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例文.docx

上传人:小小飞 文档编号:326469 上传时间:2018-11-15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作计划】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例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工作计划】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例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作计划】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例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作计划】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例文.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例文1 特征码 DOqWdWvtEGZDTYFKtrrv 第一章 内部卫生系统审计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 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 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 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 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 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 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

2、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 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 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 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 第 2 页 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 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年收入 3000 万元以上或拥有 300 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 年收入 2000 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 置独立

3、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 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 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 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 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 术职称或 5 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 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 限任免。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 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

4、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 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 3 页 第九条 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 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三章 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 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 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 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

5、审计工作, 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 监督。 第四章 内部审计职责与任务 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 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 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 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 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 第 4 页 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

6、部审计规章 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 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 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 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 向上级主管部门

7、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 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 第 5 页 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 沟通 通与合作。 第五章 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 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 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 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

8、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 时制止决定; 第 6 页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 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 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 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 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 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 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 计

9、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六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 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 成审计组,并提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 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 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 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第 7 页

10、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 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 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 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 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 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 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 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 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 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 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 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 肃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 8 页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 年 3 月 17 日 发布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 1997 年 第 51 号)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