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法律基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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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用法律基础,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陈永忠教授,第五章 宪 法,一、宪法的概念及特征 宪法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就是规范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表现了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大法。 (二)宪法的法律特征 1、宪法是根本大法;效力的最高性、内容的根本性。,第五章 宪 法,2、宪法是契约性质的法; 3、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4、宪法是“主权在民”思想的制度化。 二、宪法的历史发展 1、资本主义宪政史:英、美、法。 (1)最早出现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代表国家英国宪法;(介绍英国宪法的特点:渐进性和不成文性) (2)成文宪法的先驱美国宪法;1787年 (3)欧洲大陆第一部宪法

2、法国宪法。1791年,第五章 宪 法,2、旧中国宪政史:清末、辛亥革命、北洋政府、革命根据地。 (1)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2)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生效的宪法性文件1911年十九信条; (3)中国历史上唯一具有资产阶级革命性和民主性的宪法性文件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宪法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又称曹锟宪法或贿选宪法; (5)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人民政权制定的宪法性文件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以上可见,旧中国宪政治史共存在三种不同类型的宪法。,第五章 宪 法,3、新中国宪政史:共同纲领(临时宪法)和四部宪法 “五四宪法”

3、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七五宪法”、“七八宪法” “八二宪法”之后历经四次修正案 即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第五章 宪 法,三、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一)宪法的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2、权力制约原则; 3、法治原则。 (二)宪法的人权保护精神 人权即法律所保护的作为自然的和社会的人所固有的权利,同时又具有政治上的含义和作用,其理论根据“天赋人权”。(修正案第24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五章 宪 法,四、我国宪法的基本制度 (一)国体即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国体就是表明国家的性质,指国家的阶级属性,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是国家制度的核心。

4、 (现行宪法第1条)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核心,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保证,第五章 宪 法,(二)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体就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统治阶级用来实现国家权力所采取的特定的形式,即为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政权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概念及特点:(宪法2、3条) 它是人民通过一定方式选出的人民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权力,参加国家管理的民主制。 特点(1)一院制;(2)设立常设机构;(3)处于支配、核心的地位。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宪 法,1、选举权的普遍性;(见宪法

5、34条) 2、选举权的平等性; 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 4、差额选举; 5、秘密投票。 (三)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会议制度 政党制度是在特定国家内,各个政党采取不同的组织与活动形式,通过选举取得或维持政权,控制国家机器的一种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国家制度的重要特点和优点 。,第五章 宪 法,(四)单一制的地方制度 国家结构形式即国家的内部构成形式,即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 目前各国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我国采取的是单一制的形式,即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有三种地方单位: 1、普通行政地方; 2、民族自治区域; 3、特别行政区。,第

6、五章 宪 法,(五)我国的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和调整的,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核心的各种经济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原则、规则和政策的总和。 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制,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三资企业等。我国的分配制度,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宪法既保护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又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第五章 宪 法,(六)我国的文化制度 我国文化制度的确立主要体现在宪法第19-24条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定中,可以分为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两个方面。 社会主义物质文

7、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的相互关系即互相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 (七)国家统一的形式标志 即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第五章 宪 法,(八)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公民属于法律概念,即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我国国籍的取得采取混合主义原则 人民属于政治概念,指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国家主人。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一个劳动者和两个爱国者”。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民主参政权和民主自由权 3、 宗教信仰自由;,第五章 宪 法,4、人身自由权;包括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的通信自由

8、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社会监督权和取得物质赔偿权;即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 (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者的休息权; (3)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4)物质帮助权。,第五章 宪 法,7、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8、弱者优先受保护的权利; 9、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劳动的义务; 2、受教育的义务; 3、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4、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5、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第五章 宪 法,6、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

9、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7、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8、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9、依法纳税。,第五章 宪 法,(九)我国国家机构设置与权力分配制度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和常委会。 2、国家元首,即国家主席。 3、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 4、最高军事领导决策机关,即中央军委。 5、最高国家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和检察院。 6、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第六章 行 政 法,因为我国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所以设计法条较多。 故建议阅读的相关法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10、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第六章 行 政 法,一、行政法的概念与原则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 (一)行政法概念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调整的对象即行政关系。,第六章 行 政 法,(二)行政法的特点 1、内容上的广泛性; 2、具有管理与服从性质; 3、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4、程序规范与实体规范结合。 (三)行政法的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2、合理行政原则; 3、行政效率原则;4、行政公开原则。,第六章

11、 行 政 法,二、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法国为“行政法之母国”。在19世纪,西方国家大多实行自由放任政策,信奉“管的越少的政府越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但是在经受了“市场失灵”及其大灾难之后,转而过分相信政府,相信行政权,“从摇篮到坟墓”都依赖国家和政府,国家和政府逐步演变为“行政国家”、“全能政府”,最后导致“政府失灵”,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目前各国都在实行一种控制与扩大行政权并重、保护公民民主与提高行政效率并举的新的模式。由此形成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制度。“秋菊打官司”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片。,第六章 行 政 法,三、行政主体

