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786919 上传时间:2019-05-16 格式:DOC 页数:56 大小:131.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6页
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6页
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6页
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6页
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实施细则.doc(5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目的为加强我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 管理暂行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行商业汇票转贴 现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订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3.定义和缩写名词术语定 义商业汇票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 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

2、委托付款人 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 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转贴现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 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转贴现买断指票据经营机构买入其他金融机构己合规办理贴现手续、尚未到期的商 业汇票,并负责到期收款的票据行为。买入返售(逆回购)指票据经营机构买入其他金融机构己合规办理贴现手续、尚未到期的商 业汇票,并由转出方按约定的日期以货币资金形式按票面金额无条件赎 回票据、负责票据到期收款的票据行为。转贴现卖断指票据经营机构将所持已合规办理贴现手续、尚未

3、到期的商业汇票,转 让给其他金融机构,并由转入方负责票据到期收款的票据行为。卖出回购(正回购)指票据经营机构将所持已合规办理贴现手续、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 让给其他金融机构,于约定日期以货币资金形式按票面金额赎回票据、 并负责票据到期收款的票据行为。 赎回开放期办理电子商业汇票回购式转贴现业务时,应明确赎回开放日、赎回截止 日,贴出人必须在赎回开放期赎回票据。赎回开放日是指办理回购式转 贴现赎回业务的起始日期。赎回截止日是指办理回购式转贴现赎回业务 的截止日。自赎回开放日起至赎回截止日止,为赎回开放期。4.职责与权限部门/岗位职 责部门/金融市场部负责制定本行转贴现业务发展计划、转贴现业务管

4、理实施细则;负责拓展票据转贴现市场及产品创新,并及时准确向总行资金运营部 反馈市场信息及工作情况;在总行授权范围内按照三级审批制度办理系统内和系统外转贴现业 务;负责存量业务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票据转贴现业务自查并上报 总行;负责票据转贴现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到期销毁管理; 档案资料逐笔整理,确保要素齐全、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建立票据转贴现业务台账,并按有关要求完成统计上报工作。岗位/资金票据岗积极拓展票据业务市场,不断提高票据业务市场份额,促进支行 票据业务利润持续、稳定增长;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变更、创新票据业务交易模式,努力提高票据 业务水平;根据票据市场形势,结合总行系统

5、内票据转让指导利率,合理确 定本行票据业务利率,办理商业汇票转帖现业务;根据总行下发的商业汇票内部转让承兑行范围,选择并确定、营 销交易票据承兑行;负责对票据业务申请人基础资料、转贴现业务合同、票据清单及 跟单资料的审查;负责票据业务电子化综合处理平台系统录入复核、转贴现业务审 批单的会签及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交接工作;负责票据转贴现业务的实际操作,确保业务操作的准确性、规范性;8.负责业务存续期间的风险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票据业务的风险排 查;做好与总行资金运营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票据业 务相关信息;及时了解票据业务市场信息,定期提交票据业务市场分析,为行 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岗位/综合业务岗负责票据转贴现业务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票据转贴现业务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负责票据转贴现业务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负责票据转贴现业务相关文件通知的接收登记、整理、归档工作。5.管理原则与要求内容管理原则办理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遵循合法合规、授权经营、严控风险、讲 求效益的原则。管理要求必须在总行核定的额度、业务种类授权范围内开展票据转贴现业务。 如因市场拓展、业务创新等原因须超过总行授权时,应及时向总行提出 特别授权申请,经总行审批或特别授权后方可办理;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的交易对象应为经监管部门批准,具有办理商业 汇票贴现、转贴现及相关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总部及其授权的分支机构 (部门

