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速公路检测管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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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京台线建瓯至闽侯高速公路宁德市境(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试验检测工作管理,规治捞戏词计柑析船拆纤掂沁矩扑蜡痞澈姚掂炯修梯描绎铆棍垫燃渝巢诉鞍寻肯播制挛晌助汾弯只暂岳收度遣券稍锌久鲜娥赁超进磐聋随翰亥邢艺谢游仪凋姑沼郸父褂阜耀蛙迈慧簿呕瀑悲乌壶相龚悲瘸座谢慧算鸥苞匆哮艳忠饱蜜杭鲁舆冉哗骚墓谤跃纫蔷泄咏鼓法而牟褒段阳射剩愉乐散蠕龙柄貌贾赖创糟瓶梗紊娩芋申堪余捅滤谜锭谬豆律忍幢丢节罕逛朝笺携随螟屯羹侗烹憾核翰蚀诅浆约戈摸坞盯奇锗蛙直瞻程浴萝荧辟鄂柯笆荷陌梨雀恃呢陇鬼也碧看拣崔沃燕劫驶居疏温艳晋到漱玖贝荚拨催茬抓例饿员殊丢玲儒衣天族沸僧滑咕馈恕眷姑隙课监氟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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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京台线建瓯至闽侯高速公路宁德市境(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试验检测工作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行为,确保工程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使监理单位能更好的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试验检测单位的专业和技能优势,明确参建各方的权责,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章及我省的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本细则依据的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办法、规定若有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

5、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第三条 试验检测单位和监理单位同属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机构并对业主负责,接受业主的监督和管理。监理单位是工程施工监督的主体,主要是对现场的施工过程及施工单位现场自检情况进行旁站、监督和控制,并负责施工单位试验资料的签认工作。试验检测单位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中心试验室)在业主的指导下,参与对本项目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进行检查、指导及管理,在业务上完成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指令,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试验检测服务工作,独立完成合同规定的试验检测任务。总监办和中心试验室是业主委托的两家单位的现场派出机构,在业主合同授权范围内对共同的管辖标段履

6、行监管职责,在工作中既要严格遵守合同、坚持原则,又要沟通协调、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推诿。第四条 本管理实施细则是以现行国家、交通运输部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章及我省的有关管理规定为依据而制定的,在施行过程中如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发生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第二章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第五条 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应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贯彻实施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7、转发交通部及其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0645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08184号)的规定,并按合同约定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和中心试验室,均为工地临时试验室)。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资质认定申报材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由项目业主负责检查认定并报福建省交通质监站备案;中心试验室资质认定申报材料经项目业主检查认定后报福建省质监站备案。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由本单位取得有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含现行资质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在工地现场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并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若施工单位没有试验检测机构或其试验检

8、测机构未取得等级证书,则应委托取得有效等级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在工地现场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在等级证书核定的项目范围内承担试验检测工作,该试验检测机构及施工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第七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人员、试验检测项目范围、用章等应经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第八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规模应满足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的要求。各检测室、样品室和养护室面积应满足如下要求:办公室不少于25m2,水泥室不少于15m2,水泥砼室不少于20m2,土工室不少于15m2,集料室不少于15m2,力学室不少于18m2,样品室不少于10m2,沥青原材料室不少于18

9、m2,沥青混凝土室不少于20m2,现场检测室不少于10m2,养护室(不宜采用活动板房)不少于20m2。工地临时试验室对有温湿度标准要求的试验区域应添置必要的调控设备;不同试验项目区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并合理设置工作台,且应满足使用要求;工作台台面应保证平整、光洁。第九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试验室主任、试验技术负责人、各项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及其他的试验检测人员,其资格应满足本项目合同的文件要求。其中试验室主任应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并对试验检测质量及数据负责,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5年以上负责安检测工作的经验,应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或交通部工程试验检测资格

10、考试合格证书,各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应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或交通部工程试验检测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其余试验检测人员应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资格或交通部组织或其认可的培训结业证书或交通部工程试验检测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一般原则上是各单位的正式员工,若是招聘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以上的检测机构。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程师应不少于两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程师应不少于一名。监理单位应在各合同段现场至少配备一名试验专业监理员,同时根据工程进展需要按业主指令增加相应人员。第十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设备的种类、数量应满足本项目合同文件要求,同时根据工程进展需要按业