12、(一)行政主体的概念与分类 行政主体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并承受相应法律后果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的类别有: 1、一般行政机关; 2、内设机构或内部机构; 3、综合执法机关; 4、地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第六章 行 政 法,(二)行政主体的职责 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 (三)公务员 依照公务员法第 2条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第六章 行 政 法,四、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其主要特征有: 1、法律性; 2

13、、裁量性; 3、单方意志性; 4、效力先定性。,第六章 行 政 法,(二)行政行为的主要类别 1、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本身是一个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理论概念。目前有关行政机关制定抽象性规则的主要法律法规是,2000年发布的立法法,2001年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它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即所谓红头文件 。,第六章 行 政 法,2、具体行政行为 它是行政主体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14、 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确定力 、拘束力和执行力 。 其种类包括: (1)行政许可 ;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第六章 行 政 法,(2)行政处罚 :是指具有法定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有七种。 (3)行政强制:行政强制包括两种,一是行政强制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 (4)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第六章 行 政 法,(5)行政

15、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抚恤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金、自然灾害救济金等。 (6)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授权,对发生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平等主体间的特定民事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有对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权属纠纷的裁决。,第六章 行 政 法,(7)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甄别,予以确定、许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8)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依

16、法定职权,对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如产品质量的抽查。,第六章 行 政 法,五、行政程序 1、听证会制度; 2、信息公开制度; 3、行政调查制度; 4、说明理由制度; 5、行政案卷制度。,第六章 行 政 法,六 、行政诉讼制度 将在第八章讲解。 七、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又称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赔偿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赔偿; 2行政赔偿的起因是行政侵权损害行为; 3、行政

17、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4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第六章 行 政 法,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1、行政主体要件; 2、职务违法行为 ; 3、损害后果; 4、因果关系。,第七章 刑 法,一、刑法的概念与任务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我国刑法的任务主要有: 1、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第七章 刑 法,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三、犯罪论 (一)犯罪概念与特征 犯罪是因严重危

18、害社会而触犯刑法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第七章 刑 法,犯罪的特征: 1、社会危害性; 2、刑事违法性; 3、应受处罚性。 (二)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客观要件的总和。 任何犯罪都具有四个共同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第七章 刑 法,1、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刑事责任年龄是行为人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状况、文化教育发展水平、智力发展程度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19、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只对部分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单位犯罪,第七章 刑 法,2、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在刑法学中,通常把犯罪客体分为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还可以分为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是有区别的。,第七章 刑 法,3、犯罪主观方面

20、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它包括罪过、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其中,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过失是犯罪主观方面最主要的内容,是构成任何犯罪不可缺少的主观要件;犯罪的目的只是某些犯罪构成所必备的主观要件,所以又被称之为选择要件;犯罪动机不是犯罪构成必备的主观要件,一般不影响定罪,但可以影响量刑。,第七章 刑 法,4、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活动方面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必要要件,它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每一个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这些因素,否则犯罪不能成立。第二类是选择要件,它

21、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这些要件并不是每一个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只是对于那些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犯罪,才是构成犯罪的必要要件。,第七章 刑 法,(三)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种犯罪的客观方面,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并不具备犯罪构成,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 1、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通过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第七章 刑 法,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1)前提条件不法侵害

22、存在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 (4)主观条件保护正当利益 (5)限度条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属于特殊防卫权。,第七章 刑 法,2、紧急避险 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 (1)起因条件合法权益面临确实存在的危险 (2)时间条件必须是实际存在且正在发生的危险 (3)限制条件避险行为必

23、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 (4)主观条件主观上必须是为了保全较大合法利益 (5)限度条件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不能等于或大于要保护的利益。,第七章 刑 法,(四)犯罪的形态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是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由于受主客观原因的影响而使犯罪可能出现的几种停顿状态。即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可以分为事先(事前)共犯与事中共犯、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等。 我国刑法规定了主犯、从犯、胁从犯与教唆犯四种。,第七章 刑 法,四、刑罚论 (一)刑罚的概念与特征 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

24、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 1、只适用犯罪分子; 2、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 ; 3、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 4、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措施 。,第七章 刑 法,(二)刑罚体系及种类 我国刑法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A、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 B、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4、驱逐出境。,第七章 刑 法,(三)量刑 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

25、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 1、量刑的一般原则 (1)以犯罪事实为根据; (2)必须以刑法为准绳。 2、量刑的情节 量刑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或者司法机关酌情确定的定罪事实以外的,体现犯罪严重程度。据以决定对犯罪人是否处刑以及处刑轻重的各种事实情况。 量刑情节又可以分为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 。,第七章 刑 法,3、累犯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4、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26、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第七章 刑 法,5、立功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数罪并罚的原则,第七章 刑 法,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