7、);办理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的商业汇票应为金融机构已办理贴现或转贴 现、尚未到期、要素完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电子商 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商业汇票;转贴现利率的确定应根据市场利率水平、我行资金成本及流动性情况 实行动态管理;应参考总行公布的指导性利率,并结合业务品种、交易 对手资质等因素合理确定。转贴现买入业务利率不得低于总行公布的指 导利率下限,转贴现卖出业务利率不得高于总行指导利率上限;转贴现期限自办理转让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或约定转贴现到期日(回 购到期日)止,纸质商业汇票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电子商业汇票最长 不得超过一年;商业汇票转入贴现业务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8、转贴现买断业务,承兑行和直接交易前手必须为 总行公布的金融机构总部或其分支机构(部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 转贴现回购业务,直接交易前手必须为总行公布的金融机构总部或其分 支机构(部门);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买入(买断和回购)业务的直接交易前手, 必须为我行已授信金融机构,且转贴现买入金额必须控制在直接交易前 手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内;与不符合上述二款条件的直接交易对手或承兑行办理商业汇票转贴 现业务,须报请总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且转贴现买入金额必须控制 在总行限定额度内;办理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时,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则上应优先考虑信 用等级较高、地理位置相距较近的金融机构;中心支行与同业客户

9、签订的商业汇票转贴现合同原则上使用银行 总行统一规范的格式文本(见附件),确需添加、删改格式文本条款或 采用其他格式文本的,须报送中心支行合规部或总行法律合规部审定, 并报总行资金运营部备案;办理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必须通过银行票据业务电子化综合处 理平台(以下称“票据系统”)处理,票据系统操作流程遵照总行相 关规定执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会计处理手续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会计核 算手续及银行总行有关规定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的结算与票据库存管理遵照总行与中心支行运营相 关制度执行;电子商业汇票资金清算方式按照总行相关规定执行;金融市场部应建立票据转贴现业务台账,按要求完成信息统计上报工 作;商业

10、汇票转贴现业务的相关资料按户逐笔归档整理。档案资料管理遵 照银行商业汇票转(再)贴现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做到统 规范、真实完整;建立票据转贴现业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发生 的违规操作、越权操作、票据遗失、长期逾期、票据纠纷、严重违章等 问题及时逐级向中心支行行长、总行资金运营部进行汇报;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如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对 方是同业金融机构的应会同法律部门依法解决,系统内纠纷上报总行裁 决;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按照银行全员问责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nn罚。 6.转贴现买入业务管理操作规定阶段管理要求/操作要求风险点描述6.1转贴 现买入业 务受理转贴现

11、买入业务采取买断和买入返售(逆回购)两种方式。 6.1.1客户申请办理业务,须提交以下资料:金融许可证、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经过年检的组织机 构代码证、市场准入批文或上级行业务授权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授权书(有授权情况时提供);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己贴现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或已做成转让背书的电子商 业汇票;转贴现票据清单;加盖预留印鉴的转贴现凭证(可用贴现凭证代替);其他需要的资料:商业汇票正反面复印件、商业汇票查 询查复书复印件、原始贴现凭证第一联复印件或代保管承诺函。第1、2项证明文件为首次办理业务和发生变更时

12、提供;第 3 项至第 7 项为每次办理业务时提供。上述客户基础信息资料复印件、清单均须加盖转出方公章, 第7项所述跟单资料如为复印件,可视转出行规定,选择加盖 转出行公章、转讫章、业务专用章、汇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 如为代保管承诺函,须加盖转出方公章。6.1.2业务审批流程洽谈。资金票据岗与交易对手进行洽谈,并确定转贴现 金额、期限、利率等事项。初审。资金票据岗负责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 重点审核交易对手基础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年检、是否具有转 贴现业务资质。初审无误后签署银行第二中心支行票据 转贴现业务审批单(附件1),移交复审岗复审。复审。复审岗重点审查转贴现业务审批单各要素填写是