11、主指令增加相应设备。试验检测设备的量程和精度应满足试验规程要求,使用前应经省级标准计量部门检定或测试,待检定合格或测试结果满足试验规程要求后方可使用;对可自行校准的仪器或设备,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专用计量器具,并编制自校仪器的自校规程,做好自校仪器的自校工作;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帐和档案,做好使用记录、日常维护工作和定期复检工作。第十一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消防、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以及堆放试验垃圾的环保设施;试验环境条件应满足试验规程的要求。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不少于一部的工具车,为工地试验检测工作服务,专车专用。中心试验室按投标承诺备足交通工具以满足试验

12、检测工作。第十三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备全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资料,并编辑目录清单。第十四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应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包括: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质量保证体系,试验室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应上墙。第十五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标准物质的管理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对试验用的标准砂、基准水泥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受潮、离析、变质。2、对化学分析用的化学试剂进行专门管理、统一放置,以确保使用的安全性;应采取有效的避光、防潮、防

13、分解措施,防止化学试剂变质。化学试剂和标准溶液应在有效期内使用。3、对校准用的标准粉、标准量具应专人负责管理等。第三章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检查认定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检查认定由母体试验室和施工单位项目部联合向项目业主申请认定(以正式文件形式)。中心试验室的检查认定由检测服务单位向项目业主申请认定。第十七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申报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工地临时试验室检查认定的报告。2、有效等级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如有)、批文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公章)。3、施工单位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委托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委托书。4、试验检测机构对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

14、围、人员、用章的授权书。5、检测人员简历、有效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相应的复印件。6、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规章制度。7、工地临时试验室的组织机构框图。8、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质量保证体系。9、现场仪器设备一览表,主要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第十八条 检查认定的办理程序1、施工单位申报工地试验室的认定材料,由项目部自查后报总监办审查。总监办按合同文件和试验检测相关要求逐项进行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提出明确审查意见(若不符合要求,发出限期整改指令),报业主审批。中心试验室的认定材料,由试验检测单位自查后报业主审查。2、业主对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单位上报的材料,按合同文件和试验检测相关要求逐

15、项进行资料核实和实地认定审查,确认其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能力,提出明确的意见后审批。第十九条 认定检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1、核实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2、核实工地临时试验室的仪器设备、试验环境、检测人员,并对人员进行考核;3、审查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等。第二十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未获项目业主临时资格认定批准使用之前,因工程建设所需的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由施工单位将试验检测工作对外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单位不得相互委托(包括委托给对方母体试验室)或相互替代试验检测工作。第二十一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不得超出项目业主

16、认定批准的范围,对认定批准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应经试验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将委托事宜报项目业主审批,且对外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试验检测工作,但不得相互委托(包括委托给对方母体试验室)或相互替代试验检测工作,该检测机构及施工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第二十二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更换的主要试验人员,其资历应不低于原在岗人员资历,且应在业务考试合格并经项目业主审查批准后方可上岗。项目业主认定批准后的施工单位试验人员需更换或增加,应向项目业主申请,报总监办、业主审查审批。中心试验室试验人员需更换或增加,应向项目业主申请。申报材料包括:更换或增加人员的申请报告、试验检测机构的授权书、工地临时试验

17、室更换(增加)人员的审批表、检测人员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相应的复印件。第四章 试验检测要求第二十三条 试验检测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做到试验检测项目齐全,内容完整,频率足够,方法科学,结果准确,反馈及时,资料规范;做到试验台帐、试验原始记录、仪器使用记录和试验报告一一对应,确保试验数据的可追溯性。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功能及要求如下:1、承担各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和预先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给中心试验室进行复验,报总监办批准。2、承担外购材料的鉴定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中心试验室进行复验,报总监办批准。3、配合工程施工,采集和提供

18、为控制施工质量所需要的各种参数。4、对全部工程项目的各种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全部工程的试验资料档案,为工程竣工提供详实的试验资料。第二十五条 业主的监督管理职责:(1)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解释本管理实施细则。(2)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3)负责协调各参建单位关系。(4)负责对各参建单位试验检测工作、试验检测监理工作进行巡视检查、考核,并按合同规定对参建单位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第二十六条 总监办对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1、负责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和初步审查工地临时试验室认定材料。2、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试验检测细则和试验成果总结。3、负责审批施工单位的试验

