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概论第3第4次课20113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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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工程监理实务,秦文胜 2011.2-2011.7,1.3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概念和素质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监理工程师的培养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一、监理工程师的概念和素质,注册监理工程师概念,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 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国务 院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 岗位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专业人员。,注册监理工程师要求 (1)拥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 人员,在工程建设领域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2)必须通过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证书; (3)必须登记注册,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共同拥有,才是我国现阶段所 界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含义。,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1、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2、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3、良好的品德。 热爱本职工作; 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 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 能够听取不同的意见,冷静分析问题; 4、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二、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工程监理工作的特点之一是要体现公正原则。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能损害工程建设任何一方的利益。在监理行业中,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如下职业道德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

3、、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 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 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 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国外,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准则是

4、由其协会 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IDIC)于1991年在慕尼黑召开的全体成员大 会上,讨论批准了FIDIC通用道德准则,具体内容(1)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 接受对社会的职业责任; 寻求与确认的发展原则相适应的解决办法; 在任何时候,维护职业的尊严、名誉和荣誉。,FIDIC道德准则,(2)能力 保持其知识和技能与技术、法规、管理的发展相一致的水 平,对于委托人要求的服务采用相应的技能,并尽力尽心 仅在有能力从事服务时方才进行。 (3)正直性 在任何时候均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行使其职责,并且正直 和忠诚地进行职业服务。 (4)公正性 在提供职业咨询、评审或决策时不偏不倚; 通

5、知委托人在行使其委托权时可能引起的任何潜 在的利益冲突; 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5)对他人的公正 加强“按照能力进行选择”的观念; 不得故意或间接取代某一特定工作中已经任命的 其他咨询工程师的位置; 不得直接或间接取代某一特定工作中已经任命的 其他咨询工程师的位置; 通知该咨询工程师并且接到委托人终止其先前任 命的建议前不得取代该咨询工程师的工作; 在被要求对其他咨询工程师的工作进行审查的情 况下,要以适当的职业行为和礼节进行。,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师、经济师以及有专 业特长的工程管理技术、经济人员中,发现那些熟悉 专业技术,懂得管理知识,表现出有较强组织能力和 社会活动能力的

6、人,经基本素质考核后,作为监理工 程师预备人才加以有目的的培养。主要是在他们取得 专业工作经验以后,给以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锻炼机 会,使之逐步具备监理工程师的条件。这种从实践中 培养的模式是现阶段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培养方式,短 期可以补充队伍,改变人才缺乏的现状。,三、 监理工程师的培养,从实践中培养,学校培养 在大学中开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在学校中对学 生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使其先掌握监理工程 师必备的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工程管理和法律方面 的综合知识。毕业后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到建设工程 监理实践中去锻炼,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管理经验 和组织协调、合同管理方面的技巧。 在从事建设工程监理

7、活动中,只要是尚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这些监理人员无论其职称高低,均视为监理员。在监理工作中,他们与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区别在于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而监理员则没有这个权利。,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 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市场准入制 度,是专业技术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 术工作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标准。执业资格必 须通过考试方式才能取得,这体现了执业资格制度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资格是我国建国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 第一个设立的执业资格。,四、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实行监理

8、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意义在于: 促进监理人员努力钻研监理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统一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标准; 有利于公正地确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 合理建立工程监理人才库; 便于同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工程监理市场;,报考监理工程师的条件 我国根据对监理工程师业务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对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从两方面作出了限制: 一是要具有一定的专业学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的有关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

9、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是要具有一定年限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考试内容 由于监理工程师的业务主要是控制建设工程的质 量、投资、进度,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协调工程 建设各方的关系,所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 内容主要是: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 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论和实务技能,考试方式和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种水平考试,是对 考生掌握监理理论和监理实务技能的抽检。我国对监 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管理。对考 试合格人员,

10、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由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 制、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 同用印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执业资 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即成为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 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是政府对监理从业人员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手段。监理人员经注册,即表明获得了政府对其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业的行政许可,因而具有相应工作岗位的责任和权力。仅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没有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则不具备这些权力。 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根据注册的内容的不同分为三种形式,即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按照我国有关法规规定,

