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章资源税类.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641801 上传时间:2019-04-28 格式:PPT 页数:14 大小:195.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十章资源税类.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十章资源税类.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十章资源税类.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十章资源税类.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十章资源税类.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十章资源税类.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十章资源税类.ppt(1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十章 资源税类,一、资源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耕地占用税,第一节 资源税,一、概念:对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开征的税 二、征收原因 1. 受益性 2. 公平性 3. 稀缺性 三、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第一节 资源税,四、计税依据: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 五、税目与税率:从量计税,差别比例税率,税 目 税 额 一、原油 8- 30元/吨 二、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三、煤炭 0.3-5元/吨 四、其他非金属原矿 0.5-20元/吨或立方米 五、黑色金属原矿 2-30元/吨 六、有色金属原矿 0.4-30元/吨 七、盐 固体盐 10-6

2、0元/吨 液体盐 2-10元/吨,六、减免税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二)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对冶金独立矿山应缴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 (四)对有色金属矿资源税减征30%,按原规定税额的70%征税。 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八、征收管理,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定义:在我国境内

3、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二、纳税人 1.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 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 3. 使用权共有,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计税依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四、税率:差别比例税率,税率规定,级 别 人口(人) 每平方米税额(元) 大城市 50万以上 0.5 -10 中等城市 20-50万 0.4 -8 小城市 20万以下 0.3 -6 县城、 建制镇、工矿区 0.2 -4,五、减免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

4、共用地。 (五)直接用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八)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九)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用地。 (十)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土地使用权为多方共有的,有各方分别按其相应份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计算公式为: 一方应

5、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部应纳税额(一方实际使用土地面积总面积),七、征收管理,(一)纳税期限 (二)纳税申报 (四)纳税地点,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一、定义: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一次性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三、征税对象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一切用于建房和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耕地。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四、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五、税率 耕地占用

6、税根据不同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五、减免税,(一)下列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1.部队军事设施用地 2.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 3.炸药库用地; 4.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二)减征或免征耕地,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地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单位税额 【例10-6】 某县级市土地管理部门某月批准下列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面积情况如下:某企业扩建厂房占用耕地10亩;某全日制中学建教学楼、运动场占用耕地30亩;公路部门拓宽公路占用耕地50亩;50户农民新建住宅占用耕地8亩。该市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为4元/平方米;该市所属省的平均税额为4.5元/平方米,公路用地税额为1.5元/平方米。 (一亩等于666.67平方米)。计算个纳税人应纳税额。,七、征收管理,耕地占用税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并于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时一次性征收,以后不再征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