19、检测工作计划并抄送中心试验室,检查计划执行情况。4、对施工单位试验室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增加试验人员、更换不称职的试验人员和配备足够的试验仪器、设备等。5、督促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及时对各类试验仪器设备进行调试、校正和标定,保证试验的可靠性。6、负责施工单位现场各道工序质量控制,并有义务为中心试验室提供施工现场与试验检测相关的信息(用业主统一的试验检测监理工作联系单的书面形式)。7、负责控制施工单位的自检试验频率,旁站施工单位试验,并有义务为中心试验室提供现场检测信息。做好施工单位外委材料的抽样、送检见证工作。8、协调中心试验室与驻地办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及时

20、将试验检测的情况通知相关监理工程师。9、组织落实业主对试验检测方面的工作指令,负责落实业主、省(市)高指、省交通质监局等各级检查有关试验检测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10、负责组织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有义务向中心试验室提供事故的相关信息,并向业主报告事故情况。11、负责组织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12、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中心试验室、施工单位试验室主任联席会议。13、协助业主做好中心试验室管理工作,督促中心试验室和施工单位定期(每月)收集、编制试验检测情况的汇总表,报监理工程师并抄送业主。(14)根据合同文件,业主授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第二十七条 试验检测服务单位的中心试验室工

21、作职责:1、应本着“以数据为准,以文字为据”的原则,按照合同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要求,负责合同范围内的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及时提供试验检测成果与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应及时、准确地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报告或监理工程师、业主认为有必要的试验检测分析意见,每月对中心试验室和施工单位完成的试验检测工作情况做出评价,为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评估提供依据。3、依据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计划同步编写试验检测工作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时中心试验室应据此安排好试验检测服务工作。4、参照监理单位传送的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相应的试验检测细则,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时抄

22、送业主。5、服从业主的监督与管理,认真执行业主提出的需要试验检测单位进行的专项试验工作;执行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工作指令;有权对施工单位进场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检。6、负责本合同段独立试验检测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检测数据。7、配合业主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工作,核查其试验室仪器设备完好情况、标定情况、内业资料情况以及人员变更情况。8、中心试验室应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对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工作的指导、检查、管理,必要时将有关情况向业主及时汇报。9、认真执行业主提出的需要中心试验室进行的专项试验工作。10、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工地例会、试验室联席会议及相关质量专题分析会议。11、参与

23、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有义务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报告在检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12、参加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中间交工验收、业主组织的交工验收和质监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13、参与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编制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总结报告。14、总监办与中心试验室都应承担交(竣)工验收、缺陷期管理等工作,各自负责监理及试验检测部分。15、根据合同文件规定,业主授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第二十八条 原材料料源的确定1、工程用原材料主要包括:土、河砂、碎(卵)石、钢筋、水泥、水、钢绞线、钢筋机械接头套筒、锚具、夹片、锚杆、型钢、防水材料、土工织物、混凝土外加剂、块(片)石、橡胶支座、粉煤灰等

24、。 2、取土场的确定:在试验监理工程师和中心试验室检测人员全过程旁站下,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对拟采用的取土场进行取样,一式两份,施工单位和中心试验室分别对规范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和中心试验室报告审批该料源。3、河砂、碎(卵)石等料源的确定:由试验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和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共同对拟采用的料源进行考察(包括塘口石料分布情况、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中心试验室和施工单位试验室分别取样,进行规范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和中心试验室检测报告审批该料源。4、钢筋、水泥等厂家的确定: 该类产品

25、供应商由施工单位在省高指公布的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钢筋水泥甲供材料供贷生产商名单中自行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在中标厂家选用需要产品,中心试验室要加强进场材料质量的控制。5、钢绞线、橡胶支座、钢筋机械接头套筒、锚具、夹片、锚杆、型钢、防水材料、土工织物、混凝土外加剂、粉煤灰等厂家的确定:由监理工程师对拟采用的厂家资质进行审查,要求生产厂家提供资质证明、产品性能等相关资料,并取样和进行外委试验。试验结果合格后,施工单位将整套资料汇总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如果试验结果不合格,则该厂家产品不得使用。该不合格厂家资料需报送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备案。第二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原材料检测1、施工单位应按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26、的项目、标准要求进行全频率(见附件1: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项目及频率汇总表)自检试验,监理单位应派出试验人员进行旁站,签认相应的试验记录和报告。自检试验结果合格后,施工单位将试验报告附上材料报验单后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2、中心试验室按工作联系单随机抽检(按不少于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的项目、标准要求的频率的20%)的试验结果独立、及时报送监理工程师。3、如果试验结果不合格(任何一方不合格或双方均不合格),都应将不合格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工作指令进行整改。整改自检合格后报中心试验室复检,并将复检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第二十九条 抽样试验是施工过程中进行符合性的抽样检查试验,

