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T102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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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目录引 言 I1 X围 22 规X性引用文件 23 总如此 23.1 规划指导思想 23.2 规划任务和内容 23.3 规划X围与期限 33.4 编制原如此 33.5 编制程序 33.6 编制单位和人员要求 33.7 其他要求 44 土地规划分类 45 调查研究 45.1 规划根底数据转换 45.2 根底资料调查分析 45.3 重点调查研究 56 规划目标确定 56.1 规划目标的内容 56.2 确定的依据与程序方法 57 根本农田调整与布局 67.1 根本农田调整的原如此与要求 67.2 根本农田调整的检验分析 67.3 根本农田的规划布局 68 重要建设

2、用地安排 68.1 城镇建设用地 68.2 村镇建设用地 68.3 独立工矿用地安排 78.4 根底设施用地 79 生态用地保护 79.1 稳定生态用地数量 79.2 合理布设生态用地 710 土地用途区划定 710.1 含义与要求 710.2 土地用途区类型 710.3 土地用途区划定的步骤与方法 810.4 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如此与细如此 811 土地整治项目落实 811.1 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811.2 落实土地生态保护与整治项目 911.3 划定落实根本农田整备区 912 村土地利用控制 913 规划方案确定 913.1 方案内容 913.2 方案论证 914 规划公众参与

3、1014.1 根本原如此 1014. 公众参与重点 1014. 参与方法 1015 制定实施规划措施 1016 规划成果 1016.1 规划成果内容 1016.2 规划文本 1016.3 规划说明 1116.4 规划图件 1116.5 规划附件 12附录A 规X性附录 定 义 13附录B 规X性附录 土地规划分类与含义 16附录C 规X性附录 土地规划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对应关系 20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根底资料调查分类表 26附录E 资料性附录 调查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27附录F 资料性附录 根本农田调整要求 29附录G 规X性附录 土地用途区划定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关系 31附录H 规X性附录

4、 土地用途区划定的步骤与方法 32附录I 规X性附录 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 37附录J 规X性附录 工作表格 38附录K 规X性附录 数据单位要求 43附录L 规X性附录 编图方法与图例 44附录M 规X性附录 本规程用词说明 46引 言为了规X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某某国土地管理法与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与成果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依实际需要,在不与本规程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技术细如此。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负责解释。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

5、标准化中心归口。本规程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规划司、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本规程参编单位: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本规程参编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1 X围本规程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乡级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与成果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全国乡级行政单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2 规X性引用文件如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X的引用而成为本规X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X,然而,鼓励根据本规X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X。GB/T 21010-2007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50188-2007 镇规划标准 GB/T 19231-2003 土地根本术语TD/T 10112000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GB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XGB/T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如此GBJ137-19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3 总如此3.1 规划指导思想乡级规划编制,应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根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科学安排农村土地整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开展。3.2 规划任务和内容3.2.1 乡级规划

7、的任务,是根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上级规划的要求和本乡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开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好耕地和根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与其他根底产业、根底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3.2.2 乡级规划的内容一般包括:1 规划基数转换;2 调查分析土地利用状况; 3 确定规划目标与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4 落实耕地保有量与根本农田保护任务; 5 安排重点根底设施项目用地; 6 确定居民点用地规模和X围; 7 安排生态

8、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 8 划定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细如此; 9 安排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区; 10 制定近期规划; 11 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3.3 规划X围与期限3.3.1 规划X围 乡级规划的X围为乡级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3.3.2 规划期限 乡级规划的期限应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县级规划一致,一般为1015年。规划期限内,重点做好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3.4 编制原如此3.4.1 依法编制 乡级规划编制应遵循中华人民某某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某某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4.2 上下结合 乡级规划宜与县级规划同步编制,注重与上级规划的反应和衔

9、接,规划目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土地用途分区等主要规划内容应在反复沟通的根底上确定,符合上级规划的要求。3.4.3 因地制宜 乡级规划编制应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规划方案和实施措施,解决本乡镇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3.4.4 相互协调 乡级规划编制应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城镇、村庄和集镇规划,根底设施、产业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应与乡级规划相衔接。3.4.5 公众参与 乡级规划编制中,应组织有关部门、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就土地利用决策与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意见。3.4.6 注重实施 乡级规划编制应切实可行,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和效果,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3.5 编制程序 编制乡级规划一般