13、否准确,交易对手提供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具有转贴现业务资 质。审核无误后签署银行第二中心支行票据转贴现业务 审批单,并经金融市场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有权审批 人审批。审批。有权审批人根据初审岗与复审岗意见,在各自权 限范围内进行逐级审批,并签署银行第二中心支行票据 转贴现业务审批单。6.1.3业务办理流程审验票据。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会计部门负责审验票 据,重点审核票据真伪,票据要素是否齐全,印章规范性,背 书连续性,票据是否有变造涂改痕迹等。审验票据应做到双人 复核验票。核对跟单资料。资金票据岗负责对客户提交的跟单资料进行 核对,重点审核票据张数及金额与转贴现票据清单是否一致, 查询查

14、复书及贴现凭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与票据要素相符,转贴 现票据清单各项内容填写是否准确,跟单资料是否加盖印章。3.签约。审验票据及跟单资料无误后,资金票据岗与交易 对手签订商业汇票转贴现合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电子合同 文本推广之前继续使用纸质合同;人民银行出台电子商业汇票 转贴现标准合同文本前暂使用我行自制版本),并填制转贴现 凭证,收妥票据。风险描述:业务经办人员未认真 审查交易对手资 质,对交易对手 提供的各项资料 审查不严,审验 票据不严格,买 入瑕疵票、假票。 控制措施:业务 人员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办理业 务,严格执行三 级审批制度,不 得越权办理业 务。票据审验必 须换人复核,严 防假票

15、风险,慎 重买入瑕疵票 据。档案资料必 须完整、准确,专人集中保管。管理部门加强监 督、检查职能。票据系统录入。资金票据岗依据银行第二中心支 行票据转贴现业务审批单和转贴现票据清单,将转贴现买入 业务信息录入票据系统。利息核对及审批。资金票据岗录入票据系统后,由复审 岗依据票据系统信息与转贴现票据清单进行利息核对,核对无 误后,填制电汇凭证,并报请相关审批人进行票据系统内逐级 审批。有权审批人审批通过后,交由会计部门办理资金划转。6.2资金划付6.2.1划款流程会计部门重点审查银行第二中心支行票据转贴现业务审 批单、转贴现票据清单、转贴现凭证、电汇凭证相关要素及 签章,审核无误后依据有权审批人

16、(中心支行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中心支行行长)签字或签章的电汇凭证,进行资金划转。 6.2.2票据库存管理 1.买断业务票据入库转贴现买断票据须由业务部门双人与会计部门交接,票据 审验无误后,由会计部门办理票据封包入库手续,妥善保管。 2.买入返售业务票据入库买入返售票据须由业务部门双人与交易对手当面清点票据并封 包,并由交易双方在封包骑缝处签名或盖章。与交易对手完成 票据交接后,业务部门双人应与会计部门交接票据,由会计部 门办理票据封包入库手续,妥善保管。3票据杳库会计部门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总行查库管理规定定期履行查库 职责,确保账实、账账相符。4.票据传递方式必须保证双人专程传递。风险描述:

17、各项凭证要素、签章 不全,票据传递、 保管未严格按照 制度执行。控制措施:票据 入库保管,交接、 保管必须在监控 范围内;经办人 员要认真审验票 据、凭证要素、 签章。管理部门 及业务部门要坚 持定期、不定期 检查。6.3买入 业务到期 处理6.3.1买断业务到期处理流程托收。转贴现买断票据到期前,应合理匡算票据在途时 间,及时办理委托收款。原则上在票据到期前15个工作日,由 资金票据岗通知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采取委托收款的方式提 前向承兑行提示付款,并与承兑行联系,确保如期收妥票款。 电子商业汇票应在票据到期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追索。未能如期收妥票款时,会计部门应立即通知资金 票据岗,采取补

18、救措施及时催收。无法补救或催收未果,应会 同法律部门依法行使票据权利。6.3.2买入返售业务到期处理流程提示付款。买入返售业务到期前一周,资金票据岗应提 示转出行备好头寸,于到期日(赎回截止日)进行资金交易。收妥票款。买入返售到期日,交易对手按合同规定将回 购资金划入我行指定账户;电子商业汇票赎回截止日贴出人未 赎回的,我行可背书给第三人或行使票据权利。票据移交。回购资金如期收妥后,交易双方核对无误后 办理票据移交手续。6.3.3票据出库业务流程票据转贴现业务到期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办理票据出库手续时, 应由业务部门双人与会计部门进行票据交接,登记账簿,办理 票据出库手续。风险描述:到期票据、业务