27、主要包括:压实度、弯沉、地基承载力、砼施工配合比的调整、混凝土坍落度、锚杆抗拉拔力、混凝土强度及工程实体项目测量(包括平面位置、高程、横坡、几何尺寸、各结构层的平整度等)。抽样试验按以下要求进行:1、施工单位应按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的项目、标准要求进行全频率(见附件1: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项目及频率汇总表)自检试验,监理单位应派出试验人员进行旁站,并根据中心试验室抽检结果对施工单位自检试验资料签认,并将试验结果及资料提交相应监理工程师,供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工序(或分项)施工质量进行判定。2、工程实体项目测量(包括平面位置、高程、横坡、几何尺寸、各结构层的平整度等)由监理单位负责检测,中心试验室不

28、参与。3、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在施工现场检查或巡视中,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可以采用中心试验室或施工单位的试验仪器进行独立取样和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可要求中心试验室复验(不受频率约束)或要求施工单位增加抽样频率。4、路基压实度、弯沉、地基承载力、锚杆抗拉拔力、混凝土坍落度、混凝土试件的制备、以及砼配合比的调整等,施工单位试验旁站工作由监理单位来完成,试验资料也由监理单位签认。中心试验室则根据监理试验检测工作指令(工作联系单)或提供的相关试验信息,独立完成不少于规定频率(按不少于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的项目、标准要求的频率的20%)的抽检工作,抽检试验完毕后中心试验室应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监理工程师,可

29、以采用先口头后书面形式报送,视施工紧急情况而定。如果试验结果不合格应将不合格结果报送监理程师和业主,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工作指令进行整改处理,整改自检合格后报验中心试验室复检,并将复检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和业主。5、施工单位应将各试验项目频率、结果每月汇总上报中心试验室和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应对当月所抽检项目试验结果进行汇总评价,报监理工程师、业主备案。6、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工序(或分项)施工质量进行判定时必须依据中心试验室抽检结果进行签认,对中心试验室抽检不合格工程的质保资料不得进行签认。第三十条 标准试验主要包括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级配筛析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施工单位试验过

30、程由监理试验检测人员旁站,标准试验按以下要求进行:1、施工单位应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按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标准试验,监理单位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试验的全过程旁站,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2、施工单位把标准试验报告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参照中心试验室提交的试验报告结果给予审批,并抄送中心试验室。3、土的标准击实。中心试验室和施工单位同时进行平行试验,试验完成后,监理工程师以中心试验室报告为依据可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施工单位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如果两者试验结果偏差过大,应查找原因或重新试验。4、水泥砼、砂浆、水泥浆配合比等。在施工单位配合比设计报告提交中心试验室后,中心试验室立

31、即开始验证试验或同步验证试验,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中心试验室可将7天验证强度报送监理工程师作临时批复之用,但正式批复必须以28天验证强度为准,监理工程师以中心试验室报告为依据可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施工单位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并批准使用。5、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中心试验室对比试验结果及时对标准试验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抄送中心试验室。未经中心试验室对比试验的标准试验结果不得用于工程,监理工程师不得进行审批。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它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施工单位应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报监理单位批准,报项

32、目业主备案。2、监理单位应对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中心试验室派员参与并配合监理工程师工作,同时做好抽检工作。3、试验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提交试验报告,监理单位根据中心试验室试验结果审查批准。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试验检测服务单位应对各项已完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试验。验收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施工单位应按技术规范规定对已完工程质量进行全频率验收试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的验收试验频率、验收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2、中心试验室应在施工单位全频率验收试验的基础上,按不少于技术规范规定频率的20%的频率独立进行验收试验;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