10、按以下步骤进展:1调查研究; 2确定规划目标;3编制规划方案;4规划协调与公众参与;5规划成果报批;6规划公告。 3.6 编制单位和人员要求3.6.1 乡级规划应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相关协调工作。3.6.2 承当乡级规划编制的单位和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土地规划机构资质认证的规定。3.7 其他要求3.7.1 编制乡级规划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X的要求。3.7.2 规划成果数据应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4 土地规划分类4.1 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根底上进展土地规划分类,以满足乡级规划编制和

11、实施管理的需要。4.2 乡级规划编制中,土地规划分类一般采用三级分类。一级类3个,分别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二级类10个,其中农用地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分为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分为水域、自然保存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有选择地对地类进展归并或细化。土地规划分类体系、名称、代码与含义见本规程附录B。5 调查研究5.1 规划基数转换5.1.1 规划基数转换的目的与要求5.1.1.1 乡级规划编制中,应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的根底上,根据土地规划分类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展转换,形成规划基期年各类用地基数。5.1.1.2 规划基数转换工作

12、中,应遵循依法核定、综合平衡、衔接可行等原如此,确保规划基数客观准确、图数一致,保障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5.1.1.3 充分利用遥感等手段,结合实地补充调查,开展规划基数转换工作。5.1.1.4 可结合规划基数转换工作,分析核实根本农田情况,形成现状根本农田的图件和数据成果。5.1.2 规划基数转换方法 5.1.2.1 农用地的转换,按照本规程附录B和附录C的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展归并,分别纳入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5.1.2.2 建设用地转换,按照本规程附录B和附录C的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展调整,分别纳入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等。其中,城乡建

13、设用地中,应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独立工矿用地进展区分,依空间属性分别纳入城市、建制镇、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5.1.2.3 其他用地转换,按照本规程附录B和附录C的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展调整,分别纳入水域和自然保存地。5.1.3 规划基数分析与处理5.1.3.1 应依据规划基数转换结果,对土地批而未用、某某用地等情况进展分析。5.1.3.2 批而未用土地应纳入相应的农用地和其他用地,在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注位置、X围和现状用途。规划基期年某某建设用地已依法查处到位的,按建设用地认定,纳入建设用地规划基数;未查处到位的,在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按某某建设用地予以标注。5.2 根底资料收集与

14、整理5.2.1 乡级规划编制所需的资料包括:自然条件、资源状况、人口和经济社会开展状况等根底资料;土地资源与土地利用资料:有关土地利用的行业、部门规划资料。各类资料应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提供。根底资料收集的内容可参照本规程附录D。5.2.2 应对收集的根底资料进展系统整理和分析,对有缺漏或可靠性较差的,应进一步调查核实。5.3 重点调查研究5.3.1 根本农田调查调查根本农田保护现状,包括根本农田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以与根本农田建设、根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和补划情况,分析根本农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5.3.2 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查5.3.2.1 以行政村为单位,调查农村户籍人口、实际居住人口、

15、农户户数、宅基地、村庄用地规模、村庄布局、根底设施状况、农房质量等情况,对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进展评价,分析农村居民点用地中的主要问题。5.3.2.2 结合经济开展水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调查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等各类建设用地需求,调查农村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等情况。5.3.3 土地整治潜力调查5.3.3.1 农用地整治潜力1) 通过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分析规划期间可增加用地潜力,尤其是增加耕地的潜力。2) 在调查农用地利用程度、集约利用水平的根底上,分析通过增加物质和科技投入、提高农用地质量所带来的潜力。5.3.3.2 建设用地整治潜力1) 调查旧村改造、迁村并点和废弃工矿地整治

16、的数量和分布,评价其适宜用途、整理本钱,分析整理新增用地特别是补充耕地的潜力。2) 调查各类建设挖损、塌陷、压占、污染与灾害损毁等废弃地的数量和分布特点,分析规划期间可复垦新增用地特别是补充耕地的潜力。5.3.3.3 后备土地开发潜力调查在目前经济技术水平和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荒地、盐碱地、沙地和滩涂等未利用土地可开发利用的数量与分布。调查分析的内容和方法可参见本规程附录E。6 规划目标确定6.1 规划目标的内容6.1.1 规划目标是指规划期间通过规划实施在土地利用上所要达到的特定目的。一般包括保护耕地和根本农田、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6.1.

