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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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许可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林木采伐许可类别行政许可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2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2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

2、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2条:除森林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一)县属国有林场,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三)重点林区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承办

3、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许可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类别行政许可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4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37条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5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4条: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37条:经营或者加工木材,必须报县级以上人民

4、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领取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5条:从事木材经营、加工活动,必须取得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许可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木材运输证核发类别行政许可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5条河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38条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12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7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有权制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5条: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的木材运输证。河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38条:运输实行木材运输证管理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

6、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12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运输木材的,必须向起运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木材运输证。 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单位(公章)行政许可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林区野外生产用火许可类别行政许可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15条之第1项、第7条 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15条之第1项: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烧荒、烧

7、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稞、炼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森林防火条例第7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未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许可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进入林区证明核发

8、类别行政许可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15条之第2项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15条之第2项: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二)进入林区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应当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单位(公章)行政许可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

9、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类别行政许可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17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17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许可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

10、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批准类别行政许可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18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18条: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前款所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是指:(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三)集材道、运材道;(四)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五)野生动

11、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 ;(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单位(公章)行政许可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类别行政许可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16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18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

12、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16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13、 审核部门(公章)单位(公章)行政许可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类别行政许可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15 条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21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8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狩猎量限额管理。持枪狩猎的,必须取得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15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14、,必须持有狩猎证,并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狩猎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印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核发。河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21条:猎捕非国家和非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依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猎捕。狩猎证有省人民政府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县级人民政府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单位(公章)行政许可项目职权依

15、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类别行政许可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0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0条: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源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承办科室种苗站备注县法

16、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单位(公章)行政许可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类别行政许可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6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6条: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达到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注册金额的种子公司和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

17、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承办科室种苗站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单位(公章)行政许可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产地检疫类别行政许可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11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11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

18、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 承办科室森防站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单位(公章)行政处罚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盗伐林木类别行政处罚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9条之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8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9条之第1款“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

19、收盗伐的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8条 “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至5倍的罚款。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处罚项目职

20、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滥伐林木类别行政处罚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9条之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9条之第2款“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21、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至3倍的罚款。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至5倍的罚款。”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处罚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毁坏林木类别行政处罚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22、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44条: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以上3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以上3倍以下的树木。拒不补种或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之第1款:毁林采种或违反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

23、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至3倍的树木,可处毁坏林木价值1至5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或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处罚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擅自开垦林地类别行政处罚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之第2款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

24、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罚实施条例第41条之第2款: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44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处罚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类别行政处罚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之第1款公

25、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之第1款: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处罚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加工木材类别行政处罚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公开形式公开

26、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处罚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收购明知是滥伐、盗伐林木类别行政处罚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43条 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

27、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43条: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林木或变卖所得,可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处罚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非法运输木材类别行政处罚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

28、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承办科室林政

29、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处罚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未按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类别行政处罚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2 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可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30、分:1、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2、当年更新造林面积为达到应更新面积50%的。3、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的。4、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的。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处罚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类别行政处罚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之第2款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31、森林法实施条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之第2款: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之第1款: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处罚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擅自移动或损毁林业服务标志类别行政处罚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5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

32、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5条:擅自移动或毁坏林业服务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行政处罚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改为其他林种的类别行政处罚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6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长期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幅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6条: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收回经营者所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处所获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倍的罚款。承办科室林政股备注县法制办审核人(签字)县物价局审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单位(公章)行政处罚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005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违法行为类别行政处罚权项目职权来源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32条公开形式公开栏公开范围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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