33、载试验或其它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第三十三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样品管理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取样要科学、公正,应采取随机抽样以免人为因素的影响,采取措施防止样品遗失、相互混淆或品质发生变化;2、对抽取的样品应及时进行有效标识,并做好取样台帐记录。对原材料应标识名称、取样时间、地点、批号、厂家等,对现场试验的样品应标识名称、取样时间、检测点桩号等;3、样品的标识应清晰可见,避免相互混淆,避免未检样品与已检样品混杂。样品的标识应注意不能在检测前失效或模糊不清,确保标识在试验前的清晰度;4、抽取的样品应及时进行检验,并按标准

34、规范的要求对需要留样的样品进行留置,对无特殊要求或不需要留置的样品和一次性检测样品应在检验后进行处理或销毁;5、部分检测后应予保留的样品应集中统一保存,分类管理,确保完整无误。样品保管的环境条件应符合标准要求,注意防止样品变质、损坏、降低或丧失性能,并注意防火、防盗;6、样品的处理或销毁应注意环境保护,不得污染环境。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中心试验室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的差异时,一般以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如果施工单位有异议,施工单位及中心试验室应在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试验,并以此试验结果为准。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均须严格按照试验规程规定的方

35、法进行独立的取样和试验,不得相互代为取样或试验;也不得对试件相互代为养护或保存。第三十六条 对于特殊专用材料的试验检测,经批准后,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可联合进行。其外委材料抽样和送检需在业主相关人员的监督下(有要求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并由监理人员见证送检。试样应送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试验结果共享。第三十七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项目检测工作时限表试验项目完成时间(天)试验项目完成时间(天)结果报告结果报告集料筛分13水泥砼试件制作、抗压、抗折2831含泥量24配合比试验3133表观密度、堆积密度、 空隙率24平整度13针片状含量13取芯厚度、弯拉试验24压碎(指标)值13

36、水泥稳定层试件制作、抗压79洛杉机磨耗35配合比试验1417吸(含)水率24混合料筛分24与沥青粘附性24水泥剂量13土工土工颗粒分析23砂浆试件制作、抗压2831标准击实试验35配合比试验3133液塑限测定34沥青三大指标35比重试验23密度23含水率12沥青砼标准马歇尔24砂的相对密度23浸水马歇尔35压实度13击实密度46弯沉13取芯密度、厚度、压实度24CBR(含标准击实试验)1113平整度13钢筋原材拉伸、弯曲13摩擦系数、构造深度13焊接钢筋拉伸、弯曲13水泥3天物检5628天物检3032注:完成时间是从样品取样时间开始计算或开始现场检测试验时间计算。施工单位和试验检测服务单位必须

37、严格执行,以免造成相应工程项目开工的延误。第五章 试验资料管理第三十八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记录、报告采用福建省交通质监局与上海华岩软件有限公司共同研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数据处理系统中的试验记录、报告形式,按规定进行整理、保存,并及时归档。资料归档应分类明确、整齐有序、台帐条目清晰、防止遗失或损坏,做好防潮、防蛀、防火措施,不完整、签字不全的资料不得归档存柜。第三十九条 试验资料的表格种类、形式,应按项目业主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方法、要求、内容应保持一致。第四十条 试验检测原始资料和数据必须记录在项目业主统一印制的原始记录本上,不允许记录在草纸上再转录于原始记录或计算机中,无原始记录的试验

38、报告视为无效报告。原始记录本应挂在试验室墙上,记录要清晰,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若记录或书写错误需更正时,应采用“杠改”即在更正处划“一横线”,在上方或右上方填上正确数据,并在该处加盖试验检测员的私章。对空白部位要加盖“以下空白”印章。监理单位应不定期对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检查审核。第四十一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对原材料、商品构件、产品等的试验建立完整的试验台帐,试验台帐应统一按业主统一下发的试验台帐格式(见附件3)记录,装订成册,挂在工地临时试验室墙上。第四十二条 试验检测结果不合格时,仍应出具并保存试验报告,并注明处理意见,待整改和复检合格后一并归档,同时应专门建立试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