17、2 规划目标应通过具体的指标量化,主要包括耕地保有量、根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交通水利等根底设施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土地集约用地指标等。6.2 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与方法6.2.1 乡级规划编制中,应将上级规划的要求、乡镇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当地经济社会开展需求、土地调查分析结果等作为规划目标确定的主要依据。6.2.2 可根据上级规划要求和本乡镇的土地利用问题,提出初步规划目标;在调查分析根底上,对初步规划目标进展可行性分析,向上级提出反应意见与建议。6.2

18、3 通过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反应和协调,广泛征求、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确定规划目标。7 规划方案确实定7.1 方案编制7.1.1 制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重点确定耕地和根本农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以与根底设施用地等用地的规模和比例关系。7.1.2 制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布局调整方案。应优先安排根底性生态用地,落实耕地特别是根本农田保护任务,协调安排根底设施建设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其他各类用地。7.1.3 划定土地用途区。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相衔接,划定各类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分区管制细如此。7.2 方案论证7.2.1 根据社会经济条件和规划实

19、施保障措施的不同,编制两个以上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供选方案,并从组织、经济、技术、公众承受程度等方面,对各供选方案进展可行性论证,提出推荐方案。7.2.2 将规划推荐方案征求村民意见,并做好与相关方面的协调。经反复协调仍有异议的,应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审定。8 根本农田调整与布局8.1 根本农田调整的原如此与要求8.1.1 根本农田调整应遵循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如此。 8.1.2 调整后的根本农田面积应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根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8.1.3 调整后的根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局部的质量等别有所提高。 8.1.4 调整后的根本农田中非耕地

20、坡耕地的比重应当有所降低。8.1.5 调整后的根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应当有所提高。8.2 根本农田调整的检验分析8.2.1 根本农田调整后,需对调整前、后的根本农田变化情况进展分析,对相关成果进展检验评价,统计调整变化情况。8.2.2 乡级规划编制中,应结合根本农田调整情况,重点标注调入、调出根本农田的空间位置、质量等别、地类代码,编绘根本农田调整分析图。8.2.3 根本农田调整成果应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根本农田调整与检验分析要求可参见本规程附录F。8.3 根本农田布局8.3.1 乡级规划编制中,应在根本农田调整的根底上,划定根本农田保护区,将县级规划确定的根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落实

21、到地块。8.3.2 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镇工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应当优先划入根本农田保护区。8.3.3 根本农田布局应与建设用地、生态用地布局相协调,城镇、村庄、根底设施以与生态建设等规划用地X围内的根本农田应当调出。 9 建设用地安排9.1 城镇建设用地按照上级规划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要求,统筹安排城市、建制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布局X围,结合实际划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形成允许建设用地区、

22、有条件建设用地区。9.2 农村居民点用地依据上级规划和相关规划,围绕新农村建设,落实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的规模和X围,结合实际划定村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形成允许建设用地区、有条件建设用地区;结合规划控制指标和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调查结果,明确村镇拆并的位置、X围与时序安排。9.3 独立工矿用地综合考虑村镇分布、产业开展和社会民生建设等因素,落实规划确定的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X围。9.4 根底设施用地落实上级规划提出的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根底设施项目的选线或走向,结合乡域内村镇居民点与产业分布、农业生产方式,合理安排农村根底设施用地。10 生态用地保护10.1 稳定增

