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个人独资企业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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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2,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 法的定义,3,定义:pp.54,1999年“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4,定义界定:,1、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2、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并非所有自然人:外国人、公务员) 3、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4、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5,一、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双重中国属性 ?能不能依照美国法律在中国成立一个美国公司 “成立”一词在公司法里指什

2、么 ?涉及问题:公司企业有没有国籍, 如何确定国籍,6,二、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什么是自然人 ?相对的,什么是法人 (民间对词语的误用) ?两个自然人行不行,7,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3、第三十九条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8,法人:,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9,个人独资企业是法人吗?,不是! 为什么不是?,10,个人独资企业是法人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42号) “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上述规定不征收契税 ”(同一主体内部?),11,三、财产

4、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什么是投资人个人所有 借的钱呢? 父母的钱、夫妻的钱?,12,三、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张某以家庭共有财产十万元出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但是申请进行企业登记时未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其债务承担方式如何? 个人财产承担,13,案例:,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奖100万元,后提出与甲离婚。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2005司考真题) A.甲以其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占的份额对银行承担无限责任 B.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乙中奖的100万元除外 C.甲以

5、全部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乙中奖的100万元在内 D.甲仅以写字楼对银行承担责任 答案:C(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14,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15,四、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什么是无限责任 ?相对的,什么是有限责任 个人独资

6、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16,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17,一、设立条件:,条件: 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一元钱公司)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18,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第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重庆市丰都县花园水泥厂? 北京市大盛信息咨询公司? 上海九龙贸易行? 山西省电力股份公司? 湖南北方机械有限公司?,19,二、设立程

7、序:,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20,三、批准:,第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注册制、核准制、批准制(也有人认为同核准制),21,四、成立:,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

8、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22,五、分支机构的设立:,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23,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 的事务管理,24,一、对内经营管理,(一)方式: 第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第一款) A 自行管理 B

9、委托管理 C 聘用管理 条件: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签订书面合同.,25,(二)受托人或受聘人的行为,1、以权谋私行为 2、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行为 3、自我交易行为 4、严重损害企业利益行为,26,第二十条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

10、交易; (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27,二、对外经营管理,第十九条(第二款)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8,案例:,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设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或无效?(2004年司考真题)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 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 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

11、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 D.未经万某同意聘用其妻为企业销售主管 答案:B,29,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 的解散和清算,30,一、解散:,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散与破产?清算?),31,二、清算:,(一)清算人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1、投资人自行清算 2、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2,案例:,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

12、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岁)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该企业解散时,应由谁进行清算?(2004年司考真题) A.应由其子女进行清算 B.应由其妻进行清算 C.应由其妻和其子女共同进行清算 D.应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答案:D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原则上以投资人为其清算人。但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得指定投资人以外的人为清算人。,33,二、清算:,(二)债权的通知和申报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

13、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34,二、清算:,(三)清偿顺序 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35,二、清算:,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36,案例:,张某于2000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

14、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1年1月该企业解散。2003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2003年真题) A.因该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 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3年1月届满 答案:ACD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

15、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28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37,*合同法上的撤消权(题外),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6、。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38,案例:,王某投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由于经营困难,2003年6月1日王某解散了该企业,并发出公告,乙公司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由于没有看到公告所以未申报债权,2003年9月1日清算结束,2003年9月5日王某到企业登记机关注销了企业登记,关于乙公司的债权如何处理? 乙公司如在2008年9月5日前不对王某提出偿债请求,王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39,案例:,某个人独资企业主王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该企业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力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不再清偿 B.

17、以王某的其他财产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C.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财产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D.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王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40,第四节、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的性质:行政处罚,41,第五节 个人独资企业与其它商事组织的比较,42,一、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双重征税v.单重征税,43,二、比较 (一)与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 v.个人独资企业 有可能是: “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

18、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第二章公民篇中),44,案例:,赵照鹏与水陆集运容桂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照鹏(鹏达店业主) 上诉人(原审被告)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 鹏达店是个体工商户,业主是赵照鹏,1997年鹏达店与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一份,约定由鹏达店借款100万元给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借款期限为6个月,月息按20厘计息。后原审被告未按期原本付息。,45,案例解析:,若鹏达店是个人独资企业? 若鹏达店是非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体工商户? 企业借贷 v.民间借贷 (注意与高利贷的划分),46,(二)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

19、企业 v.个人独资企业 不是:注意与公司法衔接(以后讲)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47,(三)、与外商独资企业,注意与三资企业衔接(以后讲) 外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十七条 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本法。,48,(四)与一人公司,教材pp.56-57过时的:公司法已经修订,从法律上承认了一人公司(2005年公司法art.58-64) (公司法)第三节

20、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49,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

21、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0,原告:某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甲水泵厂 被告:李某 被告甲水泵厂系个人独资企业,在2000年至2002年间多次向原告购买配件。2002年6月,双方结欠货款57259元,在支付2万元后,被告投资人李某以水泵厂名义和原告于2002年8月达成还款计划,约定余款于2003年5月前还清。 2002年11月8日,

22、李某与王某达成转让协议,李某决定将水泵厂转让给王某,协议约定:1、至转让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王某承担。2、王某自签字之日享有自由经营权。3、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签定的当日,水泵厂即在工商部门办理了企业投资人变更登记。 后原告依还款计划要求被告水泵厂偿还到期债务,但被告以投资人变更为由拒绝偿还。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水泵厂承担到期债务的清偿责任,在审理期间 ,又依原告申请追加李某为被告。被告甲水泵厂辩称,水泵厂为个人独资企业,原厂负责人是李某,2002年11月6日变更为王某,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依据协议的约定,转让前的债务应由李某承担,请求驳回原告对水泵厂的诉讼请求。被告李某辩称水泵厂负责人的变更不能影响债务的承担方式,故应由企业承担清偿责任。,51,案例:,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B.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时需缴足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C.个人独资企业对被聘用人员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入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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