19、到期 不获付款。控制措施:经办人员认真负责, 票据到期、业务 到期前应主动与 承兑行、交易对 手联系,确保无 风险。发生风险 后,及时上报, 采取措施行使票 据权利。6.4转贴 现卖出业 务受理转贴现卖出业务采取卖断和卖出回购(正回购)两种方式。 6.4.1卖断业务受理流程洽谈。资金票据岗与交易对手进行洽谈,并确定转贴现 金额、利率、期限、业务品种等事项,填制转贴现票据清单。审批。洽谈成功,资金票据岗和复审岗对交易对手的主 体资质进行审查无误后,签署银行第二中心支行票据转 贴现业务审批单(附件1),经金融市场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转贴现卖出业务执行三级审批制度, 有权审批人在

20、各自权限范围内审批并签署意见。签约。有权审批人审批通过后,资金票据岗与交易对手 签定商业汇票转贴现合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电子合同文本 推广之前继续使用纸质合同,人民银行出台电子商业汇票转贴 现标准合同文本前暂使用我行自制版本),并填制转贴现凭证。票据系统审批。资金票据岗依据银行第二中心支 行票据转贴现业务审批单和转贴现票据清单,将转贴现卖出 业务信息录入票据系统,并报请相关审批人进行票据系统内逐 级审批。票据出库。经有权审批人批准后,资金票据岗依据有权 审批人审批的银行第二中心支行票据转贴现业务审批单 与转贴现票据清单,交由会计部门办理票据出库手续,管库人 员按相关制度规定办理票据出库手续,

21、并由会计部门对转贴现 卖断的商业汇票进行背书。卖出电子商业汇票的,向转入方(贴 入人)发出转贴现卖出(回购)申请。收妥票款。会计部门收到转入方(贴入人)资金后,进 行账务处理,并通知资金票据岗。票据移交。资金票据岗确认资金收妥后与交易对手办理 票据移交手续;电子商业汇票须确认收到转入方(贴入人)回 复的签收转贴现申请信息。严禁在转入方(贴入人)资金划转至我行指定账户前,将 票据移交转入方(贴入人)经办人带离我行。6.4.2卖出回购业务受理流程1-6点同转贴现卖断流程。7.票据移交。资金票据岗确认资金收妥后与交易对手将票 据原件当面清点封包,交易双方在封包骑缝处签名或盖章,办 理票据移交手续。风

22、险描述:在交易对手资金到账之 前,移交票据,造 成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票据出库手续, 资金未划至我行 前,不得将票据移 交给转入方经办 人。6.5转出 业务到期 处理6.5.1卖断业务被追索处理办法我行后手持票人在托收遭拒付后向我行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我 行应按照规定鉴定是否应承担票据责任,确应承担票据责任的 予以清偿,并依法行使再追索权。6.5.2卖出回购业务到期处理流程赎回票据汇划票款。回购到期日(赎回截止日),会计 部门在确认收到回购票据无误后,依据商业汇票转贴现合同, 办理资金划付手续。票据入库。资金票据岗按贴现票据保管相关规定,将票 据原件办理交接手续,入库保管。如需上门送票,送票

23、人员在出发前应双人清点、核对票 据及跟单资料并加封,按相关制度要求办理内部交接手续,票 据传递必须保证双人专程传递。风险描述:回购到期,我行无资金, 造成违约。控制措施:资金用途、期限匹配,保证我行资金流动性。7.夕卜部合规依据序号外部合规依据发文单位生效日期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2004-8-282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7-8-213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7-12-74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7-5-225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0-168.内部合规依据序号相关内部文件发文单位生效日期1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贴现、转贴