39、试验台帐。第四十三条 记录和报告的签字、审核和签发必须认真严肃;经项目业主资格认定审批的试验检测人员的签字才有效。签字不得代签,不得打印、复印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报告。试验检测报告的收集和整理必须具有准确性、统一性和时效性。并按以下要求进行:1、试验记录应附试验仪器的自动打印检测记录(如有);试验记录和报告应做到试验依据、计算方法、评定方法准确,参数代号相对统一,数据修约方法正确、结论准确,并有齐全的签字和试验室专用红色印章;报告签字实行三级签字制度,即:试验员、试验室技术负责人、试验室主任。2、试验检测报告应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打印,不得复印,并加盖试验室红色印章。试验检测报告应一式三份。备份

40、电子版存档,在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应向项目业主提供一套完整的电子版本试验检测资料。第四十四条 项目部的试验资料中监理意见栏签认:记录资料由监理单位试验旁站人员签认,报告资料由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与试验有关的所有报批资料,主要包括:标准击实试验报告、砼配合比报告、砂浆配合比报告、水泥浆配合比报告、试验段施工方案及试验段成果报告,均一式三份,监理工程师批复后,返回中心试验室和施工单位各一份。中心试验室试验结果完成后须提供1份标准试验报告给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检测数据进行评判,并每月提供混凝土抗压强度、砂浆抗压强度、压实度报告复印件1份给监理工程师作为质量评定。第四十五条

41、工地临时试验室档案管理员负责试验检测资料归档的管理工作。技术资料存档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技术资料交接单,统一编号。试验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时归还,未经试验室主任同意不得随意复制试验检测报告或原始记录,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技术保密制度,未经试验室主任批准,不得将技术资料借予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人员。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第四十六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须向项目业主提供等级证书副本及批文的原件,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如需更换工地临时试验室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重新向项目业主申报认定。第四十七条 现有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所有

42、试验检测人员,必须经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合格,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或省级交通质监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公路工程)方能上岗。第四十八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开通宽带,将试验检测工作进行计算机互联网信息管理,试验台帐、试验检测结果及时上网,提供快捷方便的信息管理。第四十九条 母体检测机构应定期对工地临时试验室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并有相应的检查记录。项目业主将定期不定期采用巡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评比的方式对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十条 监理单位应在每月末主持召开一次由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参加的试验室主任联席

43、会议,对本月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第五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伪造试验检测资料的试验单位及个人,在项目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进行重罚。情节严重者,将相关责任人清退出场,并抄报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备案。第五十二条 由项目业主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中的试验检测工作,将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漳州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第五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 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试 验 项 目 及 频 率 汇 总 表序号项目检验内容采用标准抽样频率取样方法1土工颗粒分析、界限含水量试验JTGE40-2007公路土工

44、试验规程JTG F10-2006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每5000m3一次。取具有代表性的扰动土。*击实试验、室内CBR试验每种土质一次,相同土质每50000 m3复检一次。2细集料(水泥砼用)筛分、表观密度与堆积密度、含泥量与泥块含量JTGE42-200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F30-2003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以进场数量为一检验批,每检验批代表数量不得超过200 m3。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组成一组样品。含水量砼开盘前必做3粗集料(水泥砼用)筛分、含泥量、针片状含量、压碎值JTGE42-2005公路工程

45、集料试验规程JTGF30-2003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E41-2005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每批次进场检验一次,每检验批代表数量不得超过400 m3。先铲除表面处无代表性的部分,然后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取得大致相等的若干份组成一组试样。含水量砼开盘前必做表观密度与堆积密度、必要时做4水泥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GB/T 1346-2001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 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JTGE30-2005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GB 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

46、GB/T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T8074-2008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每批次进场检验一次,每检验批代表数量袋装不得超过200 T,散装500 T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分取等量样品作为一组试样,样品总量至少12kg。5粉煤灰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三氧化硫、含水量、抗压强度比GB/T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 1596-2005用于水泥和砼中的粉煤灰GB/T 76-96水泥化学分析试验GBJ 146-90粉煤灰应用技术规范每批次进场检验一次,每检验批代表数量不超过200T。从每批中任抽10袋,每袋取试样不少于1 kg,混拌均匀后按四分法取样两份,一份试验,一份封存留样,每份重量大于3kg。 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试 验 项 目 及 频 率 汇 总 表序号项目检验内容采用标准抽样频率取样方法6粗集料(沥青砼用)表观相对密度、吸水率颗粒组成(筛分)、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0.075mm颗粒含量JTG F40-2004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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