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阁主干道第七期人行道工程施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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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阁主干道第七期人行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2 页 共 68 页 水阁主干道第七期人行道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1024号招 标 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备 案 单 位(盖章): 登 记 单 位 (盖章) : 备案时间: 2011 年 3月11日 登记时间:2011 年3月11日目 录目 录2第一章 投标须知3一、招 标 公 告3二、招标重要事项表4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7四、总 则8五、投 标 人 资 格9六、招 标 文 件9七、投 标 报 价10八、投标文件的编制11九、投标文件的递交12十、开 标13十一、评

2、 标14十二、授 予 合 同16十三、工程结算方式17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20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20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22第三部分 专用主要条款2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29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29工程质量保修书30第三章 技术规范32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3(封面)33商务标部分目录34一 、投标函35二、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36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7四、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的企业提供)(复印件)38五、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38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或聘书(复印件)38七、

3、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38八、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39九、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40十、承诺书41十一、投标报价书42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63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后附)63第七章、附件64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 标 公 告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1 024号 一、 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 水阁主干道第七期人行道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4、。二、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位于丽水南城水阁区块内。(2)工程造价:I标段为348.3266万元(含暂列金32万元),II标段为396.5396万元(含暂列金36万元)(3)工期要求:I标段为90日历天,II标段为9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4)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

5、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四、标段划分:本工程以绿谷大道为界,按东、西方向划分为两个标段,东面为I标段,面积27160平方米;西面为II标段,面积30901.5平方米。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人行道、侧石、绿化树池、人行道土石方整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1年3月11日起在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联系人:朱海军 联

6、系电话:21514912、网上下载:2011年3月11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 招标人: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水阁绿谷大道238号(发展大厦)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电 话:0578-2600239 电 话:0578-2151491联系人:方伟来 联 系 人:陈伟 朱海军 二、招标重要事项表第1页共3页工程名称水阁主干道第七期人行道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丽水南城水阁区块内。招标联系人朱海军电 话0578-2151491招标方式邀请 公开组织方式自行 委托代理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人行道、侧石、绿化树池、人行道土石方整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

7、清单)。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允许分包内容按国家规定投标人主要条件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3、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规 模见工程概况质量要求合格承包

8、方式包工包料工程类别三类招标工期要求I标段为90日历天,II标段为90日历天工程审定预算价I标段为348.3266万元(含暂列金32万元),II标段为396.5396万元(含暂列金36万元)有效报价下浮率范围I标段为1217.9,II标段为1217.9投标保证金金额I标段为人民币肆万元整(不计息),II标段为人民币肆万元整(不计息)。交易席位证按丽水市招投标中心规定办理。招标文件工本费金额500元/标段(不退还)。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 一 套副本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地址: 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接收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

9、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4月1日9:00时开 标时间: 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第2页共3页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备注1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其中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3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3 %未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2 %未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2 %2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按丽水市有关规定执行3报告开工时间收到开工通知后 5 天内4工期提前、延误(1)工期延误赔偿标准1000 元/天(2)工期延误赔偿限额合同

10、总价的 3 %5工程质量保修金合同总价的 5 %6农民工工资支付违约保障金按丽水市有关规定办理7安全文明施工费详见招标文件8检验试验费9规费10民工工伤保险费11税金12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得下浮)I标段为32万元,II标段为36万元第3页共3页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a、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b、投

11、标书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持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c、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不为同一人。详见招标文件3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e、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或聘书 g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f、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企业提供)丽建发2005268号文件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交纳的注

12、意事项:1、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 1696 1350 5000 58792、交纳方式:银行汇票(拒绝其它方式交纳)。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市招标投标中心。3、汇票提交: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汇票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5招标文件工本费交纳注意事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6有效报价下浮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有效报价下浮范围的作废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1、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

13、签字、盖章。2、投标人同时参加二个标段投标时,应每个标段各编制一套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 间 安 排地 点1发布招标公告2011年3月11日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 2发放招标文件2011年3月11日起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http:/ 5日前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前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8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9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10预中标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11招标人对中标人资格复核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拟中标人必须全面配合,提

14、供依据,否则对其作最不利处理。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2招标人决标,发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后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2、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按丽水市招投标中心规定退还注: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 符号为采用,带符号“”的为不采用。四、总 则(一)工程概况1、现场施工条件(1)建设用地: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2)交通条件: 便利 ;(3)施工用水、电及工程四周安全维护等: 接水、接电、用水、用电、工程四周安全维护等由投标

15、人自行解决。根据现场情况,请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甲方不再支付该项费用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3、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4、建设规模:人行道面积为58061.5平方米。人行道结构为:5cm厚彩色人行道板(或6cm荷兰砖)+3 cm厚M10砂浆+15cm厚5%水泥稳定砂砾层。侧石为:37*15*100cm的C25预制砼,下设2cm厚M10水泥砂浆。树池采用尺寸为净空150*100cm的C2