27、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第七章 刑 法,(五)刑罚的适用与执行 1、缓刑 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从裁量是否执行所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从刑罚执行的意义上说,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第七章 刑 法,2、减

28、刑 减刑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应有一定限度。 3、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第七章 刑 法,假释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

29、极因素。 (六)刑罚的消灭 主要有超过追诉时效和赦免而消灭。,第七章 刑 法,五、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十类犯罪 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我国刑法将各种犯罪划分为: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第八章 诉 讼 法,一、诉讼的基本含义 诉讼,特指法院主持下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 三大诉讼的形成 现代意义上的诉讼,作为一种解决社会系统中利益冲突的机制和一种专门法律活动,其主要特征有以下四点: 1、诉讼产生于社会冲突;

30、 2、诉讼是一种三元结构系统,即“三方组合” ; 3、诉讼是一套法定的程序 4、诉讼是一个运作过程 5、诉讼是一种有效的“公力救济”方式;,第八章 诉 讼 法,二、民事诉讼制度 (一)含义和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辩论原则 ; 3、调解原则; 4、处分原则 ; 5、人民检察院监督民事诉讼原则 。,第八章 诉 讼 法,(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1、两审终审制度 ; 2、公开审判制度 ; 3、合议制度 ; 4、回避制度 。 (三)民事诉讼中的主要

31、制度 1、管辖问题; 2、诉讼主体问题; 3、证据问题; 4、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问题。,第八章 诉 讼 法,(四)审判程序 1、第一审普通程序; 2、第一审简易程序; 3、第二审程序; 4、审判监督程序; (五)执行程序,第八章 诉 讼 法,三、刑事诉讼制度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检、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都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主要有: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

32、机关依法行使;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3、依靠群众;,第八章 诉 讼 法,4、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6、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无罪推定) 7、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二)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包括管辖、回避、证据和强制措施。,第八章 诉 讼 法,(三)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四)审判程序 1、第一审程序; 2、第二审程序; 3、死刑复核程序; 4、审判监督程序; (五)执行程序,第八章 诉 讼 法,四、行政诉讼制度 (一)行政诉讼法的概述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 在我国,

33、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第八章 诉 讼 法,(二)受案范围 我国行政诉讼法典中规定的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 一是法律列举的受案范围8项,即: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

34、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二是除列举的8项以外,人民法院还受理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第八章 诉 讼 法,(三)诉讼参加人 1、原告和被告及共同诉讼人 2、第三人。 (四)诉讼证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

35、范性文件。”这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之处。,第八章 诉 讼 法,(五)行政案件的审理 包括起诉、第一审程序和上诉与审判监督程序。 (六)行政判决和侵权赔偿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或者部分撤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变更等五种判决形式。 侵权赔偿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七)执行,第十章 婚 姻 家 庭 法,一、婚姻家庭法概念及特征 婚姻家庭是以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的社会关系。 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

36、律规范的总和。它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 特征:普遍性,伦理性,强制性。 关于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了解即可。,第十章 婚 姻 家 庭 法,二、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即是婚姻家庭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又是婚姻家庭法规的基本精神,也是婚姻家庭法操作适用的基本准则,贯穿与婚姻家庭法的始终,集中体现了以婚姻家庭法为主体内容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和特定。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共有五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十章 婚 姻 家 庭 法,为保障这些基本原则及婚姻法的贯彻实施,婚姻法又做了六项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

37、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婚姻法还从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一致性、法律的宣言性与导向性作用出发,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不仅仅是婚姻家庭关系的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而且是个人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的共同责任,具有丰富的法律内涵和道德底蕴。,第十章 婚 姻 家 庭 法,三、婚姻制度 (一)婚姻的成立 婚姻的成立,又称结婚或婚姻的缔结,它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结为配偶,从而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

38、行为。 婚姻的成立的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又包括结婚的必备要件和禁止条件 。 形式要件即登记制。,第十章 婚 姻 家 庭 法,(二)婚姻的效力 即男女因结婚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夫妻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成立。 (三)婚姻的终止 婚姻的终止是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消灭。 原因有:一是婚姻因法律事件而终止;二是婚姻因法律行为而终止(即离婚)。 离婚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第十章 婚 姻 家 庭 法,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即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为: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有赌博、吸毒

39、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景。 离婚的法律后果为:身份效力、财产效力、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第十章 婚 姻 家 庭 法,四、亲属制度 所谓亲属,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或者法律拟制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 我国现代亲属的分类: 配偶、血亲和姻亲。 父母子女间(包括婚生、非婚生、收养、继子女)的权利义务有: 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保护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义务;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和父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十章 婚 姻 家 庭 法,五、继承法律制度 (一)继承法的概念 继承法是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财产继承关系,确定遗产权利归属的法

40、律规范的总和。 1985 年 4 月 10 日 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 (二)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4、养老育幼原则。,第十章 婚 姻 家 庭 法,(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四)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并继承其遗产的一种继承形式。,第十章 婚 姻 家 庭 法,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谢谢同学们!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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