23、加生态用地乡级规划编制中,应切实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滩涂和苇地,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天然草场和湿地的开发利用,稳定增加生态用地的规模,提高生态用地比例。10.2 统筹生态用地布局结合乡镇与相邻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在维持自然地貌连续性的前提下,优先将水田、水浇地划入根本农田,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台地和荒坡地集中开展;因地制宜对林地、牧草地进展空间布局,重点保护天然林、防护林、水源修养林、水土保持林和重要林种恢复基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人工和改良草场、滩涂苇地、维系河流、湖泊与滨水地带的自然形态,预留乡土动植物生长、迁徙和培育的用地空间。10.3 落实各类生态

24、用地界限在明确生态用地规模和布局的根底上,与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相协调,划定各类生态用地界限;结合土地用途分区和分区管制细如此的制定,明确与生态保护相关的要求,包括保护X围、生态建设、乡土景观和文化遗产保护、开放空间建设、交通布局、景观风貌等内容。11 土地用途区划定11.1 土地用途分区是指将规划X围内的土地划分为特定的区域,并规定不同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如此,以对土地利用实行控制和引导的措施。11.2 乡级规划编制中,土地用途分区应当依据上级规划的要求、本乡镇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开展需要划定,落实县级规划中土地用途区的X围与界限,确定根本农田、生态廊道与重点建设用地,制定土地用途区管制细如此,控

25、制土地用途转变。11.3 乡级规划编制中,可结合实际划定以下土地用途区:1) 根本农田保护区,是为对根本农田进展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2) 一般农地区,是在根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开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3)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下同开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4)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下同开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5) 村镇建设控制区,是指为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6) 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用地之外的采矿用地,以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开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7)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

26、设施,为人们进展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8)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展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9)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是为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展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10)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开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11) 牧业用地区,是指为畜牧业开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11.4 可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需求,在上述土地用途区的根底上,进一步确定二级区类型。 1 园地区,是指在一般农地区内为开展果、桑、茶、橡胶与其他多年生作物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2 生态林区,是指在林业用地区内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对林地进展特

27、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3 根本草地保护区,是指在牧业用地区内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对牧草地进展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11.5 土地用途区可不覆盖规划X围内的全部土地。各类土地用途区原如此上不相互重叠。11.6 在土地用途分区的根底上,进一步进展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土地用途区与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的对应关系见本规程附录G。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划定方法与其管制规如此见本规程附录I。11.7 土地用途区划定的步骤与方法11.7.1 乡级规划编制中,应依据规划目标和土地用途分区要求,在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相衔接的根底上,拟定土地用途分区划定草案。11.7.2 将土地用途分区草案征求相

28、关部门和村民意见,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在协调一致的根底上,划定土地用途区,落实分区界限。土地用途区划定的具体步骤与方法见本规程附录H。11.8 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如此与细如此11.8.1 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如此是对各类土地用途区内土地利用活动实行利用、保护、控制与引导的规X,包括允许、限制和禁止用途的规定和不合规定的处理方法。11.8.2 乡级规划编制中,应在县级规划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如此的根底上,根据实际明确土地用途区管制细如此,引导和控制土地利用活动。12 土地整治规划12.1 乡级规划编制中,要根据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开展的要求,与相关规划相协调,综合考虑土地整治潜力、经济社会开展状况、农民意

29、愿与资金保障水平等因素,制定土地整治规划方案,确定农村土地整治的类型、规模和X围,安排土地整治项目。12.2.1 乡级规划编制中,应结合乡镇实际,以村为单位,将农用地整治与建设用地整治、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相结合,整合涉农的相关项目,组成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区,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12.2.2 农用地整治,应结合根本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建设、坡改梯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等进展,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根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12.2.3 建设用地整治,应结合农房建设、农村道路改造、公共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集中对散乱、废弃、闲置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进展整治,

30、使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开展。整治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其次用于农村根底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预留农村开展用地;节余的土地,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12.2.4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应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结合流域水土治理、农村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因地制宜地确定荒地、盐碱地、沙地等开发的用途和措施,尽可能增加符合一定质量要求的耕地。12.2.5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安排要注重保持农村风貌和当地特色,保存传统农耕文化和民俗文化中的积极元素,保护农村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12.2.6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安排要切