24、现、再贴现业务 会计核算办法银行计划 财务部-10-132银行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资金 运营部-2-89.附则本实施细则由银行第二中心支行金融市场部制定、解释和修订,并报总行资金运营部备案。中心支行转贴现业务经营管理部门为金融市场部;票据库存管理遵照总行运营部门相关流 程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 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执行。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0.附件附件10. 1:银行第二中心支行票据转贴现业务审批单附件10. 2: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合同附件10. 3:银行承兑汇票

25、回购合同附件10. 4: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合同附件10.5:商业承兑汇票回购合同附件10. 6:电子商业汇票买断式转贴现合同附件10.7:电子商业汇票回购合同 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合同甲方(买入方):乙方(卖出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 算办法(以下简称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 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定义银行承兑汇票:指由中国境内经核准经营商业汇票业务的商业银行所承兑,以人民币计价 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指乙方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甲方转让的票

26、 据行为。转贴现日:即转贴现起息日,是指甲方将实付金额划至乙方的指定账户之曰。转贴现期限:自转贴现起息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票据到期日为法定休假日时顺延。利息 计算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同城算头不算尾,承兑行在异地的应另加 3天的划款日。第二条转贴现金额及份数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票据与相关资料,甲方审核后,同意对银行承兑汇票(大写)_份,(小写)份,合计票面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 办理转贴现(详见本合同附件“商业汇票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第三条转贴现曰、利率及计息方式转贴现日:(大写)年月日;转贴现利率:年利率 %,按36Q天/年计算;公式:实付金额=票据总金额-票据总金

27、额x转贴现期限x转贴现利率+ 360。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为乙方办理业务前,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自主决定是否办理。托收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时,如遇承兑行拒绝付款,甲方将按票据法和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乙方追索。甲方的义务1.经审查并同意办理转贴现的票款应于约定的转贴现日,按照实付金额划款至本合同约定的 乙方账户。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账号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号双方约定的划款方式为:2.保守所了解乙方的商业秘密、业务信息、协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从事有损 乙方利益、信誉和形象的行为。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

28、利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B款1项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违约部分票据。有权随时了解甲方的工作进度。乙方的义务严格按照票据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 的要式性和文义性、业务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和查询。对贴现的票据信用状况进行 了评估,并对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贸易背景及相应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全 部责任。乙方保证:乙方是本合同项下票据的合法持票人。对贴现的票据应按规定向付款人查实承 兑情况,且在提交的查询书复印件上加盖业务章,贴现申请企业已在票据上加盖完整背书。乙方承诺,其向甲方申请办理转贴现的所有商业汇票不存在被利害关系人申请挂失止

29、付、 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釆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情形。如发生甲方买入的本合同项下 票据因挂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权机关釆取保全、执行措施等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据款项,乙方 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涉票据款项足额划入甲方账户,因不符合上述事 项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办理转贴现时,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栏中应加盖银行“汇票专用章” 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私章或签字,并在“被背书人”栏中载明甲 方的全称。已转贴现的票据存在任何危及甲方利益的事件时,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报。保守所了解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信息、协议,

30、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从事有损 甲方利益、信誉和形象的行为。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的违约责任:违反第四条B款第1项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违约期间所涉违约金额给予乙方 每日万分之的赔偿,并应将乙方要求返还的违约部分票据返还乙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法第七十条的费用,应涵盖律师费、公证费等追偿费用。乙方的违约责任:违反第五条B款第1、2、3项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违约期间所涉违约金额给 予甲方每日万分之的赔偿。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

31、票据法第七十条的费用,应涵盖律师费、公证费等追偿费用。第七条追索和迟付利息的计算甲方在其为乙方办理转贴现的每份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对乙方具有追索权。甲方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若未收足票款,在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银行承兑汇票退票后, 应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定。甲方应在收到有关拒绝付款证明和银行承兑汇票退票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书面 追索通知。乙方应保证在收到甲方追索通知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及迟收利息(按汇票金额日万分之计算,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足额划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款项后,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员将银行承兑

