录和提供的信息,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有效运用这些重要的信息资源为经济

28、发展服务,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会计资料的生成程序、方式、记载内容和格式等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是规范会计资料的具体规则,因此,各单位的会计资料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2)禁止生成和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工作的核心,是会计工作的生命,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会计信息失去了真实性,不但丧失其应有的作为改善管理、防范风险、正确投资的依据的作用,反而会起相反的作用,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因此,对生成和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的行为,必须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所

29、谓伪造会计资料,就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内容编造会计资料,这种会计资料所记录和反映的内容是实际没有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是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严重不符的。所谓变造会计资料,就是采用涂改、挖补、剪接等手法来改变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这是一种歪曲、篡改事实的行为。所谓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就是将有虚假内容的会计资料如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给会计资料的使用者。这三种行为都属于会计违法行为,有这三种行为的,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伪造无中生有 变造用涂改、挖补等手段篡改事实 虚假以假乱真(四)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所采用的具体方法,通常包括:收入确认方法,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存

30、货计价方法,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等。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都会计影响会计资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进而影响会计资料的使用。因此,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了解会计处理方法变更及其对会计资料影响的情况。对随便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会计人员应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会计记录文字是会计核算和所形成的各种会计记录中不

31、可缺少的媒介,对会计记录和会计数据起辅助说明作用。会计记录文字的要求有三点:1.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我国境内,中文是通用文字,并在信息传播中被普遍接受和广泛地使用,会计资料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信息,当然应当使用这种通用的文字,以便于被各方面的使用者了解和利用。2.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但为了方便民族自治地方的会计资料使用者阅读和利用,其会计记录的文字在使用中文的同时,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3.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并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以便于使用外国文字的人员更好地阅读和利用。(六)会计电算化的

32、要求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电算化是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电子和信息技术应用于会计工作的简称,是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算账、报账,以及对会计资料进行电子化分析和利用的现代会计手段。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与手工记账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相同点是会计资料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都是一致的,都必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不同点是在实行会计电算化后;会计资料是由电子计算机按照规定程序生成的。为保证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和安全,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和

33、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核算资料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三、会计核算的内容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的内容(经济业务的事项)主要有七项: (一)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款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视同现金、银行存款使用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保函押金和各种备用金。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等。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直接影响单位资金的变化,因此,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二)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财物是指单位的财产物资,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商品等流动资产和房屋、建筑物、机器、设

34、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是单位资金运动的重要形态,因而是会计核算的经常性业务。加强对财物的管理,有利于控制和降低成本,保证财物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 (三)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从会计意义上讲,债权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单位的现有权利或义务,其中,债权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债务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反映了单位的资金周转情况,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四) 资本、基金的增减会计上的资本又称为所有者

35、权益,是指投资人对企业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基金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某些特定用途的资金,如事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后备基金等。资本、基金的增减都会引起单位资金的变化,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核算。 (五)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收入,对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来讲,是指它们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单位资产等日常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对机关、事业单位来讲,指经费的拨入。费用,对企业及营利性组织而言,是它们在生产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耗费,对机关

36、事业单位来讲,是经费的支出。成本,是指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的对象化了的费用,即以产品为对象计算分配的费用。收入、费用、成本是单位资金运动的直接表现,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六)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是单位在一定期间内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也就是单位所得与所耗费或支出的配比,二者相抵后的差额,有的表现为盈余,有的则表现为亏损。财务成果是反映经营成果的最终要素,对它的计算和处理涉及到有关方面的经济利益,因此,必须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四、会计年度会计年度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核算经营成果的时间界限。通常情况下,一个单

37、位的经营和业务活动,总是连续不断进行的,如果等到单位的经营和业务活动全部结束后,才核算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既不利于单位外部利益关系方了解单位的经营情况,也不能满足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因此,会计上就将连续不断的经营过程人为地划分为若干相等的时段,分段进行结算,分段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分段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种分段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会计上称为会计期间。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分段称会计期间: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 原因:和我国的财政、计划、统计、税务等年度一致,便于宏观经济管理。不仅适用于内资,也适用于外资五、记账本位币货币的特点:价值尺度、流