11、监理工程师只能在一家企业、按照专业类别注册。,初始注册 (1)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要提供下列材料: 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其他有关材料。 (2)申请初始注册的程序是: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聘用单位同意后,连同上述材料由聘用企业向所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 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初审合格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符 合条件者准予注册,并颁发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统一印刷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执业印章由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国务院建设行政管

12、理部门对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每年定期集中审批一次,并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对符合注册条件的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未提异议的予以批准确认。 (3)申请注册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注册: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 之日不满5年; 在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中有违法违规 行为或者犯有严重错误,受 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 注册之日不满2年; 在申报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同时注册于两个及以上单位; 年龄65周岁及以上;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4)监理工程师在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

13、一的,原注册机关将撤销其注册,收回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死亡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宣告死亡的; 受到刑事处罚的; 在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中违法违规或者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责令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自行停止监理工程师业务满2年的; 违反执业道德规范、执业纪律等行规行约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被撤销注册人员在处罚期满5年后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续期注册 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有效期为2年,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需要办理续

14、期注册。 (1)续期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从事工程监理的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工程监理继续教育证明。 (2)监理工程师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将不予续期注册: 没有从事工程监理的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的; 未按照规定参加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 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在工程监理活动中有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3)申请续期注册的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聘用单位同意后,连同上述材料由聘用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对无前述不予

15、续期注册情形的准予续期注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准予续期注册后,将准予续期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续期注册的有效期同样为2年,从准予续期注册之日起计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告准予续期注册的人员名单。,变更注册 监理工程师注册后,如果注册内容发生变更,应当向原注 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的程序: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聘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 明,一并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 情况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准予

16、变更注册;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准予 变更注册后,将变更人员情况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后,一年内不能再次进行变更注册。,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注册后的监理工程师不能一劳永逸地停留在原有知识水平上,而要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更新知识,扩大其知识面,学习新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适应建设事业发展及监理实务的需要。因此,注册监理工程师每年都要接受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可采用多种不同的方式,如脱产学习、集中授课、参加

17、研讨会(班)、撰写专业论文等。继续教育的内容应紧密结合业务内容,逐年更新。,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确定下来,并建立在委托监理合同基础上的。这是因为: 第一:中华人民共护国建筑法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监理工程师多项签字权,并明确规定了监理工程师的多项职责,从而使监理工程师执业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立了监理工程师作为专业人士的法律地位;,五、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和责任,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第二: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业务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从事监理工 作,其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有具体约定。 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主要包括: (1)使用监理工程师名称; (2)依法

18、自主执行业务; (3)依法签署工程监理及相关文件并加盖执业印章; (4)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监理工程师的必须履行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委 托监理合同开展工作。 (2)恪守执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在执业中保守委托单位申明的商业秘密; (4)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及以上单位执行业务; (5)不得出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 执业印章; (6)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监理工程师法律责任的表现行为主要有两种: 一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现行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专门作出了具体规定。建筑法

19、第35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二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监

20、理工程师一般主要受聘于工程监理企业,按照 委托监理合同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企业是订 立委托监理合同的当事人,是法定意义的合同主体。 因此,如果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失,违反了合同约 定,其行为将被视为监理企业违约,由监理企业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监理工程师应当与监理企业承担一 定的连带责任。其连带的基础是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 师签订的聘用协议或责任保证书,或监理企业法定代 表人对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一般说来,授 权委托书应包含有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范围和相应的责 任条款。,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部分,来源于法律法规和委托监理合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未对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

21、是否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所以,目前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尚无法律依据。 导致工程安全事故或问题的原因很多,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也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单位等主观原因。如果结案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应当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连带事故。 (1)违章指挥或者发出错误指令,引发安全事故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 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此引发安 全事故的; (3)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 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监理工程师违规行为的处罚 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纪守

22、法。监理工程师的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以监理工程师名义执行业务的人员,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取缔,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对于以欺骗手段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吊销其证书,收回执业印章,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3年之内不允许考试及注册。 (3)如果监理工程师出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证书,收回执业印章,三年内不允许考试和注册。 (4)监理工程师注册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将被责令改正 并可能受到罚款的处罚。 (5)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的单位执业的,将被注销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收回执业印章,并将受到罚款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将被没收。 (6)对于监理工程师在执业中出现的行为过失,产生不良后果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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