32、汇 票原件和拒绝证明书原件取回。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约定,基于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所附的商业汇票转贴现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双方的其它约定2.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开户银行及账号:法定地址:电话: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开户

33、银行及账号:法定地址:电话:年月日 银行承兑汇票回购合同甲方(买入返售方):乙方(卖出回购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 算办法(以下简称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 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定义银行承兑汇票:指由中国境内经核准经营商业汇票业务的商业银行所承兑,以人民币计价 的银行承兑汇票。回购:指乙方将合法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转让给甲方融入资金时,约定由乙方按约定的 日期、价格和方式将商业汇票购回的业务行为。“回购起息日”是指甲方将回购实付金额划至乙方的指定账户之日。“回购到期日”

34、是指乙方将票面金额划至甲方的指定账户以赎回回购票据之日。第二条回购金额及份数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票据与相关资料,甲方审核后,同意对银行承兑汇票(大写)份,(小写)份,合计票面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 办理回购(详见本合同附件“商业汇票回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第三条回购起息曰、到期曰、利率及计息方式回购起息日:(大写)年月日;回购到期日:(大写)年月日;回购利率:年利率%,按360天/年计算;公式:实付金额=票据总金额-票据总金额x回购期限x回购利率+ 360 乙方所提供银行承兑汇票,由乙方负责送交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无误,当面封存、签 章并交甲方保管。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的

35、权利甲方为乙方办理业务时,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自主决定是否办理。如遇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釆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等情形,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提前回购所涉银行承兑汇票。甲方的义务经核对并同意办理回购的票款应于约定的回购起息日,按照回购实付金额划款至本合同约 定的乙方账户。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户名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账号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号双方约定的划款方式为:当乙方提前向甲方回购所涉银行承兑汇票时,甲方对多收取的回购利息收入,将予以退回, 但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银行承兑汇票已处于公示催告阶段或已引致诉讼的有关证据或者说明。回购期间,妥善保管乙方所提供的银行承兑汇票

36、。在乙方足额履行本合同第五条B款1项的约定时,甲方应足额返还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票据。保守所了解乙方的商业秘密、业务信息、协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从事有损 乙方利益、信誉和形象的行为。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B款1项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违约部分票据。乙方的义务在回购到期日将票据总金额足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在甲方收妥款项后,方可凭划款凭 证将银行承兑汇票取回。甲方指定的账户为:户名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账号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号双方约定的划款方式为:严格按照票据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的 要式性和文义性、业务资料

37、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和查询。对贴现的票据信用状况进行了 评估,并对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贸易背景及相应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全部 责任。乙方保证:乙方是本合同项下票据的合法持票人。对贴现的票据已向付款人查实了承兑情 况,且在提交的查询书复印件上加盖业务章,贴现申请企业已在票据上加盖完整背书。乙方承诺,其向甲方申请办理回购的商业汇票并未处于公示催告程序。所有商业汇票不存 在被利害关系人申请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釆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情形。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回购期限届满前,如遇甲方买入的本合同项下票据因挂失止付、公 示催告、被有权机关釆取保全、执行措施等原因

38、而不能得到票据款项,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 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涉票据款项足额划入甲方账户,因不符合上述事项及其他相关法律规 定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如甲方要求乙方提前回购所涉银行承兑汇票,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提前回购汇票的款项,甲方 收妥上述款项后,在双方人员在场情况下打开相关封包,由乙方取回所涉及商业汇票。其中,乙方支付上述款项的计算公式为:乙方提前回购支付款项=提前回购商业汇票票面合计金额x 1-(协议约定回购天数-实际 回购天数)x回购年利率/360乙方办理回购时,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被背书人”栏中应载明 “” (乙方的名称)的字样或印戳。6.保守所了解甲方的商业秘密、业