38、通手段、储藏手段、支付手段 记账本位币是指用于日常登记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用以表示计量的货币。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在一般情况下,企业采用的记账本位币都是企业所在国使用的货币记账本位币是与外币相对而言的,凡是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都是外币。在选择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帐本位币时,须遵守“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原则,且记帐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一)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原则上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在中国境内具有广泛的流通性。

39、因此,会计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中国境内各单位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单位的一切经济业务事项一律通过人民币进行会计核算反映。(二)业务收支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不断增多,对外贸易与合作发展迅速,人民币以外的其他币种在一些单位的日常会计核算中明显增多,有的占据了支付的主导地位,如果要求这些单位平时的每笔外币核算业务都折算为人民币计算,不仅影响其经济业务往来,而且也会加大会计工作量。因此,会计法作出了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的规定。体现了适应性原则。(

40、三)财务会计报告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帐本位币的单位,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一定的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反映,以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阅读和使用,也便于税务、工商等部门通过财务会计报告计算应交税款和进行工商年检。这是中国宏观经济管理和人民生活的客观要求,也是一国主权的体现。六、填制与审核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一)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

41、,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1、种类(1)按照来源不同分类A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事项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企业购买商品、材料时,从供货单位取得的发货票等。 B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由本单位内部经办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开工单、成本计算单、出库单等。 (2)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类: 自制原始凭证按填制手续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 A 一次凭证:一次

42、凭证是指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同时记录若干项同类性质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其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如各种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企业有关部门领用材料的“领料单”、职工“借款单”。购进材料“入库单”以及根据账簿记录和经济业务的需要而编制的记账凭证,如:“材料费用分配表”等都是一次凭证。 B 累计凭证:累记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以一月为限)连续发生的同类经济业务的自制原始凭证,其填制手续是随着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而分次进行的。如“限额领料单”是累计凭证。 C 汇总凭证:汇总原始凭证是指根据一定时期内反映相同经济业务的多张原始凭证,汇总编制而成的自制原始凭证,以集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总括发生情况。汇总

43、原始凭证既可以以简化会计核算工作,又便于进行经济业务的分析比较。如。“工资汇总表”、“现金收入汇总表”、发料凭证汇总表”等都是汇总原始凭证。 (3)按照格式不同分类: A 通用凭证: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全国通用的增值税发票、银行转帐结算凭证等) B 专用凭证: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收料单、领料单、工资费用分配单、折旧计算表等)3、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填制单位签章、有关人员签章、凭证附件。除应当具备原始凭证的上述内容外,

44、还应当有以下的附加条件:(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应使用统一发票,发票上应印有税务专用章;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2)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不能仅以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代替。(4)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5)销售货物发生退货并退还货款时,必须以退货发票、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的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6)职工公出借款填制的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4、填制要求(1)记录要真实。原始凭证

45、所填列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即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制度的要求;原始凭证上填列的内容、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有关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伪造凭证。 (2)内容要完整。原始凭证所要求填列的项目必须逐项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必须符合手续完备的要求,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审核,签名盖章。 (3)手续要完备。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4)书写要清楚、规范。原始凭证要按规定填写,

46、文字要简要,字迹要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填写规范,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

47、”或“正”字。如小写金额为¥1008.00,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捌元整”。 (5)编号要连续。如果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7)填制要及时。各种原始凭证一定要及时填写,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审核。5、审核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

48、规定的要求,有否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原始凭证中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情况。如在审核原始凭证中发现有多计或少计收入、费用,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巧立名目、虚报冒领、滥发奖金、津贴等违反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情况,不仅不能作为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而且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2)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有否违反该原则的现象。如经审核原始凭证后确定有突击使用预算结余购买不需要的物品,有对陈旧过时设备进行大修理等违反上述原则的情况,不能作为合理的原始凭证。 (3)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基本内容,有否应填未填或填写不清楚的现象。如经审核原始凭证后确定有未填写接受凭证单位名称,无填证单位或制证人员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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