31、实维护农益,广泛而充分听取村民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不得安排村民组织和农民不同意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在整治方式、旧房拆迁、新居建设等方面要提供多种选择。12.3 增减挂钩项目安排12.3.1 乡级规划编制中,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的地方,应制定增减挂钩方案,作为农村土地整治方案的重要组成局部。12.3.2 增减挂钩项目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如此:1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2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3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4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合法权益,改善农村

32、生产生活条件。12.3.3 增减挂钩项目安排,应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确定拆旧区和建新区,明确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规模、X围和复耕面积,合理安排建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比例,明确项目区实施时序、周转指标规模与使用归还计划,拟定拆旧区整理复垦和安置补偿方案。12.3.4 增减挂钩项目布局应优先考虑城乡结合部,项目区内建新和拆旧地块要相对接近,并避让根本农田。12.4 划定根本农田整备区12.4.1 乡级规划编制中,可在明确根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根本农田保护地块的根底上,结合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新农村建设和土地整治项目,划定根本农田整备区。12.4.2 应制定措

33、施,对根本农田整备区内零星分散的根本农田和耕地实施整治,引导区内建设用地等其他土地逐步退出,建成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集中连片的耕地集中分布区域。13 村土地利用控制13.1 按照乡级规划目标,结合各村实际,确定各村耕地和根本农田保护指标,并与建设用地布局、土地整治安排相衔接,确定耕地保护地块,划定永久根本农田,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13.2 按照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控要求,确定各村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并与村镇建设、根底设施布局、产业开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合理确定拆除、保存和适当扩大的村庄规模和X围,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统筹安排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业、农村根底设施

34、和公共设施等建设用地。13.3 对确实需要又难以确定位置和X围的零星建设用地,可以村为单位,预留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安排使用。14 近期规划安排根据经济社会开展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城乡建设部署和土地供求状况,对近期土地利用作出安排,重点确定近期耕地保护、建设用地控制、土地整治等任务和措施。15 公众参与15.1 乡级规划编制中,应就规划目标和规划方案广泛听取村民和用地企业的意见,尽可能协商一致,使规划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开展要求,表现广阔群众的切身利益。15.2 公众参与应公开、透明,为参与者提供便利,并免费提供必要信息。15.3 对根本农田调整、宅基地安

35、排、农田整治、村庄拆并、移民搬迁等规划内容,应组织村民参与,并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15.4 公众参与应结合实际,采用问卷调查、会议座谈、听证、公示等形式,告知相关信息,协调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土地利用的利益关系。15.5 乡级规划报批后,应在乡镇X围内,就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X围、地块用途、土地用途区管制细如此、规划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违反规划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依法公告。16 规划措施制定16.1.1 实施规划措施的制定应结合乡镇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6.1.2 规划实施措施要重点针对保护耕地和根本农田、村镇和根底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整治等方面,提出领导责任、组织制度、资金保障和监视管理

36、等具体要求。17 规划成果16.1 乡级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与附件。16.2 规划文本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前言:简述乡域概况,规划编制的目的、任务、依据和规划期限。2土地利用现状:简述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和主要问题。3规划目标:阐述规划目标和土地利用调控指标。4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阐述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任务和措施。5主要用地安排:说明耕地和根本农田保护、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根底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整治等的规模、布局和管控措施。6土地用途分区:说明土地用途区的类型、面积、分布和管制细如此,建设用地分区管制措施。7村土地利用控制。8近

37、期规划。9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规划文本的表格应符合本规程附录J的要求。规划文本的数据单位应符合本规程附录K的要求。16.3 规划图件16.3.1 必备图件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建设用地管制和根本农田保护图、土地整治规划图。乡域X围的必备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1万;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适当调整比例尺。16.3.2 其他图件根据实际需要,可编制其他相关图件。包括区位分析图、村镇用地空间组织图、交通设施空间组织图、农业产业用地布局图、根本农田调整分析图、土地适宜性评价图、土地利用潜力分析图等。16.3.3 主要图件内容16.3.3.1 土地利用现状图,主要标注按照土地规划分类进展转换形