16、5砼侧石砌筑,下设4cm厚C15砼。人行道长度、宽度和面积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二)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本工程招标 允许 不允许 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控制价、有效报价下浮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1、本工程 设立 不设立 招标控制价, 设立 不设立有效报价下浮范围。2、工程预算价是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编制

17、,经有关造价管理机构审定后得出的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等于工程预算价,包括招标控制价总价、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总承包服务费等。有效报价下浮范围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按有关规定确定的投标下浮范围。3、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联系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1年第1期;浙江省建设造价信息及价格信息造20

18、11年第1期;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五、投 标 人 资 格(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3、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

19、投标。(六)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资格审查在T开标前 R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提交招标文件“招标重要事项表”中规定要求提交的所有原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七)资格评审方式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六、招 标 文 件(八)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十)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丽水市建设局备案后有效。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九)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20、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形式予以解答。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前不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用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核对清单;S工程完成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决算 方式进行核对和修改。2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5日前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十)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

21、人自行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十一)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十二)投标担保1、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

22、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4)经查实,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等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形的;(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系同一台电脑制作完成的。(十三)勘察现场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招标人对投标人自己所作出的一切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七、投 标 报 价(十四)投标报

23、价1、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2、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所需的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即: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项目人工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材料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机械使用费+取费基数(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3、投标单位应到实地踏勘,对挖土类别和土石等级、土石比例、

24、周围防护做出判断并计算投标价。业主不过问投标单位的判断结果,也不对投标单位判断结果负经济责任和延误工期责任。结算时,业主不考虑土石类别,以投标报价为依据。投标人应充分熟悉图纸和现场情况。土石方单价外运距离由投标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结算时以投标报价为依据不作调整。4、砼彩板主要品种为红、黄、绿三种,业主品种调整砼彩板的单价不予调整。5、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规费、民工工伤保险费和税金的取费,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取基数按浙江省建设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及有关规定,没有计取或未按下列费率(或区间)计取的作废标处理。名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规费民工工伤保险费

25、税金人行道工程4.01%-4.91%0.97%-1.49%7.30%0.132%3.5776、投标报价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十五)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组成(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26、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的企业提供)(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或聘书(复印件);7)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9)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10)承诺书;11)投标报价书及

27、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一正一副共两张,用招标人提供的专用软件制作,并只能使用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刻录,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2、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 提交R不提交 技术投标文件。3、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十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A4纸装订成册。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

28、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4、投标人同时参加二个标段投标时,应每个标段各编制一套投标文件。5、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交全套商务投标文件的副本四份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二份。九、投标文件的递交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标志: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封袋(外封袋)外面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十八)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

29、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十九)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第(十六)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

30、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十、开 标(二十)开标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2、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不为同一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3、开标时

31、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六)条要求提交资料原件,以备查验。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6、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7、评委会按照下列要求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开标会上做好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复审,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作废标处理,其报价不列入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范围:

32、(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 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或不在报价范围内的;(4)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情况时,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6) 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7) 投标人未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或自行复制专用光盘的;(8) 投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9) 因电子标书编制不规范或光盘损坏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

33、系统的;(10)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系同一台电脑制作完成的;(11) 电子投标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十一、评 标(二十一)评标1、评标工作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 1-3 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二十二)评标内容的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

34、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二十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十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

35、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规定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六)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二十七)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

36、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八)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应被拒绝:(1)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与参加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不相符;(6)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7)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的整数部位和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工程暂定项目价格或品牌

37、(多选一)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8)投标函的报价和投标报价书的报价不相符的,投标人所报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9)实质性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1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12)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的;(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14)商务标投标函中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未按前附表二要求提供原件或提

38、供的原件不满足要求的;(2)投标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3)联合体投标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4)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立的招标控制价(包括:招标控制价总价、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总承包服务费等。)或超出有效下浮率幅度范围的; “暂定品牌材料表”中列出的材料未按规定在“约定品牌”中选取的;(5)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6)投标报价的表格中主要内容缺项严重或主要表格缺页或主要表格缺少的;(7)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8)

39、有技术标时,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匹配,经评标委员会书面质询,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9)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正不平衡报价的;(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错漏之处有三处及以上完全一致的;(1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报价书的;(12)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中应该由电子标书专用光盘内置功能导出部分不是从电子标书专用光盘内置功能导出打印的,未带水印码或者商务标的书面水印标记与商务标电子文档标记不一致等;(13)技术投标文件未按暗标要求编制的;(14)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根据评标程序,所

40、有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均被评审后,如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注:1、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 以其能否提供交工验收单、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工程中,项目负责人因故更换的,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2、严重不良行为的认定: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中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中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结合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丽建发2005135号)进

41、行认定。(二十九)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合理的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十二、授 予 合 同(三十)中标1、招标人按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实施细则、丽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2

4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十一)合同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施工合同签订前:

43、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10 %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采用 R现金 S银行保函 S第三方担保 形式。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和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4、合同签订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发生合同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十三、工程结算方式(三十二)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结算1、工程量的确定:本工程工程量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确定。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结算的依据(经招标人同意工程变更的工程量除外),结算时不得调整。招标人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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