39、务信息、协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从事 有损甲方利益、信誉和形象的行为。第六条违约责任A.甲方的违约责任: 违反第四条B款第1、4项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违约期间违约所涉金额给予 乙方每日万分之的赔偿。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法第七十条的费用,应涵盖律师费、公证费等追偿费用。B.乙方的违约责任:违反第五条B款第1项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自回购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未清偿票据总 金额每日万分之的利息。违反第五条B款第3项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违约期间所涉违约金额给予甲方 每日万分之的赔偿。未履行协议规定

40、的其它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法第七十条的费用,应涵盖律师费、公证费等追偿费用。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依法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约定,基于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八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所附的商业汇票回购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双方的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4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 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合同甲方(买入方):乙方(卖出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 算办法(以下简称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 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定义商业承兑汇票:指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签发的,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由付款人在指定 曰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转贴现:指乙方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甲方转让 的票据行为。转贴现曰:即转贴现起息曰,是指甲方将实付金额划至乙方的

42、指定账户之曰。转贴现期限:自转贴现起息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票据到期日为法定休假日时顺延。利息 计算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同城算头不算尾,承兑人在异地的应另加 3天的划款曰。第二条转贴现金额及份数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票据与相关资料,甲方审核后,同意对商业承兑汇票(大写)份,(小写)份,合计票面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 办理转贴现(详见本合同附件“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转贴现实付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 。第三条转贴现日、利率及计息方式转贴现曰:(大写)年月曰;转贴现利率:年利率 %,按360天/年计算;公式:实付金额=票据总金额-票据总金额x转贴现期

43、限x转贴现利率+ 360。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为乙方办理业务前,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自主决定是否办理。有关资料包括贴 现(或转贴现)凭证复印件、查询查复书复印件、商业承兑汇票正反面复印件等。托收本合同项下的商业承兑汇票时,如遇承兑人拒绝付款,甲方将按票据法和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乙方追索。甲方的义务1.经审查并同意办理转贴现的票款应于约定的转贴现日,按照实付金额划款至本合同约定的 乙方账户。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户名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双方约定的划款方式为:2.保守所了解乙方的商业秘密、业务信息、协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从事有损 乙方利益、信誉

44、和形象的行为。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B款1项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违约部分票据。有权随时了解甲方的工作进度。乙方的义务严格按照票据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本合同项下的商业承兑汇票 的要式性和文义性、业务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和查询。对贴现的票据信用状况进行 了评估,并对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贸易背景及相应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全 部责任。乙方保证:乙方是本合同项下票据的合法持票人。对贴现的票据已按规定向付款人查实承 兑情况,且在提交的查询书复印件上加盖业务章,贴现申请企业已在票据上加盖完整背书。乙方承诺,其向甲方申请办理转贴

45、现的所有商业承兑汇票不存在被利害关系人申请挂失止 付、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釆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情形。如发生甲方买入的本合同 项下票据因挂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权机关釆取保全、执行措施等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据款项, 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涉票据款项足额划入甲方账户,因不符合上 述事项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负责。乙方承诺,若承兑人无足额款项用于支付到期商业承兑汇票承兑金额,由乙方在票据到 期曰先行支付上述款项并划付甲方指定账户。乙方违反此约定,由乙方支付甲方上述商业承兑汇 票本金和该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日万分之计算的利息。

46、甲方商业承兑汇票因各种原因遗失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挂失止付、公示催告等 相关手续。乙方办理转贴现时,其所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背书”栏中应加盖银行“汇票专用章” 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私章或签字,并在“被背书人”栏中载明甲 方的全称。已转贴现的票据存在任何危及甲方利益的事件时,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报。保守所了解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信息、协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监管机构另有要求 的除外。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信誉和形象的行为。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的违约责任:违反第四条B款第1项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违约期间所涉违约金额给予乙方 每日万分之的赔偿,并应将乙方要求返还的违约部分票据返还乙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法第七十条的费用,应涵盖律师费、公证费等追偿费用。乙方的违约责任:违反第五条B款第1、2、3项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违约期间所涉违约金额给 予甲方每日万分之的赔偿。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实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