38、成的现状地类以与主要水系、交通、地形、地名和行政区划要素。16.3.3.2 土地利用规划图、建设用地管制和根本农田保护图、土地整治规划图,在土地利用现状图根底上,标注相应的规划要素以与水系、交通、行政区划等其他要素。16.4 规划说明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关于上轮规划实施的情况、存在问题和经验。2编制规划的过程。3关于规划根底数据。4关于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包括规划目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耕地和根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调控、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土地整治、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村土地利用控制、近期规划。5关于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关于规划的协调论证和公众参与情况。16.5 规划附件主要包括乡级

39、规划编制工作报告与其他调研报告、根底资料、相关文件等。附录A规X性附录定 义A.1 土地利用人类通过一定的活动,利用土地的属性来满足自己需要的过程。A.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人民政府为实现土地合理利用的目标,对本辖区一定时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进展统筹安排和综合部署的过程。A.3 规划X围规划区需要实行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的空间X围。一般按行政区划X围确定。A.4 规划期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时段。A.5 土地现状分类 根据土地现状用途、经营方式、利用特点和覆盖特征等因素的异同,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类别。A.6 土地规划分类为了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以与规划编制需要,在土地分类的根底上

40、归并或进一步划分的土地规划用途类别。A.7 规划根底数据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根据土地规划分类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展转化,形成的规划基期年各类用地根底数据。A.8 根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开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法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和优质农用地。A.9 土地利用现状在一定区域内规划基期的土地利用类型与其数量、质量、分布、效益等状况。A.10 土地利用问题土地利用现状中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需要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加以解决的问题。A.11 土地需求量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所需的具有一定质量和区位条件的各类用地的数量。A.12 土地供应潜力在预期的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

41、开发利用并能获得一定效益的土地数量。A.13 土地适宜性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土地对于某种用途或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包括当前的和潜在的适宜性。A.14 土地供需状况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一定区域X围内土地的供应量与需求量之间的关系。A.15 规划目标规划期间通过规划实施在土地利用上所要达到的目的。A.16 规划指标规划期间通过规划实施在土地利用上所要达到的定量化的结果。A.17 土地利用结构一定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和或土地覆被在数量上的比例关系。通常用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地覆被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表示。A.18 土地利用布局一定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地覆被在地域空间上的分布、其组合形式和

42、相互关系。A.19 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为适应建设开展的不确定性,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规划期内建设用地选择布局有条件建设的X围边界。A.20 土地用途区是指为指导土地合理利用、控制土地用途转变、依据县域土地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开展需要划定的空间区域。A.21 土地用途分区将规划X围内的土地划分为特定的区域,并规定不同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如此,以对土地利用实行控制和引导的措施。A.22 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如此对各土地用途区内土地利用活动施行限制的规X,包括各土地用途区中允许、限制和禁止用途的规定和不合规定的用途的处理方法。A.23 土地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的总称。A.24 土地整理采用工程、生

43、物和技术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展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劳动生产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土地整理一般包括城镇、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农地整理。A.25 土地复垦采取工程、生物和技术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进展整治,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A.26 土地开发采用工程、生物和技术等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投入利用与经营的活动。A.27 规划供选方案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战略和调控措施拟订的多个可供选择的规划方案。A.28 规划大纲 是反映规划编制根本思路、土地利用的主要政策、目标和土地利用布局与结构调整意

44、向的规划方案,是指导规划方案编制的框架性文件。A.29 规划方案为实现规划目标、经过选择、协调后确定的合理利用土地的决策文件。包括指标、文字说明和图件。A.30 规划协调规划X围内,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规划目标、规划方案等进展讨论和协商,以选定最终规划方案的过程。A.31 公众参与规划X围内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参与规划的过程。A.32 规划实施措施在规划期内为保证规划目标实现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技术和法律措施的总称。A.33 规划公告政府将已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向社会公众公布的行为。A.34 根本农田整备区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通过土地整治活动,逐步形成的集中连片、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

45、持设施的耕地集中分布区域。规划期间区域内的耕地可以调整补充为根本农田。附录B规X性附录土地规划分类与含义表 土地规划分类与含义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含义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1 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与其他农用地。 1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1.0m,北方宽2.0m的沟、渠、路和田埂。 1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1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11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1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70%的土地。 1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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